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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医生在异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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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的又看了看那个骷髅兽,娃娃还是放弃了:“我看不懂。”

“呵呵,你还没有学过那些,当然不懂了,”手里的活计已经告一段落,刘静学拍拍手,任由篝火慢慢的舔着锅底,走到了娃娃的身边:“你看……”

一一的指出那些骨骼上留下的痕迹,还有那些痕迹可能形成的原因,刘静学把自己的判断过程一点点的讲给了娃娃听,陆续回来的众人也都围了过来,听刘静学介绍有关的知识。

“所以呢,我就判断它是因为腿折断了,将养了一段时间后,它的主人看它不可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就把它用一把细长的刀,从侧面给捅死了。”指着那处细小的锐利伤口:“就从这里,噗的一刀,刺中它的心脏,把它给杀了。”

那匹骷髅兽被刘静学的动作触动了心中最深的记忆,惊恐的看着刘静学,挪开了几步。

“由此看来,它的主人的性格比较暴虐,是那种喜新厌旧的有钱人,而且还有着不低的地位,他自己或者他的手下绝对有着那种杀过不少人的刺客高手。”走到锅边,轻轻地搅动了一番锅里的食物:“这种人,好面子,心狠手辣,如果能够知道他是谁的话,最好不要和他打交道,他不是好人。”

“这又是你从那里看出来的?”作为刺客,安塞对这种仅凭一个骷髅架子,就能够获得主人的性格,习惯,地位,家庭条件这些资料的方法很感兴趣。

“这个很简单啊。”毫不在意这句话对安塞的打击,刘静学品尝了一下锅里的食物后,理所当然的解释到:“看这匹骷髅兽的架势,还由它跑动的速度,肯定是受过专业的训练的,特别的注意了舒适性和观赏性,应该是那种有钱,有地位的人才能够玩的起的名马一级的,它的身价肯定低不了。”

向锅里添加了一些佐料,搅拌一番后,刘静学看着围着一圈的众人,提醒着:“能够玩的起这样的贵族马,并且能够毫不心疼的把它杀掉的人,是不是有钱人,是不是要有地位,是不是要有着喜新厌旧的性格?”

“那一刀,从左侧的第三,第四肋骨缝里直插心脏,刀是好刀,切割骨头也没有什么阻力,形成的缺口很锐利,技术也很过关,一刀毙命,其它的地方都没有见到任何的伤口,能够达到这种水平,要不是那匹骷髅兽很熟悉的人,让它不防备,要不就是有着超强实力的人,让它没法防备。所以说,动手的人要不就是他的主人,要不就是它主人手下的刺客。”

“那种攻击手法,应该只有刺客才能够使的出来吧。”

“动物都有着一种本能,能够知道它身边的人是不是抱有善意,如果是对它有着杀心的人靠近,它会预先做好防备的。越是高级的地位,这种本能越厉害。”扭头,刘静学笑着盯着安塞:“你认为在一匹怀有戒心的那种骷髅兽的注视下,无声无息的杀掉它,需要什么样的实力?”

张着嘴,考虑了半晌,安塞不得不承认:“那个刺客的水平比我高。”

“那么,现在,对于我的推论,你们还有说明疑问没有?”刘静学得意的双手插腰,摆出一副夜壶样,俯视众人。

“唔,唔,唔,”众人皆摇头,无人搭腔。

“可是,如果是因为这匹骷髅兽生病了,怕传染,不得不把它杀掉呢?”问话的是小舞,只有她不需要吃饭,还能够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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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去照看病人,请假一天,我尽量提前更出来。

第093章 … 有关故事的故事

月色如水。

冬日的月色,清凉的如同最纯净的水,固态的水。

“是啊,如果是因为这匹骷髅兽生病或伤口感染,他的主人不忍心看它受苦把它给杀了,那该怎么办?”虽然用骷髅兽的伤口处没有任何感染的迹象,反驳了小舞的举例,刘静学的心里还是留下了一个疙瘩。

相对与痛苦的活着,有时候,死亡也是一种让人得到解脱的方法,尤其是随着医学的进步,各种各样能够代替人体功能的仪器和技术不断的开发出来,于是,人们在不依靠自身的器官,在自身器官丧失功能的情况下,也能够维持生命的基本功能的存活。

只是,当这种生存方式造成的痛苦,超过了生存的欲望后,人们又提出了一个截然相反的建议:与其痛苦的没有尊严的活着,还不如保持尊严,没有痛苦,安详的死去。这种死法被美其名曰‘安乐死’。

也就相当与那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意思。

刘静学的眼光又游移到克菲娜的所在的那个藤蔓骷髅的身上,人能够在那种情况下还坚持的活着,肯定是有着什么样的执着,也可以说是追求吧。只不过她的理想可能会比较灰暗罢了。

这样的人算不算是那种有理想,有文化,有礼貌,有追求的四有青年?

嗯,礼貌上面差了点,魔法师应该算是有文化的人吧,虽然她现在是亡灵法师,但那也是魔法师对不对。至于她的理想,追求不那么让人感到高兴,但是看在她能够持之以恒的坚持几十年的份上,也可以算她是吧。

象这种‘四有新人’,活着,还有意思吗?

吃得人喂,喝得人喂,拉撒还都得人帮助,就连作为女性的那些麻烦,也得让人一点点的给清理掉。而且还有其他的不方便的事情,都要靠人帮忙才能够完成,这样的生活,还一过就是几十年。

为了心中的那份‘追求’,忍辱含羞的坚持几十年,在让人感叹她的毅力的同时,也忍不住泛起一份疑问:付出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连带的拖累自己的亲人几十年,值得吗?

如果,妞妞被这么样的话,该怎么办?

从克菲娜能够熟练的报出精灵奴隶的报价可以看出,她过去的生活肯定与那种奴隶交易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不是被贩卖的话,那就可能是贩卖其他的奴隶了。而且相对来说,属于后者的可能性还大了那么一点点。

在奴隶贩子的眼里,奴隶,尤其是那些价值不菲的奴隶,那都是一把把能够走路的金币,一般来说,虽然不会把那些奴隶看在眼里,但也不会轻易的把奴隶整治到这个份上,而且还是与那个奴隶有了孩子后,不说感情吧,谁也不会给自己的钱过不去,这点是指那些精神正常的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

奴隶被整治到了这个地步,那是肯定卖不出去的,,养着,还不如杀掉来的简单,至少在花钱的方面会少很多,何况还让她带着儿子,确切的说是让儿子带着她跑到了外面。

那个儿子,也就是安塞,虽然有着一半的那个奴隶主的血统,但是他是不会被当作奴隶主的儿子看待的,最多最多,也是一个比较高级的奴隶。这点,在《汤姆大叔的小屋》里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奴隶生的孩子,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面,他们的身份都是奴隶。二代的奴隶。

那也是钱啊。

大街上不会有人顺便扔钱吧。或者说,那个奴隶主良心发现,一时冲动的把他们两个给放了?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不过也是相当的低。

一个奴隶主,他的利益不仅仅是属于他自己的,他也要有一个围绕他运转的利益集团,一个能够帮助他压榨奴隶们的剩余价值,压迫奴隶们劳作,打击他们的反抗意识,镇压他们的反抗行动,甚至追捕逃跑的奴隶的集团。

那么,当年的安塞,年龄应该不大吧,现在的年龄减去几十年的岁月,充其量,当时的安塞也顶多是个毛头小伙子。

那么他们是怎么样那些人的手中逃脱,并且躲过那些人的追捕的呢?

《汤姆大叔的小屋》里介绍过两次成功的逃亡。一次,是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宁愿让孩子葬身寒冷的激流,强压心中的恐惧,高声的呼喝着,在两岸人的瞩目下,在捕奴手的咒骂声中,从河面踏着解冻的冰块,深一脚,浅一脚的从河面踏着摇摆不定的冰块冲过了河。

在身后捕奴手的咒骂声中,满怀恐惧的年轻母亲,绝对没有那种达摩一苇度江的潇洒,也没有那种挑战极限的刺激,只是怀着不让怀里的孩子再当奴隶的朴素愿望,干出那种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心动魄的事情来。

显然,安塞他们母子两个是不可能用这种比较极端的方法的。

另一个成功逃亡的经历是一个凶恶的奴隶主的小蜜,当然这个小蜜不一定要求心甘情愿,但是,却因此获得了一些特权,有了一些有利的条件,能够精心设计,妥善准备,所以,尽管第二次的逃亡看起来更加危险,却没有前一次的惊心动魄。

只不过是乘着一次混乱,躲进了准备好的一间奴隶主感到心虚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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