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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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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打个比方,一樽酒,其实是美酒,但冷在那里,波光冽冽的,你晓得它美,但现在不是饮酒的时候,搁着也就搁着了,偏生炭火一烘,它融融冶冶的香气触鼻,你这才馋虫爬动。
    这老实尚令在此际,就像花受了春气、酒受了烘。
    崔珩不知谁是她的春光、谁是她的炭炉。
    他定了定神,吩咐了正经事情。尚令知道要紧,连忙去了。崔珩看她去后,方问:“华尚令来的方向,是鄂子榭?”
    大太监回道:“皇上说得是。是鄂子榭。”那是洗浴之所。
    崔珩又问:“今儿是谁在里头?”
    大太监这便不知道了,举步去问,回来时,是伺候了雪宜公主与朱樱一道回来。雪宜公主先屈膝行礼,朱樱在后头,也深行了个礼,仿佛是身上凝脂雪花儿肉太多了,行动不便,又仿佛这人永远是这样慵慵的,连上断头台都不会快上一步,给崔珩问了安。
    崔珩看她领口,敞得比别人都大,就仿佛初夏荷花要尽情绽开,理所当然似的。他无奈道:“原来是你们。”
    “正是。”雪宜公主道:“原约华尚令一同洗沐的,她身子弱,一会儿就先回去了。皇上遇见华尚令了?”
    崔珩不置可否,却听“咕”的一声笑,粘在耳际,有如暮云缱绻,乃是朱樱。她用那双黑眼睛望着崔珩。仿佛苍山青岚,夜雨朝云。
    崔珩错开目光:“太后喜欢,正在那边呢。你们想去,就去罢!”
    “是!”雪宜公主高兴道,“早听说请了个鬼精灵的小东西到宫里玩儿,无法无天的。正该去看看!樱?”
    朱樱道了声“是”,再向崔珩行一礼,与雪宜去了。崔珩猛想起来:“华尚令也在那边。人家单纯,你们别欺侮人家了。”
    雪宜公主指着朱樱:“是她干的,不是我!”
    朱樱无辜的摊开手:“公主都不护着我了,那就请皇上治我的罪罢?”坦然对着崔珩,她太开阔太丑的脸,她雪白宽敞的胸。
    崔珩哼了一声:“你们别离了谱!”转过身,听她们在他身后说:“是!”
    他仍觉得那雪白身体上黑蒙蒙的一双雾眼,要吸他进去。
    曾经,那雾眼边上还有双亮晶晶的眼睛。三个人的乐子,实在是——却也只有那么一次而已。
    流璃说,一次就够了。浅尝辄止。再多就是荒淫了。随性与荒淫间的界限就是这么一点。
    私心里,崔珩觉得流璃有理。
    他不得不承认,有的方面她比他聪明透彻。那些方面总是跟现实中判断成功的标准无关。是出尘的、离世的、没有实际作用的、却迷离而且动人的……呵,他好像在定义天上的云。
    他和他的世界,像是朴实的大地,再华贵,也是沉重的;再复杂,也是有迹可循的。而她似风吹云过,无章法无影踪。L

☆、第五十五章 都是京城的菜

纵崔珩贵为天子,又怎么留得住一片云?
    终于也还是失去了流璃。
    如今又来了一个女孩子,浑似她,又不是她。这个林代,胆大包天似乎远过于流璃,但一切计较都是着实的、入世的。崔珩就心生欢喜,似乎是与一片云分离久,谁知它又变成了水,重新流入他的掌心。是水就好了,善用容器,总能抓得着的。
    却用什么容器好呢?
    他在计量,她也在窥探。
    余和瞬则已经快到未城了。
    他带的几乎都是亲信。大家都知道他傻,尽力护着他。余夫人还怕有个万一,特意给他召唤了个新的守卫。
    说起这个守卫,可不简单,原来有个外号叫“木剑客”,跟“濯仙袖”齐名。濯仙袖后来跟余秋山好上了,招安作了凤冠霞帔的诰命夫人,就是现在的余夫人。木剑客则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直到余和瞬被封到未城了,余府来了个客人。
    婢妇们中间也有当年就陪余夫人南征北战的旧人,也有见过木剑客的,但一开始愣是没认出来。
    当年那个性格孤傲、精于修饰的剑客,什么时候成了个满面风霜的大胡子老头子?
    还是余夫人认出了他,一开始先是愣一愣,旋即猛惊道:“曹大哥!”像被扎了一刀似的跳起来。
    她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自矜身份的侯夫人,而是矫捷的母豹。手杵在腰上,那股子野性,野性里又带着妩媚,还似当年少女模样。她问他:“你怎么现在才来?”
    曹木剑觉得自己能应邀而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被责备,简直心酸。
    连余夫人的亲随婢子都已经看不下去了,正要挺身而出帮忙说句把软话,余夫人止了道:“倒茶去。”
    亲随婢子有点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等她再倒茶回来,曹木剑已经答应帮忙去保护余和瞬了。他甚至还送了一件珍贵的见面礼给余和瞬:白龙内丹。
    多少江湖人为了夺这件东西而死。就不用多说了。这本来就不是一本讲江湖人的书。
    那白龙内丹是能助江湖人脱胎换骨增进修为的圣物。但是药力霸道。余夫人受过重伤,不能再服这种内丹,否则对筋脉造成的冲击。反而致命。就连余和瞬,也不能说服就服。两人说好,曹木剑在送余和瞬去未城的一路上,就帮他调理诊视他身体修炼的情况。看什么时候给他服下内丹,再助他运功把内丹化开。
    亲随婢子直到曹木剑走后。才吐吐舌头对余夫人道:“木剑客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余夫人看了亲随婢子一眼。亲随婢子赶紧改口道:“婢子是说——他的剑呢?”
    余夫人不再追究,只示意周遭花木:“它们都是木头。”
    他之成名,就是靠一柄木剑,剑法奇异。从不跟人拼锋刃,只靠粘、转、拆诸字诀,引人露出破绽。劈入杀敌,又有人送他浑号“庖丁”。说他能避敌肯綮,也在抨击他过于辣手,一旦得手,必叫对方“如泥委地”,再不懂什么叫点到即止的。如今都剑都弃了,随意取木枝皆可,看来功夫又递一层,已臻化境,自是叫人替他欢喜。
    余夫人的亲随婢子只是又有点疑惑:“他……”,想问那把胡子,又停住。
    原来曹木剑脸上原有一道伤,正在嘴角,令他不笑时都有种冷笑的神情。因是一位高手给他留下的,末了也没能取他性命去,他深以此疤为傲,再不遮掩的。沉寂多年,竟蓄起须来。
    这须却是为余夫人蓄的。
    他比她也就大十多岁,当年对她颇为倾心,谨慎的藏着,她还是看出来了,不是不感动的,最后还是选择了余秋山。朝廷名将、丹心正气、武艺非凡、相貌堂堂,谁能说她的选择不对?
    只是到今日,她身心受创,他则灰心蓄须,未老先衰成一副小老头的模样。余夫人见了,难免唏嘘。
    并不是说她会再选择他。做到这样反转就荒谬了。婚姻又不是赌博,你早知道叫六点会赔一两金子,就改叫一点,好赢两钱银子。
    她只是与他叙了旧,利用旧情,让他为她儿子保驾护航。说起来有点无耻。但她只有这么一个亲儿子,又能怎么办呢?
    亲随婢子想问,没问出口,自己心里也有答案了,不忍心再与她说透,但道:“木剑客肯保护世子就好。”
    “是。”余夫人点头道,“他一诺千金。我这里多承大哥厚谊。”
    于是余和瞬就这样带着一干人马,顺路做完了皇上交代的差使,然后直奔未城去。
    未城一带干旱,其主城墙是用就近采的白石砌成,经年受风吹沙拂,白得益发像沙漠中风化的动物骨胳一般,干净而冷漠。城中居民竭诚欢迎了新知府。他们已然倾其所有,余和瞬也不过侧目对曹木剑道:“回京城,我请大叔吃好的。”
    这地方吃喝住行当然比不上京都。余和瞬跟父亲出征也有好几年了,知道忍艰辛。但余夫人交代过他,对曹木剑要客客气气的。余和瞬虽傻,但知道孝顺,这就跟曹木剑示好。
    曹木剑倒也是行走江湖一生,多少艰难困苦没尝过?但笑笑:“以后去山村乡镇,我请你吃好的。”
    余和瞬瞠目:“乡下有好吃的?”
    不怪他。他除了住在京都,就是跟父亲打战的边疆。边疆偶也有美食,但交战中就基本顾不上了。何况还有口味问题。余和瞬的脑海中就基本只有两个极端概念:京都,吃好喝好玩好,舒服;外地,打战去!当中地带是没有的。
    曹木剑暗叹一声这傻孩子,婉语对他道:“当然有。”便说起宝坻的银鱼、宣威的火腿、西安的腊羊肉、锦州的酱菜。才说得这几样,余和瞬便道:“我知道。都是京城的菜。”
    原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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