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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悲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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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助手。这家小杂货店正好毗邻剧院,因而叨光不少。这里是克莱德上学必经之地,因此,挂在那里的一块“招收学徒”的广告牌子,首先引起了他的注意。后来,克莱德跟那个后来在其手下学生意的年轻人谈了一谈,假装自己不仅十分愿意,而且办事也很能干。他从这次谈话中获悉:如果说这套本领他学到了家,包管挣大钱,每星期可挣十五块美元,最多甚至高达十八块美元。据说第十四街和巴尔的摩大街的交岔路口的斯特劳德铺子里,有两个伙计就挣这么多的钱。他上门应聘的那一家商号,只肯给十二块美元,也就是绝大多数店铺的标准薪资。

可是人家当即告诉他:要学好这一套本领,是需要一定时间,还要得到行家热心点拨才成。他要是乐意上这儿干活,开头就算每星期给五块美元——这时克莱德听后脸一沉——得了吧,干脆就给六块美元。说不定他很快就学会这套本领,能调制各种美味的饮料,并在各式各样的冰淇淋里添上果汁、甜食等等,做成圣代①。当学徒嘛,一开头不外乎是洗涤杯盘,把饮料柜台所有的机器设备和工具拭擦干净;更不必说,每天清晨七点半,打开店门,打扫店堂,掸去尘土,还有小杂货铺老板派给他的送货差使。有的时候,他手里没有活儿,而他的顶头上司——一位名叫西伯龄先生的,是个充满自信、闲话又多的年方二十的时髦小青年——生意太忙,实在照顾不了,因此,调制那些一般性的饮料——柠檬水、可口可乐等等,根据营业需要,也就会叫克莱德代劳了——

①圣代(译音),盛在杯里的加水果蜜汁或其他佐料的冰淇淋。

于是,克莱德跟母亲商量以后,决定把这个有趣的职司接下来。首先,据他暗自估摸,在那里冰淇淋有的是,他想吃多少,就有多少,不必自己掏钱——是一大优点,不容忽视。其次,那时他已经看出,反正这是进门学生意、学本领的第一步——做生意这一套本领,也正是他所短缺的。再说还有一点,在他看来,也不见得对他完全不利的,那就是:这个铺子里要他一直上班到深夜十二点钟,而白天可以补上几小时作为调休。这么一来,晚上他就不在家——晚上十点钟那个夜班,他终于可以不参加了。除了星期日,他们再也不会叫他一块儿做礼拜去了;甚至星期天也不行,因为听说他星期天下午和晚上也得照常上班去。

再说,这个专管冷饮柜台的店员,经常收到隔壁剧院经理送来的免费入场券。加上小杂货铺有一道边门,与剧院的大厅相通——这种关系,对克莱德来说,真是太富有吸引力了。能在一个与剧院关系如此密切的小杂货铺里忙活,看来是满有意思的。

此外,还有最大的一个优点,使克莱德既高兴,但有时也会失望的,那就是:赶上演日场的那些日子里,不论开场前和散场后,照例有一群群的年轻姑娘们上这儿来,有独个儿的,也有几个人在一起的,她们坐在柜台跟前,吃吃地笑着闲聊天,有时还对着镜子拢一拢头发,再涂上一点脂粉,描一下黛眉。克莱德虽说是个乳臭未干、涉世不深和不谙异性的毛头小伙子,可是一见到这些年轻姑娘,对她们的姿色,以及她们的泼辣、自负、可爱的模样儿,总是百看不厌的。这可以说是他生平头一遭,一面忙着擦洗杯子,灌满盛放冰淇淋和糖浆的容器,将一杯杯柠檬水和桔子水摆进托盘里,一面几乎不断地有机会从近处仔细端详着这些年轻姑娘们。她们——简直令人不可思议!她们多半穿得都很漂亮,外貌也很标致,戴着戒指、别针和好看的帽子,披着名裘大衣,脚蹬精美的皮鞋。他还常常偷听到她们正在闲扯的那些有趣的事儿——比方说,茶会啦、舞会啦、宴会啦、她们刚看过的演出啦,还有她们打算不久就去玩儿的地方,有在堪萨斯城里,也有本城近郊,今年和去年的时装款式到底有哪些不同,正在本市演出或者即将来到本市演出的某些男女演员——主要是男演员——的迷人的魅力。直至今日,这些事情——他在自己家里都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这些年轻的美人儿里,还有不是这一位,就是那一位,时常由某个男士陪伴着,这种男士身穿晚礼服和与之配套的衬衫,头戴高筒礼帽,系上蝴蝶结领饰,手上是白羊皮手套,脚下则是漆皮鞋——这种装束打扮,在当时克莱德心目中,真是最高贵、最漂亮、最豪放、最有福祉也没有了。要是能那么雍容大方地穿上这样衣装服饰,该有多好!要是能象这么一个时髦小伙子一样,跟一个年轻姑娘喁喁私语,该有多好!那真可以说是到了至臻至美的境界啊。那时候,他觉得,只要他连这样的行头打扮都还没有,那末,哪一个漂亮姑娘也不会瞅他一眼的。显而易见,这些东西是非备不可的。只要他一旦有了这些东西——能有这样穿戴打扮——嘿,难道说他不就是稳稳当当地踏上了通往幸福之路吗?人世间的一切欢乐,不消说,赫然展现在他面前。亲昵的微笑!还有偷偷地握手,也许——一只手臂搂住某个年轻姑娘的腰肢——亲吻——婚约——以后,以后……!

这一切就象在漫长岁月之后突然射来的一道天启的灵光。在这些漫长岁月里,他一向跟着父母穿街走巷,当众传道,露天祈祷,或是坐在小教堂里,净听那些稀奇古怪、莫可形状的人——都是令人泄气和惊惶不安的人——说:基督怎样拯救了他们,上帝又是怎样帮助了他们。现在,他肯定要从这一层次中脱身出来。他要好好干活,把钱积攒下来,做一个了不起的人。这一套简单而美妙的老生常谈,无疑地具有神灵变形①的一切光彩和奇迹,这好象在沙漠迷途、渴求活路的倒楣鬼面前,突然呈现海市蜃楼一样——

①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七章:“耶稣……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象,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

可是,过不了多久,克莱德很快就相信,他在这种特殊的岗位上也有一种苦恼,那就是说:他在这里虽然可以学会调制饮料等许多东西,每个星期准能挣到十二块美元,可是那一直使他五内俱焚的渴望和虚荣心,却不是马上就能如愿以偿的。原因是:顶头上司亚尔培特·西伯龄已下了决心,务必使他的窍门尽量不外传,同时,最轻松省力的工作,又给他自己留着。而且,他跟小杂货铺老板还有一致看法,就是认为:克莱德除了帮他照料一下冷饮柜台以外,还应该听从老板吩咐,去干诸如跑腿之类杂活。这么一来,克莱德在他几乎整个工作日里,便忙得不可开交了。

一句话,克莱德不能从这一工作马上得到什么好处。他依然没法使自己比过去穿戴得更好些。最糟糕的是,有一件事总是在他心里萦绕不去:原来他挣的钱少得很,各种应酬交际也少得很——几乎少到这样程度,就是说,他一离开了家,就感到非常寂寞,而且也不见得比在家里寂寞少一些。爱思达的出走,好象给父母的传道工作泼了凉水;又因为她至今还没有回来——他听说,家里由于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正在考虑从这里撤走,迁往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可是此时此刻,克莱德已有打算,决不跟他们一块儿走。他反问自己:这可有什么好处呢?到了那儿,也不外乎又一套传道的玩意儿,跟此地还不是一模一样?

克莱德一向住在家里——也就是在比克尔街传道馆后面的那个房子里,不过那个地方他可恨透了。打从十一岁起,他家一直在堪萨斯城,可他始终不愿把他的那些小朋友带到他家里,或是他家附近的地方。为了这个缘故,他总是回避那些小朋友;不论走路也好,玩儿也好,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或者跟弟弟和姐妹他们在一起。

可是转眼之间,他已有十六岁了,完全可以独自谋生,应该跳出这种生活圈子了。只是至今他挣到的钱可以说寥寥无几——还不够他一个人过活呢——何况现在他自己还没有一手本事或者勇气,所以也找不到更好的事由。

不过,后来父母开始谈到迁居丹佛的时候,说过也许他在那里能找到工作,但是没承望他会不愿意去的。他向他们暗示说:他还是不去的好。他喜欢堪萨斯城。换个城市有什么好处呢?如今他有了工作,说不定将来会找到更好的机遇。不过,他的父母一回想起爱思达和她的遭际,对于他这么年纪轻轻就独自一人去闯天下,将来会有什么结果,不免产生怀疑。要是他们都走了,他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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