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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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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陶:古县名,秦置,在今山东西南部定陶西北,汉成帝徙封其异母兄弟刘康于此。送定陶:哀帝是汉成帝的侄子,因成帝无子,他被推举为帝。他的父亲刘康原封为定陶共王,是傅太后生的。傅太后原来跟着儿子住在定陶,哀帝继位后,才迁居京城。死后,与元帝合葬。王莽掌权,为了贬低她,挖开她的墓,毁掉随葬的玉柙印玺,把棺材送回定陶埋葬。

  憧(chōng充):通“冲”。

  丞:县丞,县令的助手。

  丁后:定陶共王刘康的妻子,哀帝的母亲,哀帝继位后封她为皇太后。藏(àng葬):指墓穴。

  以上事参见《汉书·外戚传》。

  “二”字后当有“后”字。

  【译文】

  新朝改葬汉元帝傅后,打开她的棺材,取出玉柙印玺,送回定陶,用埋葬一般百姓的礼节埋葬她。打开棺材时,臭气冲天,洛阳丞靠近棺材,闻了臭气就死了。又改葬定陶共王丁后,烈火从墓穴中冲去,烧死吏士几百人。改葬用卑下的礼节,又毁坏夺取珍贵之物,使傅后和丁后怨恨,所以放出臭气冲出烈火,用来伤害开棺的人。

  【原文】

  63·38曰:臭闻于天,多藏食物,腐朽猥发,人不能堪毒愤,而未为怪也。火出于藏中者,怪也,非丁后之神也。何以验之?改葬之恨,孰与掘墓盗财物也?岁凶之时,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万数,死人必有知,人夺其衣物,倮其尸骸,时不能禁,后亦不能报。此尚微贱,未足以言,秦始皇葬于骊山,二世末,天下盗贼掘其墓,不能出臭为火以杀一人。贵为天子,不能为神,丁、傅妇人,安能为怪?变神非一,发起殊处,见火闻臭,则谓丁、傅之神,误矣。

  【注释】

  倮:同“裸”。

  骊(lí离)山:山名。一称郦山,秦岭山脉支峰,在陕西临潼县东南。因形似骊马,呈纯青色而得名。秦始皇陵在其北麓。

  【译文】

  回答说:臭气冲天,是因为棺材内外食物很多,腐烂后臭气猛烈发作的缘故,人不能忍受臭气而窒息,并不是怪事。烈火出于墓穴中,虽然奇怪,但并不是丁后的精神所为。用什么来证明呢?改葬与掘墓盗窃财物相比,哪样更让人痛恨呢?饥荒年头,挖掘丘墓盗取衣物的人以千万数,死人一定应当有所知觉,活人夺取他的衣物,裸露他的尸骨,当时既不能禁止,事后也不能报复。这尚且是微贱人的事,不足以说明问题。秦始皇葬在骊山,秦二世末年,天下盗贼挖掘秦始皇的墓,墓中却不能放出臭气冲出烈火来杀死一个人。秦始皇贵为天子,不能变成神,丁后、傅后是妇人,怎么能作怪呢?怪异现象的出现不只一个,又发生在不同的地方,见到烈火闻到臭气,就说是丁后、傅后的精神所为,这就错了。 


纪妖篇第六四
  【题解】

  “纪妖”就是考订怪异之事的意思。本篇对史书上记载的八件离奇古怪的传说,进行了分析和解释。

  王充认为,各种神鬼传说,从上帝到石头精,都是虚幻而不真实的。他用万物都是由气所构成的思想对此作了推论和解释:“夫非实则象,象则妖也。妖则所见之物非物也,非物则气也。”这些所谓“非物则气”的妖象,与人死为鬼有所不同,所以难予解释。

  但是,王充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这些鬼神的存在,只是强加解释,并由此提出了一个“妖象”说,认为各种神怪都是由阳气构成的预示国家和个人吉凶的一种征兆。他在本书《订鬼篇》中,从理论上进一步发挥了他的这一观点。

  【原文】

  64·1卫灵公将之晋,至濮水之上,夜闻鼓新声者,说之,使人问之,左右皆报弗闻。召师涓而告之曰:“有鼓新声者,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其状似鬼,子为我听而写之。”师涓曰:“诺。”因静坐抚琴而写之。明日报曰:“臣得之矣,然而未习,请更宿而习之。”灵公曰:“诺。”因复宿。明日已习,遂去之晋。

  【注释】

  卫灵公:参见16·25注。

  濮(pú葡)水:古河名,今已淤塞,故道在今河南东北部和山东西南部。师涓:卫灵公的乐师。

  【译文】

  卫灵公将要到晋国去,到达濮水岸边,晚上听见有人在弹奏新曲子,很喜欢,派人寻问弹奏的人,身边的人都说没有听见弹奏。卫灵公召见师涓并把此事告诉他说:“有弹奏新曲子的人,派人寻问,我身边的人全都说没有听见,这种现象有点像是鬼在那里弹奏,您为我认真听曲子把它谱写下来。”师涓说:“是。”于是静坐弹琴而谱写曲子。第二天向卫灵公报告说:“我掌握这个新曲了,然而还不熟练,请求再住一夜让我熟练它。”卫灵公说:“好吧。”第二天师涓完全熟练了此曲,于是离开此地而往晋国去。

  【原文】

  64·2晋平公觞之施夷之台,酒酣,灵公起曰:“有新声,愿请奏以示公。”公曰:“善。”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旷抚而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平公曰:“此何道出?”师旷曰:“此师延所作淫声,与纣为靡靡之乐也。武王诛纣,悬之白旄,师延东走,至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其国削,不可遂也。”平公曰:“寡人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师涓鼓究之。

  【注释】

  晋平公:参见19·9注。觞(shāng伤):盛酒的器皿。这里指请人喝酒。施夷:《左传》作“■祁”,《韩非子·十过》作“施夷”,《史记·乐书》作“施惠”。古地名。《春秋大事年表》七之三:“今平阳府曲沃县西四十九里,有■祁宫址,地连降州之闻喜县界。”师旷:参见16·6注。

  师延:殷纣王的乐师。王逸《楚辞章句》:“师延,殷纣之臣也,为纣作新声。”淫声:放荡、不正派的音乐。

  寡人:古时诸侯对下的自称,谓寡德之人。唐以后皇帝用以自称。据《史记·乐书》、《韩非子·十过》“寡人”后有“所”字,下文亦有“所”字,当据补。

  【译文】

  晋平公请卫灵公在施夷宫喝酒,喝得很酣畅时,灵公离席对平公说:“有新曲子,请允许奏给您听听。”平公说:“好吧。”就召来师涓,让他坐在师旷的身旁,拿琴弹奏起来。曲子尚未奏完,师旷按住琴制止弹奏,说:“这是亡国之音,不可奏完。”平公问:“这支曲子是从哪里来的呢?”师旷回答说:“这是师延所作的淫荡音乐,奏给纣王听的靡靡之音。因武王诛灭纣王,把纣王的头悬挂在白旄旗杆上,师延往东逃跑,到濮水时投河自杀,所以听见这支曲子一定是在濮水岸边。先听见这支曲子的,他的国土会被侵占而亡国,所以不能让它奏完。”平公说:“我所喜欢的就是音乐,你让他奏完吧。”师涓弹奏完这支曲子。

  【原文】

  64·3平公曰:“此所谓何声也?”师旷曰:“此所谓清商。”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师旷曰:“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闻乎?”师旷曰:“不可!古之得听清徵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之。”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愿试听之。”师旷不得已,援琴鼓之。一奏,有玄鹤二八从南方来,集于郭门之上危,再奏而列,三奏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之声,声彻于天。平公大悦,坐者皆喜。

  【注释】

  商:五音中的一音。参见38·2注。清商:古曲名。

  清徵:古乐曲名。

  郭:本书《感虚篇》作“郎门之危”,应为“郎”字。郎:通“廊”。

  【译文】

  平公问:“这称做什么曲子?”师旷说:“这称为清商曲。”平公问:“清商曲确实最悲哀吗?”师旷说:“不如清徵悲哀。”平公问:“清徵曲能够听听吗?”师旷说:“不行!古代能够听清徵曲的人,都是有德义的君王,现在我国君王德义浅薄,不配听清徵曲。”平公说:“我所喜欢的就是音乐,希望能听听清徵曲。”师旷迫不得已,只好拿琴来弹奏清徵曲。奏第一遍,有黑鹤十六只从南方飞来,停聚在廊门高高的屋脊上,奏第二遍黑鹤排列成队形,奏第三遍黑鹤伸长颈子鸣叫,展翅起舞。鹤的叫声合乎宫商之声,声音响彻天空。平公很高兴,在座的人全都欣喜不已。

  【原文】

  64·4平公提觞而起,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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