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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散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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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于人,说:

“这都是某某人惯的他(她)!”

冤枉啊,冤枉!

众所周知,我只是在他(她)没有出名的时候,读过他一些作品,说了一些鼓励的话。他成名以后,就断了线,轰动得奖之作,都没有读过。其中有什么倾向,有什么问题,与我丝毫无干。即使有什么错误,你们应该写文章批评,或去问那些对以上作品,作过吹捧的人。这些人就在你们附近。我这里挨不上边。

不毖后而惩前,既舍近又求远,我为诸公不取。

流派

确实,我在文章里写过:“我是一个低栏,我高兴地看到,你从我这里跳过去了。”也说过:“我也写过女孩子们,我哪里有你写得好!”这些话。但是小满儿说过:话有百说百解。

我虽然出自衷心的喜悦,但别人看了,并不一定就受感染,也随之感到喜悦。因为低栏,也是一种障碍,总不如飞机跑道那样平滑,任人驰骋。再说,人家要跳的,不是低栏,而是高栏!已经和你分道扬镳了。

你写的女孩子,是什么年代?什么意识?人家写的女孩子,又是什么年代?什么意识?你是什么创作方法,人家又是什么创作方法;早已经把你“发展”了。这样一来,我的好意,或者说我的吹捧,在不少人那里,引起的就不是快感,而是反感了。

其实,所谓流派,所谓发展,都是理论家的话语。理论家总是一阵子高兴说这个,又一阵子高兴说那个的。我们无妨查阅一下,近几十年的报刊杂志,你就会发见:在同一个文艺问题上,甚至在同一个理论家的笔下,翻过多少次跟斗了。文坛上的杂技现象,古今中外,并不少见。

说来说去,他们究竟说出了多少新鲜道理?对创作起到了什么积极作用?他们不断发表意见,不过是为了继续保持他们那理论家的地位,也就是一种“领导”地位。

方法不同了,何必又谈流派?已经分道了,何必又拉在一起?思想、志趣已经不同,流派即已各异,分开说不更为直接了当吗?但有时,还必须把区区拉上,作为陪衬。

其实,我对一些青年作家的关系,不过是沿袭中国文坛的习惯,或者说是常规。并没有什么新的内容。编刊物时,发表了他们几篇稿子;待他们出书时,应约给他们写过一篇序言。再多,有人带他们到家里来,随便谈了谈。都很简单。既谈不上恩,也谈不上怨。

应该补充的是,当他们随着走红,也蒙受一些流言蜚语的时候,那些最初带引他们来舍下的人,也背地或当面责备我。我极不愿意听这些话,我最不喜欢在我面前,议论别人家的私事。我也从不示弱,我说:“就是有这些事,我看也不算什么。在当前的社会生活里,他(她)的所作所为,并不过份。”这真可以说是“惯”了。

1990年10月——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卷七 风烛庵文学杂记  文事琐谈

文过

题意是文章过失,非文过饰非。

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又招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此文,字不到两千,用化名,小说形式。文中,先叙与主人公多年友情,中间只说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后再叙彼此感情,并点明他原是一片好心。最终说明主旨:写文章应该注意细节的真实。纯属针对文坛时弊的艺术方面的讨论,丝毫不涉及个人的任何重大问题。扯到哪里去,这至多也不过是拐弯抹角、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地,对朋友的写作,苦口婆心提点规谏。

说真的,我写文章,尤其是这种小说,已经有过教训。写作之前,不是没有顾忌。但有些意念,积累久了,总愿意吐之为快。也知道这是文人的一种职业病,致命伤,不易改正。

行文之时,还是注意有根有据,勿伤他人感情。感情一事,这又谈何容易!所以每有这种文字发出,总是心怀惴惴,怕得罪人的。我从不相信“创作自由”一类的话,写文章不能掉以轻心。

但就像托翁描写的学骑车一样,越怕碰到哪一棵树上,还总是撞到那棵树上。

已经清楚地记得:因为写文章得罪过三次朋友了。第一次有口无心,还预先通知,请人家去看那篇文章,这说明原是没有恶意。后来知道得罪了人,不得不在文末加了一个注。

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当时所谓清查什么,不过是走过场。双方都是一场虚惊。现在又有人援例叫我加注,我解释说:散文加注可以,小说不好加注,如果加注,不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说是小说也不行。有的人一定说是有所指。可当你说这篇小说确有现实根据时,他又不高兴,非要你把这种说法取消不可。

结果,有一次,硬是把我写给连共的一封短简,已经排成小样,撤了下来。目前,编辑把这封短简退给我,我看了一下内容,真是啼笑皆非: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只能向收信人表示歉意。

鲁迅晚年为文,多遭删节,有时弄得面目皆非。所删之处,有的能看出是为了什么,有的却使鲁迅也猜不出原因。例如有一句这样的话:“我死了,恐怕连追悼会也开不成。”给删掉了。鲁迅补好文字以后写道:“难道他们以为,我死了以后,能开成追悼会吗?”当时看后,拍案叫绝,以为幽默之至,尚未能体会到先生愤激之情,为文之苦。

例如我致连共的这封短简,如果不明底细,不加注释,任何敏感的人,也不会看出有什么“违碍”之处。文字机微,甚难言矣。

取消就取消吧,可是取消了这个说法,就又回到了“小说”上去。难道真的有没有现实根据的小说吗?

有了几次经验,得出一个结论:第一,写文章,有形无形,不要涉及朋友;如果写到朋友,只用颂体;第二,当前写文章,贬不行,平实也不行。只能扬着写,只能吹。

这就很麻烦了。可写文章就是个麻烦事,完全避免麻烦,只有躺下不写。

又不大情愿。

写写自己吧。所以,近来写的文章,都是自己的事,光彩的不光彩的,都抛出去,一齐大甩卖。

但这也并非易事。自己并非神仙,生活在尘世。固然有人说他能遗世而独立,那也不过是吹牛。自我暴露,自我膨胀,都不是文学的正路,何况还不能不牵涉他人?

大家都希望作家说真话,其实也很难。第一,谁也不敢担保,在文章里所说的,都是真话。第二,究竟什么是真话?

也只能是根据真情实感。而每个人的情感,并不相同,谁为真?谁为假?读者看法也不会一致。

我以为真话,也应该是根据真理说话。世上不一定有真宰,但真理总还是有的。当然它并非一成不变的。

真理就是公理,也可说是天理。有了公理,说真话就容易了。

1991年7月23日促成之

文虑

所谓文虑,就是写文章以前,及写成以后的种种思虑。

我青年时写作,都是兴之所至,写起来也是很愉快的,甚至嘴里哼哼唧唧,心里有节奏感。真像苏东坡说的:

某生平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自谓世间乐事,无逾此者。

其实,那时正在战事时期,生活很困苦,常常吃不饱,穿不暖。也没有像样的桌椅、纸张、笔墨。但写作热情很高,并视为一种神圣的事业。有时写着写着,忽然传来敌情,街上已经有人跑动,才慌忙收拾起纸笔,跑到山顶上去。

很长时间,我是孤身一人,离家千里,在破屋草棚子里写东西。烽火连天,家人不知死活,但心里从无愁苦,一心想的是打败日本,写作就是我的职责。

写出东西来,也没有受过批评,总是得到鼓励称赞。现在有些年轻人,以为我们那时写作,一定受到多少限制,多么不自由,完全是出于猜测。我亲身体验,战争时期,创作一事,自始至终,是不存什么顾虑的。竞技状态,一直是良好的,心情是活泼愉快的。

存顾虑,不愉快,是很久以后的事。作为创作,这主要和我的经历、见闻、心情和思想有关。

土地改革,解放战争时期,我虽受到批判,但写作热情未减。批判一过,作品如潮,可以说是“屡败屡战”,毫不气馁。我还真的亲临大阵,冒过锋矢。

就是“文革”以后,我还以九死余生,鼓了几年余勇。但随着年纪,我也渐渐露出下半世光景,一年不如一年的样子来。

目前为文,总是思前想后,顾虑重重。环境越来越“宽松”,人对人越来越“宽容”,创作越来越“自由”,周围的呼声越高,我却对写东西,越来越感到困难,没有意思,甚至有些厌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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