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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作死的东西!
我欺负他看不见,朝他比了一个戳他双目的动作,想想不过瘾,又做了一个挖他鼻孔的动作。
“咳咳。”金需胜清了清嗓子,以眼神警告我不可胡来,又朝长歌海月道:“长歌公子,事情就是我之前和您说的那样。我们极有诚意,只是不知公子心里是否已有打算。”
“你是说,我助你们复国;你们替我治好眼疾?”
“是。”
“我这眼疾自娘胎带出,长歌当国良医何等之多,皆道无药可医,你云氏有何能耐拍胸脯保证?况我要如何相信你们?”
“长歌公子,此药方非我朝云氏一脉的秘方,而是我朝乡间古怪的土方,虽听上去荒诞无稽,但长歌公子,前几日您试了一次这个土方,难道没有任何助益?”
我瞠目结舌,忽然对金需胜油然而生一股敬佩之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居然做了这么多的事,想比起来,我这个公主,真是废柴透了。
我心里很惭愧,又听长歌海月笑了一声,他说:“金先生,你未必太有把握。你怎知我对复明一事求之若渴?这么些年看不见,我亦习惯了,方才你已看到,纵是失明,亦无碍我寻欢。女子么,只要肌肤柔软滑腻,胸脯挺拔结实,摸起来令人舒服便可。这些,我都可用双手感知,我何须冒着助尔等复国的风险,去圆一个我本无所谓的愿望?”
我听得直皱眉。
长歌海月这个人,心思谨慎,轻易无法看透。我不相信他一个从小看不见的瞎子会不渴望看到光明,听金需胜的话,那个土方子肯定是见效了,也就意味着长歌海月复明有望,在如此巨大的诱惑之下,他都能坚|挺住,与我们讨价还价,他真是……
金需胜和包金刚脸色一变,哑口无言,或者正在思考如何与长歌海月谈判。我知道,这时候我该出场了,有些事情有些话他们俩未必做得出说得出,但像我这样为了一两银子可以泯灭良知的人就不一定了。
其实我还是很有用处的。
我清清嗓子,道:“长歌公子话糙理不糙。男女寻欢这种事嘛,的确是那个理,灯一关眼一闭,什么都一样——”
“咳咳——!”这么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是金需胜捏着嗓子发出的,我看到他的脸发青发紫,鼻孔像是要撑爆了。
我不理他继续说:“但是有时候,能不能视物还是很重要的。譬如公子先前那两个侍女,一个头发上抹满发油,与公子狎昵间鬓发散落,乌黑发油蹭于公子皮肤;一个手掌脚掌处皆在蜕皮,白花花的皮屑落了一地,这些,公子可否有所察觉?”
我把自己能想到的最猥琐的形容都说了出来,就差骗长歌海月刚才在他胯|下给他那啥的女人牙缝里有根韭菜了,然后我满意地看到长歌海月的变化。
他脸上虽然笑吟吟,状似毫无波澜起伏。但我看到他双手却已在摸自己皮肤,好像在确认我方才那番话一样。
损敌一千自伤八百。虽然我膈应得长歌海月重新思考起了复明的重要性,但我们这里,包括我自己,都因为我刚才那番话没了什么胃口。
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脸色青白的金需胜和包金刚说了一声对不住,默默地看着面前那盆红烧蹄髈。
许是目不能视物的人都有些洁癖?我瞧见长歌海月站起身来,朝我们这边敷衍又迅速地作了一个揖:“尚有要事在身,便不陪诸位饮酒了,失礼之处还望见谅。金先生所说,请容海月思量几日,三日后必做答复。告辞。”
然后他匆匆走了,且像是身上发痒的那种难受一般,我猜他肯定是去沐浴了。
他走了以后,留下我们三人面面相觑。
金需胜无声地看了我一眼,道:“长歌公子说三日后方有答复。公主,这三日你不如修心养性,誊写女戒如何?”
……
当日夜里,我在灯下誊写女戒,夜深了,一点烛火忽明忽暗,影子被拉长在墙上,真是应了那首词:谁伴明窗独坐?和我影儿两个。灯烬欲眠时,影也把人抛躲。无那,无那,好个凄惶的我。
于是我无端端地生出凄凉之感来,惶惶然不知身往何处。复国,复国以后呢?报仇,报仇以后呢?我要这一片江山做什么?
我突然觉得很疲累,在这凄风苦雨的夜里。
一颗人心能有多重,我从前用商陆装满了它,现在被逼得不得不生生剜去,再用责任道义国仇家恨填满,就像装了铅一般,直往下沉。
唉,商陆,我有点想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懒病发作,拖延症进入晚期,我需要你们挥舞鞭子鞭策我~~
正文 三十四
三十四
这世上有人高楼饮美酒,有人流落在街头;有人天生富贵,有人一生潦倒;我初时与商陆分开时,怨天怨地,恨不得逆天而行,将那所谓的命盘撕个粉碎。但自从我看到长歌海月以后,我平衡了。
你想啊,像他这样的人,又有钱又有貌,就差一点儿十全十美,老天爷偏生让他做一个瞎子,哈,真是造化啊。
【文】我冷眼看着街对面长歌海月被人耍。他在和别人掷骰子比大小,每次开盅,他对面的小个子总是欺负他看不见,偷偷将骰子翻个。我在这看了他多久,他就输了多久。
【人】他既不在意也不怀疑,自得其乐地继续被别人骗。直到最后一次,我瞧着那赌坊里的人互相使了个眼色,好像在盘算什么,也许是他们看出长歌海月是只肥羊,欲绑了他换钱也不一定。
【书】我一想,这可不行啊,于是冲了过去,一把按住那个小个子想做下令手势的手:“兄弟,这人你惹不起,算了吧。”
【屋】小个子吃惊地看我,而后冷笑一声,反手一拍桌子:“玉璧城还没我惹不起的主,弟兄们,上!”
娘的!这玉璧城是谁做的督护,怎么这么不和谐!
我蹦起来,窜到对面,一把拉起长歌海月就跑,他因为不能视物,跟在我后头跌跌撞撞,好几次撞上别人或街边石墙,磕磕碰碰狼狈至极。有一次还整个人跌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废物!”我折返回去,一把拽起他,两手从他肋下穿过,半拉半拖地拽着他往前走。
带着一个瞎子跑路是一件很不明智很蠢的事。我听到身后喊打喊杀的声音越来越近,慌不择路,一头栽进就近的一条小巷子里。
一进去我就明白我又干了一桩蠢事。这是条死路。如果现在再回头跑出去另寻他路,肯定要和小个子他们撞上。
我急得团团转,瞥了一眼长歌海月,他头发散乱,身上几处磕破的伤口在流血,因为疾跑,脸色绯红气喘吁吁,再配上他那张脸,真是……无与伦比的香艳。
我升起了一个泯灭良知的念头,不如到时让长歌海月诱惑他们吧……这时,巷子口缓缓驶来一辆马车,恰好停在巷口。
那马车极大,刚好堵住巷子的出口。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我从这里看不到外头的情景,只听到小个子他们纷乱的呼喝声,一开始还有些嘈杂,后来渐渐安静了,好像他们离开了。
我犹豫要不要去探个究竟。这时从头不发一言的长歌海月突然出声:“你以为救了我可以当做一个筹码来和我交换的话,趁早死心吧。”
我愣了一愣:“这样啊,真晦气。那你自己摸回去吧,我先走了。”
“你——”他气极,声音很愤怒,然后渐渐平静下来,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冲我一笑,“云小茴,你这样与我作对,莫不是看上我却不知如何表达?”
我翻了个白眼:“少往脸上贴金。我有喜欢的人。”
“哦?何不同我说说?”
长歌海月霎时化身为苦口婆心循循善诱的老太婆。
本来这种事,我当然是不会同他说的。可是也许是这些日子来憋得太苦闷,我居然鬼使神差地开口了。
我以为我和商陆的这些纠缠,枝蔓缠绕,说出来都能写一本书了。可是当我真正想开口说说这些的时候,却发现我无话可说。
不过就是爱上了,分开了,重逢了,又爱上了,又分开了。
啊,这样总结梳理一下,我越发发现老天爷的操蛋。
我斟酌了很久,才慢慢说:“就是一个男人。我很爱很爱他,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为什么?”
我苦笑:“长歌海月,不是每个人都能同你一样不顾世人眼光,随心而行的。”
“那当然。”长歌海月说得很理所当然,“我瞎着呢,怎么顾世俗人的眼光。”
我被他堵了一下,哽了半晌道:“反正就是这样。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有什么心思。我心里除了那个人,别人都进不去,如果到最后还是不能和他在一起,我就用一辈子来记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