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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斯在奥林匹斯之巅。教授的办公室其实也就等于书房。不要多久,这第三书房也书满为患。于是又把无处安顿的书一批批运回家去。
我的办公室在太古楼,静寂亦如太古,这清福实在修来不易。以前我在中文大学的办公室位于碧秋楼二楼,正当梯口,又隔着走廊与教师的联谊室斜斜相对,既扼要冲,自为兵家必争之地。所以门外总是笑语喧阗,足音杂沓,不时更有人在长廊的两头此呼彼应,回声不绝,或是久别重逢,狭路相遇,齐发惊叹。长廊未半有女工坐守柜台,别处的女工不时来访,印证了广东人的一句话:“三个女人一个墟”。再过去是厕所,又是兵家必争之地,同事们出入其门,少不了又有一番寒暄。从那里搬到太古楼来,简直是听觉的大赦。
此刻我坐在太古楼上,山色可玩,六根清静,从从容容享受免于噪音的自由。但这好景恐怕是长不了了。一回台北,等于重投噪音的罗网。而香港这两间书房里满坑满谷的书刊,又将如何运回台北去呢?这一搬,岂不成了浩劫的“文化大革命”?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四日
舞台与讲台
如果报纸是一座都市,则副刊正如在层层叠叠的建筑物之间,开出一片翠绿的公园,让市民从容享受宽敞与幽静。而形形色色的专栏与专刊,正如公园四周的图书馆、博物院、艺术馆、剧场。一座都市如果没有这些,就太单调、太现实、太没有文化了。
报纸的副刊风格不同,版面互异。以内容来分,则有的主情,有的主知。传统的副刊侧重抒情,所以大致上成了文学的园地,可以读到诗、散文、小说等等感性作品。所谓文坛,有一半就在这样的副刊。英美报纸的副刊登的大半是书评,却少创作,和五四以来的中国报纸副刊不同。也有水准偏低的副刊,把抒情降为滥感,任由作者写点个人的杂感、亲友的交游,等于有稿费的日记了。
至于主知的副刊,则于文学创作之外,更刊出言之有物读之有味的专栏,和较有深度较为长篇的评论文章,研讨的对象则遍及文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这样的副刊最具社会教育的使命感。所谓文化界,有一部分就在这里。主情副刊的编辑,应有文学的情操。主知副刊的编辑,应具文化的修养。
香港有不少报纸的副刊,抒情既不怎么文学,主知也不怎么文化,颇难这么归类。香港报上的专栏有些相当高明,但是一般的专栏流行两种文章:一种就是我前文所说的滥感日记,另一种是讽世论政的杂文。后面这种杂文可谓香港文化的主产品,里面颇有几枝妙笔。可惜这样的港式笔法难合台式尺度,不能进口,否则国内读者的眼界当会放宽。这几枝妙笔意气风发,从港府一直评点到中南海和唐宁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陈之想从香港去了美国,最不惯的就是每天读不到这种杂文。杂文大盛于香港,言论自由是一大原因。但自由也就大半用于言论,有话就说,许多不平也就直肠一吐。另一方面,用比兴来寄托,用想象来转化的文学创作,也就似乎不必去经营。杜甫如果可以写专栏直接论政,也许不会成为诗史。
以形式来分副刊,则有的版面固定,有的变易不居。香港的副刊往往分割成许多专栏,大的像棋盘,小的像算盘,各据一方,成为粤语所谓“贩文认可区”。美国人见了,会觉得像一盘分格的电视快餐。古人见了,会说它像并田,四周的八块是私田,中间留一块做公田。在《星岛日报》上,我的三女儿佩珊一度也领有这么一块私田,我自己不过偶尔去公田耕耘一下。佩珊的私田每周耕四天,已经忙不过来。香港有不少专栏由一人执笔,而天天见报,我称之为“旦旦而伐”,就算是桂树,也禁不起吴刚之斧吧。有的专栏作家,以一人的血肉之躯而每日维持几个专栏,简直不可思议。一位专栏作家自喻写稿如车衣,只见稿纸上下推移,不见右手挪动,生产量真是惊人。
台湾的副刊通常留下一大片公田给作家们轮流耕耘,只有几块边区给连载小说和专栏。在这样的安排下,作家出现得比较多,比较快,也比较畅所欲言,诚如旧小说所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也比较自然,只是辛苦了编辑。不过,这种主动的编辑往往能推出专辑,甚至推动文风或思潮。
台湾的大报近年常办文学奖,金额高、评审严、宣传多、得奖作品发表得快,对文学贡献颇大。同时副刊也常举办座谈与学术演讲,听众轻易使逾千人,纪录并公之副刊,对文化影响不小。新加坡的华文报纸这两年也举办征文比赛和文艺营,十分起劲。在这方面,香港的报纸远远落在背后,甚至对本地已有的“中文文学奖”及“青年文学奖”也没有什么报道。以文学奖金而言,香港市政局主办的“中文文学奖”最高金额是港币八千;新加坡《联合早报》主办的“金狮奖”最高金额是新币二千,都不如台湾金额之高。论稿酬,也推台湾领先。
报纸是现代化的企业,当然要追求销路和利润,讲究经营之道。但在另一方面,它也是文化机构、出版事业,不能推卸社会教育的责任。副刊不但要满足读者的需要,更应提高读者的境界,扩大读者的视野。也就是说,它不该只是跟着读者走,还要领着读者走。它不妨带一点理想主义,去塑造未来,而不仅仅是把握现在。副刊对于社论,不妨保有相当的自主。如果副刊只是社论的延长,社论只是政策的应声,那个社会大概不是多元。副刊变成舞台,未免太花俏;变成讲台,又未免太沉闷。如何能够深入浅出,情理兼顾,寓教育于趣味,而收潜移默化之功,就有赖编辑与作家共同努力了。
一九八五年五月五日
你的耳朵特别名贵?
七等生的短篇小说《余索式怪诞》写一位青年放假回家,正想好好看书,对面天寿堂汉药店办喜事,却不断播放惑人的音乐。余索走到店里,要求他们把声浪放低,对方却以一人之自由不得干犯他人之自由为借口加以拒绝。于是余索成了不可理喻的怪人,只好落荒而逃,适于山间。不料他落脚的寺庙竟也用扩音器播放如怨如诉的佛乐,而隔室的男女又猜拳嬉闹,余索忍无可忍,唯有走入黑暗的树林。
我对这位青年不但同情,简直认同,当然不是因为我也姓余,而是因为我也深知噪音害人于无形,有时甚于刀枪。噪音,是听觉的污染,是耳朵吃进去的毒药。叔本华一生为噪音所苦,并举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传记为例,指出几伟大的作家莫不饱受噪音折磨。其实不独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仅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应享有宁静的权利。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认为好静乃是听觉上的优洁癖”,知识分子和有闲阶级的“富贵病”。在这种谬见的笼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议,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诉,一定无人理会。“人家听得,你听不得?你的耳朵特别名贵?”是习见的反应。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会之常态,而干涉噪音却是个人之变态,反而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像余索一样,将不见容于街坊。诗人库伯(WilliamCowper)说得好:
吵闹的人总是理直气壮。
其实,不是知识分子难道就不怕吵吗?《水浒传》里的鲁智深总是大英雄了吧,却也听不得垂杨树顶群鸦的聒噪,在众泼皮的簇拥之下,一发狠,竟把垂杨连根拔起。
叔本华在一百多年前已经这么畏惧噪音,我们比他“进化”了这么多年,噪音的势力当然是强大得多了。七等生的《余索式怪诞》刊于一九七五年,可见那时的余索已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十年以来,我们的听觉空间只有更加脏乱。无论我怎么爱台湾,我都不能不承认台北已成为噪音之城,好发噪音的人在其中几乎享有无限的自由。人声固然百无禁忌,狗声也是百家争鸣:狗主不仁,以左邻右舍为刍狗。至于机器的噪音,更是横行无阻。最大的凶手是扩音器,商店用来播音乐,小贩用来沿街叫卖,广告车用来流动宣传,寺庙用来诵经唱偈,人家用来办婚丧喜事,于是一切噪音都变本加厉,扩大了杀伤的战果。四年前某夜,我在台北家中读书,忽闻异声大作,竟是办丧事的呕哑哭腔,经过扩音器的“现代化”,声浪汹涌淹来,浸灌吞吐于天地之间,只凭其凄厉可怕,不觉其悲哀可怜。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闹到半夜,我和女儿分别打电话向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