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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赘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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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牧几人与丧尸之间就只是间隔了一层半透的伞膜。
  金属不是透明的,但在灵魂和蓝色石的炼化下,只要金属够薄,就可以透明,这已不是普通金属,完全成为了一种其他物质,为蓝色系石化合物。
  “完了完了,我们死定了!”
  年糕忍不住说出声。
  其他人都不说话,但彼此都能听到凝重的呼吸声。
  那意味着紧张,恐惧!
  杨牧还好,最少他没有表现出来心中的情绪。
  毕竟还没死,只要活着就有机会!
  杨牧这样对自己说,然而通道里的丧尸太多,相互拥挤后与伞里的人完全贴在一起。
  杨牧甚至已经和一只丧尸亲上了嘴,如果不是有伞膜,那就死翘翘了。
  在这种拥挤下,所有人根本都无法动作。
  可怕的是那盏小灯还亮着。
  这就能让人们看到丧尸的可怕面孔。
  “不怕!我们不怕年糕!我们不害怕!”
  谷大森这个胆小鬼忍不住拼命喊出来。
  当惧怕到了极致,人可能就会疯狂。
  谷大森感受不到自己内心的恐惧,他已疯狂了。
  “别叫!你别叫了!吐沫星子喷了我一脸!”
  年糕也叫起来,让谷大森恢复了一些理智。
  “年糕!老大,阿神,我我有点害怕。”
  杨牧叹了口气,淡淡的道:
  “大森,害怕不丢人,我们此时已到了绝境,直面死亡,不害怕就不是人了。”
  “杨牧,这一次咱们还有机会吗?”
  胡蝶轻声开口。
  “有!只有不死就有机会!”
  杨牧的声音很坚定。
  这让大家的心平稳的许多。
  一个团队的存在意义在于首领,首领的意志没有溃散,那么这支队伍就不会分散瓦解


第0217章 方荷的彪悍人生
  对于人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看到了自己的死亡,明知道会死而无法自救,那生命剩下的每一秒钟,都会处在恐惧中,其实没有任何人能坦然面对。
  杨牧的话起到了安抚的作用,但也只是表面上。
  大家心中这时都在想着好多事。
  过去,现在,没有未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足足二十分钟,大家都还是一动不能动,被伞膜和丧尸压在墙壁上,四周黑漆漆一片,那盏小灯倒还亮着,但光线实在是放不出去。
  “好了,怪无聊的,大家都来说说自己的事,做个详细的自我介绍,我们现在貌似有了很多空闲时间,而能做的除了车祸,也就没有别的。”
  杨牧说完,看大家不说话,就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这段经历无论讲给谁,那都是做够传奇的。
  即使胡蝶和林悦已经大略听过,可如今听杨牧富有感情的,详细的又讲了一遍,她们还是震惊,最后觉得伤感,落泪。
  哭的不止胡蝶林悦,其他人也都哭了,都觉得好心疼。
  原来这个男人小时候如此的苦!
  和野狗与野狼抢食吃?
  为了躲避人贩子在大山里好几年?
  连续那么长时间都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好可怜哦!
  然而,这么可怜的男人,原本应该成长的一无是处,他却偏偏这么优秀,这怎么可能呢?老天给凡人开的玩笑嘛?
  在大家激动的时候,杨牧哈哈大笑。
  “哈哈!就知道我这一招好用!哈哈,果然把你们说哭了,老子这一招曾经在大街上屡试不爽,每次给小少妇讲,她们都会把我如同小奶狗一般的抱在怀里,啧啧啧,那股奶香,真的浓厚!”
  所有人都傻了,没想到这个时候杨牧还有心事开玩笑?
  偏偏这玩笑还如此流氓!
  什么浓厚的奶香啊,下流死了!
  大家被他影响,这一次心中真的没那么怕了。
  当然,也是因为适应了眼前环境的原因。
  反正丧尸过不来。
  它们毕竟没有智商,这时如果能让开,把这个伞膜接起来,很轻松就能抓到人。
  可是它们拥挤在一起,就算有聪明的丧尸此时能想到要钻进伞膜,估计也白搭。
  被困的人动不了,拥挤的丧尸同样动不了。
  杨牧的故事就算讲完了,换其他人讲。
  谷大森的人生很悲哀,从小就懦弱。
  讲了一半就被年糕给打断了。
  “行了行了!讲什么啊!换人!他的故事我不想听。”
  谷大森哀叹,但没办法,他反抗不了年糕。
  “那我来说,我叫方荷。”
  方荷开口了,开始讲述她的彪悍人生。
  所有人都震惊,包括杨牧。
  没想到方荷人生的戏剧程度,竟然不比杨牧差。
  这是个从小就很苦的人——她傻。
  她爸她妈都以为她是傻子。
  后来离婚,就把她扔给了奶奶管,父母都去了外地。
  十二岁那年奶奶去世,临死之前拉着方荷的手只是哭,不说话。
  方荷在那一年毛瑟顿开,对奶奶道:“我能活下去的,奶奶要是死了,我给你建坟墓。我知道爸爸不孝顺你,他不是好人!”
  奶奶笑了,就这样撒手人寰。
  而方荷竟然真的把奶奶的尸体拖出了家门,到了后山,挖了一夜的坑,把奶奶给埋了,自己在坟头插了个树枝,磕了三个头,之后离开沦落天涯。
  她和杨牧不太相同,因为她是女孩子,而且没有人贩子追她。
  只是不久之后她就被人收养了,一个饭店。
  人家天天让她洗碗干活,可她手脚太笨,经常打碎碗。
  十四岁,那一家终于将她赶走,有人调查他们雇佣童工的事情。
  而十四岁的方荷饭量又大,所以主人家决定不要她了。
  她也无所谓,出门后觉得这个城市太小,听说大城市好发展。
  于是方荷用自己唯一的钱买了张火车票,之所以到汉宁,是因为她的钱只够买到汉宁的票。
  下车后,一个男人就跟了上来,问她:
  “小妹妹,你是从外地来的吗?”
  那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色眯眯的。
  十四岁,方荷还不算很漂亮,但也有模子了。
  她当然还是很傻,智商不高。
  但是毕竟她在酒馆里干了两年,听说过很多事!
  看着那男人,方荷道:“你是想要骗我吗?”
  那男人愣了,一时无法回答。
  方荷伸出手,拉住了男人的手,道:
  “那你骗我吧,不过要给我饭吃。”
  于是方荷就这样被男人带走,去了一个小房子。
  路上那男人买了四个肉包子。
  进入房间后他就开始脱方荷的衣服。
  方荷一点也不反抗,只是吃着包子。
  于是那一天方荷失去了少女的身份,在吃了四个包子的过程中,那个男人在他身上发泄了欲望。
  何其彪悍啊!
  她根本不怕自己被骗,因为她傻!
  从此方荷成为了这男人的女人。
  男人原来是个黄牛,倒票的。
  方荷就跟着他干。
  干了几年男人被抓,方荷也进去了所里。
  只关了三天就要被放出去。
  方荷死活不出去,说这地方有饭吃。
  当时可是难为死了派出所的民警,那是找了四五个力气大的,才把方荷给抬出去。
  方荷又成了孤家寡人,她不知道要如何生活了。
  有一点她和杨牧是一样的,就是要活下去。
  当然方荷没想这么复杂,她的真是想法是今天我要吃什么。
  之后她就进了一家舞厅,遇到了教她跳舞的女人。
  随便跳了两年丑小鸭,十八岁后她绽放了,成为了那个舞厅中最漂亮的女人。
  所有男人都肯为她花钱。
  而她来着不惧,前提是那男人要请她吃美味。
  后来她遇到了宋军,宋军觉得她美艳无比,并且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她当然足够独特。
  一个不受社会一切伦理道德限制,一个没有文化修养,一个美颜芳华绝色,一个性格彪悍的吃货,当然跟大多数女人都不同。
  于是宋军决定不问过去,把方荷占为己有。
  方荷没有立刻同意,她其实不好拒绝比人,因为她觉得一旦拒绝了别人,就等于很多事需要自己去谋划,她不擅长这些东西。
  那么之所以拒绝宋军,她有一个任何人都想不到的理由,就是她要结婚!
  那是奶奶小的时候跟她讲过的事情。
  说她傻,以后一定要找个老实的男人结婚。
  就这样方荷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爬上了舞厅保安宿舍的床,告诉他,想和他结婚。
  那保安都傻眼了,不知道舞厅花魁是怎么想的。
  在此之前他只能远远看着方荷,从来不了解这是个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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