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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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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招财进宝、紫菀,同时举起手,指向一旁的小鹦鹉,异口同声道,“他!”
  叶朝之明显黑线,沉默了一会儿,才又慢吞吞地开口,“还有传言,说钱大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精壮汉子,武功高强…
  我、招财进宝、紫菀还有小鹦鹉,又很整齐地举起手,同时指向赵一,“他!”
  叶朝之脸上地黑线加深,隔了半晌,“那么……那个传说是钱大老板女儿的……”
  “啊,那是说我了!”紫菀笑得满脸阳光灿烂,指着自己回答。至此,叶朝之再也无话好说,一手支额,哭笑不得地表情。
  从此,叶朝之在杜若居住了下来。
  既然已经消除了隔阂,我自然也把一切坦诚相告。
  两年前如何逃生?以及这两年来到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叶朝之。
  当然,也把醉红的事情告诉了他。
  听完克制醉红毒性的法子,叶朝之伸手替我把脉。
  细细的把了很久,眉头时而舒展,时而紧皱,最后舒一口气,伸手将我搂住。
  “赵一的法子没错,你体内的毒都被压制下去了,只要以后小心点,发作的可能性并不大。”
  我听了,却忍不住叹一口气。
  “可能性不大,并不代表不会发作……”我从他怀里仰起头来看去,担忧的道,“朝之,我不想死,难道就真的没有法子,能彻底根除吗?”
  扪心自问,我一直很怕死,但在与叶朝之重逢之前,也许是想通了,也许是看开了,还也许是因为心无牵挂,对自己的生死,竟无所谓起来,能活多久就活多久,若是熬不下去了,一个人静静的,等待死神来临,也未尝不可不一样了!
  我身边有叶朝之,他正抱着我,胸膛还是那么宽厚而温暖,我贪恋的紧紧抱着。
  与他重新在一起之后,也就是刹那间,我突然再次在意起自己的生死问题来!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死!我不能再自私的丢下朝之!
  所以,我要找到根除醉红的方法!
  天下一物克一物,我就不信醉红当真就无药可解!
  也许是从我脸色猜出了心思,叶朝之伸手将我脸轻轻的扳过去,柔声道,“只要能克制住,就有时间寻找解毒的法子,而且,天下也有几味解百毒的灵药,只要寻到,未尝就不能解了醉红。”
  我玩心突起,干脆双手挂在他脖子上,笑嘻嘻的反问,“解百毒的灵药?是不是天山雪莲?大还丹小还丹?九花玉露丸?”
  这些都是我以前在武侠小说里看来的,叶朝之明显没有听说过,闻言一愣,“什么大还丹小还丹?还有九花玉露丸,是什么东西?”
  “嗯……据说是治伤解毒的东西,你没有听说过?”我明知故问,意料之中的看见叶朝之摇摇头。
  我越发得意起来,竖起根手指晃了晃,嚣张的很,“想不到博学多才的叶相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叶朝之没说什么,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来,求我吧!乖乖认输,我就告诉你那是什么!”我得寸进尺。
  “认输?”叶朝之扬了扬眉。
  我使劲点头,嬉皮笑脸,“是的!认输吧…………唔!”
  话还没说完,叶朝之已经低头狠狠的堵住了我双唇,更毫不客气的长驱直入,尽情品尝了个遍,才放开我,在耳边暧昧的笑道,“现在认输的,是谁?”
  我被他亲得浑身酸软,连气都喘不过来,双眸早就湿润了,哪里还有力气反驳他?只好不甘心的瞪了他一眼,却换来一阵清朗的笑声。
    网友上传章节 第九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9:42 本章字数:4206
  记得借尸还魂之前,玩仙剑奇侠传四的时候,很喜欢那首好听的《仙剑问情》,更记得里面的一句歌词。
  “如有你相伴,不羡鸳鸯不羡仙。”
  如今和叶朝之在一起,真正是应了这句歌词。
  每天,从清晨第一缕阳光射入窗棂开始,一睁眼,就能看见他俊秀的面庞,还有明亮的双眼,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叶朝之总是比我先醒,然后将我的头倚在他胸前,手臂横过我肩膀,紧紧抱住。
  问他,他也总是笑笑,什么都不说,要不就忽然将我用力抱住,然后狠狠的亲下来。
  而每当这时,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觉得心里酸酸的,也用力的抱住他,肆意的回应着。
  杜若居清静,适合隐居,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住了差不多两年,如今多了个叶朝之,爱人相伴,隐居的日子就变得跟神仙似的,快活无比。
  转眼过了一个月,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好在杜若居位处幽谷,凉风习习,幽静清凉,倒也不是很热。
  这天天气甚好,阳光灿烂,那花园里新种的一池莲花也有了要开的迹象,有几朵性子急的,已经悄悄绽开了花瓣,嫩嫩的粉白,还带着晶莹的水珠儿,衬着翠绿的叶子,说不出的清雅好看。
  叶朝之见了,也不禁动了作画的念头,就在轩馆上的画室,对着满池莲花,兴之所至。挥毫下笔。
  他精通丹青,我早将这屋子收拾出来,给他做画室兼书房。平时叶朝之也会在这里看书或者习字画画,倒存了不少他的笔墨了。
  天气一热。我就昏昏欲睡,再加上池面上凉风习习,我就老实不客气的蜷在一旁藤榻上,眯着眼养神,却不知不觉间睡着了。直到有人轻轻摸我脸颊,才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叶朝之坐在榻边,正俯身看着我,“怎么在这里睡着了?万一着凉了怎么办?”
  他关心的道。我伸手搂住他脖子,将他扯近几分,笑起来,“画完了?”
  “画完了。”叶朝之也笑道,“早知道你居然睡着了,就该在脸上画几笔。让你真的变成小睡猫。”
  “喵我瞪眼,龇牙装了声猫叫。
  叶朝之大笑起来。
  起身走到画案旁,上面一张雪白地云浪宣。用大写意的笔法画着几朵莲花,中间那朵已经盛开。周围或是骨朵或是半绽。衬着墨色地莲叶,颇有意境。只欠提款而已。
  叶朝之走到我身后,提起狼毫笔来,“要不,你来提?”
  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回答,“不要,我字儿太丑,会毁了这张画。(1^6^K^小说网更新最快)。”
  “大不了再画。”叶朝之满不在乎,将笔塞我手中,“想到写什么没有?”
  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努力的回想,自己知道的诗词里面,有哪首适合的?
  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一首,于是装模作样地咳嗽一声,挽起袖子,运力与臂…………
  龙飞凤舞两竖字,不是我自吹,颇有草书的风范!
  当然,这个“草书”更接近于涂鸦……
  我悻悻然把笔一丢,然后无耻的耍无赖。
  “你要我写的!我早说过我字儿太丑,现在毁了这张画,不能怪我哦!”
  “是是是,都怪我,不能怪你。”叶朝之想笑又忍住,对着那两竖鬼画符似的的字认了半晌,最后宣告失败。
  “你能不能告诉我,写的是什么?”
  “哦,这个呀…………”我低头看了看。
  呼……幸好是以前背过还记得的诗词,要是是我自己即兴创作的,怕现在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宛转黄金白柄长,青荷叶子画鸳鸯。把来不是呈新样,欲进微风到御床。”
  老实说,这首是哪位老人家地,早就不记得了……
  好在叶朝之并未深究什么。我扭过头去,翻看起别的书画来。
  一半是些随笔或者叶朝之描画的山水花鸟卷轴,笔意宛转,一半倒是他画地我的小像,有写意有工笔,或站或卧,或嗔或笑,形态各异,数量甚多。
  都不知他什么时候画地。
  我看着看着,只觉得心里甜丝丝地,忍不住抿唇笑起来,“怎么都画的我?“
  “不喜欢?”
  “也不是,不过觉得,你除了画我地样子,还会画什么?”我斜着眼看向他,挑着眉,笑道。
  也许是猜到了我要干什么,叶朝之也笑着,双手一摊,丝毫不谦虚。
  “什么都会,尽管出题。”
  “好!你说的!”我一拍巴掌。
  “牛鬼蛇神好画!花鸟虫鱼更简单!山水你也会,但是有一样东西,你绝对画不出来!”
  叶朝之挑挑眉,很感兴趣的样子,“什么东西?”
  我笑吟吟的靠近他,然后背着双手,摇头晃脑伪装风雅,曼声吟道,“曾伴浮云归晚翠,犹陪落日泛秋声。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
  我念完,马上抬头盯着叶朝之,手指晃晃,得意的开口,“这样东西,就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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