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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忙完先!”阿静说。
“快点儿,别把小孩饿死了!”邋遢人催促道。
接下来,就像做噩梦一样,我眼睁睁地看着阿静把他的屎给捧出去了。连手都没洗,只夹一把麦秸给搓了搓,就过来喂我吃馍了。还不忘将掰下来的馍把指缝里残留的屎给蘸蘸,才递过来让我吃。
这我他妈能吃得下去么。
可我还没一说不吃,她就将手攒起来,一下子捣在了我嘴巴上方的血窟窿上。疼得我浑身打颤。来役大号。
“吃不吃?”她瓮声瓮气地问道。
“不吃!”我回答得异常坚决,抱着一死的决心。
“为啥不吃?”阿静问道。
“因为你都没洗手!”我老老实实地说出了原因。
阿静愣住了。慢慢地站起来,转首望向了邋遢人。
邋遢人也愣住了,嘴里已嚼湿的馍掉下来一块。
半晌的时间在沉默中流逝过去了。
“他看不起我们!”阿静发出悲伤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梗咽。
“是的,他嫌我们不讲卫生!”邋遢人依然有些怔怔的,慢吞吞地说道。
“真伤自尊!”阿静用力将馍给摔了。
“算了,别怪他,毕竟他不知道真实的情况!”
“如果他知道了,他一定会后悔的。”说罢,阿静转过身赌气离去了,走时匆匆忙忙的。
饥饿,加上失血过多。我的意识愈来愈薄弱,感到天旋地转,慢慢地晕过去了。等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身上的木橛子已没有了。但有没有将它们从腿上拔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的双腿也没有了。被齐根剁了下来。截口处缠满了烂布,被殷红的血给浸透了。
还是搁麦秸洞里呆着呢。天色已近黄昏。金黄色的阳光斜着照进来,令我感到非常刺眼,极是不舒服。便把头低着扭转了过去,避开阳光。
邋遢人正在盘膝打坐,眼睛紧闭着,头顶上方蒸气腾腾。过了很久,他才睁开了眼,朝我笑道:“小朋友,你醒了!”我冷然地问,为啥把腿给我剁了。他说你腿上的神经都给破坏了,留之无用,所以就给你除掉了。我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说再说无益。
泪水,静悄悄地从脸上滑落。
完全的绝望了。
“我还得告诉你个不幸的消息。”邋遢人站起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摁住我的肩膀,表情沉重地说道。
我还是没有说话。
“你被感染上狂犬病了!”邋遢人说,重重地叹息了一声。
“咋回事?”我忍不住问道。
邋遢人说:“之前你跟我讲过,你把孙狗子的打得鼻口出血了,是吗?”
“嗯!”
“你后来不是把自个脸上的肉给撕下来了一块吗,你也流血了,对吗?”
“对!”
“孙狗子用手在自个的鼻孔上拭擦过血迹后,又触摸到你的伤口了,对吗?”
“嗯!”
“你还真以为自己能把孙狗子给打伤?还真以为孙狗子想吃你脸上的肉呢?错了,它是故意憋出来一泡血,然后把用手蘸了它自个的血抹到你的伤口上,使你感染上狂犬病毒。孙狗子,其实是一只带有狂犬病的老狗,没少余毒生灵!”邋遢人显得愤慨地说道。
“它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痛心疾首地问道。
“因为它恨你!”邋遢人不假思索地说。
“为啥要恨我?”我不理解。
“你还记得你刚出生的时候,有一只大花狗围绕着你转圈吗?”
我点点头,说听我母亲讲过,确实有这么一回事。那只大花狗是我曾祖父养的,是他的宠物。当时已经有十来岁了。
“你知道那只大花狗后来怎么样了吗?”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
“它回去之后把你曾祖父给咬活活地死了,连脖子都给咬断了,衔着他的头颅跑了!”
端的令我吃惊不已,问那狗为啥要咬死我曾祖父。
“因为你一出生的时候,就给它下达了一条命令,就是让它把你的曾祖父给咬死,把其头颅给衔到某一个地方。如果它没按照你的指示去做的话,那它就会死。人想活下来,畜牲当然也想活下来!”邋遢人说道。
我又问,后来那只大花狗呢。
“最终还是死了,被你家族的人给找到,一棍子一棍子的给打死了。一条狗咬死自己的主人,你觉得它会落个什么下场。它还能活得下去么?”
“这跟孙狗子有啥关系?”
“那只大花狗是孙狗子的儿子,你说有没有关系?”
我沉默了,不晓得该说什么。
“你知道吗?你曾祖父的头颅一直没找到。埋他的时候,都是没头的身躯。可是后来,你曾祖父的无首之躯也不见了。正好不见的那天,正值天狗吞月之时。连天下邪物之首的僵尸都不敢在那一晚出来,可你祖父,却是撞破棺材,打坟里钻出来了。”
☆、第七十三章:此般处境
日复一日地过去。也不晓得过了多少天。我依然在麦秸洞里呆着。腿上的创口已经完全愈合,变得光秃秃的,白生生的,就好像那一块地方得了白癜风。可不知道咋回事,我总是觉得这创口看起来有些怪异。上面留着三四道宽宽的浅淡凹痕。好像是牙印。但好像又不是。谁的牙会有这么大呢。跟小儿巴掌似的。
邋遢人还是保持着那个恶劣的习惯,一临吃饭的时候,就开始脱裤子解大手,一边下面开着肉闸,一边往嘴里捞着饭吃。
他们不是吃面条,就是吃馍。
为了能让我啃馍,阿静做了一个简易的支架。露出一个半截子头,把馍插在上面。让我将嘴巴凑过去啃。随着时间增移,我也逐渐习惯了。阿静每天都会给邋遢人清理粪便,每次清理的时候都是用手捧的,我从来没见过她洗手,照旧将馒头往指缝里蘸屎。人饿得快要死了,也无所谓了,活得愈来愈明白,讲卫生只是起到一个心理作用,只要吃不死人就行。
邋遢人变得越来越邋遢,越来越无精打采,头发越来越油,头皮屑越来越多,块儿越来越大,有时候随便往头上一揪,就能揪下来一块儿枣大小的头皮屑。他好像活够了的样子,每天抱怨这。抱怨那。但抱怨最多的是这鬼天气。为啥老是晴天,却不见下雨呢。
其实那一年,北方大旱。好多庄稼颗粒无收,造就了不少灾民,饿死了不少人。
阿静有时候会弄一些水让我们喝。尝着这水,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隐约中透着一种甘甜,看起来十分浑浊。我问这是啥水,她又不回答。
还有个奇怪的现象就是,阿静的身体长得愈来愈高大,几乎达到两米多,身材自然是更加高挑,也变得更加丰腴起来,但两条腿却变得越来越弯曲,呈罗圈形状。
我现在无腿无手,每天吃得也不少,变得越来越胖,浑身上下肉嘟嘟的,像极了一尊肉砣。阿静总是嘟囔着,若有一天没粮食吃了,就会把我给杀来吃。不用说,我这个样子,解大手自然是成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这方面没人管我。我只能拉在裤裆里。每次只能等到大便自然干透了。长时间堆积以来,屁股下面坐着一层厚厚的,毛毛躁躁的东西。
这么多天来,我一直坐在原地,不曾挪过一个地方。其实也能挪动一些,但我就是不想动。每天懒洋洋的,连眼皮子都不愿意大幅度地睁开。
我觉得我变得越来越像邋遢人了。只不过他变得越来越瘦,而我变得越来越胖。
终于有一天。邋遢人快不行了。嘴唇上起了厚厚的一层白皮,一块块地往下脱落。到后来,脸上,手上,胳膊上,脖子上,凡是能被眼看到的地方,都起了一层厚厚的白皮,不停地,一大块一大块地往下脱落着。就跟烤得很焦的酥饼一样。
他哭了。我头一次见他哭。泪珠子却是黄色的,给人感觉很黏,像极了脓水。慢慢地滚落下来,在脸上留下两道很明显的痕迹。他说,时不我与,天要我亡。我问他到底咋了。他却说,你脸上的白眼球越来越大,越来越白了,越来越光滑了,到底是什么时候才能变红呢。
我愣住了。不解地问:“为啥要让它变红?”
“它变红了,变红了我就不用死了,最好是变得很红很红,比血还要红!”他嘶哑着嗓子说。阿静站在他旁边守着。我听到了她的哭泣声。
不知道为啥,我竟是感到非常内疚:“我不当家,我要是能让它变红,我一定会让它变红的,哪怕让它溢出血也行!”
“你知道你在这儿呆了多长时间吗?”邋遢人问我。
我摇了摇头。
“你已经呆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