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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悲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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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乡下邮差罗杰·比恩。他在作证时说,从六月七、八日至七月四、五日为止,罗伯达亲自交给他的信,加上她投入奥尔登农场交岔路口那个邮筒里的信,总共不少于十五封。他一口咬定说,这些信十之八九都是写给克莱德·格里菲思的,留交莱柯格斯邮局待领。

随后是莱柯格斯邮局主管留交待领信件的职员阿莫斯·肖沃尔特。他在作证时说,就他记忆所及,从六月七、八日至七月四、五日为止,克莱德(这个人名字他是知道的)曾来问过自己有没有信,而且一共收到了不少于十五六封信。

挨在肖沃尔特以后,是莱柯格斯某加油站经理R.T.比根。他在作证时说,七月六日早上,大约八点钟光景,他到菲尔丁大街去。那是在该城西郊,自北可通往莱柯格斯——方达电车线路上的一个站头。当时,他看见克莱德身穿一套灰衣服,头戴一顶草帽,手提一只棕色提箱,提箱一侧拴上一副黄色照相机三脚架,还有别的什么东西——也许是一把伞。克莱德住地的方向他是知道的,因此暗自纳闷:他干吗老远安步当车,走到这个地方来。因为,在离他家不远的中央大道上,他就可以搭乘来往于方达—莱柯格斯之间的车。贝尔纳普在反复讯问这个见证人时,问对方既然远在一百七十五英尺之外,怎能宣誓作证说他看见的就是三脚架呢。可比根还是斩钉截铁地说是的,错不了——那是精光锃亮、镶上黄铜铰链的一副黄色木质三脚架。

比根说完以后,是方达火车站站长约翰·W·特罗埃斯彻。他在作证时说,七月六日早上(他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天他办过一些事还记下来呢),他卖给罗伯达·奥尔登一张到尤蒂卡的车票。奥尔登小姐他还是记得的,因为,去年冬天他就见到过她好几次了。她显得非常疲乏,象是闹病似的,拎一只棕色手提箱,仿佛就是眼前出示给他看的那只棕色手提箱。就是这个被告,特罗埃斯彻也记起来了,说他手里也拎着一只手提箱。火车站站长倒是没有看到这个被告特别注意那个姑娘或是跟她讲过什么话。

接下来是从方达开往尤蒂卡的那次列车上的乘务长昆西·B·戴尔。现在他记起来了,当时他发现克莱德就坐在后面一节车厢里。同时,他也发现有罗伯达。后来看了报上的照片,他都记起来了。她对乘务长和蔼地一笑。他还说过,她随身携带的这只手提箱,对她来说似乎太沉了,到了尤蒂卡,他可以叫一个司闸员帮她提下去。为此,她还向乘务长道了谢。他看见奥尔登小姐在尤蒂卡下车,进了车站就不见了。可是克莱德他却没有注意到。

随后,留在尤蒂卡车站行李房已有好长日子的罗伯达那只箱子,终于也验明了。在这以后,尤蒂卡的伦弗鲁饭店总经理杰里·K·克尔诺肖恩,验明了本店旅客登记簿,就在七月六日那一页上写着:“克利福德·戈尔登夫妇”。笔迹专家就在此时此地把这本登记簿上的签名,跟草湖和大比腾两旅店来客登记簿进行了比较,证实了这一签名都出自同一人的手笔。这些笔迹,同罗伯达箱子里那张卡片上的笔迹也核对了一下,全都依次交给每位陪审员仔细查验过目,同样,也让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仔细查验过目。这些东西,他们两个都见过,只是那张卡片还没见过。因此,贝尔纳普又一次提出抗议,认为地方检察官不正当地、非法地、无耻地扣留了物证。于是就此问题展开了一场又长、又激烈的争论。事实上,第十天的庭讯也就这样收场了

第22章

随后,到了第十一天,尤蒂卡的伦弗鲁饭店职员弗兰克·W·沙弗,回想到克莱德和罗伯达抵达旅馆时的情景和他们在那里的举止言行。他还讲到克莱德在来客登记簿上把他们俩写成:来自锡拉丘兹的克利福德·戈尔登夫妇。接着,尤蒂卡的明星男子服饰用品商店店员华莱士·范德霍夫,讲到了克莱德来店里买草帽时的举止和外表的样子。接下来是来往于尤蒂卡和草湖之间那一趟列车上的乘务员。以后是草湖旅店老板,还有女招待布兰奇·佩廷吉尔。她在作证时说,她听见克莱德在进晚餐时跟罗伯达在抬杠,好象是说不可能在那里弄到一份结婚证书——最好等到转天他们到了别的一个什么地方再说——这一证词对被告特别不利,因为这就把所谓的克莱德打算向罗伯达坦白的日期提前了一天,不过,杰夫森和贝尔纳普后经商量统一了说法,认为在坦白以前很可能得有一些预备阶段。在那女招待以后,就是把他们送到冈洛奇的那趟列车上的乘务长。在他以后,则是那个接送旅客的导游兼汽车司机,说克莱德讲了那儿有很多游客的怪话,还让罗伯达的手提箱留下来,可他自己的手提箱却随身带着,说他们俩是还要回来的。

接下来是大比腾旅店老板,还有那个出租游船的掌柜,以及在树林子里同克莱德邂逅的那三个人。他们的证词,对克莱德一案极为不利,因为他们都讲到他在遇见他们时露出那种骇怕的神态。接着讲的是如何找到那条小船以及罗伯达的尸体。还有海特后来赶到现场,在罗伯达外套口袋里发现了那封信。而且,有二十来个证人就上述各点先后作了证。接下来是那艘汽船的船长、那个乡下姑娘、克兰斯顿家那个汽车司机先后作证,讲到克莱德抵达克兰斯顿家时的情形。最后讲到(每一个步骤都加以说明,宣誓作证)他到达熊湖,以及如何追缉他和如何抓住了他——至于他被捕时种种情形,他还说过些什么话,那就更不用提了。所有这一切证词,对他确实是最大的打击了,因为克莱德的虚伪、推诿和惊骇全都被揭露无遗。可是,毫无疑问,对克莱德来说,最严重的、致命的证词,是有关照相机和三脚架,以及这些东西被发现时的情况——而且,梅森认为单凭这一点就可以给他定罪。他第一个目的,就是要证实:克莱德在自己有没有三脚架和照相机这个问题上撒了谎。为此,他首先介绍厄尔·纽科姆作证。纽科姆作证时说,有一天,他、梅森和海特,还有其他与本案有关的人,把克莱德带到了他犯罪的地点。他,纽科姆,和一个本地人,名叫比尔·斯沃茨的(后来此人也来到了证人席),在一些横倒地上的圆木和矮树底下四处搜索,终于碰到了藏在一根圆木底下的那副三脚架。接着(这是在梅森开导之下说的,尽管贝尔纳普和杰夫森多次提出反对,可是照例都受到法官驳斥),他继续补充说,曾问过克莱德是不是有过一架照相机或是这副三脚架,他却回答说他什么都不知道。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一听这话,就大声嚷嚷,以示抗议。

尽管后来奥伯沃泽法官终于下令,把这一部分证词从开庭笔录中勾掉了,但紧接着马上有一份海特、伯利、斯莱克、克劳特、斯温克、西塞尔、比尔·斯华茨、本县测量员罗弗斯·福斯特,以及纽科姆签名的纪录向法庭递上,说他们在向克莱德出示三脚架,问他有没有这个东西时,克莱德都是“屡次断然加以否认”。但梅森为了强调这一点特别重要,马上找补着说:“敢情好,法官阁下,不过,我还有许多证人,可以对这份记录上所说的每一件事,乃至于更多的事宣誓作证。”他立即大声招呼“约瑟夫·弗雷泽!约瑟夫·弗雷泽!”话声刚落,一个经售运动器材、照相机等物品的商人登上了证人席。此人宣誓作证说,在五月十五日至六月一日之间,有一天,这个他一碰面、或是一见名字就认得的被告——克莱德·格里菲思对他说要买一架某种型号、配备三脚架的照相机。最后,被告选购了一架“桑克”牌照相机,是有三英寸宽、五英寸半长,讲定分期付款。弗雷泽先生仔细查对了照相机、三脚架和他自己帐簿上的号码以后,确认此刻向他先后出示的照相机以及黄色三脚架,正是当时他出售给克莱德的。

克莱德一下子吓懵了。这么说来,他们终究把照相机和三脚架都找到了。而且,还是在他坚决声称他随身没有携带照相机以后。他连这事都要撒谎,陪审团、法官和列席听众,会有怎么个想法呀?!现在证明他对这么一架毫无意义的照相机也要撒谎唯一科学的历史观,宣告了过去的历史哲学所宣扬的唯心主,以后人们还会相信他回心转意的那一套说法吗?!他最好还是坦白供认,越早越好。

不过,就在他这么暗自思忖的时候,梅森传唤一个名叫西米恩·道奇的人。此人是一个年轻的林区居民兼汽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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