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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短篇小说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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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她。”冯二慢慢的说,每个字都带着怜爱女儿的意思。

这几句话的味儿使刘兴仁找不到合适的回答。驳这几句话的话是很多很多;可是这点味儿,这点味儿使他心里的硬劲忽然软了一些,好象忽然闻到一股花香,给心里的感情另开了一条道儿,要放下怒气而追那股香味去。

可是紧跟着他又硬起来。他想出来了:他自己对家中的傻小子便常有这种味儿,对。可是亲族朋友,连傻小子,对“他”可曾有过这种味儿没有呢?没有!谁都欺侮他!冯二倒有个姑娘替他去作事,孝顺,凭什么呢?凭哪点呢?

他也想到:冯二是个无能之辈。可是怎会有个孝顺女儿的呢?呕!冯二并不老实,冯二是有手段的,至少是有治服了女儿的手段!连冯二这无用的人也有相当的本事,会治服了女儿。刘兴仁想到这里,几乎坐不住了。他一辈子没把任何人治服。自己的女儿跟个穷画画的跑了,儿子是个傻子。费子春,孙老西儿……都欺侮他,而他没把任何人拿下去。冯二倒在家中烤着手,有姑娘给他去当当!连冯二都不如,怎么活来着?他得收拾冯二。拿冯二开刀,证明他也能治服了人。

冯二烤着手,连大气也不敢出,他一辈子没得罪过人,没说过错话。和善使他软弱,使他没有抵抗的力量。穿着飞棉花的短袄,他还怕得罪人。他爱他的女儿,也怕她。设若不是怕她,他决不肯叫她在这么冷的天出去。“怕”使“爱”有了边界,要不然他简直可以成佛成仙了。他可怜刘兴仁,可是不敢这么说,虽然他俩是老朋友,他怕。他不敢言语。两个人正在这么一声不出,门儿开了,进来一股冷风,他们都哆嗦了一下。冯姑娘进来。

“快烤烤来!”冯二看着女儿的脸叫。

女儿没注意父亲说了什么,去招呼客人:“刘伯伯?这么冷还出来哪?身体可真是硬朗!”

刘兴仁没答出话来。不晓得为什么,他一见冯姑娘,心中就发乱。他看着她。她的脸冻得通红,鼻洼挂着些土,青棉袍的褶儿里也有些黄沙。她的个儿不高,圆脸,大眼睛,头发多得盖上了耳朵。全身都圆圆的,有力气,活泼。手指冻得鲜红,腋下夹着个小蓝布包。她不甚好看,不甚干净,可是有一种活力叫刘老头子心乱。她简单,灵便,说话好听。她把蓝布包放在爸的身旁,立在炉前烤手,烤一烤,往耳上鼻上捂一捂:“真冷!我不叫你出去,好不好?”她笑着问爸——不象是问爸,象问小孩呢。

冯二点了点头。

“沏茶了没有?”姑娘问,看了客人一眼。

“没有茶叶吧?”爸的手离火更近了些。

“可说呢,忘了买。刘伯伯喝碗开水吧?”她脸对脸的问客人。

刘兴仁爱这对大眼睛,可又有点怕。他摇了摇头。他心中乱。父女这种说话法,屋里那种暖和劲儿,这种诚爽亲爱,使他木在那里。他羡慕,忌恨冯二。有这个女儿,他简直治服不了冯二,除非先把这个女儿擒住。怎么擒她呢?叫她作儿媳妇呢?还是作……他的傻儿子闹着要老婆,不是一天了。只有冯姑娘合适。她身体好,她的爸在姓刘的手心里攥着。娶了她,一定会生个孙子;儿子傻,孙子可未必傻,刘家有了根。可是,一见冯姑娘,他不知怎的多了一点生力,使他想起年轻的事儿来。他要对得起儿子,可是他相信还会得个——或者不止一个——小儿子,不傻的儿子。他自己不老,必能再得儿子。他自己要是娶了她,他自己的屋中也会有旺旺的火,也会这样暖和,也会这样彼此亲爱的谈话。他恨张妈,张妈生的火没有暖气。要她当儿媳妇,或是自己要了她,都没困难。只是,自己爱那个傻小子,肯……他心中发乱。可是,他受了一辈子欺侮,难道还得受傻儿子的气么?冯二可以治服了女儿,姓刘的就不能治服了个傻小子么?他想起许多心事,没有一件痛快的。他一辈子没抖起来过,虽然也弄个不缺吃不缺穿。衣食不就是享受,他六十了,应当赶紧打主意,叫生命多些油水;不,还不是油水,他得有个知心的,肉挨肉的,一切都服从他的,一点什么东西;也许就是个女人,象冯姑娘这样的。他还不老,打倒费子春们是必要的,可是也应当在家里,在床上,把生命充实起来。他还不老,他觉得出他的血脉流动得很快,能听到声儿似的,象雨后的高粱拔节儿,吱吱的响。傻小子可以等着。傻小子大不过去爸爸。爸应当先顾自己。一辈子没走在别人前面,虽然是费尽了心机;难道还叫傻小子再占去这点便宜么?他看着冯姑娘,红红的脸,大眼睛,黑亮的头发,是块肉!凭什么自己不可以吃一口呢?为冯姑娘打算也是有便宜的:自己有俩钱,虽然不多;一过门,她便是有吃有喝的太太,假如他先死,假如,她的后半辈子有了落儿①。是的,他办事不能只为自己想,他公道。冯姑娘的福气不小,胖胖大大的,有福气——刘兴仁给他的。

姑娘进了里屋。他得说了,就是这么办了。他的血流到脸上来,自己觉出腮上有点发烧,他倒退了二三十年。怎么想怎么对,怎么使自己年轻。血是年轻的,而计划是老人的,他知道自己厉害。只要说出来,事情就算行了,冯二还有什么蹦儿么?这件小事还办不动,还成个人么?

可是他没说出来。楞着是没关系的:反正他不发言,冯二可以一辈子不出声的。那个傻儿子甩不开,他恨那个傻小子了。怎么安置这块痴累呢?傻小子要媳妇,自己娶,叫傻哥儿瞧着?大概不行。跟他讲理是没用的,他傻。嘿,刘兴仁咬住几根胡子。上天,假如有这么个上天,会欺侮人到底!给刘兴仁预备下一群精明的对头也还罢了;他的对头并不比他聪明;临完还来个无法处置的傻小子!嘿!聪明的会欺侮人,傻蛋也会欺侮人,都叫刘兴仁遇见了!他谁也不怕;谁也得怕,连傻儿子在内!

“刘伯伯,”姑娘觉得爸招待客人方法太僵得慌,在屋里叫:“吃点什么呀?我会作,说吧。”

“我还得找费子春去呢,跟他没完!”刘兴仁立起来。“这么大的风?”

“我不怕!不怕!”刘老头子拿起大衣。

冯二没主意,手还在火上,立起来。送客出去会叫他着凉,不送又不好意思。

“爸,别动,我送刘伯伯!”姑娘已在屋里把脸上的土擦去,更光润了些。

“不用送!”看了她一眼,刘老头子喊了这么一句。冯姑娘赶出来。刘兴仁几乎是跑着往外奔。姑娘的腿快,赶上了他:

“刘伯伯慢着点,风大!回家问傻兄弟好!”

一阵冷风把刘老头子——一片鸡毛似的——裹了走。

樱海集 毛毛虫

我们这条街上都管他叫毛毛虫。他穿的也怪漂亮,洋服,大氅,皮鞋,啷噹儿的。是他不顺眼,圆葫芦头上一对大羊眼,老用白眼珠瞧人,仿佛是。尤其特别的是那两步走法儿:他不走,他曲里拐弯的用身子往前躬。遇到冷天,他缩着脖,手伸在大衣的袋里,顺着墙根躬开了,更象个毛毛虫。邻居们都不理他,因为他不理大家;惯了以后,大家反倒以为这是当然的——毛毛虫本是不大会说话儿的。我们不搭理他,可是我们差不多都知道他家里什么样儿,有几把椅子,痰盂摆在哪儿,和毛毛虫并不吃树叶儿,因为他家中也有个小厨房,而且有盘子碗什么的。我们差不多都到他家里去过。每月月底,我们的机会就来了。他在月底关薪水。他一关薪水,毛毛虫太太就死过去至少半点多钟儿。我们不理他,可是都过去救他的太太。毛毛虫太太好救:只要我们一到了,给她点糖水儿喝,她就能缓醒过来,而后当着大家哭一阵。他一声也不出,冲着墙角翻白眼玩。我们看她哭得有了劲儿,就一齐走出来,把其余的事儿交给毛毛虫自己办。过两天儿,毛毛虫太太又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出来卖呆儿①,或是夹着小红皮包上街去,我们知道毛毛虫自己已把事儿办好,大家心里就很平安,而稍微的嫌时间走得太慢些,老不马上又是月底。按说,我们不应当这样心狠,盼着她又死过去。可是这也有个理由:她被我们救活了之后,并不向我们道谢,遇上我们也不大爱搭理。她成天价不在家,据她的老妈子说,她是出去打牌;她的打牌的地方不在我们这条街上。因此,我们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不过,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况且,每月月底老是她死过去,而毛毛虫只翻翻白眼,我们不由的就偏向着她点,虽然她不跟我们一块儿打牌。假若她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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