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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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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根据上文,疑“言”后脱一“其”字。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卫国有个忠臣叫弘演,被卫懿公派去当使者,没有回来,这时狄人进攻懿公而且把他杀了,吃光他的肉,只扔掉他的肝。弘演出使回来,对着懿公的肝讲述完成使命的经过。他悲痛懿公的死,身上的肉被吃光,连肝都没有依附的地方,于是取出刀来剖开自己的肚子,全部掏出肚子里的东西,这才放进懿公的肝死去”。说这话的人,是想称赞他的忠心。说弘演自己剖开肚子放进懿公的肝而死去,是可能的;说他全部掏出自己肚子里的东西这才放进懿公的肝,未免太夸大了。

  【原文】

  26·6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辄死(1),何则?五脏气之主也(2),犹头脉之凑也(3)。头一断,手不能取他人之头着之于颈,奈何独能先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腹实出辄死,则手不能复把矣。如先内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实,则文当言内哀公之肝,出其腹实。今先言尽出其腹实,内哀公之肝,又言“尽”,增其实也。

  【注释】

  (1)藏:同“脏”。

  (2)气:这里王充指的是我国古代医学上所说的人体中的“气”。

  (3)凑:会合,聚集。

  【译文】

  人们用刀刃互相刺杀,刺中五脏就立即死去。为什么呢?因为五脏是气的主宰,像头是血脉集中的地方一样。头一断,手就不能再取别人的头附着在自己的颈子上,怎么唯独能先掏出他肚子里的东西,才放进懿公的肝呢?肚子里的东西一掏出来人就会立即死去,那手就不能再拿住东西了。如果是先放进懿公的肝,才掏出他肚子里的东西,那么文章上该说放进懿公的肝,再掏出他肚子里的东西。如今先说全部掏出他自己肚子里的东西,才放进懿公的肝,而且还说是“全部”,这是在夸大事实。

  【原文】

  26·7儒书言:“楚熊渠子出,见寝石(1),以为伏虎,将弓射之,矢没其卫(2)。”或曰:“养由基见寝石,以为兕也(3),射之,矢饮羽(4)。”或言:“李广(5)”。便是熊渠、养由基、李广主名不审,无实也(6)。或以为虎,或以为兕,兕、虎俱猛,一实也。或言没卫,或言饮羽,羽则卫,言不同耳。要取以寝石似虎、兕(7),畏惧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寝石为虎,射之矢入,可也;言其没卫,增之也。

  【注释】

  (1)寝石:卧石,横躺着的石头。

  (2)卫:箭尾的羽毛。参见《韩诗外传》卷六。

  (3)兕(s@四):雌性的犀牛。

  (4)饮:隐没,没入。羽:箭尾的羽毛。参见《吕氏春秋·精通》。

  (5)参见《史记·李将军列传》。

  (6)实:递修本作“害”,可从。害:妨碍。

  (7)要:总。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楚国的熊渠子夜出,看见一块横着的石头,以为是伏在地上的老虎,就用弓箭射它,箭射进去看不见箭尾的羽毛。”有人说:“是养由基看见横卧在地上的石头,以为是头犀牛,拿箭射它,箭射进去连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见。”有人说:“是李广。”即使熊渠、养由基、李广谁是当事人的名字没有弄清楚,也没有关系,有人认为是老虎,有人认为是犀牛,犀牛、老虎同样凶猛,实际上是一回事。有人说“没卫”,有人说“饮羽”,“羽”就是“卫”,方言不同罢了。总之是想说明横卧在地的石头像老虎、像犀牛,由于害怕,倍加精力集中,所以箭射进石头很深。说以为横在地上的石头是老虎,所以把箭射进了石头,是可能的;说连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见,就太夸张了。

  【原文】

  26·8夫见似虎者,意以为是(1),张弓射之,盛精加意(2),则其见真虎与是无异。射似虎之石,矢入没卫,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3)?石之质难射,肉易射也。以射难没卫言之,则其射易者,洞不疑矣。善射者能射远中微,不失毫厘,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4)?养由基从军,射晋侯(5),中其目(6)。夫以匹夫射万乘之主(7),其加精倍力,必与射寝石等。当中晋侯之目也,可复洞达于项乎(8)?如洞达于项,晋侯宜死。

  【注释】

  (1)是:通“实”,真实,真的。

  (2)盛精:精力旺盛。这里是精力集中的意思。

  (3)洞度:穿过。

  (4)弩(n(努):一种利用扳机射箭的弓。

  (5)晋侯:指晋厉公,春秋时晋国君主,名寿曼。公元前580~前573年在位。厉公时,郑背晋与楚结盟,厉公亲自渡黄河袭郑。楚来救,两军交战,晋将吕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楚兵败于鄢陵(今河南省鄢陵县西北),晋军于是威震诸侯。

  (6)中其目:据《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公元前575年,晋楚鄢陵大战,晋将吕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接着,养由基射中吕锜的颈项,并没有提到射中晋侯眼睛一事。这里,可能是王充另有所据,或是误记。

  (7)乘(sh8ng圣):古代称一车四马的战车为一乘。万乘之主:古代以兵车的多少,来衡量国家的大小,这里指大国的君主。

  (8)项:颈的后部。

  【译文】

  看见像老虎,心中就认为是真的,于是张弓射它,精力集中,加倍用心,那他们看见真老虎跟这情况没有两样。射像老虎的石头,箭能射进去看不见箭尾的羽毛,要是射真老虎的身体,箭能穿过它吗?石头的质地箭很难射进去,而肉却容易射进去。以能射进难入的石头而连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见来说,那他射容易进的肉,射穿是毫无疑问的。擅长射箭的人能射中远处微小的目标,不差毫厘,怎么能使弓弩增加更多的力量呢?养由基参加军队打仗,用箭射晋侯,射中了他的眼睛。以一个平常人用箭射大国的君主,他加倍集中精力,一定跟射横着的石头情况相同。当他射中晋侯眼睛的时候,难道能够再穿到颈后去吗?如果能穿到颈后,晋侯就该死了。

  【原文】

  26·9车张十石之弩(1),恐不能入一寸(2),失摧为三(3),况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虽加精诚(4),安能没卫?人之精乃气也,气乃力也。有水火之难,惶惑恐惧,举徒器物,精诚至矣,素举一石者倍举二石。然则见伏石射之,精诚倍故,不过入一寸,如何谓之没卫乎?如有好用剑者,见寝石,惧而斫之,可复谓能断石乎(5)?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6),卒然见寝石(7),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迹乎?巧人之精与拙人等,古人之诚与今人同,使当今射工射禽兽于野,其欲得之,不余精力乎(8)!及其中兽,不过数寸。跌误中石(9),不能内锋(10),箭摧折矣。夫如是,儒书之言楚熊渠子、养由基、李广射寝石,矢没卫饮羽者,皆增之也。

  【注释】

  (1)石:古代重量单位,一百二十斤为一石。

  (2)根据文意,疑“入”下夺一“石”字。

  (3)失:递修本作“矢”,可从。摧:折断。

  (4)诚:诚心。

  (5)可:难道。

  (6)暴:动手搏击。

  (7)卒(c)猝):同“猝”。

  (8)不余:没有剩余,即是全部拿出来。

  (9)跌:失误。

  (10)内:能“纳”。锋:兵器锐利的部分。这里指箭头。

  【译文】

  用牛车拉开有十石力气才能拉开的弩,恐怕不能射进石头一寸,箭就会折成三段,何况是用一个人的力气,拉开只用微弱力气就能拉开的弓,即使集中精力,加倍用心,怎么能射进去看不见箭尾的羽毛呢?人的精力就是气,气就是力。人碰上水火的灾难,感到惶惑恐惧,抬东西搬东西,精力集中,加倍用心到极点,平常抬一块石头的也会加倍用力抬起二块石头来。像这样,那么看见横躺着的石头用箭射它,精力、用心都比原来加倍,顶多不过射进去一寸,怎么说看不见箭尾的羽毛呢?如果有喜欢用剑的人,看见横躺着的石头,由于害怕而砍它,难道又说他能够砍断石头吗?以力大能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的人,突然看见横躺着的石头,用手捶它,能使石头有痕迹吗?善射的人集中精力与平常人一样,古人加倍用心跟今人相同,让现在能射箭的人在野外射禽兽,他们想获得它,不是把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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