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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他牛泰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是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来,先把这滴魔之血喝了。”
再次取出一滴魔之血,牛泰如今已经不会被魔之血诱惑到失去理智,但看到魔之血的时候,心跳还是会加速,血液流淌速度也会变快,耳畔满是心脏脉搏跳动的砰砰声。
对孟庆而言吞食魔之血每一次都是受苦的体验,但对牛泰而言,除了最开始几次,之后再吞食魔之血,对他而言是莫大的享受。
一滴魔之血下肚后,牛泰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他的肉身已经被超过三十滴魔之血强化过了,原本不显山不露水的魔之血脉,如今已经成了牛泰仅次于人族血脉的第二大血脉,占据血脉总数的三成。
孟庆是从哪里获得的魔之血,对牛泰而言一直是一个秘密,他内心非常想要询问出结果,但不会真的问出来,他很清楚除了当做试验品,他对孟庆就没有更多的价值,身为试验品,该有身为试验品的自知。
寒风在荒芜的大地上吹拂,冬日时节的清晨,寒冷到正常人呼吸都觉得喉咙冰凉似乎要被冻住,但对孟庆与牛泰两人而言,这样的寒冷天气并不能带来困扰,牛泰的体质已经被魔之血强化的堪比石头,孟庆只会比其更强,不会更弱。
如果不考虑魔之血脉浓度超过一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魔之血绝对是短时间催生出强者的捷径,牛泰之前不过是刚成年的少年,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成了可以媲美中阶骑士的草原勇士,这是牛泰自己的原话,牛羚部落最强大的草原勇士都被牛泰在几天前跳趴下了,这也是牛泰如今大受部落女子欢迎的最主要原因。
取出那具魔骸,原本的魔骸虽然骨头光洁但光泽十分黯淡,一看就是内部骨髓已经枯竭很多的陈年骸骨,而非刚死亡的生灵那般白的刺眼。
被孟庆连续几夜不合眼用满月时的月光之力滋润,死物魔骸居然焕发出了光泽,如果有人能够看穿魔骸的外层看到内部,就能看到魔骸内部原本干枯到已经只剩一点乃至固化的骨髓,因为月光之力转化的髓之力,重新在骸骨之中充盈起来。
白惨惨的魔骸在满地白雪的世界很不显眼,魔骸刚拿出来的时候,就有一股淡淡的威压从其上散发出来,这是一种连孟庆都没办法掩盖住的威压,虽然他能坦然承受,但其他人可没那么容易应对这种威压,越是越小的生灵,抵抗这种威压越困难。
第320章 不要后代的原因
现如今的魔骸,被孟庆用月光之力补满髓之力后,变成了像是剔干净血肉的新鲜骸骨,甚至让牛泰感觉这具骸骨还活着,虽然这是一种错觉,但也可以看出魔骸的不寻常之处。
更多的魔之血出现在孟庆手掌中,被他一滴一滴的滴落在魔骸上,当魔之血触碰到魔骸的时候,就像是水滴滴落到海绵上一般眨眼间消失不见,而魔骸被魔之血滴落的地方,也开始有淡淡的血色出现。
旁观的牛泰拼命的吞咽口水,对他而言孟庆使用的每一滴魔之血都是无比珍贵的,如今就这么随意的滴在死物魔骸上,在他看来实在是太浪费了。
一百滴魔之血滴撒在魔骸上,孟庆望着已经有了些血色的魔骸点点头,短时间内魔之血没办法再产出多少魔之血,需要先让其修养修养,待魔之血回满之后才能再次抽取。
“走吧,我们回去,一周后记得早起再来。”
孟庆如今已经无需再让牛泰演示他的能力了,不过他也没有就此用完就把人甩到一旁,对牛泰的研究是第一步,复原魔骸是第二步,第三步才是孟庆对自身的改造。
只有确信魔骸能够改造完成,孟庆才会把视线转移到自己身上,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时候,小心点总是没错的。
孟庆的计划是将魔之心安放在魔骸内,让魔骸与魔之心结合人为创造出一具魔躯,这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魔躯是否能拥有自己的意识。
理论上来讲是不会的,因为魔躯缺少一个大脑,但髓之力日久天长之后能否让魔躯有新的变化,也是未可知的一件事。
如果魔躯不会拥有自己的意识,那孟庆的试验可以说大功告成。
可以想象到的是,魔躯绝对是比起任何盔甲都要坚固的防护,这点从刀枪不入的魔蜥那里可以看出一二。
只是吸收了几百滴魔之血的力量进化的魔蜥就能有如此能力,那安放了一整颗魔之血的魔躯呢?
魔躯肯定要比魔骸还要大一些,完全能够容纳一个人在其中,孟庆就是想把魔骸与魔之血改造成一具可以由他本人使用的魔躯,这像是钢铁盔甲,但远比钢铁盔甲防护更强,更像是科幻故事里的机甲。
魔躯的血肉问题,有魔之心存在完全不是问题,孟庆用魔之血转化血肉已经试验成功了,一具普通的草原野鼠的骸骨,在滴了几滴魔之血后,变成了一具浑身血肉模糊的尸体,魔之血带有一种活性,能够自发的吸收骸骨里的髓之力,将血肉‘创造’出来。
这种情况孟庆当然清楚是什么原因,强大的魔拥有着强大无比的自愈能力,普通的外伤,即使真的切开皮肤伤到皮肤下的血肉,也会很快在魔之血的活性下愈合,连普通人的伤口都能在十天半个月时间里痊愈,更何况魔这种神明创造的生灵呢?
一整个冬季,孟庆的日子过得无比悠闲,除了每隔一周收割一波魔之心产出的血液,剩下的时间就是享受和兰雅的二人世界,这点是兰雅也渴求的,只不过她一直都有一个疑惑在心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
“晨星,你说是不是我的身体出了毛病,为什么牛泰都要成为六个孩子的父亲了,我的肚子还没有一点动静?”
这日和孟庆欢好过后,享受余韵时兰雅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话,这让一旁的孟庆怔了怔,随即更加放松下来,懒洋洋的躺在床上搂着兰雅的娇躯不想动弹。
“不是你,是我的原因。
当然不是我的身体有毛病,而是我并没有播撒下能让你生孩子的精华。
我对我的身体已经掌控到能否让女方受孕的地步,可以一发一中,也可以百发不中。
怎么,你现在想要怀宝宝了么?”
“嗯。”
兰雅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内心也有一种淡淡的忧伤,萦绕在她心头的愁云终于散开,但她仍然难以开心起来。
“我们的孩子,会出生的。
我保证。
我要让我的孩子从生下来那一天,就能见到我君临天下的荣耀时刻。
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你能理解我么?”
在建立起属于自己且牢不可破的势力之前,孟庆不会要后代的。
后代这种事情,首先要保证自己能牢牢立足于世才能去想。
那些连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拼命要孩子的人,不过是贪图男女之欢且毫无责任感的短视者。
或者幻想子孙后代能够完成自己穷尽一生也完成不了的心愿。
只不过他们忘记一件事,如果最开始不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环境,怎么能奢望子孙后代能完成先辈都没能完成的成就呢?
更多的情况是这些人的后代只从父辈那里学到了人性中的丑陋一面,变成和父辈一样乃至更堕落的一群人。
孟庆宁愿一直不要后代,也不愿后代生下来就承受不该承受的苦难,如果是这样,他宁愿一辈子不要后代,哪怕让自己的血脉就此断绝也在所不惜。
“如果这个世界让你觉得不理想,那就努力的去改变这个世界吧。
哪怕不成功,但也会有属于那份努力的一份收获。”
孟庆喃喃自语,一旁的兰雅听得满脸都是崇拜,这个时候的孟庆,在兰雅看来男人味十足,深深的吸引着她。
孟庆的理想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但可以知道的是肯定不是现在生活的这般模样,不强求能和上一世那般发达,但仅是温饱是远远不够的,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改变这个世界,把这个世界改变成自己想看到的模样。
“明天对我很重要,我可能一天都不会现身。
记得,如果有什么异响出现,第一时间远离牛羚部落,我怕到时候没办法护住你的安全。”
孟庆对魔骸的改造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明天就是为魔骸安上魔之心的重要一刻。
当不知存在与这个世界上几十万年的两种古老事物汇聚到一起时会发生什么,连孟庆也没办法猜测到。
但可以知道的是,动静肯定不会太小了,引发天象什么的不要太轻松。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