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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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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诚降下,但不现形,隐身向岛内走去。

时近中午,岛内有两两三三炊烟升起,想是住户正在生火做午饭。阿诚朝着炊烟处走去,走了大约几分钟,终于看到了人家。

在一户人家前,两个妇女正聚在一起聊天,旁边还有几个小孩蹲在地上玩着沙子。

中间一个中年妇女抬头看了看天,叹了一声道:“龙王爷果然灵验啊,二月初二下大雨,今年又会是一个丰收年。”

“天上的云还这么厚,应该还要下吧。”左边一个胖胖的女子说道。

中年女子点点头说:“这点雨肯定不够的,都干了一个多月了,一定得下个透才好。不过这一打雷,跳蚤蜈蚣什么的可都要出来了。”

“刚才的风真急,我家那死鬼去看庙会,肯定又要喝酒,别又说喝得醉醺醺的,回来风大翻了船也不知道。”胖女子说道。

中年女子脸色大变,骂道:“你这人啊,嫁来我们这里都十几年了,说话还是口无遮拦,像我们生活在水上的人最忌讳说这个翻字了,你倒好,好像巴不得自己的老公翻船似的!”

胖女子伸了伸舌头说:“忽忽,不说不说。不过咱家也不怕,这些年我们这里都有龙王爷保佑,一直风调雨顺,龙王爷才不爱收人命了。”

“好好,你有依仗,不跟你说了,我得回家看看灶头,别把饭给烧糊了。”中年女子说。

“哎呀,我那饭都离过水了,下面的火还没退过呢,肯定要焦掉了!”胖女子忽然脸色一片,急匆匆跑了回去。

“哈哈,该!”中年女子笑道,也回了自己的家。

阿诚笑着摇摇头,重新飞上天空,然后向下一座岛飞去。

不过半分钟,阿诚来到了第二座岛上,这次他也没降下来,直接飞到了岛中央。

下面散落着十几户人家,也几乎每家每户都升着炊烟,外面也不见人,想是都在家里。见没什么异状,阿诚也没怎么停留,继续向前飞去。

飞了大约几百米,阿诚又经过一座小岛,不过这座小岛也不过比阿诚他们最初遇到猫精那座荒岛大了些许,上面只建着一幢房子,而且也不见炊烟,看来似乎并没有人居住。

于是阿诚又继续向前飞去,可还没飞出几米,下面传来读书声:“日日深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自歌自舞自开怀,无拘无束无碍。”

阿诚嗖然止步,嘴上差点惊异出声。如果这诗是出自一个小孩子或者年青人之口,阿诚还会认为正常,因为或许这是个孩子正在背语文,但听这个声音却显粗重深沉,肯定年纪已是不小,而且下面也不见有其他人的声音,想来不是大人在教孩子背诗,而是这人正在自念。

再加上阿诚自己也很喜欢这首词,甚至于读高中时用毛笔写了这首词贴在了自己寝室里的床上。正应了某句话,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诗强说愁,那个时候的他,最喜欢的就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戴望舒的《雨巷》还有海子和北岛等等等等,而这一首朱敦儒的《西江月》,也是在喜欢之列,甚至于每天早上的早读,他也不念课文,就翻来覆去念这些诗词。

虽然时过境迁,那时候的心境也是渐远渐淡,但骤然之下,一听到这首熟悉的词,阿诚还是感觉有些亲切,也回想起了那时的情窦初开,懵懂岁月。

于是阿诚忍不住偷偷降了下来,悄悄向那房子走去。走近那房子,阿诚发现那房子居然都是木头建成。那屋子只不过小小的一间,上面还盖着茅草。不过小屋外居然还有一个小小的花圃,花圃里种着菊花、梅花、玉兰、牡丹等好几种花草,梅花刚谢,玉兰盛放,牡丹含苞,倒正合了刚才词里说的‘朝朝小圃花开’。

阿诚想这人倒是有些情趣,没想在这乡下,也能遇到风雅之人,大概是那种退休下来的老教师那一类人吧。

接着,屋里那人呜了一声,似喝了口水,然后又念起老李的《将进酒》来:“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有趣!阿诚又忍不住笑了笑,准备离开。

这时,屋里那人忽然水噫道:“是老朋友来了吗?快快进来陪我喝酒!”

第二卷 龙战于野 第十四章 … 青离

阿诚心念一动,忽然很想看看对方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于是又折了回来,笑道:“老朋友没来,新朋友倒有一个,而且也爱喝酒。”

“噢?好好,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快快请进!”屋里那人迎了出来。

走出来的人年纪大约四五十,高高壮壮,上身穿着一件黑色背心,下着米色短裤,赤着脚,皮肤黝黑,显得精悍,虽然有些出乎阿诚的意料,却也符合当地渔民的样子。

那人手拿着一个酒碗,见到阿诚后也显得有些吃惊,而后又笑道:“我这里一年也难得来几个人,没想到还会来个新朋友,快快请进。”

“呵呵,冒昧来访,唐突了。”阿诚也不客气,跟了进去。

屋里的摆设也挺简单,一块巨大的木制屏风,一张四方桌,三两凳子,旁边还有一个大大的黑色酒缸,桌子上放着一碟花生米,几碟小菜。

“哈哈,什么都不要说,先来一碗!”男子从酒缸了舀出一碗酒,推到阿诚前面。

阿诚闻了一闻,笑道:“高粱烧!”然后举起碗,仰着脖子喝了下去。

喝完后,阿诚赞道:“不错不错,这酒应该是自家酿的吧?外面可买不到这么醇厚的酒。”

男子竖了竖大拇指,又给阿诚舀了一碗,说:“朋友没扯谎,果然是爱酒之人!外面卖的散装酒大多兑了水,哪有自酿的好喝!”

“呵呵,见笑见笑。”阿诚小心接过新舀来的酒。

“酒要跟朋友一起喝才好,一个人喝就是喝闷酒了,来来来,再干一碗。”男子叹了一声后又举起手里的杯子。

“哈哈,酒前不称英雄,我的酒量不大,这个丑话可要说在前头,不过这碗我先干为净,多谢款待。”阿诚自我揶揄道。

“诶!朋友怎能妄自菲薄,要喝醉也没关系,至多在我这里睡上一天便是。”

“好说好说,那我再敬你一碗!”

这酒碗虽然不大,但一碗也有二两有余,半斤多醇酒下肚,阿诚感觉胸中烧得厉害,人也有些飘飘然起来。

“朋友够爽快!来来来,先吃点小菜,僻壤野地,没什么好招待的,只能用花生米将就了。”

“见外见外,大叔热情招待,我已经是感激不尽。”

“等等!”男子忽然一拍桌子,桌上碗里的酒也一下溢了出来。

阿诚微愕,正要询问,那男子就丢下手里的碗跑进了屏风后面。

很快,男子又抱着三个小酒缸跑了出来,然后笑着一一放到桌子上,道:“刚才一时高兴,都忘了还有其它酒,现在拿出来给朋友尝尝。”

阿诚酒门已开,也不客气,举过手里的碗,

第一碗下肚,“米烧杨梅酒。”阿诚说。

男子高兴地点了点头,又给阿诚倒了第二个酒缸里的酒。

“番薯烧。”

男子更是兴奋,接着倒第三个酒缸。

“苦荞麦烧。”

男子有些惊讶了,跟阿诚竖了竖大拇指道:“前面两种朋友能分辨出来,我倒是不奇怪,没想后面一种居然也能识得,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朋友应该也是南方人吧?”

“正是。”阿诚呵呵笑道:“这苦荞麦是山野作物,得去山上挖来,不能种植,大多人确实不认得,不过我也是从下长在乡村,碰巧又喝过,所以也不奇怪。”

“难得难得,老朋友不见来,来个你这样的新朋友,实在不枉我。”男子很是激动。

“呵呵,不过我对大叔这几样酒却有一个建议,不知道该说不该说?”阿诚忽然说道。

“什么?说!”男子放下酒缸。

“这个杨梅我倒觉得浸入番薯烧或者苦荞麦烧更合适一些,米酒本来味道单一,杨梅善吸酒精,浸入杨梅后,味道只怕更显得乏寥,浸入番薯烧的话也许可以去了番薯烧里的土草味,而浸入苦荞麦烧里的话可以稍去乏苦味。”

见男子张大了嘴巴不做声,阿诚又道:“不过,也有很多人喜欢番薯烧就是喜欢番薯烧里的土草味,喜欢苦荞麦烧的就是因为喜欢里面的那丝苦味,只是我有些不喜欢,所以仗酒壮胆说这么个建议,如果大叔觉得不妥的话,就当笑话吧。”

喝酒的人有许多讲究,做酒的人也有许多讲究,或者说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尊严和规矩,而这做酒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别人批评他做的酒不好,所以阿诚才有后来这么一说。

“哈哈哈,兄弟是我知音啊!”男子忽然大声笑道,拍了拍阿诚的肩膀说:“我做酒也是半道出家,没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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