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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草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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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女儿,只要哪个不学好,我是说到做到,马上把塞塘里淹死他(她)。痛,痛在心里,我和他们嗲嗲从来不和有些人家那样,儿啊肉的,更不惯他们。惯子不孝,惯不成器。我家世世代代都是清清白白的。却有那样狗日的,砸蛆,说我家四子这样说我家四子哪样,以为我杨家好欺侮?门都没有,除非我死了还差不多。要不,哪个也欺侮不了我家四子。”

“倒底是什么事,到底是怎么搞的!”华守珍不知所云,有点儿难为情地说。

“怎么会?你没跟嬷嬷他们讲?”杨在清老婆有点想不通地侧过身来问夏至。夏至正恼火地看着自己的嬷嬷暗自生气,见杨在清老婆脸正朝着他,脸上立马阳光起来,“我没有跟他们讲,怕他们罗嗦!”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夏至!不是阿姨我说你。你是不晓得做父母的心噢!有事不能不跟嬷嬷嗲嗲说,你不晓得做父母的有多担心噢!”

“是的是的!”几乎天天都见不到人,就是回家也很晚。见到了,眉毛也愁着,吓得你话都不敢说一句。他自己更是一句话也不跟你说。好像我们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是的。”

“说什么说呢?没什么事,我好的很,家去家去,烦死了!跑来干什么?”夏至恼火地过来拉华守珍。

华守珍不想走。知道犟不过儿子,向杨在清老婆投来求援的目光。从进门那一刻起,华守珍就已经预感到,从杨在清老婆嘴里说出来的话的份量,在夏至的耳中,已经是世上无人能及。更不要说她这个夏家的“老佣人”了。华守珍经常性地这样说,有时真的觉得生儿女生犯了法,心灰意冷。自己任劳任怨,关心倍至地对待儿女,换来的则是儿女恶声恶气地对待自己。

“这么大的事,你都不和你嬷嬷嗲嗲说?”杨在清老婆惊讶道。

“我是怕他们罗嗦!尤其是我嬷嬷,一点小事情唠叨个没完没了!”听杨在清老婆口气中有不满的情绪,夏至的回话,显得是诚皇诚恐。华守珍看在眼里,酸在心上。自己养大的儿子,对别人如此孝敬,对自己却象是对待一堆急于出手的垃圾那样。这母亲当的真的是失败啊!

华守珍从来不知道扪心自问,自己在教育儿女上有哪些失误的地方,只知道一味地对儿女好,儿女就会对自己好。而事实从二儿子开始,她的无私奉献的精神就没有得到好报。可是她并不知检讨,一味地随性而为。所以,哪怕她为儿女操碎了心,也没有一个儿女感她的恩。相反,认为那是她应该做的,而且做的远远不够。

“老姐姐,你听我说。原因是这样的。夏至他们单位上有个小狗日的,姓刘,以前追过我家小四子。”说着杨在清老婆用一指三个女孩当中那个最漂亮的,也就是和杨在清老婆一起,到过夏家的那个女孩子。听到嬷嬷在向夏至的妈妈介绍自己,那女孩子脸一红,原本就一直低着的头,显得更低,也更加妩媚了。

“我和她嗲嗲都觉得那小狗日的油嘴滑舌的,不靠谱,就没答应。我家小四子也没看上他。结果,你知怎么着。那小狗日的写信骂我家的小四子,骂我家小四子这不是,那不是,败坏我家小四子的名誉。这在这里,说都说不出口。反正骂了很多难听的话。”

“噢——”杨在清老婆说的起劲,华守珍忍不住噢一声,心说,人家小子骂你家女儿,可是,那关我家夏至什么事呢?

杨在清老婆何许人,国民党军官的太太,大户人家的小姐。在那个知识极度匮乏的年代,也是喝过洋墨水,写的一手漂亮行楷的女人。比之华守珍,那不知要强出哪里去了。眼一瞅就瞅出华守珍那是话中有话。随手从口袋里抽出两根烟来,递一根给华守珍,华守珍脸一红,慌得不行,连声说,“不会不会!”杨在清老婆也不在坚持,又把其中一根递给夏至,夏至摇了摇手,杨在清老婆坚持了一下,夏至也就接了过去。剩下的一根杨在清老婆叨自己嘴上,夏至及时地燃起一支火柴凑了上去,极其恭敬地帮她点上,再把自己嘴上的那根点上。吸了一口,杨在清的老婆才在烟火缭缭中,迷缝着眼继续说将起来:“你不晓得那没人毛的小狗操的有多坏,他信下面的落款,用的竟然上你家夏至的名字。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和小四子要去你家找夏至的原因。”

华守珍冷笑一声,“落的是夏至的名字,就是我家夏至写的,有人说我家夏至杀人了,你们就相信我家夏至杀人了?”华守珍并不是那种尖锐刻薄的人。可是半个多月来的积淀,加之夏至在杨家人面前所表现出来的那一副奴才相,着实让华守珍羡慕嫉妒恨。

“我们母子俩也是没办法。知道落款是夏至,信应该不会是夏至写的。没有那么蠢的人。那不是因为没有办法吗?就象派出所人办案一样,那时夏至是我们唯一的线索,通过夏至我们才能找出,那个躲在后面的,写那封信的小人。夏至受委屈倒霉,其实还不能怪我们,要怪主要要怪那个写信的姓刘的小狗日的。”

“后来怎么就查出来了?”

“我们就想了,;写这封信的应该是追过我家小四子不成的。而且那家伙肯定跟你家的夏至熟悉,俩个人应当还有一点矛盾。好朋友不至于。结果就落到那姓刘的小狗日的身上了。”

“他怎么会承认?”

“为承认也不行。老子,小四子,还有夏至,我们三个找到那小狗日的家,带着那封信,到他家和他家里他写过字一对,老子一眼就看出,信就是出自在那小狗日的亲手。下流种子写下流字,写的那手字,那哪里象字,跟鳖爬的一样难看。再看夏至的那手字,端端正正,‘字如其人’看上去就是一个正派人。”

“我写的字再好,也好不过阿姨写的字。”夏至插嘴道。

“你说的那是毛笔字,钢笔字我写不好。我们念书的时候,还不作兴用硬笔,基本上都是用毛笔。”

“姐姐你念过书呢?”华守珍忍不住艳羡道。

“是啊!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小字伙一生,念过书和没念书那是一个样。”

“怎么会一个样哎,怎么着也要比我们这种睁眼瞎要好得多。……。

最终聊了多长时间,华守珍真的没有在意。去的时候,她是带着翻身农奴把歌唱,当家的主人的良好心态去的。回家时,尽管心情也还不错,可是那种高反革命家属一等的念头那是彻底地打销了,光杨在清老婆嘴上撇撇着一根东海烟,就已经让她自叹不如,自惭形秽。至于说到她读过书,认识字,华守珍便彻底露了怯。

128。…第一百二十八章猫婆婆鼠媳妇

那姓刘的小子,本打着一箭双雕的主意,让杨夏二人,两败俱伤。没存想,杨家的四女儿杨菲与夏家的四小子夏至,自打见面,就王八看绿豆——对上了眼。后又发现,本来就是场误会,更是心有切切;郎有情,妾有意!倒成了素未平生的两个人的介绍人。

恰巧杨夫人大弟,在华守珍大女婿郑华章曾辖的一饭店里当厨师,“听锣听声,听话听音”,知大姐有意将四女儿许配给夏至,有意搓合这一段姻缘。便说夏家的大女婿郑华章,郑总经理,那是个天下难得的好人,他老丈人夏孝忠,更是没得说,全西洋出了名的老好人。祖宗八代成份都好,是又红又专的老农民。外甥女如果能嫁到这样的人家,绝不会有亏吃有气受。何况对方还是个响当当的大学生,有知识有文化,在政府里面工作,端的是铁饭碗。在大姐面前,主动请缨,自告奋勇地前往夏家,促成这段因冤枉而起的姻缘。只是担心,夏家是否看得起自己的外甥女,倒是真的。

以华守珍倒真的是不同意这门亲事。其一,杨菲连同她母亲一道杀过来找夏至算帐时的情形,在华守珍那脑子里经久不衰,记忆犹新,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能做出那一副吃人般的模样,绝对是个角儿。惹不起,还躲不起!华守珍至今还心有余悸。听杨菲舅舅说要把她嫁到夏家,华守珍眼前一黑,头摇得象拨锒鼓一样。害怕啊!何况自己儿子那可是天之骄子,是大学生,对方却仅仅小学毕业,而且没有工作。

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当钱花!那么瘦,身上莫不是有什么病,吃饭才不长肉?非长寿相。结婚过日子还是实在点好。身板好才是真的好。女孩子身上有肉,生孩子也好生一点。身体不好,光有脸宠子,家庭没有保障。万一过不了两年,死翘翘了。扔下孩子还有夏至,让我家的夏至又当爹又当妈的,那不是要了咱儿子的命!

然而,“儿大不由娘”,夏至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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