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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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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可是孙易却有些头疼了,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快赶上搬家了,带这么多的东西可怎么进山啊,就算是自己的力气大也不是这么玩的。
  主要东西就多在两个孩子的身上,各种衣服尿不湿之类的东西,甚至还有一个专门的棉绒制成的御寒小屋,而且还外带两块充满电的电池,可以给小屋进行加热,保证里头温暖如春。
  两头黑瞎子在村子里头混得早就乐不思蜀了,甚至足迹还出现在镇上,镇上的人都了解了也知道这两头吃货对吃的情有独衷,还会帮着干活,所以每次都能混个肚圆,连冬天都不敢冬眠了,有这种好日子哪里还会再去钻寒冷而又缺少食物的林子,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说的可并不仅仅是人。
  而且这两头吃货也太能吃了,要让它们两个帮着背东西的话,还要额外再背上很多负重的食物,还不一定够吃。
  “要不,装在爬犁上让小白和小小白拽着?”梦岚出了个主意,至于减负是肯定不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有用的,万一冻着孩子可不成。
  孙易挠了挠脑袋,大几百斤的东西放在爬犁上,小白父子两个倒是能拽得住,可是山里那路况根本就不适合任何交通工具,哪怕爬犁也不成,所以只能另选方法了。
  正当几个人头疼的时候,隐隐听到了几声清脆的轻喝声,然后是轻轻的哒响声,跟着一点白望向了大门口,尾巴尖微微地动了动,孙易立刻就知道是谁来了,而两头黑瞎子更是赶紧跑去开门,溜须拍马的本上愈发熟练起来,全然不像是山中猛兽。
  只见两名少女骑着高头大马一直闯进了孙易家的院子里头,利落地跳下马,向他嬉嬉一笑,然后叫道:“要去打猎呀,带我们一起去,赞助蒙古马两匹,这是好不容易才从草原上运回来的!”
  “你们怎么想起搞到这两匹马了?”孙易看了看这两匹马,一匹马是枣红色,额头处还带有一个菱形的白斑,而另一匹则通体雪白,看起来神骏异常,就算孙易不懂相马术也看得出来,这两匹马任拿出一匹来,在懂行人那里都能开出天价来。
  柳双双笑而不语,倒是白云十分得意地道:“还能是哪来的,菲菲公主那个冤大头呗,打赌输给我们的!”
  孙易的眉头微微一皱,他所认识的女人当中,他对菲菲和赵恒格外有戒心,只是接触,但是绝不深入接触,这两个女人都不是什么好鸟,控制欲极强,要是早生上几百上千年,不是女皇也是慈禧或是吕后那种强势女人。
  所以对这种女人,孙易只是保持着一定的友好互助,绝不会过多地与她们接触,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把自己卖掉,以自己的智商,说不准还会帮她们数钱呢,所以敬而远之是最好的,就算是赵恒对他使美人计他都没有上当。
  现在两个丫头毛毛躁躁的就从人家的手上弄来两匹马,还不是一般的马,一般农村用的马顶多也就万把块,可是这两匹明显就是那种竞赛级别的马匹,每匹没有几百上千万都下不来,这种大礼可不是说收就收的,至于打赌赢的这种事情,孙易可不太信,菲菲那种人是不会轻易输的,除非她是故意要输的。
  不过柳双双和白云却是一脸的自信,问一下具体情况还不肯说,一副有小秘密的样子,孙易见她们不肯说也就不再多问了,毕竟她们现在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高中生了,在京城闯荡了这么久,在见识上丝毫不逊于孙易,因为她们接触的圈子的原因,在某些方面的见识甚至还在孙易之上呢,所以孙易也就不再多问了。
  至于两匹宝马,在孙易看来就两头大牲口,还没有自家的动物听话呢,身高体壮的正好用来驮东西。
  现在耕种基本上都用拖拉机了,畜力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就算是养也多是养牛和羊,经济价值更高,而马这种四蹄动物基本上从农村消失了。
  不过农村人都有一个习惯,就是破家值万贯,不管是什么样的破烂,总要找个地方塞起来,所以孙易在村子里头还能翻出马鞍子这种古董货来。
  马鞍的肚带是用厚帆布带制成的,经久耐用,哪怕有快十年没动用过了,仍然十分好结实好用,就是灰尘大了一些,稍稍一收拾就架到了马背上,肚带一紧,把东西分装好向马背上一放,正正好好,两匹雄装的骏马带这么几百斤重的东西丝毫不在话下,否则的话还真对不起它们高昂的价格。
  把东西都准备好以后已经是下午了,今天肯定是不能出发了,把马向院子里头一栓,在村子里头借了一些饲料一喂就算了事了,至于精心侍候,孙易可没那个心思,完全就当成了一般的耕地牲口来养了。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包饺子冻上,明天出发的时候还能带上一些冻饺子到山里头煮着吃,手脚麻利的梦岚已经开始活面了,孙易开始剁馅,一半牛肉的一半羊肉的,不过在牛羊肉馅中都要再加入一些猪肉才行,一来是为了降低牛羊肉的膻味,二来也是为了省钱,毕竟牛羊肉的价格是猪肉的两倍左右呢,会过日子的梦岚和罗丹在包饺子的时候一向都是这么办的。
  北方大雪封冻,室内温暖如春,但是在遥远的南方却不一样,虽然温度还有些高,可是室内却是一阵阵的阴冷,只有一个火盆可以用来取暖,在南方可没有供暖这一说,更别提像孙易家里头每个屋子立起两面大火墙,就算是零下五六十度,屋子里都不会有一丝的寒意。
  龙王村的村民们将田地再收拾了一下,就要准备种第一茬农作物了,回家时候顺便再捡上一些枯枝打成捆回家烧火塘,只是这些村民们却没有发现,在远处的树林里头,还有一双双的眼睛在暗中盯着他们。
  弗兰肯倚着一株香蕉树翻看着手上的资料,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了,动这个村子简直没有任何后患,资料上显示这个村子里头没有任何现代电子设备,更别提手机之类的东西了,一般的手机到了这地方被四面大山一挡,一点信号都没有,只要一出了山,信号就会显示到了越国,哪怕离边境还有十几公里呢。
  小小的村子十几户人家人口不过百余人,这一次他带了足足三十名血战士通过各种渠道汇聚到这里来,要动一个小小的村子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关键的问题是要找到药王丹回去,否则的话克拉克大人也不会饶过自己的。



第802章 以人为盾

  随着弗兰肯的一个手势,三十多名血战士悄悄地潜出了丛林,他们穿着的都是最选进的单兵战斗套装,手上拿的也是当今世界上最主流的自动武器ak74,甚至还带有火箭筒和定向地雷之类更大威力的单兵武器,一个个武装到了牙齿。
  看着武装到牙齿的血战士悄悄地向村庄中潜去,弗兰肯还有些无聊,用这种世界先进的单兵装备去对付偏僻之地的村民,怎么看都有一些胜之不武的意思,看起来没有任何的难度。
  血战士个个都是心狠手辣之辈,虽说在多数时候并不使用现代武器,可是并不代表他们就不会用,相反他们的现代武器操作水平还在绝大多数军队高手之上,毕竟血族的身体素质摆在那里,远非常人能比。
  啪的一声脆响,打破了这个山中村庄的宁静,跟着一阵阵激烈的枪声响了起来,还有定向雷和手榴弹爆炸的声响,同时还有一阵阵惨叫声响起,弗兰肯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因为这惨叫并不仅仅是那些华夏村民,还有血战士的声音,就连对付一些农民都要付出伤亡,等回去以后等待自己的说不定是什么样的冷言冷语呢。
  弗兰肯向自己身侧的两个精英级高手点了点头道:“你们去看看,不必留手,全力以赴!”
  “是!”两名精英应了一声,然后形如鬼魅一般地向村子里头冲去。
  跟着枪声和呼喊声变得更加激烈起来,等了一个多小时,弗兰有些不耐烦了,这时村子里的动静也变得小了下去,然后便见那些血战士拎着枪,押着一队村民走了过来,事先交待要留一些活口的,这些血战士也很有经验,留下的活口多是一些老人和妇女,青壮几乎被残杀一空。
  不过弗兰肯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可是哪里不对劲又说不出来,细细地打量着这些残存的不到二十多号人,再看看自己带来的那些手下,背回来五六个,每个都是死无全尸的那种,看样子是遇到了极其强劲的对手。
  终于弗兰肯知道哪里不对劲了,按理来说,他的手下几乎屠村了,几乎家家都有亲人死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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