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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门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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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乌恒都尉的骑兵,则在长水校尉随军的隧营部队协助下,完成了马蹄铁的钉掌作业。
  而就在此时,张越得到了一个奇妙的信息——狼猛塞方面传讯:有匈奴使者,持其单于信物扣关,请求入塞。
  “这使者来的,可真是奇妙!”张越微笑着,将这公文,放在一边。
  “侍中公,怎么回复?”狼猛塞来的大鸿胪官员,恭身问道。
  “不急……”张越笑着说道:“让使者再等等……”
  自任立政遇刺不治身亡后,汉匈谈判就已经基本破裂。
  天子虽然派他来幕南,但却并未交代他负责重新谈判,只是让他相机行事。
  换而言之,其实,这谈判这是一个幌子。
  也就只有任立政,才会认真、拼命。
  在霍光等策划者心里面,说不定就连任立政谈判,都是一个幌子。
  目的,可能很简单。
  安匈奴人的心,让他们放心大胆的去和先贤惮火并。
  仔细想想,还真可能是这样的。
  大国争霸,从来不会在乎一朝一夕,一时一地的得失。
  讲究的是全局,衡量的是整体战略利益。
  对于现在的汉室来说,去年关中旱灾,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导致了北地存储的大量为战争准备的军粮,紧急调入关中,平抑粮价。
  毕竟,关中才是老刘家的基本盘所在,核心利益所系。
  为了保关中,再亏的事情,刘氏也舍得做。
  而这一举措的后果,将存储在太原、西河、陇右等地的军粮,几乎消耗干净。
  最紧急的时候,每天都有三十万石粮食,从驰道运到关中。
  这样一来,关中固然是在旱灾之下,平稳渡过。
  刘氏天子斩获民心无数。
  但后遗症却是,现在汉军已经失去了外线远征能力。
  屯驻在居延和河西的汉军主力,因为缺粮,只好在当地拼命种田。
  李广利甚至不得不主动放弃了范夫人城,将兵力收缩。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让匈奴人去自己打自己更划算。
  最起码,比让匈奴人趁机再发动一次轮台会战要划算多了。
  大国博弈就是这样。
  局部要服从整体。
  当然了,对张越而言,情况又是不同。
  他不在乎谈判,不仅仅是因为他知道,这次谈判,两边都没有什么诚意。
  匈奴人只想稳住汉室,害怕其内讧之时,汉军远征,再来一次余吾水会战,打穿幕北。
  汉家则希望匈奴人不要在这个时候,趁机去轮台搞破坏,免得让大司农的财政彻底崩溃。
  两者都是麻杆打狼两头怕。
  所以就用这么个幌子骗对方。
  嘴里喊的都是和平,实际内心全是戏精。
  而张越呢?
  苏武,他是一定要接回来的!
  但他不需要通过谈判这种没诚意的方式。
  因为……
  他知道怎么去接苏武回来。
  不就北海嘛……
  贝尔加湖罢了。
  收拾好幕南的二五仔,他就可以带人去一趟北海,将苏武带回来。
  这对其他人来说,或许难于登天。
  但对穿越者而言,简单至极。


第0894章 都是戏精(2)
  鶄泽,在南池以北约六百余里。
  湖水清澈,碧波荡漾。
  鹭鸟轻撑脚掌,钻入湖底,寻觅着小鱼。
  兰幸夷站在湖畔,望着此情此景,眼中饱含着深情与留恋。
  因为,这里是他的祖地。
  在二十多年前,兰氏的祖庭就建立在这鶄泽之畔,与白鹭为邻,和野马为伴。
  氏族的萨满,至今还在传唱着歌颂兰氏先祖,在鶄泽之畔,与天神之女偷情,生下第一个兰氏之子的传说。
  然而现在,这里,已经不再属于兰氏了。
  鶄泽湖畔,也已经起码有二十五年,没有兰氏的宗种身影出现过。
  这让兰幸夷莫名的有些哀伤起来。
  他想起了《诗经》的名篇,忍不住吟诵起来:“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清澈的湖水,倒映出了他的模样。
  脸色白净,鬓发清楚,一顶爵弁,戴在头上,身上穿着的是一件丝质的长襦大袴。
  这是一种在汉地贵族武士中,很流行的服装。
  是短衣的一种,也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后的产物之一。
  特征就是很紧身,不似博冠长袍,会影响人的活动。
  或许,唯一能区分他与汉人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
  褐色的瞳孔,闪亮而有光泽。
  这是兰氏宗种的特征。
  作为匈奴四大氏族中,目前实力最弱的一个,兰氏选择了与单于紧密结盟,来保证自己的地位。
  轻轻低吟着那首著名的名篇,兰幸夷的眼眶渐渐湿润。
  心灵与情绪,也渐渐贴合了诗人的情感。
  深深吸了一口气,兰幸夷握紧了拳头,在心中发誓:“鶄泽啊鶄泽,若你有灵,那就请你保佑兰氏,有朝一日可以回归故地!”
  “若是可以,我愿以乌恒人的尸体,来填满你的湖区……”
  此时,远方传来一阵脚步声。
  几个将头发结成一条条小辫子的乌恒人,拿着武器,走了过来,对他道:“使者,我家大人有请!”
  兰幸夷闻言,微微低头:“有劳诸位带路!”
  便在这几个人的监视或者说保护下,一路向前,深入了这鶄泽之侧的一处营地。
  营地里,随处可以见到正在生火与熬煮鲜奶的牧民。
  一口口石锅沸腾,奶味在空气之中弥漫。
  兰幸夷看着,眼中闪过一丝轻蔑之色。
  哪怕是幕北的兰氏氏族里,这种简单、低效的熬煮鲜奶,制作奶酪的方式也已经被淘汰了。
  赵信城与卫律城的陶瓦匠,日夜不停,为匈奴人制造着各种陶器、瓦器。
  鲜奶的加工方式,也出现了翻天地覆的变化。
  像他的直属氏族,就有着三口大鼎。
  每口鼎一次就能熬煮数百斤的鲜奶,一日一夜就能加工出上百斤奶酪。
  继续向前,来到一处穹庐处。
  乌恒人将帐门掀开,道:“请!”
  兰幸夷于是走进去,看到了一个额前髡头,只在脑后留着几条小发辫,同时,脸上明显能看到好几条刀疤的男子,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狼皮缝制的椅子上,虎视眈眈的直视着他。
  兰幸夷看着,连忙上前,以匈奴语低头拜道:“奉伟大的丁零王之命,使者兰幸夷向尊贵的呼奢大人致意!”
  说着,就从怀中取出了一件精美至极的玉质狼形器物,呈递在手上:“此乃丁零王托我敬献呼奢大人的礼物!”
  然而……
  内心中兰幸夷却感觉无比讽刺。
  因为,在二十余年前,居住在此的兰氏宗种们的打扮,大约也与这个乌恒贵族差不多。
  髡头、辫发、刀疤与耳鼻带环,都是勇士与强者的标配。
  但在现在,兰氏的宗种之中,已经没有一个人会去穿戴这样的服饰了,更没有人会做这样的打扮了。
  儿单于以来,高层的匈奴贵族,在赵信、卫律、李陵等人的引领下,汉风渐浓。
  像兰幸夷这样,熟读诗书、春秋之人,不知凡几。
  狐鹿姑单于的亲弟弟于靬王甚至还懂音律,会弹汉地最有名的《凤求凰》之曲。
  这位孪鞮氏的宗种,甚至常常以伯牙自诩,想要寻找他的子期。
  可笑的是,匈奴人开始去掉辫发,改服汉服,诵读诗书之时。
  汉人的走狗,却开始匈奴化。
  髡头或许是乌恒人的旧俗。
  但这辫发、刀疤脸与耳鼻带环,却是过去匈奴贵族的特征。
  换而言之,当匈奴人在学汉朝人的时候,汉朝人养的狗里,有人在拼命向匈奴靠拢。
  真是……
  “蠢货啊……”兰幸夷在心中评价着。
  当今世界,汉人最强!
  无论是军事、国力,还是文化、制度、组织,都甩开了其他人不止一截。
  兰幸夷就深深为汉朝高深的文化而着迷,尤其是《诗经》让他沉醉不已。
  “若我是此人,有着这么好的机会和身份,肯定已在去长安,求见那些当世大儒的路上……”
  “更会不惜所有,向汉天子恳求,赐给官吏、工匠……”
  不过……
  “蠢货好,蠢货才能利用起来!”兰幸夷嘴角泛着微微笑,褐色的眼眸,盯着那个乌恒贵族,轻声道:“伟大的丁零王,还托我向呼奢大人问好!”
  呼奢屠各听着,志得意满,骄傲无比。
  丁零王卫律,无论在那里,都是一个大人物!
  能让这样的大人物的使者,在自己面前,致意鞠躬,甚至还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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