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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蒙白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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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被它活活撕碎。

李淳惊出一身冷汗,他可真是没有与这种凶兽搏杀的经验,与人对战,怎么也是讲好了动手,就算是猎人测试之中,也没体会过这种突然袭击。

他百忙中一缩头,眼看还避不过大翅角魔的后爪,一咬牙就地一滚,狼狈不堪地避开了这一记凌厉的攻势。

“好!”

江大元拍手大赞。

“反应快,行动敏捷,基础不错啊!”

要是上流社会的品剑师评价,李淳这丢人的一滚,几乎会被骂得体无完肤,但是在猎人的世界里面,却一点都不在乎动作的丑陋。

只要实用!

大翅角魔的攻击凌厉,前爪袭眼,一般人勉强避开这一招就已经很不容易,但它还有隐蔽的后爪掏档,阴狠毒辣——不少人就在这一招下断子绝孙。

这怪物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又生四爪,前爪攻击人头,后爪刚好能够攻击到裆部,要是以与人类交手的经验闪避格挡,保不住会吃大亏。

就地一滚,是最简单避开它凶恶攻击的方法。

李淳从没有见过大翅角魔,更无与它交手的经验,却在刹那之间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毫无一丝拖泥带水,也没有一丝剑客的骄傲自觉,落在江大元眼里,自然是一个好字。

——只求实用这一点,似乎是更加贴合李淳的性子。

他本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在弥天世界这个讲究姿态优雅和意境的社会,就老老实实地钻研剑法的美妙,但内心其实是有些不屑的。

刚才就地一滚,自己还颇觉狼狈,但听得江大元一个好字,顿时心头大爽,仿佛是吃了人参果一般,身上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处不熨贴。

不错!

只要能打赢,哪里需要在乎过程的美丑?

在与凌野刀交手之时产生的感悟,此时更深一层!

他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刷刷刷三剑刺出,将大翅角魔逼退了几步,哈哈大笑——这几剑随意得很,却更发挥了剑意的精髓,只觉得一阵酣畅淋漓。

“大哥这剑法……”

信隐君却是皱起了眉头,“怎么像是上古武学的路数,失了从容,未免过急啊……”

“不……不妙,莫……莫不是大哥那日与孟通对战,学……学坏了路数?”

范东流大急,上古武学为时人所不喜,科举几乎难以出头,他不免为李淳担心。

“哈哈!上古武学,今时剑意,何必强分?随心所欲,想变就变,岂不是更好?”

李淳听他们议论,朗声长笑,剑光一抖,恰如柳絮纷飞,落英缤纷,众人眼前顿时又展现了一番迷离的美景。

“咦?”

信隐君诸人都吃了一惊,李淳的剑意曼妙之处,竟是比之前更强了几分,大翅角魔在他剑招笼罩之下,吼声连连,却是束手束脚,没有反击之力!

“这小子悟了。”

江大元呵呵一笑,点了点头。

第九十二章进化种

在猎人当中,有不少科举不成,转而走上这条亡命之路的人。

这部分人有练武修道的基础,本身起点要比一穷二白出身的普通猎人高得多——但真正能够在猎人的生死搏杀场中混出头的,却是寥寥无几。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转变不了心态。

在与野兽的战斗中,还想着优雅和曼妙——或许他们内心并没有这么想,但从小养成的习惯让他们没有办法改变。

于是,他们很容易就死在尖牙利爪之下。

李淳一动手,江大元就看得出来他是科班出身,原本肯定是奔着科举之路去的,若是他没办法改变,那猎人之路,注定走不长远。

谁知道他竟然没有一丝拘泥,不但对丑陋而实用的招式没有丝毫排斥,另外还再进一层,在武学的美与实用两种思维之中自由切换!

——这种人,在猎人当中更是凤毛麟角。

先成为猎人,再回头去考科举,最后还得成就,无一不是一代人杰。

对他们来说,已经看透了武学的本质,无论是要追求美还是追求实用,都没有丝毫思想上的束缚。

这样的代表人物,最有名的就是精忠天王武天照!

——在天上谪仙白轻衣横空出世之前公认的天下第一!

想不到这少年,居然年纪轻轻,也能有这样的悟性和潜质!

江大元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羡慕之色。

虽然说有“当了三天猎人,给个城主也不换”的俗话,但是在他们慷慨豪迈的内心深处,终究还是有那么一丝遗憾。

虽然追求生与死的热血,但随着年华渐逝,谁不想要安定的生活?

可惜,自己是回不了头了——虽然羡慕那美妙的剑法,但如今的他,已经再也没有那种以剑为舞的心态。

李淳越打越是顺手,如鱼得水,每一剑都畅快之至。

陆曼娘看错了,他自己也懵懵懂懂。

——其实他学剑的资质并不是一般。

就算不是天才,但资质也绝对算得上好!

只是他在地球上生存了许多年,穿越到弥天世界的时候,早就有了自己明确的观念和立场,虽然他不懂武学,但是在学剑的时候,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疑惑。

明明可以一剑直刺,为什么偏要挽一个剑花,明明力劈更有效果,为什么要选择浅削?

在这样的疑惑之下,尽管他比任何人都要勤奋,但就像是带着镣铐跳舞,最后想不明白,不得不硬按着剑谱的要求,一丝不苟。

这样,就让他的剑招未免有些僵化,进步的速度,也远比不上他人。

其实或许是霹雳堂的教授或是孟通的上古武学更合他的胃口,他自己也隐隐觉得更注重实用性才是剑法的正道,但一直都不敢确定。

直到成为猎人,在与大翅角魔真正的生死搏斗之中,得到了江大元的赞赏之后,他刹那间福至心灵,竟是想通了这个道理。

就好像是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了,他的世界陡然变得明亮起来。

大翅角魔发出愤怒的吼声,但是在李淳的剑光封锁之下,它无法展开双翅,原本灵活迅捷的攻击变得有些滞涩,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身上就留下了好几处剑痕!

并无鲜血——大翅角魔这种天魔的士兵与一般魔化的兽类不同,体内并无血液,而是充斥着一种绿色胶状的粘液,根据研究表明,它体内的构造也与一般的生物完全不同,只有一颗魔核供应能量,源源不断地将体内粘液送到身体各处,起到心脏的作用。

“嗯……”

江大元瞧了瞧那大翅角魔的伤口,嘴角微微一撇。

“看走眼了,想不到还是个进化种……”

在伤口渗出的绿色粘液之中,居然带着一丝淡金色,这是存活了许久,又杀戮不少的大翅角魔才会出现的进化迹象。

它们与一般的大翅角魔相比,更强壮,更凶猛——更可怕的是,在它们受伤的时候,能够迸发出更强的力量!

“这是进化的大翅角魔,实力要比你还强一点,李小子你要多坚持一会儿,实在撑不住的时候,咱们会来救你的!”

江大元大笑一声,大呼小叫!

李淳的瞳孔陡然收缩——他正沉浸在突破剑法桎梏的爽快之中,连续伤到那大翅角魔之后,他也觉得有些不对,仿佛这家伙的力量不但没有因为受伤而削弱,反而是变得更强了些。

想不到是进化种!

李淳心中暗骂一声,“见鬼,你们知道是进化种,还不赶紧上来帮忙?”

《荒野生存指南》里面可说了,进化的大翅角魔越战越勇,受伤越重,越能发挥出匪夷所思的能力,说不定一下子就拧掉了对手的脑袋!

——到时候可是连救都救不回来。

就算江大元是四星猎人,也不可能有那么快的反应吧?

李淳眼角余光瞥到江大元不但自己不上来帮忙,还伸出手臂拦住了急急忙忙想要上前的小丫头吉祥,更是气得七窍生烟。

“本来想抱大腿,没想到遇到个愣头青……”

他哀叹着挥剑,只能更加谨慎,不再轻易击伤大翅角魔,反而是寻找着一击必杀的机会。

“李……李大哥好厉害,居然能对……对付进化的大翅角魔!”

“那是当然,不然怎么能当我信隐君的大哥,他的剑法别出机杼,我就服他一个人!”

“大哥加油!”

听着范东流和信隐君羡慕而崇拜的欢呼,而元信更是一点儿也没关注战况,只顾专心地清理衣服下摆上的一小块污渍,李淳直翻白眼——别人的队伍靠不住,自己的队伍更是靠不住!

“终究,还是只能靠自己!”

他深深吸气,排除一切的杂念,眼中只见那大翅角魔的尖牙和利爪!

“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区区一个进化种,又怎么能够阻拦我!”

他咬紧了牙关,剑招越发的绵密和紧凑。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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