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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询道:“还是不必了,血杜鹃本就不爱鸣叫,是否赐福于人,全在机缘二字,何必强求?”
又道:“玄祖父曾教我说,人之一生,如负重远行,不可急于求成……”
吴锋耸肩道:“没想到你这小子杀人不眨眼。对一只鸟儿却是如此慈悲。好罢,我就陪你一起等,只怕夜色上来,就算它叫起来也不灵了。”
其实运气这事虚无缥缈,血杜鹃的鸣叫之声究竟是不是真的能给人带来好运,无人能说上来。
但两人都有少年心性。当下便真的在这树下等候。
而鸟儿则如同泥塑木雕一样呆在树上,只是偶尔眨眨眼。
太阳渐渐坠下,天地间的光线愈来愈暗淡,眼见着傍晚就要过去。
血色的鸟儿突然发出一声凄清的鸣叫。
与寻常杜鹃的叫声似没有太大的差异,但回味时才感觉到这声音极清傲,恍若要刺破云霄。
它眼中露出一丝柔和的光芒,看向两个少年,而后振翅飞天而去,如同离弦的利箭一般。快得不可思议,不旋踵便消失在长空之中。
隐隐之间,两人似乎都感觉到了那种奇异的命运之力。
吴锋和李询相视而笑,一同坐在草地上头。
草地有些潮湿,露水打湿他们的衣摆,二人却好像没有感觉一般。
李询清秀绝伦的脸容上却是突然浮起一丝惘然神色。
这杜鹃的叫声,分明便是“不如归去”。
前天他独自在外头散心的时候,又有一人凌空掠来。将一封信交到他手中便转身而去。
信中只有四个字:玄祖病重。
是父亲李忠的笔迹。
李询知道,父亲虽然小时候受过暗伤。身体一直不是太好,但正当壮年,也不至于一下出问题。
而玄祖父李毅已经一百多岁了,虽然一直康健。但倘若哪天突然身体机能衰竭,也实在很难说。
所以这封信的确有可信的地方。
但李询略一思索,便想明白。这是父亲对他的考验,而玄祖父必定身体安康。
父亲已经知道草海五峰的吴锋就是忘忧谷的吴锋,因此自然将吴锋判定为神堂的人。
父亲只交给他一封信,而不让来人代他发出任何直接的命令,就是想要确定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已经把心玩野了。甚至有被吴锋洗脑的可能性。毕竟三河与神堂之间,有着很深的梁子。
倘若李询不愿回去,父亲定然会引起警惕。如果李询肯乖乖回家的话,便可以把玄祖病危作为向吴锋告辞的理由。
李询当时便叹息一声,和吴锋在一起混了这么久,他实在不喜欢父亲这种连亲生儿子都要算计的做法,无论目的如何。
但他也知道,回家是自己唯一的选择。
然而与吴锋知己一场,如果向对方说玄祖父病重,不得不回家,未免太过无趣。
李询从吴锋身上学会了为自己而活,由自己来作出决定,也不想再让吴锋认为自己没有丝毫改变。
所以他现在只是忧郁地轻叹一声,眼神闪烁。
吴锋愣了愣。
他从李询的眼中读到了思乡的离情别绪。
“要走了?”吴锋极有默契地问道。
“是啊,我爹这半年来,一直在等我回去……”李询捉住一只跳到他头上的蚂蚱,摔得老远。
“回到你那压抑的生活中么?”吴锋抬手扫了扫遮住额头的鬓发,眯眼瞧着天边的余晖。
“我们家的家教如此,每一代李家子弟,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说起来,你又自由到哪里去呢?不甘心做池中之物,就得给自己加上许多约束。”李询道。
“是啊,你我的征途,都在寰宇天下!”
吴锋道:“这半年来,你我挣脱了枷锁,在这茫茫草原上,放歌纵酒,纵马游侠,固然痛快,可又有哪个侠客,能踏上这世界的巅峰?”
“从今日起,我们都该重新把自己包装起来,将热血重新藏回心底。”李询叹了口气,抓了一把草地上的沙,洒了两人一身:“握不住的沙,就扬了吧。”
“哈哈哈哈……”吴锋长笑起来:“走吧,兄弟。去追随你认为最值得追随的人,如果我成为你的敌人,不要吝惜任何手段!”
三河剑派附属于神霄道,而神霄道道主龙战野年迈,长子体弱多病,其他几个儿子却都富于才能。也许当李询回去的时候,便得考虑支持龙家的哪一位公子了。
猛地从草原上弹起,吴锋将那匹正垂首吃草的玉花骢拽了过来,将缰绳递到李询手中:“带着它离开。”
“谢谢。”李询黯然应道:“原谅我不能现在就追随你的脚步。”
“如果可能,我将斩下你选择的英雄之首级,来换你二十年的效忠。”吴锋笑了笑。
他突然将李询从地上拽了起来,猛地按在马背上,在马屁股上发力一拧,玉花骢负痛,长嘶一声,射出老远,飞快地奔行而去。
向着李询的背影,吴锋扯起嗓子,长吼道:“姓李的,趁着我后悔之前,快给老子滚!”(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八章 约会
“小竹子走了?”吴锋回来的时候,薛洗颜从大堆的情报文件中抬起头来,问道。
吴锋是怕麻烦的急性子,有薛洗颜帮他处理事情,他便只负责敲定五峰中的重要决策,将各种繁杂的杂务都交给薛洗颜来处理。
薛洗颜亦着力引导培养各峰主的办事能力,确保当两人离开后,留守五峰的人仍能守稳这处基地,为回归神堂的吴锋源源不断地提供经济支持。
想到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将与李询是敌非友,吴锋不由露出怅惘神色,但随即笑道:“不好么?少个灯笼。”
“当然好啊。”薛洗颜悠悠一笑,突地压低声音:“本公子也想放松下呢,几百里外有一座酒馆不错,一起去喝一顿?”
吴锋滞了一瞬,随即明白喝酒哪用跑那么远,她的意思,分明是去找个没人认识两人的地方去约会。
“好主意,现在就走?”吴锋习惯性地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才想起对方可是个大美人儿,才将力度收了大半。以前他无论是拍苏洗岩还是李询,都力求手爽,得将对方拍到肩膀生痛不可。
薛洗颜倒是神色如常,她常年扮成男人,早已习惯男性的思维方式。
她含笑点头。
两人都披上黑色斗篷,戴上能遮住脸的斗笠,牵过马匹,由小路出发,一路向西而去。
马颈上悬了笼着玻璃罩子,能防风雪的油灯,用于夜间照明。
若是以兰丸的脚力,日行两千里不过等闲。但玉花骢已经送给李询了,薛洗颜骑乘的不过是普通的灵马,吴锋便得令兰丸放慢速度来跟着她——毕竟自己不知道路。
向西走了一段之后。两人又转向南方。
时当中夜,秋冬之交的夜晚极为清寒,夜间竟然落起雪来。
风雪之中,两人身上的衣袍飘飞不绝,肩头渐渐被银色的雪花覆盖。
这条路周遭荆棘丛生,一片荒僻。全无人烟,不由让吴锋怀疑薛洗颜带错了路。如今北风正急,烟雪纷飞,若想亲热的话,野外可不是好的去处。
却见薛洗颜突地吁一声,将马匹喝止,道:“就是这里了。”
吴锋目光看向路边,丘陵之间隐隐可见断壁残垣,分明是一片废墟。
但仔细看时。竟有一面酒旗迎风招展,散着光鲜的气息。
“荒村野店?”吴锋道。
薛洗颜微笑:“不,此地一两千口人该是有的。”
两人催着马儿缓行,越过山丘,只见山丘之下,有一片极大的废墟,竟然比起会津城还要广阔,乱石碎砖。铺陈遍地,令吴锋想到那一望无际的洛邑京废墟。
酒肆在废墟的边缘地带。背靠着倾圮的残缺城墙,大门依然张着,透出杏黄色的和暖光芒照在雪地上。
废墟当中还有许多房舍疏落而布,多是依托着残垣断壁修葺而成。远方可见新垦出来的山田,在毁灭当中透发出一股新生的气息。
“这是盛乐古城的遗址。”薛洗颜悠悠道:“两百年前,盛乐城被正式废弃。从此人迹罕至。后来又有人为避战乱,渐聚于此,形成一座镇集,却是少与外人通,便似世外桃源一般。”
吴锋知道。盛乐城是大魏旧都,拓跋家的龙兴之地。后来拓跋家南下,先迁都于平城,后迁于洛邑,盛乐城随着大魏的日渐衰落腐朽,越来越不被重视,终于遭到荒弃。
他的母亲便出身拓跋氏,不过吴锋对这个家族并没有多少感情,更是对盛醉香在内的胡人不乏戒备之心。之所以一心想要杀死杨麒和诛仙王,只因母仇不可不报的基本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