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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I-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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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没有那么简单吧!”一个声音喊了起来,接着一个红脸膛的大汉走上前来。“我是她的丈夫,”他说,“要我说,我们应该去找医生,然后再去见警察!你们不能把那样一个野兽放到观众中间来!如果他把我妻子的脑袋咬掉了呢?”



“那她就死了。”高先生心平气和地说。



“听着,你这家伙——”那丈夫又要说什么,但高先生打断了他。



“先生,请你告诉我,”高先生说,“狼人进攻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我?”那男人反问。



“是啊,”高先生说,“你是她的丈夫。野兽失控时,你就坐在她旁边。你为什么不跳出来救她呢?”



“噢,我……来不及……我不能……我没有……”



这个做丈夫的不管说什么,都不可能让人心服口服,因为真实的答案只有一个:他当时只顾自己逃命去了。



“听我说,”高先生说,“我向你们发出了合理的警告。我说这场演出可能有危险。这不是一个美好、安全的马戏团,不会一切都一帆风顺。失误难免会发生,有时候人们的下场比你妻子还要糟糕许多呢。所以这种表演才被禁止,所以我们必须半夜三更在废弃的老剧场里演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演出都很顺利,不会有人受伤。但我们不能保证你们的安全。”



高先生原地转了一圈,似乎轮流望着每个人的眼睛。“我们不能保证你们大家的安全,”他大声吼道,“这样的事故一般不会发生,但它有可能发生。我再说一遍,如果你们觉得害怕,就请离开。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离开!”



有几个人真的走了,但大多数人都留了下来观看其他演出,就连那个差点丢了一只手的女人也没有走。



“你想走吗?”我问斯蒂夫,心里隐约希望他做出肯定的回答。我很兴奋,但同时也很害怕。



“你疯了吗?”他说,“这简直太棒了!你总不会想走吧?”



“才不呢。”我撒谎道,并且挤出一丝颤抖的微笑。



唉,真希望我当时没有那么担心自己显得像个胆小鬼!那样我就会离开,后来的一切就会平平安安。可是,不行啊,我必须表现得像个男子汉,坐在那里,坚持到演出结束。但愿你能够知道,从那以后,我多少次希望自己当时使出全身的劲儿头也不回地从那里逃出来……



第十章



高先生刚离开舞台,我们也刚在座位上重新坐踏实了,第二个怪物,排骨亚历山大就上场了。他的表演不太恐怖,倒更具有喜剧色彩。经过刚才那个吓死人的开场之后,我们正需要这样的节目来使情绪稍稍平定一些。排骨表演时,我偶尔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两个戴蓝色兜帽的人正跪在地上擦拭血迹。



排骨亚历山大真瘦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人。他的样子完全像一具骷髅!身上好像一点儿肉也没有。他要不是咧着大嘴和蔼亲切地微笑着,本来是会显得很吓人的。



滑稽的音乐开始演奏,他绕着舞台跳起舞来。他穿着芭蕾舞服,那样子说不出的荒唐可笑,很快,每个观众都哈哈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他不跳了,开始伸展四肢。据说他是个柔体杂技演员(就是骨头像橡胶一般柔软的人,身体能朝各个方向弯曲)。



首先,他把脑袋拼命往后仰,看上去简直被砍掉了一样。他转了个身,我们看见他的脸倒挂在背后,然后他继续往后仰,最后他的脑袋居然碰到了地面!接着,他把双手绕到双腿后面,把脑袋从腿间拉出来,竖在他的身体前面。看上去,那脑袋就像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一样!



他的这番表演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之后,他站直了,开始拧转身体,仿彿他的身体是一根弯曲的稻草!他不停地拧呀拧呀,一共拧了五圈,最后骨头都绷得嘎嘎作响了。他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待了有一分钟的工夫,然后眨眼间把身体又展开了。



接着,他弄来两根鼓槌儿,头上是毛皮的。他用第一根鼓槌敲了敲他瘦骨嶙峋的肋骨。他张开嘴巴,居然跳出了一个音符!听起来像是钢琴的声音。然后他闭上嘴巴,敲了敲身体另一侧的一根肋骨,这次发出的是一个更响、更尖厉的音符。



这样又敲了几次之后,他就张开嘴巴,开始演奏乐曲了!他演奏了《伦敦桥倒塌了》,几首披头士乐队①『注:披头士乐队,或译甲壳虫乐队,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利物浦一支四人组成的流行歌曲乐队,曾风靡一时。』的歌曲,还有一些很出名的电视剧的主题歌。



瘦子离开舞台时,大家齐声喊他再来一次。但没有一个怪物会应观众的要求重新登台。



排骨亚历山大之后,是双肚拉莫斯。亚历山大瘦得吓人,而拉莫斯则胖得吓人。他是个超级大胖子!他走上舞台时,地板都被他压得吱呀吱呀直响。



他走到舞台边缘,不停地假装要倒栽葱摔下来。我可以看见坐在前排的人都很害怕,看到他走近,有人还往后退缩着躲避他。这不能怪他们:如果他真的摔下来,准会把他们全都压成肉饼!



到了舞台中央,他停住脚步。“大家好。”他说。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而带有一点吱吱声。“我名叫双肚拉莫斯。我真的有两个肚子呢!生下来就是这样,就像有些动物那样。医生都惊呆了,说我是个怪物。所以我就加入了这个马戏团,今晚来给大家表演。”



刚才给狼人催眠的那两个女人推着两辆小车上场了,车子上堆满了食物:蛋糕、土豆条、汉堡包、一袋袋糖果和一棵棵圆白菜。还有一些东西我以前见都没见过,更别说尝过了!



“嗯,嗯,真香。”拉莫斯说。他指着一只用绳子吊着的大钟。钟停在他头顶上三米左右的地方。“你们说,我吃完这些东西需要多长时间?”他指着那堆食物问。“答案最接近的人有奖。”



“一小时!”有人大喊。



“四十五分钟!”另外一个人吼道。



“两小时十分三十三秒。”又有一个人大声说。很快,大家都在嚷嚷了。我说的是一小时三分钟,斯蒂夫说的是二十九分钟。最短的时间是十七分钟。



我们都猜完了,大钟滴滴答答地走了起来,拉莫斯开始吃了。他吃得像风扫残云一般。他的胳膊动得太快了,简直都看不清楚。他的嘴巴好像根本没有闭上。他把食物塞进嘴里,囫囵吞下去,再接着往里塞。



大家都看呆了。我看着看着就觉得有些恶心。有几个人真的恶心得吐了。



拉莫斯终于狼吞虎咽地吃掉了最后一块面包,他头顶上的大钟停止了走动。



四分五十六秒!他吃了那么多东西,只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即便这个人有两个肚子。



“味道不错嘛,”拉莫斯说,“不过我还可以再吃一些甜食。”



我们大笑着鼓掌,穿闪光衣服的女人把小车推走了,又推上来另外一辆小车,上面堆着一些玻璃雕塑、刀子叉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金属玩意儿。



“在我吃之前,”拉莫斯说,“我必须提醒一句,你们在家里可别想这样做!我吃这些东西不在话下,但换了普通人,就会噎死,卡死。不要学我!你们如果这样做,就会死的。”



他说完就吃了起来。一开始是几颗螺钉和螺帽。他一下子就把它们吸到肚子里去了,眼皮也没眨一下。吃了几把以后,他抖了抖圆圆的大肚子,我们听见里面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



他的肚子起伏波动,然后他把螺钉和螺帽都吐了出来!如果他只吐出一两个,我会以为他把它们藏在了舌头下面或两侧的腮帮子里,可双肚拉莫斯的嘴巴哪有那么大,能装下那么多东西呀!



接着,他开始吃玻璃雕塑。他嘎吱嘎吱地把玻璃嚼成碎片,然后就着一口水,把碎片吞了下去。接着他又吃刀子和叉子。他用手把它们弯成圆圈丢进嘴里,一滑就下去了wωw奇Qìsuu書còm网。他说他的牙齿要咬碎金属还差点劲儿。



他又吞下一条长长的金属链条,然后停下来喘着气。他的肚子又开始抖动起来,轰隆作响。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最后他大喘了一口气,我看见链条一头从他嘴里冒了出来。



链条出来时,我看见那些刀子叉子什么的都绕在链条上了!他居然在他肚子里让链条穿过了那些圈圈。这真是让人难以相信。



拉莫斯下台时,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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