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到女人直觉之强烈,吴锋不由怀疑小妖精已经发现自己和薛洗颜之间有问题。是存心要添堵。
他正当少年,血气方刚,每天晚上听着薛洗颜和齐琪假凤虚凰地行云布雨,自然也心头有如火焚,生出一床双美的妄念。然而却亦只是想想,倘真要实施。他是断没这个胆子的。
……
数百精骑在开阔的原野上飞驰,如风似电。
所有人均具备战兵级的实力,座下也都是能日行近千里的灵马,故而去到金帐王都,仅需要数日而已。
漠南也已经落雪。更不必说漠北。越向北行去,积雪越厚,原野在银装素裹之下,越发显得寥廓无垠,充满苍茫之感。
金帐王庭的王都名为曳洛城,位于漠北高原的腹地。自漠南通向王都的道路上,每隔数里就有路标指示,是以虽然道路被积雪覆盖,也断不至于找不到方向。
估摸着离王都已近,一行人也渐渐放缓马速。
却见道路两侧,积雪又逐渐稀薄起来,竟能看见绿色植被,不远处一条未冻的小溪悠悠淌过。
“可真是奇怪。”不达峰主王冲霄感叹道。
吴锋仰头看去,只见一座高山横亘在左前方,顶上不断喷出白气来,半山腰上树木丛生,郁郁葱葱。
“这是火山。”吴锋道:“这座火山下方必定有一个巨大的地热网,散发出强烈的地热,令这一带即便是严冬时节,也显得和暖如春。”
“有趣。”王冲霄感叹道:“不过这该是活火山罢,它就在王都边上,要是喷了又该如何呢?”
正说着,前方已经飞驰来了数骑,都穿着镶着金边的羊皮袍子。
王庭方面已经收到消息,派人马过来迎接。
领头的人物名叫穆图尔。华利,是金帐王庭大汗王的卫队长。这人生得蜂腰猿臂,身形修长,腰胯箭袋,眼中流动着精明干练的神色。
穆图尔。华利听见几人的议论,微笑起来:“王都设在大火山边上,是以落雪极迟,严冬不冷,而王都周遭的土地也因火山灰滋养而十分肥沃。”
“但王都与火山之间,又有一定距离,确保了火山纵然大规模爆发,亦不至于对王都造成伤害。何况这数百年来,大火山小规模喷发不绝,却从未大规模爆发过。”
吴锋与穆图尔。华利之间问了好,说了几句客套话,一众人马向王都驰去。
到得城外,只见草长莺飞,阡陌纵横,牧歌相闻,在初冬时节,却好似芳春一般。
一座火山的热力能有如此大影响,实在不合常理,但这样的情景却是真实不虚。
城池的形态很是奇怪,竟然不是常见的方城,而是一个圆,如果仔细看的话,东西要比南北略长,却是个椭圆的形状。
但这座城池并不大,看起来只能容纳三四万人的样子,比起芦名教主城会津城,却是要差得太远。
吴锋问道:“城墙高达五丈有余,却规模不大。可是因为牧民们不愿居住在城内的缘故?”
穆图尔。华利笑起来:“不,其实是因为王都只能修这么大。”
“曳洛城处于漠北高原的中央,暗合地下灵脉,占据一个重要的风水眼,依此筑城,易守难攻。而且纵然不发动护城大阵,也有种玄秘的力量,令圣级以下的高手均无法在城内飞行。”
吴锋道:“原来是如此,果然是一块宝地。”
火山的热力能令这样广大的区域严冬不冻,自然也是风水地脉之力幅散开来的作用。
他目光在城墙上逡巡:“不过,南边这一部分的城墙似乎有些崩坏,一眼扫去,裂纹丛生,为何不将其修复?”
穆图尔。华利闻言,陡然叹息起来:“王都曳洛城既是凭依风水之眼而建,城墙的构筑和修复,花费都是寻常城池的百十倍。现今大家都不愿出那个费用,互相推诿,转眼就拖延了几十年。”
现今王庭内部极为松散,派系林立,争斗频仍。任何一方若担负起修复城墙的任务,必将极大损害己方的财力,却又得不到什么实惠,谁愿意去做?
又道:“不过,护城大阵仍是完好无损,别看这块城墙裂痕密布,但真的被人攻击的话,只要发动阵法,敌人便依然是伤不到它分毫的。”
这样的自信,令吴锋其实感觉没什么道理。不过现在在人家地盘上,也不能说什么不吉利的话。(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拓跋玉
草原人逐水草而居,很少筑城。
金帐王都曳洛城作为王庭核心,人口亦不过三四万而已。
城郭不但是少见的椭圆形,城内街道和房屋布局也全无规划,道路弯弯绕绕,盘旋错杂,毡包和石屋错落而设,显得十分凌乱。
城内的人们大都穿着皮袍或者麻衣,很少有衣着光鲜者。不过毕竟是王都之内,行人的衣衫也都干净整洁,没有衣衫褴褛之人。
馆舍位于城池西南区域,占地广阔,房舍林立,足以将吴锋的三百多名卫队成员都容纳其中。墙高一丈有余,内侧密植苍松翠柏,有一条曲水自其中流淌而过。
这本是王庭内一位亲王的王府,后来这个家族绝嗣,宅邸便空了下来,正好用于接待吴锋一众。
进入王都之后,吴锋等人觐见了大汗王。
金帐大汗王大约四十余岁,容貌平平,身形虚胖,面色苍白,显出一副酒色过度的样子,望之实不似人君。
接见贵客之时,他都依然享受着姬妾的按摩,一面吐词不清地向吴锋等人说出勉力的话语。
吴锋同样假惺惺地表示一定要尽忠王庭,为大汗王赴汤蹈火。
王宫前的正街,人流攘攘。
吴锋正返回宅邸而去,突然感觉到一只手正伸向自己腰间。
他极为警觉,当下探手而去,一把抓住那人的爪子。
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少年,衣衫褴褛,目光却精亮。
吴锋正要说话,却见对方眼神示意,手指一弹,一张羊皮字条便落入吴锋袖中。
只是刹那间。吴锋已经隐约看清楚字条上的内容。
他心领神会,假装手不慎一松,被少年挣脱,而后愣住,才高声道:“抓偷儿呵,这小子偷了我的钱袋!”
掌上却悄悄发出劲气。在少年身上一推,令少年可以逃得更快。
少年如同游鱼一般钻进人群里,搅得人群一阵混乱,消失在茫茫人海当中。
薛洗颜转向吴锋:“怎么?竟然被人把钱袋偷了?”
吴锋假装出无奈神色:“一时大意,不过无妨,又不是乾坤袋被盗。钱袋里头不过是一点碎银子而已。”
“真是粗疏,若是有人想杀你,现在你命都没了。”薛洗颜也已看出其中端倪,犹自装模作样道。
两人回到馆舍当中。在一个僻静处细看那张字条。
字写得方方正正,或者说方正得过了头,就好像压扁的蛤蟆一般,每个字都是一模一样大,笔力却十分不足。
显示出此人做事严谨,但内心犹豫,缺乏决断和气魄。
字条上写明一个地点,请吴锋将回书藏在那里。如果答应会面。便在馆舍内调整布防,并将路线写在回书上。令对方可以在某日晚上秘密潜入。
“会不会是陷阱?”薛洗颜神情慎重。
“让利家带几个最可靠的人埋伏起来,如果来人数量太多,立即上来支援,并举火为号,将卫队成员尽数呼至。”吴锋平静道:“这王庭内部本来就是龙潭虎穴,既然来了。又怎能畏首畏尾?”
对方与他们约定的放回信地点是一个酒馆,要求将回书放在某张桌子后面墙上的洞里。这种地方是不会有危险的。
考虑得这样周详,也证明对方是个心思缜密之人。
约定之夜。
天上黑云密布,无星无月,伸手不见十指。
吴锋和薛洗颜在一座偏僻的房屋内点烛相候。
到了约定的时间。便见着一个黑影如同电一样逾墙而入,向着这个方向靠近。
果然是独身前来。
吴锋露出微笑。
对方身形如一道烟雾一般进到房中,这人身着夜行衣,头上也蒙着头罩,只露出一双眼睛和鼻孔。
关上门之后,他才脱去头罩和夜行衣,只见一身锦衣华服。
这人摇着折扇,悠然道:“吴锋当家,苏军师,幸会幸会。”
竟然是之间签订和议时曾经见过的王庭吐豆发,拓跋玉。
拓跋玉的兄长拓跋漠担任王庭俟利发,主管军事,是无铭的强力政敌。拓跋玉却是无铭的党羽,为了阻挠和议,还派出自己麾下的征天二重天高手,绰号天纵圣王的燕冲天挑战二人,结果燕冲天被吴锋和薛洗颜刀剑合璧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