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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少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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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们宛如看到光明一般,面色一阵欢喜,终于有观众认可了,尽管人数非常少,几个人感激地望向明明一桌。

“好你妈!”突然又传来一声公鸭嗓般的怒喝:“还两日?我日你老母啊!”

卷一|第二十章 萍酒相逢

卷一 第二十章 萍酒相逢

随着一声咒骂,一个还有半杯啤酒的木杯向愣在当地的乐手们砸来。几个乐手纷纷闪避,酒杯落空了。

“好你妈啊!什么他妈玩意?吵死老子了!”那扔酒杯的是个流氓,显然他对这种新型音乐毫不欣赏,大概平时骄横惯了,随手抄起桌上另一个酒杯又要砸来。

突然一只手铁钳般紧紧掐住了流氓的手腕,“哎哟!”流氓呲牙咧嘴:“疼、疼、疼……”

酒杯掉下,大半杯啤酒洒了一裤子,不知道的看了还以为他尿了一裤子呢。回头一看,只见明明面无表情站在身后,一只手随随便便地掐着他的腕子。

“哟,是明爷。”那流氓认得明明,吓得腿都软了,也不管明明比他小多少,张口就叫了声爷。原来他就是白天在武器店门口聚众要砍明明的混混之一,桌上另几个同伙扭头一看明明也都吓傻了,刚才进来没注意到角落里的明明,早知道是死活不会进来的。

明明松开手淡淡地说:“疼是吧?听不惯就滚出去,再他妈撒野,小爷让你疼个半年下不了炕你信不信?”

“信信!这就滚,这就滚。”几个流氓低头灰溜溜地要离开。

“站住!谁让你们就这么走了?”明明向乐团一甩头:“去跟人家道歉。”

“是,是。”几个流氓点头哈腰地跑到乐队前,连连说对不起。

“打自己几个耳光,说下次不敢了。”明明不依不饶。

几个流氓又看到了明明身后几个造型暴力的伙伴,忙拼命抽了自己几嘴巴:“小人再也不敢了……”

“嗯,这还差不多。”明明满意地点点头:“把身上所有钱都掏出来,就算听歌费吧。”

流氓们慌不迭地掏光了身上口袋,凑了几个银币和若干铜币,放到乐团前面的盒子里。吟游诗人都是靠演唱和讲述来换取观众的报酬,这个乐团面前的桌上有个小皮盒,就是用来收放客人赏钱的。

“滚吧。”

听到终于可以离开,流氓们撅着屁股一溜小跑钻出了店门,直跑出一条街才敢停下脚步。

“多谢这位朋友相助,两日乐团不胜感激。”那歌手阿勇和众乐手向明明道谢。

“嘿嘿,不必客气啦。我们兄弟几个特别喜欢你们的音乐,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音乐呢。如不嫌弃,过来一起坐坐如何?”明明向小乐团发出邀请。

乐手们见厅中众人明显对这音乐无法接受,难得这唯一的一桌客人对自己又如此热情,刚刚还出手相助,哪能拒绝人家邀请呢,遂收拾东西过来和明明等人坐在一起。

明明将矮人鲍雷斯和几个兄弟一一介绍给乐手们,大木桌一下又增加了五个人,彼此凑的很近,明明发现阿勇的耳朵是尖尖的。

“你是个精灵?”明明问道。

精灵?在这偏僻的北部地区可很少见到精灵,大多精灵都生活在南部森林中和西部草原上。老肥几个忙凑近盯住吟游诗人们的耳朵看,矮人鲍雷斯也睁大了眼睛看过来。

几个乐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除了阿三,我们都有精灵血统。”歌手阿勇向大家介绍道:“我和阿朋是草原精灵,柏松柏杨两兄弟是森林精灵的后代,属于半精灵。”

乐手们把长发向后捋了捋,露出他们的尖耳朵,阿三撇了撇嘴,看来这里就他一个是人类。

半精灵继承了精灵的长寿和体质,却也继承了人类的种种特性甚至缺点,除了耳朵和精灵很像,其他方面和人类也差不多,气质上没有纯种精灵那么优雅,但比纯种精灵更容易相处得多。

柏杨显然更接近人类,上到桌来一点不客气,一边伸手抓桌上零食吃,一边大叫伙计拿杯子来,和大家哈啦一圈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就急不可待地和矮人鲍雷斯频频碰杯,猛灌啤酒。

鲍雷斯显然也没见过精灵或者半精灵,好奇地盯着他们的耳朵看。柏杨的兄弟柏松倒是比较斯文,和大家客气地寒暄着。

明明一伙对小乐团的音乐非常欣赏,对乐手们十分热情,乐手们也因此对这群家伙充满了感激,想来他们的新音乐刚诞生不久,还没人像明明他们对这音乐如此狂热。大家都属痛快豪情之辈,很快就打成一片,一时吆五喝六、传杯弄盏,非常开心。

老肥和大块已经对小乐团到了崇拜的地步,特别羡慕他们的长发,非常后悔当初为啥不跟棒子似的也留长发。

阿龙用大手轻轻抚摸着旁边阿勇背上的琴囊,一脸傻笑。阿勇见了,摘下琴囊,取出琴给阿龙玩,阿龙不好意思地连连摆手,说他只会玩大锤,不会玩琴。

“可别给他,他不小心会把琴捏碎的。”棒子也不知是不是喝酒了的缘故,今天的话多了起来:“阿勇兄弟,再唱一个吧。”

“对对,再唱一个吧。”大伙随之附和。

“好!”难得遇到各位知音,阿勇很开心地点头答应:“我就再小唱一曲,给大家助兴。”

大伙纷纷鼓掌。

琴声响起,这次不再是那种激情澎湃的音乐了,而是很干净轻柔的曲子,歌手阿勇边弹边唱着一首抒情歌。

木桌再大也因为坐了十几个人而显得拥挤,其他乐队成员无法伴奏,只有鼓手阿三从腰上摘下一个小鼓,在桌面上为阿勇轻轻打击节奏,那拍击出的鼓声是不属于华翰人熟悉的韵味,听上去完全是异域风情。

一琴一鼓,竟演奏出非常动听的音乐,阿勇的嗓音颇具磁性,刚才唱的那种激情歌曲让人能感受力量,现在却低沉沙哑,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沧桑,每个在座的男人都被这歌声勾起自己的心事,酒馆里的客人都静静地听着。

一曲终了,阿勇对大家腼腆地笑了笑,明明几个鼓起掌来,酒馆其他客人们也跟着鼓掌,明显大家对这种歌曲更接受一些。

“阿勇兄弟,你这琴叫啥……鸡了?”老肥好奇地问。

“……这叫吉他,不是啥鸡,呵呵,是西方沃斯特大陆上的音乐家们发明的,刚传到我们华翰大陆十几年,至今这里使用的人不多。”阿勇把琴放在桌上让大家观赏:“还有柏松柏杨兄弟的乐器,都是发明自沃斯特大陆。”

“原来是外国的玩意,我说咋听起来这么不一样呢。”大块俯身仔细观看吉他,恍然大悟的样子:“……啥鸡了着?”

“笨蛋,是吉他。”明明把大块都快贴上琴的大方脸一把推旁边去,拿起吉他,学着刚才阿勇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却传来一阵弹棉花般的声音。

“嘿嘿,咱不会,还得是你们专业的。”明明自嘲地笑了笑,把琴还给阿勇。

“对了,刚才我注意到你们的琴上都有这个黄色水晶,那是什么东西?”明明指着吉他面板上镶嵌着的那块黄色晶体问道。

卷一|第二十一章 魔力摇滚

卷一 第二十一章 魔力摇滚

“那是储魔水晶。”

“储魔?”明明等人从小只被劳尔教授武艺,对魔法没有过任何接触,只是听说过一些关于魔法的传闻,要不就是在书上读到过一些相关介绍,不过所知甚少。

“就是把魔力储存起来的水晶,相当于一个容器吧。”阿勇认真地解释。

“魔力?你们是法师?”

魔法师在这个世界任何国家都很稀少,魔法和武技不同,武技只要通过若干年的勤学苦练,便小有成效。但魔法不同,这个领域对修习者要求太高。首先是资质,没有一定悟性的人是无法领悟魔法真谛的;其次是资本,魔法修习者在漫长的修炼道路上,需要消耗大量金钱来获得各种辅助物品,包括法杖、魔晶、卷轴、香料、药水等等,非具一定身家者,难以承受那些巨额的花销;第三是时间,研习魔法除了要学习各种基本知识,还要有大量时间去冥想,来提升潜能、积攒魔力。在人类来说,几乎所有高级法师的年龄都是七老八十了,有的甚至过百,而中级法师年龄至少都在四五十岁以后,可见修习魔法的艰难。

修习者一旦通过了瓶颈,提升到中或高级,则必然会被各个国家争相录用,成为宫廷法师为国家和军队服务,同时也享受国家的俸禄和特权。那样的都算是混出头了,可惜魔法师从学徒晋级初级的比例,不及十万分之一,初级晋级中级的比例,不及万分之一,而晋级高级法师则更难,几乎又是中级法师的万分之一比例。但一旦成为中级以上的法师,便不用再发愁开销,一切自有国家负责。

但那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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