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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后,华宗岱和宋山内回到岩仓。
在吴锋的新住处,宋山内将一沓厚厚的资料递到吴锋手里。
纸张是最便宜的黄纸,只比厕所里擦屁股用的草纸要好一点,然而字却写得又快又工整,一排排整整齐齐,但流畅的笔锋上又能看出是快速写出来的。
“都查到了?”吴锋笑着问道。
“小意思。”宋山内打了个响指,得意道:“舅舅在天子峰顶上开会议事,我就在下边的市镇上一边查东西一边吃喝玩乐,过去十几年间汉中一带江湖上的大事小事,自有许多积年的话痨记得清清楚楚,给他们点小钱甚至只要请吃几个包子,就能套出来。”
“真棒。”吴锋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开口道:“我以后如果做了兵马大元帅,一定让你做大将军,专主征伐一方。”
“大将军?”宋山内笑道:“好啊,最好让我去打天竺,天天都能吃飞饼。”
宋山内曾经跟着华宗岱去过天竺,吃了几次飞饼就念念不忘,时常提起,以至于殿中好多人都称呼他为飞饼少年。
说到这里,他却是叹息一声,道:“你若想当兵马大元帅,得殿主做到一大王朝的掌控者位置,要么是皇帝,要么如同杨麒一般把皇帝握在手里当傀儡。只是以殿主的势力和才具,只怕远远不够啊。”
吴锋微惊,宋山内和自己一样都是十三岁,竟然也把这点看得清清楚楚。
“所以呢,你能辅佐殿主走到那一步固然好,做不到的话,我可就另投明主了喔。我这人可是个实在人,从来不掩饰的。”宋山内道。
“可是你舅舅……”
“殿主对舅舅有恩,但舅舅是舅舅,我是我。舅舅只是一个被提拔起来的浪人,没有家族势力,所以我们家也就没有整体效忠于岩仓的义务。等我成年之后,如果岩仓殿还没起色,我恐怕也不得不另投明主了……”宋山内私下如此议论,毫不忌惮。
吴锋能感到宋山内的性格了。
有能力,也有野心和**,而且隐藏得不深,很容易表露出来。
和吴锋类似的是,他眼中表现忠诚的方式同样是在其位则谋其政,而不是迂腐的忠臣不事二主。
这种性格,吴锋并不讨厌。追求自己的理想,本没有错。
袁曙之流之所以恶心,毕竟还在于阴阳怪气四字,毫无坦诚和性情可言。
但吴锋依然不会告诉宋山内自己的计划。
宋山内只是想要另投明主,自己则想要夺取岩仓殿献给苏梦枕,作为自己的晋身之资。
吴锋出身忘忧谷,本来就算是神堂的人,这么打算当然没有心理负担。然而宋山内在岩仓殿长大,对岩仓殿必然还是有感情的,如果知道吴锋的计划,恐怕难以接受。
……
华宗岱、宋山内舅甥二人回来后,又过了一天,一位少年进入了岩仓城中。
他个子颇高,竟有一米九上下的个头,腮边的髭须黑成一团,更有越发浓密的趋势,眉如大剑,神情凶猛。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少年是谁,吴锋绝不相信这人只有十八岁。
少年的肩头顶着一只白猫,倒是十分之温顺,不停发出喵喵的叫声。
此人,正是薛衣人的长子,在西乡-汉水之战中,斩杀苏梦枕麾下重臣,神堂长老沐风的薛定锷。
沐风的修为,虽不如邓爱侯,却不在华宗岱、司任平之下。也就是说,薛定锷才区区十八岁年纪,就有了接近岩仓殿殿主邓爱侯的实力!
太晚了,第二章明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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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薛定锷是秘密回访,所以没有和华宗岱、宋山内一起回来,也没有公开表明身份,甚至没有带任何从人。
但他进来时,就是一副趾高气扬的神色,明显对于这小小的岩仓城表露出了极大的不屑。
他肩头的小白猫也昂着头,神气的模样,不时还跳到薛定锷高高的帽子上,随着冬风摇来晃去却压根不掉下来。
华宗岱将他引进了装饰精美的客房。
薛定锷斜着眼,似乎对于这规格并不满意。毕竟天子峰为天下数一数二的武者大派,财力雄厚,自然不是小小的岩仓可比,薛定锷从小到大生活的奢华,也是可想而知的。
房内早有一位容貌姣好的婢女在等候,随时准备为客人侍寝。
华宗岱走后,薛定锷淡淡瞄向了那婢女。
那婢女忍不住脸热心跳,这少年虽然长得孔武有力,说不上俊美,但五官却也异常端正,炯炯如火炬的双目,更是散发出一种极为浓郁的男性气息。
但薛定锷只是目光扫了扫,便移开了。他抓下头顶的白猫,扔到床上:“给我的猫找点吃的,别委屈了它。”
这种庸脂俗粉,令薛定锷实在提不起兴致。比起容颜俊美如玉的父亲,薛定锷脸蛋差了许多,但眼光却挑剔了百十倍。
那婢女微微失落,急忙走了出去,没过一会便捧了一个小碗过来,碗里装着几条刚从水缸里抓出来的小鱼。
她过去抱那白猫,却见看起来温顺无比的白猫猛地跳到她的脸上,一抓下去,她娇媚的脸蛋顿时闪现出了好几条血痕,凄艳夺目。
地上的碗,也被她在后退时踩破,瓷片和小鱼散落了一地。
“我这猫不让下人抱的。”薛定锷淡淡道,声调冷酷而平静:“它也不吃生食,而且这种杂鱼它看不上眼,弄点鲈鱼过来,没有新鲜的,腌好的也成。”
婢女脸上流血,痛得几乎流泪,却不敢做声,清理干净了地面,用巾子擦了擦脸上的血,便走出去。
鲈鱼虽然是河鱼,却产于近海,在黄河流域也有,但仅生长在河口地带,这豫州之地当然是没有的。幸亏地窖里还有些从大齐王朝那边买过来的鲈鱼干,婢女叫厨师做熟了半条,端了过来。
小猫从床上跳下去,一边啃食一边吐刺,很快便把半条鱼吃得干干净净,用毛茸茸的爪子抹着嘴,懒散地哼了几声,似乎却是嫌这鱼不新鲜,口感也不够好。
薛定锷摸了摸小猫的头,道:“这种小地方只有这种东西啦,回去再让人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对婢女道:“这里用不着你了,你走罢。”
婢女忍着脸上的疼痛,走了出去。薛定锷伸了个懒腰,把门关上,自语道:“这种破地方,老爹是怎么愿意和这群人结盟的……”
……
当夜,岩仓城下市镇中,云海岚住处。
吴锋眼见宅子里有灯光,知道云海岚并未出去修炼,便几个腾身,翻越围墙,从窗口窜了进去。
云海岚修为远在吴锋之上,发现有人翻墙进来,当即察觉,正要喝问,但与吴锋之间建立起的那种神秘的默契,立刻让她意识到是吴锋来了。
她笑逐颜开,却带着揶揄的语气道:“终于想起来看我了啊?”
自从吴锋认真投入工作后,这接近两个月都忙于公务和学习,除了匆匆忙忙算准日子过来提供了两次鲜血之外,也便没有再来过了。
吴锋见自己虽然好些天没来了,地上仍然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尘埃,不由笑道:“云大小姐终于学会清扫房间了么?”
“不然呢?”云海岚微微歪了头,道:“能一直指望你帮忙?”
吴锋能感觉到云海岚言中隐藏的那种殷切之意。
当然,并不是那种原因。只不过云海岚沉睡四十年,想要重新融入人类社会,必然十分之困难,再加上她如今不能见阳光,只能昼伏夜出,这便更加不易了。短短一两个月,肯定是绝大多数时间只能孤伶伶一个人呆在宅子中,或是出去修炼。
吴锋眼见桌上有一幅写到一半的字,墨痕尚新,旁边有染着墨迹的笔和墨砚。
字是传自卫夫人的簪花小楷一派,风格婉媚清穆,齐整却流丽不呆板,极为流行于仕女群体当中。
一般的江湖女子是不怎么愿意练字的,但对于贵族女子来说,虽然刺绣等女红并不重要,但书法却是必修功课。大魏民风深受胡人风气影响,妇女穿着暴露,不忌骑射,名门女子不但不重视女红,就连琴艺也不太重视,比起来琵琶胡笳在女子中流行得多。然而对书法的看重上,却和南方是一模一样的。
云海岚近来寂寞难遣,也只能自己练字消遣了,毕竟恢复功力也是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她虽然不像吴锋那样天生有书法天赋,但书法也算上等,在懂文墨的女子中,这样的笔锋,大约算得上万中无一。
只是这笔锋太过模仿前人,没什么特点,吴锋其实看不上眼,也不好违心多夸奖,只是随口赞赏了几句。
云海岚笑着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