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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散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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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为一流,遂使万人空巷,钟鼓齐鸣。这是两个极端,时间已证明多为荒谬,可以不必再去谈它。

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实事求是的文艺批评,重新为人们所提倡。但因为积重难返,真正做到这一点,还是很不容易的。鉴于过去棒喝主义的恶果太惨重,声讨式的评论文章,近来确是不常见了。吹捧式的评论,其数量虽不见减少,其程度——即吹捧的调门,却有渐渐降低的趋势。一般说来,目前的文艺批评,总的缺点,还是忽视艺术分析。具体说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架子太大,识见平常。很多文艺评论,文章很长,间架很大。好像不如此,不足以称为文学评论似的。这是一种传统习惯,而表现在文艺评论家那里,尤其显著。文章的规模,他们取法于古典批评家,而细观其学识和见解,又多不相称。

二、人云亦云,角度一样。读关于某一作家的评论,常感到这一点。当然谈的是一个人的作品,会有相同内容。但是在艺术分析方面,甚至所用辞句方面,雷同之处甚多,读起来就缺乏兴味了。着眼的角度,也大体一致。不能另开途径,探讨新的领域,以丰富对这一作家的研究。

三、争执不下,没有准绳。现在,对于过去说是“有问题的作品”,叫做“有争议的作品”。在讨论时,总是有两种完全对立的意见:甲说很坏;乙说很好。争执一通,无结果而散。这就叫做争鸣吗?任何事物,总有一个衡量标准,定其质量。现在评论文章,不大提政治标准了。其实历代文艺批评,并非完全不顾政治。艺术标准,也不是抽象的,不会是各执一词,就可以罢休的。不能把文艺上的什么主义,或什么流派的主张,各有所好,随便拿来,作为衡量人间一切文艺的尺度。对于艺术,古今中外,总是把现实生活、民族传统、社会效果,作为评价取舍的标准的。

如果一个民族,能以其不断向上的正义的力量,维护着一个人心所向的道德标准;同样,这个民族,也就能维护着一个人民共同认识的艺术标准。

1983年9月9日晨

谈爱书



那天,有一位客人来闲谈。他问:“听说,你写的稿子,编辑不能改动一个字。另外,到你这里来,千万不要提借书的事。都是真的吗?”

我回答说:

关于稿子的事,这里先不谈。关于借书的事,传说的也不尽属实。我喜爱书,珍惜书。要用的书,即是所谓藏书,我确是不愿意借出去的。但是,对我用处不大,我也不大喜欢的书,我是宁可送给别人,不要他归还的。我有一种洁癖,看书有自己的习惯。别人借去,总是要有些污损。例如,这个书架上的杂志和书,院里院外的孩子们要看,我都是装上封套,送人他们。他们拿回去怎样看,我就管不了许多。

即使是我喜爱的书,在一种特殊的时机,我也是可以慷慨送人的。例如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许多同志都到我家拿过书。大敌当前,身家性命都不保,同志们把书拿出去,增加知识,为抗日增加一分力量,何乐而不为?王林、路一、陈乔,都曾打开我的书箱,挑拣过书籍。有的自己看,有的选择有用的材料,油印流传。这些书,都是我从中学求学,北平流浪,同口教书,节衣缩食买下来,平日惜如性命的。

十年动乱开始,我的书共十书柜,全部被抄。我的老伴,知道书是我的性命,非常难过。看看我的面色,却很冷漠,她奇怪了。还以为我能临事不惊,心胸宽阔呢。当时,我只对她说:

“书是小事。”

有些书,我确是不轻易外借的。比如《金瓶梅》这部书,我买的是解放后国家影印的本子。二十四册,两布函,价五十元。动乱之前,就常常有同志想看,知道我的毛病,又不好意思说。有的人拐弯抹角:

“我想借你部书看。”

我说:

“什么书?新出版的诗集、小说,都在这个书架上,你随便挑吧!”

“不。”他说,“我想借一部旧书看看。”

“那也好。”我心里已经明白七分,“这里有一部新印的《聊斋》。”

他好像也明白了,不再说话。

抄去的书籍还能够发还,正如人能从这场灾难中活过来,原是我意想不到的。但终于说是要落实政策了,但就是不发还这一部。我心里已经有底,知道有人想借机扣下,就是不放弃。过了半年,还是有权者给说了话,才答应给我。这一天,报社的革委会主任,把我叫到政工组的内间。我以为他有什么公事,要和我谈,坐下来后,他说:

“听说要发还你那部书了,我想借去看看。”

“可以。”他是革委会主任,我不便拒绝,说,“最好快一些,另外,请不要外传。”

政工组到查抄办公室,把书领回来,就直接交到他手里去了。那是我未曾触手的一部新书,还好,他送给我时,污损不大。时间也不太长。我想他不一定通读,而是选读。

过去,《金瓶梅词话》的洁本出版以后,北平书摊上,忽然出现一本小书,封面上画着一只金色的瓶子,上面插着一枝梅花,写着“补遗”二字。定价高昂,对于只想看“那一部分”的读者,大敲竹杠。我很后悔没有买下一本,应付来借这部书的人们。

客人又问:

“从你写的一些文章看,你的家庭,并不是书香门第,那你为什么从幼年就爱上了书呢?”

我答:我幼年时,我家里,可以说是一本书也没有。我的父亲,只念过二年私塾,然后经招赘在本村的一个山西人,介绍到祁州(后来改称安国县)一家店铺去学徒。家境很不好,祖父一直盼望父亲,能吃上一点股分,没有等到就去世了。祖父的死,甚至难以为葬,同事们劝父亲“打秋风”,父亲不愿,借贷了一些钱,才出了殡。这是母亲告诉我的。父亲没有多读书,但看到我的兄弟们都已夭伤,我又多病,既不能务农,又因娇惯也不能低声下气去侍候人——学徒。眼下家境好些了,所以决定让我读书。我记得从我上学起,父亲给我买过一部《曾文正公家书》,从别人要来一本《京剧大观》,还交给过我一本他亲手抄录的、本县一位姓阎的翰林,放学政时在路途上写的诗。父亲好写字,家里还有一些破旧的字帖。

我的书都是后来我做事,慢慢买起来的,父亲也从不干预。但父亲很早就看出我是个无能之辈,不会有多大出息,暗暗有些失望了。



我喜爱书,在乡里也小有名声。我十七岁,与黄城王姓结婚。结婚后的年节,要去住丈人家。这在旧社会,被看做是人生一大快事,与金榜题名、作品获奖相等。因为到那里,不只被称作娇客,吃得很好,而且有她的姐妹兄弟,陪着玩。

在正月,就是大家在一起摸纸牌。围在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其乐可以说是无穷的。但我对这些事没有兴趣。她家外院有一间闲屋,里面有几部旧书,也不知是哪一辈传流下来的,满是灰尘。我把书抱回屋里,埋头去看。别人来叫,她催我去,我也不动。这样,在她们村里,就有两种传说:老年人说我到底是个念书人;姑娘们说我是个书呆子,不合群。

我的一生,虽说是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中间也有间断。

一九五六年秋末,我得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症。经过长期失眠,我的心神好像失落了,我觉得马上就要死,天地间突然暗了一色。我非常悲观,对什么也没有了兴趣,平日喜爱的书,再也无心去看。在北京的一家医院医治时,一位大夫曾把他的唐诗宋词拿来,试图恢复我的爱好,我连动都没动。三个月后,我到小汤山疗养院。附近有一家新华书店,里面有一些书,是城里不好买到的,我到那里买了一部《拍案惊奇》和一本《唐才子传》,这证明我的病,经过大自然的陶冶,已经好了许多。

半年以后,我又转到青岛疗养。住在正阳关路十号。路两旁是一色的紫薇花树。每星期,有车进市里,我不买别的东西,专逛书店。我买了不少丛书集成的零本,看完后还有心思包扎好,寄回家中。吹过海风,我的身体更进一步好转了。

十年动乱,我的书没有了,后来领到一小本四合一的红宝书。第一次开批判会,我忘记带上,被罚站两个小时,从此就一直带在身上,随时念诵。一是对领袖尊敬,二是爱护书籍的习惯没改,这本小书,用了几年,还是很干净整齐。别人的,都摸成黑色了。

客:“可不可以这样说:你的有生之年,就是爱书之日呢?”

我说:这也很难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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