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论衡全译-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芯崎祝6),色正黄,没水中。爵以为铜也,涉水取之,滑重不能举。挺望见,号曰:“何取?”爵曰:“是有铜,不能举也。”挺往助之,涉水未持,樽顿衍更为盟盘(7),动行入深渊中,复不见。

  【注释】

  (1)永平:汉明帝年号。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

  (2)庐江:郡名。楚、汉之际分秦九江郡置,在今安徽庐江县一带。皖侯国:汉代分封的诸侯国,在今安徽潜山县一带。民:涉下句‘皖民’而衍。《太平广记》卷四百引《论衡》文无“民”字,当删。湖:指巢湖。一称焦湖,在今安徽省中部,湖呈鸟巢状,故名。

  (3)宁:作语助词,无义。

  (4)纶(lún轮):钓鱼用的线。

  (5)所:通“许”。表约略数目。

  (6)樽(ūn尊):古代的一种盛酒器。

  (7)盟盘:古代诸侯举行结盟仪式时用的一种盘子。

  【译文】

  永平十一年,庐江郡皖侯国边境上有个大湖。皖侯国百姓家有两个男孩叫陈爵和陈挺,年龄都在十岁以上,他们一起到湖边去钓鱼。陈挺先去钓,陈爵后来才去。陈爵问陈挺:“钓着鱼了吗?”陈挺说:“钓着了。”陈爵立马回去取钓竿和钓线,走到离陈挺四十步左右的地方,看见湖边有个酒樽,颜色纯黄,淹没在水中。陈爵以为是铜器,就到水中去取它,又滑又重不能搬动。陈挺看见了,大声问:“捞什么东西?”陈爵说:“这里有铜器,搬不起来。”陈挺过来帮助他,到水中还没有抓住,酒樽立刻变成一个盟盘,下沉到深水之中,再也看不见了。

  【原文】

  59·2挺、爵留顾,见如钱等正黄数百千枝(1),即共掇摝(2),各得满手,走归示其家(3)。爵父国,故免吏,字君贤,惊曰:“安所得此?”爵言其状,君贤曰:“此黄金也。”即驰与爵俱往,到金处,水中尚多,贤自涉水掇取。爵、挺邻伍并闻(4),俱竞采之,合得十余斤。贤自言于相(5),相言太守(6)。太守遣吏收取,遣门下掾程躬奉献(7),具言得金状。诏书曰(8):“如章则可。不如章,有正法。”

  【注释】

  (1)枝:钱不能称为枝,“枝”当作“枚”,形近而误。又《太平广记》卷四百、《事类赋》九、《太平御览》引《论衡》文并作“枚”,应据改。

  (2)掇(duō多):拾取。摝:即“摭”字之讹。又《太平广记》、《事类赋》引并作“摭”,当据正。摭(hī直):拾取。

  (3)示:让。。看。

  (4)邻:周代地方组织。伍家为邻,五邻为里。伍:古代居民组织。五家为一伍。邻伍:泛指邻居。

  (5)相:汉代各诸侯王国均设相,由朝廷委派。王国的相,地位与太守相等;侯国的相,地位等于县令或县长。这里指皖侯国的相。

  (6)太守:参见54·6注(8)。这里指庐江太守。

  (7)掾:即掾史。参见34·9注(2)。门下掾:指庐江太守门下的属官。程躬:人名。庐江太守属官。《太平广记》作“裕躬”。《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黄金,庐江太守以献。”即指此事。

  (8)诏书:指汉明帝下的诏书。

  【译文】

  陈挺和陈爵守候在湖边四下观看,看到数百上千枚像钱一样的纯黄的东西,就一同捡取这些东西,各人捡得满满的两手,跑回家拿给家里人看。陈爵的父陈国,是过去免职的官吏,字君贤,他大惊问道:“这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陈爵讲述了捡到的情况,君贤说:“这些都是黄金呀。”立即与陈爵一起跑去那里,到了出现金子的地方,水中黄金还很多,君贤亲自下水去拾取。陈爵和陈挺的邻居们都听说了,一齐来争捡黄金,合计捡得十多斤。君贤亲自把这件事告诉了相,相又告诉了太守。太守派官吏收取捡到的黄金,派门下属官程躬将黄金献给皇帝,详细他讲述了捡到黄金的情况。皇帝下诏书说:“如果像奏章所说的那样,就算了。如果不像奏章所说的那样,就要依法惩办。”

  【原文】

  59·3躬奉诏书,归示太守。太守以下思省诏书(1),以为疑隐,言之不实,苟饰美也,即复因却上得黄金实状如前章(2)。事寝(3)。十二年(4),贤等上书曰:“贤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献(5),讫今不得直(6)。”诏书下庐江上不畀贤等金直状(7)。郡上贤等所采金自官湖水,非贤等私渎(8),故不与直。十二年,诏书曰:“视时金价,畀贤等金直。”汉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独纪之(9)。

  【注释】

  (1)省(xǐng醒):领悟。

  (2)却(xì细):通“郤”。间隙,机会。

  (3)寝:止息。

  (4)十二年: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

  (5)郡牧:即郡太守。

  (6)讫(qì气):通“迄”。到。直:通“值”。代价,报酬。

  (7)畀(bì闭):给。

  (8)渎(dú独):沟渠。私渎:属于私家所有的沟渠。

  (9)以上事参见《后汉书·明帝纪》。

  【译文】

  程躬奉接了诏书,回来让太守看。自太守以下各级官吏思索领悟诏书的意思,认为皇帝怀疑奏章上有隐瞒的地方,说的情况不真实,作了不正当的粉饰美化,就又找机会向皇帝报告得到黄金的真实情况,内容和上次的奏章一样。这件事就搁下了。永平十二年,君贤等人给皇帝上书说:“君贤等人从湖水中捡得黄金,郡长官把黄金献给了皇帝,我们至今没有得到报酬。”皇帝下诏书令庐江郡呈报不给陈君贤等人献金报酬的具体情况。庐江郡呈报陈君贤等人所采取的黄金来自官家的湖水中,不是来自陈君贤等人的私家沟渠,所以不给报酬。永平十二年,皇帝下诏书说:“比照当时黄金的价格,给陈君贤等人献金的报酬。”汉代的祥瑞不止一种,黄金出现特别怪异,所以单独记下了这件事。

  【原文】

  59·4金玉神宝,故出诡异。金物色先为酒樽,后为盟盘,动行入渊,岂不怪哉!夏之方盛,远方图物,贡金九牧(1),禹谓之瑞,铸以为鼎(2)。周之九鼎(3),远方之金也。人来贡之,自出于渊者,其实一也,皆起盛德,为圣王瑞。金玉之世(4),故有金玉之应。文帝之时,玉棓见(5)。金之与玉,瑞之最也。金声玉色,人之奇也。永昌郡中亦有金焉(6),纤靡大如黍粟(7),在水涯沙中,民采得日重五铢之金(8),一色正黄。土生金(9),土色黄(10)。汉,土德也(11),故金化出(12)。金有三品(13),黄比见者,黄为瑞也。圯桥老父遗张良书(14),化为黄石(15)。黄石之精,出为符也。夫石,金之类也,质异色钧(16),皆土瑞也。

  【注释】

  (1)牧:官名。传说古代的天下分为九州,各州的长官称为牧。

  (2)铸以为鼎:传说禹把九州贡来的铜铸成九个鼎,世代相传。

  (3)周之九鼎:传说就是夏禹铸的九鼎。

  (4)金玉之世:比喻太平盛世。

  (5)玉棓见:参见58·9注(1)。棓:通“杯”。

  (6)永昌郡: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以新置哀牢人居地二县,并割益州郡西部六县置。治不韦(今保山市东北),辖境相当今云南大理及哀牢山以西地区。《后汉书·郡国志》:“永昌郡博南县南界出金。”

  (7)纤靡(mǐ米):细小。

  (8)铢:古代重量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

  (9)土生金:按阴阳五行说法,土可以生金。

  (10)土色黄:按阴阳五行说法,五行中的“土”,是和五色中的黄色相配属的。

  (11)土德:按阴阳五行说法,朝代的更替是根据五行相克的道理循环的,因为土可以克水,而秦是水德,所以说汉朝是土德。

  (12)金化出:按阴阳五行说法,土可以生金,汉朝是土德,所以黄金作为瑞应就不断化生出来了。

  (13)三品:黄金、白金(银)、赤金(铜)。《汉书·食货志》:“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力中,赤金为下。”

  (14)圯(yí宜)桥:古桥名,在江苏下邳县(今江苏睢宁北)附近。老父遗张良书:参见7·4注(4)。

  (15)化为黄石:参见7·4注(5)。

  (16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