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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不是我的弟弟,他是我的父亲留下的野种!”雅丽姗怒道,“你想见他做什么?”
“我喜欢那伙子,把他叫来,我有一个任务需要他来完成。”
……
兰斯在青雀城下已经等了整整三天,这里聚集着两万多名难民,每天等待着青雀城的领主给他们发放一小块面包。
面包很小,五块面包甚至都没有一磅重。而且里面掺了锯末和泥土,比石头还硬。昨夜有一个无赖试图抢走一个农夫的女儿,被农夫用面包砸的头破血流。
间谍是一份危险而艰苦的工作,既然以难民的身份潜入了金鹰国,就得彻底融入难民的生活,吃喝拉撒睡,无一例外。
以兰斯今日的身份,本来可以不用到金鹰国冒险,他手下有四十名优秀的间谍,随便找出几个都能完成这件任务。
可巴切洛不放心,在他的心目中,金鹰国的地位与众不同,在大学士的逼迫之下,兰斯只能亲自出马。
吃着肮脏的食物,喝着肮脏的水,在恶臭的尸体和排泄物当中寻找栖身之所,过惯了好日子的兰斯感觉被夺走了半条命。
今天的运气很糟糕,他的面包被两个无赖抢走了,一天没吃东西的兰斯饿得两眼发昏,跌跌撞撞来到水井旁,灌了一肚子凉水。
他想在井边小睡一会,结果遭到了一群难民的踢打,他们担心他会掉到井里去。
“快滚吧!你就快死了!你想毁了这口水井吗?”
两个男子把兰斯拖到了远处,丢进了一堆尸体当中。这是这群难民们唯一的好习惯,他们会把尸体集中起来,一来是为了博得领主的同情,二来是为了防止疫病蔓延。
躺在尸体堆里的兰斯并不担心自己会死去,天黑之后会有人来救他,他只希望这场该死的任务快点结束。
“老不死的巴切洛,你为什么不死在驼岛上,你奴役了我半辈子,为什么就不肯放过我!”
在咒骂之中,兰斯昏沉沉的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堆干草上,一个农妇正在用陶罐烧着热汤。
“你醒了?”农妇尴尬的笑道,“你的运气可真好,那群难民点了一把火,把所有的尸体全都烧掉了,我要是去晚了一步,只怕你也要被烧成灰了。”
“我要是死了,谁还能带你们回去!”兰斯挣扎起身道,“这是什么地方?”
农妇道:“这是青雀城。”
“你混到城里来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又是怎么把我带进来的?”
“一群男人撞开了城门,结果发现这里已经成了一座空城。”
“空城?人都走光了?他们去哪了?青雀城的领主呢?军队呢?”
“他们出城打仗了,据说要和岩魔决一死战。”
“他们哪有那种胆量!”兰斯颤巍巍站了起来,“他们弃城了,得赶紧告诉领主大人!”
农妇笑得更加尴尬:“这恐怕有点难,山妖不见了,我们找了她整整一天。”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你们都是白痴吗?”兰斯喝道,“赶紧把消息送出去,我们闯了大祸了!”
……
第624章 失守的青雀城
青雀城是金鹰国的三大城市之一,这座城市一旦失守,意味着邪魔即将打到金鹰国的王都。
兰斯明白了巴切洛的良苦用心,他自以为训练出了一批优秀的间谍,可艰巨的任务检验出了他们惨不忍睹的实力。
只是昏睡了半天,这群蠢货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失去了山妖不仅意味着他们失去了通讯渠道,还意味着隐藏在金鹰国的二十一名间谍全都有暴露的风险。
兰斯想要立刻离开青雀城,可城门已经关闭了,难民们在吃了一顿饱饭之后,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他们要守住这座城市,等待青雀城的领主回来。
“战士们都去打仗了,你们还想逃走吗?”一名看守城门的民兵把兰斯推了一个趔趄,“我们是金鹰帝国的子民,这里有粮食和武器,我们要为勇敢的战士守住家园。”
难民的血性值得赞扬,但对兰斯来说,这样的场面屡见不鲜,领主留下一部分武器和粮食,把难民引到城中,等到敌人来到城下,这里就会发生一场战斗。
这场战斗不会有任何悬念,这些难民会遭到邪魔的血洗,重要的是青雀城确实发生过一场战斗,而这场战斗将成为青雀领主的救命绳。
战败和弃城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按照金鹰律法,战败的领主会被降低爵位甚至贬为庶人,但弃城而逃的领主会被直接处死。
青雀领主不会高估难民的意志力,也不会留下太多食物,他既然把城市留给了难民,也就证明敌人离这里不远,很大概率会在今夜攻城。
兰斯不想死,而且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在邪魔到来之前,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离开这座城市。
除了兰斯之外,还有三名间谍进入了青雀城,其中一名间谍身上藏着五十个金币,以备不时之需。
“昨天我被几个无赖堵在了角落里,他们搜了我的身,却没有找到这些金币,你猜猜看,我把金币藏在了哪里?”
看着那名间谍还有心情炫耀,兰斯眨了眨眼睛,问道:“你是比尔训练出来的,对么?”
间谍激动的笑道:“是的,他把所有技巧全都传授给了我!”
“我知道你把金币藏在了什么地方,现在立刻把它拿出来!”
凭着间谍们的身手,干掉城门的几个民兵并不是难事,但兰斯不想弄出太多风波,低调行事是间谍的生存法则。
他先数出了十个金币给了守门的民兵,结果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看来你是个有钱人!”民兵冷笑道,“失去了青雀城,我们将失去一切,你以为金币还有用处吗?”
“对你来说可能没什么用处,可别忘了你还有妻子和孩子。”
“我的妻子被邪魔杀了,我的孩子也饿死了!”
貌似选错了贿赂的对象,但兰斯没有放弃。
“你还会有新的妻子,她还会为你生下孩子,等战争结束后,你还需要一个家。”
“别说那些没用的……”
兰斯又数出了十个金币,民兵有些动摇了。
“我知道你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拿上吧,金鹰人必将战胜邪魔,你也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我们一定能战胜邪魔,我们必须要战斗……”
兰斯又数出了十个金币,民兵的眼睛在放光,金币能让人失去理智,虽然明知这东西不当饭吃,但这份诱惑让人无法抗拒。
“城里有那么多人,就算少了我们几个也无关紧要。”
民兵转眼看了看另外几个守城门的人,低声道:“这事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兰斯拿出了最后二十个金币:“我想这些应该够分了。”
离开了青雀城,兰斯带着众人一路狂奔,在天亮之前赶到了城北的一座荒山上。
他在山顶附近的山洞里挖出了一只陶罐,这只陶罐里装着阿布的记号。
“抱着这只陶罐,往北逃,一路逃,在抵达天鹰城之前不准停下来!”
农妇道:“我们这么做有什么用?不是应该想办法尽快回到碎雪城吗?”
“等你回到碎雪城,什么都迟了!现在马上出发,祈祷阿布能留意到你们!”
“你要去哪?”另一名间谍道,“我们该上哪找你?”
兰斯道:“不用找我,我能找到你们,记住我的话,如果你们不想死,千万别把陶罐弄丢了!”
……
阿布的身份已经不同以往,他和托托萨一样负责情报搜集,并且有了二十多名助手。
他们每天要检查上千张地图,观察地图上一些重要标记的变化,这是一项非常考验记忆力和责任心的工作,一个人带着记号狂奔两天两夜,在地图上可能只移动了不到半寸的距离,而这半寸的距离,可能传递了非常重要的信息。
兰斯很幸运,金鹰国的地图被一个很有责任心的助手保管着,他发现了记号的位置变化,并且第一时间报告给了阿布。
阿布知道兰斯的任务,两天时间,记号向北移动了三分之一寸,这种情况很不寻常。
阿布把情况报告给了雷吉和巴切洛,雷吉很快推测出了原因:“青雀城失守了,金鹰国快顶不住了。”
巴切洛皱眉道:“兰斯这个蠢货,为什么不让山妖传讯,难道说山妖发生了意外?”
“山妖的事情交给托托萨处置,我们现在要考虑是否支援金鹰国。”
巴切洛道:“我问过天星大帝,他对金鹰人有一些偏见。”
“不算是偏见,我也讨厌金鹰人,但我并不在乎天星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