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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理群文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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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太阳中的黑点,加以扩大、丑化”,是“对解放区人民的诬蔑和攻击”。萧军对
“五四”人道主义精神的坚持,在批判者的笔下,成了“(宣扬)小资产阶级的超
阶级观点,反对阶级与阶级斗争学说”。至于萧军对“五四”爱国救亡主题的继承
与发挥,更是被批判者视为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也即“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
“反对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如此等等。这里展开的
正是一场“话语权力”的争夺战,批判者严厉指责萧军“向革命阵营中散布反动思
想,企图涣散与破坏我们的统一意志,混乱我们的思想战线,削弱我们精神上理论
上的统一与集中”,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其结果是争论的一方利用自已掌握的政治
经济权力,根本剥夺了对方的话语权,以维护“精神理论”上的绝对“统一与集中”,
树立“革命话语”的不容置疑的权威:这样的结局与解决方式,影响是深远的。

人们在回顾这场争论时,还会注意到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中的一段话:
“当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所压迫的时候,萧军曾经反对这种统治;但当真正建立了
新的统治,这种统治服从于人民的利益,而并不服从于萧军之流的个人利益的时候,
萧军就转而反对人民的统治了”。判决萧军“反对人民的统治”,显然不符合事实
;但所提出的问题却是实质性的,即知识分子与“新的统治(政权)”的关系。这
在1948年是一个迫待回答的现实政治问题,无论是知识分子自身,还是新政权
这一方,都是如此。这也是这场争论的要害所在。我们由此而注意到了萧军与批判
者的一场论战:先是《生活报》在批判萧军对苏联的态度时提出:“我们必须无条
件的拥护苏联,信仰苏联,尊重苏联”;萧军则反驳说:“我们——中国人——拥
护苏联是‘有条件’的”:“一,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二,苏联是世界上首
先以平等、真正的友谊……对待被压迫民族——首先是中华民族——的国家”;
“只有在这两大前提条件下,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中国共产党,世界共产党,才
能‘无条件’拥护它,信仰它,尊重它……。除此以外就没有别的”。这里所说,
自然不只是对苏联而已。它表明了萧军这样的知识分子的一个基本立场与原则:他
们对一切——国家,政党,政权,学说……——的拥护、信仰、尊重都是“有条件”
而非“无条件”的。具体的说,萧军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新政权,无疑是拥
护、信仰、尊重的,因此批判者把他视为“反党、反人民、反新中国”的政治上的
反对派,会引起他如此强烈的反感。但他的拥护、信仰、尊重又是有条件的:第一,
这是因为他认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和方针、所信仰的主义”是“正确”的,
“那些真正的好的共产党员”的行为、作风、精神使他没有任何“怀疑”:这是他
独立观察、思考,自觉选择的结果,即使在受到批判以后,他也因信仰的一致,对
中国共产党继续持支持的态度。第二,他在“拥护、信仰、尊重”的同时,仍然
“不满”于“党内个别的恶劣现象和个别不好的人”,他要保留独立批评(以至批
判)的权利,他在无端遭到批判以后,更要坚持的,也正是这样的权利。在他看来,
“拥护”与“批评(批判)”并不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第三,如果拥
护对象本身发生了质变,从而失去了拥护的前提,他要保留自己的必要时反对的权
利。萧军的这一立场与态度是一贯的;而延安时期的中共及其领导是容忍了萧军的
这一“既拥护又保持独立批判权利”的选择的,因而尽管时时发生冲突,仍然与其
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现在面临新政权的建立,要求思想、理论与精神、意志,
政治与组织上的高度集中和统一,萧军这类知识分子依然要保持“独立性”(尽管
对萧军而言是拥护前提下的独立性),就难以再接受与容忍了。因此,批判萧军所
发出的“警告”不仅是针对萧军个人而己,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从以后的“发展”来看这一次批判,它在很多方面都是开了“先例”的。

比如,这次批判第一次涉及新政权下的言论自由问题。对此,前述东北文艺协
会《关于萧军及其《文化报》所犯错误的结论》中,有一个结论:“我们认为,所
谓言论自由与批评自由,是有一定的历史内容和阶级立场的,因此,在人民民主的
新中国,凡发表对人民有益无害的言论和批评,都应当有自由,如果某种言论和所
谓‘批评’直接反对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如萧军所发表的反动言论,则不应有自由”。
这又是一个“我们”体的权威判决,以后就成了无需讨论的前提。其实这一前提恰
恰颇为可疑甚至是危险的。因为它以“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言论自
由”的尺度,这是一个非法律的,带有浓重意识形态性质的标准,对它的解释具有
极大的弹性与主观性,任何掌权者都可以根据这一标准所蕴含的“我说你有罪(违
反了人民根本利益)你就有罪”的逻辑,剥夺任何异己者的言论自由。萧军的批判
者刘芝明自己在20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也就是被这同一逻辑推向了审判台:
这样的批判者难逃被批判者的命运的悲剧,在共和国的历史中恐怕也不是个别的。

东北局《决定》中最后一条是:“停止对萧军文学活动的物质方面的帮助”。
对于萧军,这一条才是真正“致命”的:正象萧军夫人王德芬后来的《萧军简历年
表》里所描述的那样,“纸张来源停止了,银行贷款取消了,《文化报》各个分销
处不准代办了,各学校单位不许订阅了”,在“各种行政手段”的干预下,不仅
《文化报》被迫停刊,连萧军自己也只得老老实实地按组织“安排”到抚顺煤矿去
“改造思想”。这正是意味着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在国家管制
一切的体制下,离开了执政者的物质支持,知识分子是什么事也不能做的,面对强
大的,无所不至的行政手段,几乎不可能有任何独立的选择。在这意义上,萧军个
人主持的《文化报》的停刊,是一个象征:从此作为“自由职业者”的知识分子已
不复存在,所有的知识者都成了国家的雇员,他们的精神劳动也被完全纳入了国家
计划的轨道——这种情况直到改革开放后的8、90年代才有了新的变化。

对萧军的批判,开创了一种“大批判”思维与“大批判”文体,刘芝明的长篇
“总结”即是一个代表作。所谓“大批判”思维是指这样一个思维路线:先判定被
批判者有罪(或者仅根据有限的材料,上纲上线,定下某个罪名),然后再四处搜
集罪证,就象那怀疑邻居是小偷的古人一样,被批判者一言一行在批判者的眼里,
都是“别有用心”,从字里行间去搜寻罪恶性动机。于是,或“张冠李戴”(把萧
军小说中的人物的思想,甚至是作者批判的思想,当做作者本人在“放毒”),或
“掐头去尾”(如萧军在《新年献辞》一文中列举了许多错误倾向,表示“无论党、
政、军、民有犯之者均在……反对之列”,批判者将“有犯之者”这一限制词删去,
就变成对整个“党、政、军、民”的全盘否定与诬蔑了),或“移花接木”,甚至
“偷梁换柱”(如《文化报》曾发表过一篇《丑角杂谈》,文中有一句:“在丑角
当权时,有血有肉的人,都成了被随便凌辱的‘尸丑’”,这本是泛指一种社会现
象,批判者却把“在丑角当权时”一语改装成“共产党尽让那些‘丑角当权”’,
然后作为作者的观点大加讨伐),如此等等。这类大批判文章,表面上充满“革命
义愤”,其实是罗织罪名而无所不用其极,影响是恶劣的。

东北文艺协会的《结论》中的一段话也颇引人注目:“既然中国的进步文艺界
还是以革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居多数”,“中国的反革命势力也就不能不在某种
程度上反映于进步文艺界中的某些不稳定的分子”,据说这是“阶级斗争中的一种
现象”,大概也就是后来经常说的“新动向”吧。对“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的特别警惕,及对“进步文艺界”某些人的不信任感,这都是不祥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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