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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悲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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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还得替他说句公道话,可不是吗——那就是说,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他脑子里决不会冒出这么一种可怕的念头或是阴谋来——去杀害哪一个人——更不必说是象罗伯达那样一个姑娘了——除非他是迷了心窍——乃至于成了疯子。不过,那种辩护布里奇伯格陪审团听了,不是觉得根本不予考虑吗?上诉法院会有不同的想法吗?恐怕不会。不过,难道这不是真实的吗?难道说是他全都错了?还是怎么的?这事要是他详细解释给麦克米伦牧师听,或者不论是谁听,他们能向他回答这个问题吗?他要把这事对麦克米伦牧师说了——也许对一切全都坦白承认,把自己在所有这些事上的情况都讲清楚。再说,还有这一事实:为桑德拉而把阴谋策划好以后(这事尽管人们不知道,但上帝是知道的),到头来他并没有能耐付诸实行。而且,在庭审时并没有提到这一点,因为那时候采用了说假话的方式进行辩护,就不允许按照事实真相来解释的——不过,这是可使罪行减轻的情节,可不是吗——麦克米伦牧师会不会就这么想呢?当时杰夫森硬是要他撒谎的。不过,那么一来,难道说事实真相也就不成其为事实真相了吗?

现在,他回想他这个险恶、残酷的阴谋时方才明白,其中有些部分,存在某些纠缠不清和疑惑不定的难点,要把它们交代清楚可真不易。最严重的也许有两点:第一,把罗伯达带到湖上那么一个荒凉的地点,然后,突然感到自己没能耐做坏事,就胆怯荏弱,对自己感到非常恼火,吓得罗伯达站了起来,想朝他这边走过去。这么一来,先是让她有可能被他在无意之中给砸了一下,而他因为这一砸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说有了罪——到底是不是呢?——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那是致命、有罪的一砸。也许是这样的。麦克米伦牧师对这事会怎么说呢?再说,既然她因为这么一砸掉到湖里去了,那末,他对她落水一事不是也有罪吗?现在他一想到自己对造成这一悲剧事实上有罪,就觉得非常苦恼。不管奥伯沃泽在审问中对当时他从她身边游开去一事说过些什么话——说如果她是在无意之中落水的,那末,即使是他不肯去搭救她,就他这一方面来说,也是无罪可言——可是,现在他觉得,尤其是有关他跟罗伯达的全部关系,他都想过了,毕竟还是有罪,可不是?难道说上帝——麦克米伦——不是也会这么想吗?而且,梅森在审问时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毫无疑问,本来他也许是能把她救起来的。如果她是桑德拉——或者甚至是去年夏天的罗伯达,毫无疑问,他也一定会把她救起来的。再说,害怕她把他拖下水,这种想法也是很见不得人的。(在麦克米伦敦促他悔过,同上帝和解以后,有好多个夜晚他躺在床上,就是这样自己跟自己说理、辩论的。)是的,这些他都得向自己承认。如果这是桑德拉的话,当然,他马上会想办法去救她的命。既然是这样,那他应该就这一事表示忏悔——如果他决定向麦克米伦忏悔的话——或则向不管是哪一个人吐露真情的话——只要真的要讲——说不定甚至还要向公众讲。可是,他一旦决定这么忏悔了,会不会导致他势必被定罪不可呢?难道说现在他乐意给自己定罪,就此把自己性命也都送掉吗?

不,不,也许最好还是等一等——至少等到上诉法院对他的案子作出决定以后再说。反正真相上帝早已知道了,干什么要让他的案子冒风险呢?他确实是难过极了。现在,他已经认识到这一切该有多可怕——除了罗伯达惨死以外,他还造成了多么巨大的痛苦和灾难。不过——不过——生活不还是那么美好吗?啊,要是他能逃出去该有多好!啊,只要他能离开这里——永远不再看到、听到、感受到如今笼罩着他的这一片可怕的恐怖该有多好。这姗姗来迟的薄暮——这姗姗来迟的拂晓。这漫漫的长夜呀!那些长叹短吁——那些呻吟哭泣。那日日夜夜持续不断的折磨,有时看来他好象真的快要发疯了。要不是麦克米伦眼下看来对他恩爱有加——那么和蔼,有时还能吸引住他,让他得到不少宽慰,说不定他早已发疯了。他真巴不得有一天能跟他坐在一起——不管是在这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把一切都告诉他,听他说说,究竟他是不是真的有罪,如果说真的有罪,就要麦克米伦为他祈祷。克莱德有时分明感觉到:他母亲和麦克米伦的庇佑祈祷,在这个上帝面前,比他自己的祈祷要灵验得多。不知怎的,现在他还祈祷不成。有时,他听到麦克米伦在祈祷,那声音如此柔和,如此和谐,穿透铁栏杆向他传过来——或是他读《加拉太书》、《帖撒罗尼迦书》、《哥林多书》①上那些话,那时他觉得,好象他非得把一切都告诉这个牧师,而且尽可能早一些——

①参见《圣经·新约全书》有关章节。

可是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六个星期以后的某一天——当时邓肯牧师因为克莱德一直闭口不谈自己的事,正开始绝望,觉得自己无法引导他真心忏悔,从而使他的灵魂得到拯救——突然间,桑德拉来了一封信,说得确切些,是一张便条。那是通过典狱长办公室送来的,由这座监狱的新教牧师普雷斯顿·吉尔福德交给他的,只是信上并没有署名。信纸倒是挺好看的,而且,按照监狱的规定,已被拆开,看过了。不过,这封信的内容,在典狱长和吉尔福德牧师看来,都认为除了同情和责备以外,没有什么其他内容。而且,一望可知这封信是他的案子里一再提到过的那个名闻遐迩的、也可以说声名狼藉的某某小姐寄来的,尽管一时还无法加以证明。因此,经过相当长时间考虑以后,就决定不妨给克莱德看看,他们甚至还认为应该给他看看才好。也许可以给他上有益的一课。罪犯的出路。所以,待到漫长而慵倦的夏天已经过去了(这时,他入狱快要满一年了),在暮秋的某一天傍黑时分,信才交给了他。他手里拿着这封信。尽管这封信是用打字机打的,信封上既没有发信日期,也没有发信地址,只是盖上了纽约的邮戳——可是不知怎的,他还是本能地感到,这也许是她寄来的。于是,他一下子变得非常紧张——甚至连手都在微微颤抖了。接下来他就看信——在这以后好多天里,他反反复复地看了又看:“克莱德,给你去信,为的是让你不要觉得你往日的心上人已经把你完全忘掉了。她也饱受了痛苦。她虽然永远也不能理解你怎么会干得出这等事来,但即便是现在,尽管她永远也不会再跟你见面了,她并不是没有悲伤和同情心的,她还祝愿你自由和幸福。”

但是信末没有署名——丝毫没有她亲笔书写的痕迹。她怕签署自己的名字。她心里想,现在她已离着他太遥远了,不乐意让他知道现在她在哪里。纽约!不过,这封信也许是从别处寄到纽约,再从纽约发出的。她可不乐意让他知道——永远也不乐意让他知道——即使以后他死在狱中,这对他来说,也许是在意料之中的。他最后的希望——他的梦想最后一点残痕,全都消失了。永远消失了!正是在那么一刹那间,当黑夜降临,驱散了西边最微弱的一抹薄暮的余辉的时候。先是有一丁点儿朦胧的越来越微弱的粉红色——随后是一团漆黑。

他坐在铁床上。他那寒伧的囚服上一道道条纹,还有他那灰色毡鞋,把他的目光给吸引住了。一个重罪犯。这些条纹。这双毡鞋。这间牢房。这难以预料而又骇人的未来前景,随时想起就让人毛骨悚然。如今又来了这么一封信,他的美梦也就算全完了!而为了这美梦,他竟然不惜孤注一掷,想要把罗伯达摆脱掉——甚至眼看着就要下决心把她置之死地。就是为了这美梦!就是为了这美梦!他摆弄着这封信,随后一动不动地把信抓在手里。现在她在哪里呀?也许跟谁在谈情说爱吧?也许经过这么一段时间,她的感情也变了吧。也许当时她仅仅是有那么一丁点儿被他迷往了。有关他的那些骇人听闻的揭发,毫无疑问,把她对他的全部感情永远化为乌有。她是自由的。她有的是姿色——财富。此刻,也许另有一个什么人——

他站起来,走到牢房门口,想让心中的剧痛平息下去。对面中国人一度住过的那间牢房,现下关进一个黑人——沃什·希金斯。据说,他把一家餐馆的侍者刺死了,因为那个侍者拒不给他上菜,而且还百般侮辱他。他的紧邻是一个年轻的犹太人。他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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