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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牧对这种类型当然丝毫不感兴趣,而且他要确定这否为鬼妻。
小黄人躲在角落里仔细观察了会,不太像啊,看着就是个正常的小女孩,没有什么特殊的。
在屋子里坐着发会呆,偶尔站起来走走
,打开窗子看看外面。
城中虽然不算混乱,但鸟人四处飞,能看到她们,只要稍微打探下也就能知道鬼王城陷落的消息。
原本属于这城一份子的人都会担心,所以小姑娘的表现太正常不过。
杨牧没立刻行动,因黑羽已经派人向这边来了,鸟人编队十二人到达,降落到院之中,带头的粗狂鸟人一脚踹开门,带人充进去,把小姑娘吓得脸色苍白。
“我们是暴君城巡逻队,如今这城已经被我们占领,问你,认识鬼王吗?什么关系。”
这人很直接,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个看上去柔弱的而客气,这也正常,战斗过程中即使对方看着小那也是能杀人的。
“我我认识鬼王,他是我爸爸。”
啊?
杨牧听到后很意外,没听说鬼王还有个女儿啊。
“很好,你被捕了,是鬼王城首领的的女儿,敌人的直系亲属,如果不反抗,那么将受到审判,被流放到无人星球,你也可以选择反抗,等待你的是死亡,你选择哪一种。”
这是杨牧定的规矩,其实还挺人性化的,毕竟没有直接就让人家死,还给了可以选择的道路。
“我不想被流放,我我也不想死!”
小姑娘撅着嘴说话,似乎很恐惧,但性格里也有能看出的倔强。
“哼,这可由不得你,动手!若要反抗,格杀勿论!”
带头的下令,两名鸟人士兵就拿着绳索向那女孩走过去。
女孩一脸惊慌,眼神中出现恐惧的神色。
就在鸟人士兵即将要得手的时候,忽然间空间出现一阵波动,一只葱白的玉手从时空中伸出,拉着女孩直接消失在鸟人眼前。
杨牧大惊,急忙替换小黄人过去,那空间通道的能量已消失,再也找不到。
这尼玛!
杨牧懊恼,小女孩竟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带走。
那群鸟人士兵还真都认识杨牧,也知杨牧的厉害,看他出现充满敬意的行礼。
杨牧摆手道:
“行了,这边没你们事了,我会去找其他人调查此事,你们离开吧。”
鸟人走后杨牧让小黄人把香妃叫来。
香妃到场侦查一番后道:
“确实是开启过时空通道,连接其他世界,但我没办法找到她们的去向,你也不要上火,这应该是一个随即事件,在另一世界的人不可能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或许只是有人想要带走这女孩,然后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对方也可能是个时空向导。”
“可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带走鬼王的女儿呢?”
“这就不知道了。”
香妃无奈的摊手。
杨牧心里存在着疑惑,派人去调查这小姑娘。
已经把这座城控制,调查起来自然容易,可一直到晚上杨牧才收到消息。
那个小姑娘叫花儿,确实是鬼王的女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只知这小女孩一直都生活在这屋子里,平日是有很多人保护的,只是自己进城后所有的保护者才全都离去。
第1567章 魔王的新娘
说起来这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只是时空向导忽然出现,才让事情变得有些扑朔迷离,让仰慕看不透。
杨牧从来也不是执着的人,想不明白就不想,城中还有很多事需要他来处理。
这是一座超过一亿人的大城,幸好后方花鸳世界里过来的人有三十亿,总能将这些人吞并融合。
关键还是杨牧一手佛像一手屠刀的政策好。
这比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更细致一些,只要愿意当同伙那就让你感受佛光普照,与我为敌直接杀你全家九族祖宗十八代,一点也不含糊。
这种做法并不会招人恨,反正一个人有问题株连所有认识的,不把那还在怀中啼哭的婴儿都杀光,那都不算完,哪里还会留下祸害。
这是杨牧下的命令。
许多年后他依然相信自己是个好人,可既然出来争霸天下,他绝不会让一丝仁慈的心在灵魂里作祟,占一个地方,他就要这里变成自己完全管控的疆土。
这不是暴政,只是残忍血腥而已。
消息以很快的速度传入八千公里外的魔都。
魔王的婚礼还并没有举办。
十二王悉数到场,魔都本来一片喜气洋洋,可这消息打破了所有的一切。
收到消息十六分钟后,魔王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召见的是鬼王,以及南方二十四城的城主,刚好他们为了庆祝魔王的婚礼都来了。
魔王,这个八百多岁的老妖怪,其实大多数人对他都很陌生,基本是没见过。
对于他而言,人们知道的大多都是传说。
此时在大殿上,魔王穿着很是宽松的长袍,只是露出了一条雪白的大腿。
他的脸上带着黑色的面具,看不见五官,一头长发很是飘逸,怀中抱着一只慵懒的猫。
人们知道魔王是男的,只是还会不经意的去看他露出的一条腿。
那腿真的很美,很可能超过了大多数女人,可以给人无限的遐想。
大殿里非常安静,没有人敢与这位已经在大路上统治了八百年的王有一点唐突。
别说他们,就是鬼王也不敢。
当初十三个人都还年轻,说是要统一天下,一片热血。
可是过了这么多年,早就物是人非。
鬼王都有差不多四百年没见过魔王的真容了。
终于,那猫可能是舒服了,发出了咕咕咕的声音,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
鬼王开口,声音很梦幻,竟听不出男女,反正很好听就是了,一种磁性的中音。
“他们给我带来了消息,那人叫杨牧,自称暴君,他直接干掉了你在东郡边城安排的四百万大军,长驱直入进入了鬼王城,这就等于南境都丢了,要知道,鬼王城的力量是辐射南境的,没了鬼王城,那广袤的土地就再和我们黑魔帝国没有一丝的关系。”
鬼王表情很差,他本来看上去也是个文弱书生一样的男人,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王,让我回去,组织南方诸城,重聚人马,抢回鬼王城。”
“抢回?鬼,你从来就没有拥有过那座城啊,据我所知,暴君进城后,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完全降服了它,就算它已没了大军守护,倒戈的也太快了,哼,你是个厉害的人物,可我不得不说,你真的不适合做一个城主,要么用仁政让万民敬仰,要么就真的做个暴君让人怕你到灵魂深处,可你做的一点也不好!两点都没做到。”
鬼王没有争辩,低下头不说话
,脸上都是怒气。
他是应该生气,这个叫杨牧的男人,杀了他三个儿子,如今又抢了他的地盘。
“好了,这人使用的攻击方式也真的厉害,我还没得到准确情报,原本我是跟他们打得互有来回,可当杨牧到达死骨平原后,敌军就快速撤出了,他们使用了范围性的超强攻击,一瞬间让我四百万大军葬身其中,八百年来,我们还没遇到这样的对手,所以或许也不应该怪你,只是这次的敌人真的强大。”
大家一听全都吓到,四百万人一瞬间都被搞死了?这怎么可能,是怎样厉害的魔法,可以形成面积那样大的群攻?
虽然有点不相信,但这话是从无所不知的魔王口中说出,由不得人们不相信。
魔王不说话了,似乎也在思考,只是他的脸上带着面罩,别人都看不见他的表情。
过了许久之后,魔王道:
“我要大婚,十二王都是兄妹,很多年不见,虽然婚期还有三个月,我却也提前把你们叫来,就是想多相处相处,所以鬼不需返回,布安君,我派天盾法师与你同去防御敌人的高能量群攻魔法,派血魔法师与你同去刺杀了那暴君杨牧,在我大婚之前,你能否把敌人杀到外莽,然后再回来参加我的婚礼?”
“魔王大人,您这场婚礼晚到了三百年,无论如何我是要回来参加的!臣领命!”
一高大方正脸的男子走出来说话,面带微笑。
其实他没有笑,只是眼睛比较小眯成一条缝,颧骨较高,嘴角长得有些上扬,因此是天生的笑面。
“恩,那就去吧,南方二十四城都归你管,七日内可调兵八百万,而你刚好能回去,到时候”
魔王停顿了下,看了看鬼王,然后才道:
“鬼王成诸民,在敌人进军后纷纷倒戈,与我黑魔帝国并不同心,我命,潘阳城以南,也就是鬼王城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