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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自己的一颗棋子,而一粒棋子太聪明了总是很难驾驭。
慕容长天根本没听进去司徒雷鸣的忠告,反而激起了浓烈的战意,那原被就有些爆发的头发飞扬起来,语带挑衅地道:“听你这么说,我倒是想下去会会那小子了!”
司徒雷鸣轻轻摆了摆手,流露出君王般的气度,笑道:“不要忘了,我们现在可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你也太小看东方家的实力了,万一事情闹大了你我也没办法向家里长辈交待……呵呵,不用着急,以后有的是机会!”
慕容长天身上的气势逐渐消散,露出了心不甘情不愿的表情,却也没有反对,这些年他似乎不知不觉中唯司徒雷鸣马首是瞻了。
在另一座更高的大厦天台上,四名衣着整齐划一的黑衣人懒散地站立着,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却细心地查探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黑衣人甲道:“司徒家和慕容家的两位公子都活腻了么?明知道现在四大世家处于暗战状态,居然还敢跑到东方家地盘上来撒野……要不是老爷子命令咱们静观其变,哥们马上就去将这两个小毛孩绑了!”
“老爷子这么做总有他的道理,你瞎想个什么劲?”黑衣人乙回应了一句,又有些神往地感慨道:“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换了小少爷做主,肯定二话不说先将这两位对头家的公子毒打一顿,八成还会趁机勒索司徒家和慕容家一把,哈哈!”
“没错,我都有些喜欢小少爷的行事风格了!”黑衣人甲很淫荡地配合道。
“少废话,你们俩鸟人都他妈给我闭嘴!”黑衣人丁狠狠敲了两人一记响头,转头问黑衣人丙:“小少爷那边没异常吧?”
“头儿,你放心,二组的兄弟们正跟着小少爷呢,还有第三小组的兄弟们随时待命,出不了差错的……”黑衣人丙自信满满地答道,紧接着继续监视司徒雷鸣二人。
西区兰草街是C市著名的小吃街,也是黑帮混混长期流连的风水宝地,一到午夜总有人在这里打架斗殴。
此时此刻,常乐和络风正坐在烧烤摊的露天椅子上,一边喝啤酒一边嬉笑着聊天。
“唉,一入豪门深似海呀,其实路边地摊的东西就未必比满汉全席差,疯子,你有空应该多出来体验下普通人的生活。”常乐灌了一口酒,很风骚地感慨着。
“这话应该由我来说吧?”络风一脸郁闷,“哪次不是我在外面累死累活的,你以为我体验的还不够?”
常乐假装没看见络风那‘哀怨’的表情,有些反应迟钝地惊叹道:“啊,是吗?我差点忘记了,不好意思,哈哈哈……哎,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下人劳力、中人劳智、像我这样的上人就只能劳人了……其实有时候我也在扪心自问,为什么我就这么帅呢,苍天啊,请让我做一个普通人吧!”
络风翻起了白眼,露出罕有的无奈表情,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如果可以的话,他一定会冲过去将某人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一个不引人注意的阴暗处,黑衣人A有些迷惑不解地喃喃自语着:“怪了,怪了,小少爷心理素质可真好,到现在还能如此谈笑自若……”
“怎么?”黑衣人B没来由的一阵紧张,误以为出了什么岔子。
“小少爷的钱不是被络老爷子没收了么,一会儿他怎么付账?”黑衣人A迷惑道。
“**!”黑衣人B哭笑不得,狠狠给了其拍档一拳,正色道:“不管小少爷吃霸王餐还是‘饭债肉偿’,都不关我们的事儿,假装看不见,我们假装看不见……”
远处广场的巨钟响了十二下,钟声传遍了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午夜悄然降临。
好像收到了什么指示,原本通宵营业的兰草街各店铺早早地打烊了。
街头和街尾,旗帜鲜明的一红一黑两拨人马缓缓向中间靠拢,脸上的跋扈之气肆无忌惮地告诉所有人‘老子就是古惑仔’!街上闲杂人等很识相地马上消失,整条街充斥着掩盖不住的杀气。
街角巡逻的警察随意地扫了两帮人马一眼,很明智地走开了。
这样的情形,套一句道上最流行的话足以形容:十二点以后,我做主!
那位老实巴交的烧烤摊老板左右为难地站在原地,他还在等着最后的两位客人结账。
络风脸上突然露出了尴尬的神色,这让常乐有些惊讶,问:“疯子,怎么了,这些小混混也让你害怕?”
“笑话,再来两百人也吓不到我!”络风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接着低声道:“现在考虑的问题是,我们都没带钱,难道要吃霸王餐?”
“切,我们又不是街头小混混,哪能做这种掉价的事儿?”
常乐一边说着一边弯下了腰,在洛风目瞪口呆中,常乐从脚踝处雪白的袜子里掏出几张皱巴巴地百元大钞,重重拍在桌子上,一副暴发户的模样道:“马勒戈彼得,现在的男人出来混,谁能没点私房钱!”
络风被一口酒呛住,连连咳嗽不已,好半天才缓过气来,脸红脖子粗地竖起拇指道:“算你狠!”
9 牛叉血手会
“好戏就要开锣了,很快我们就能见识到这位小家伙的真本事……”司徒雷鸣语气平静得可怕,眼里那雷电一样的东西却越来越盛。
“哈,那我倒要睁大眼好好看看!”慕容长天眼神也越来越炙热,语气里透着一丝兴奋与期待。
蓦地,一点寒芒撕破了黑暗,‘啵’的一声击落在两人身旁的地面上。
慕容长天惊出了一声冷汗,他只用一眼就看清楚,地上滴溜溜打转的是一颗狙击枪子弹!
两人明白,这仅仅是一次警告。
“呵呵,看来此地的主人不欢迎我们,走吧。”
司徒雷鸣强忍住内心的愤怒,尽量没有在脸上露出情感波动,有些遗憾地叹了一声,与慕容长天不甘地绝尘而去。
“什么时候动手?”街角阴暗处,络风随口问道。
“急什么,赶着投胎的是他们不是我们,等他们打够了,也该我们上场了。”常乐也漫不经心地回答着,吊儿郎当地用舌头与嘴唇摆弄着一根牙签,还真有点小马哥的风采。
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小家伙谈笑风生的同时,街上却早已是杀气腾腾,腥风血雨。原本两边各有一百多号人,现在能站着的却不足一百人,其他人都躺在地上呻吟。
斗殴还在继续,很明显这两帮人不斗个你死我活绝不罢休。
清冷的大街上,冰冷的风夹杂这血腥之气铺面而来。躺在血泊里的人无力的挣扎着,那鲜艳刺眼的红色在路灯的照射下格外具有视觉冲击力,足以令心脏不好的人晕眩作呕。
这血腥镜头,逐渐残断的肢体映入眼帘,稍黑稍紫的血液成块状在地上犹如绽放的夜玫瑰,妖艳而唯美,像蓝色妖姬鬼魅的暧昧眼神,在阴暗中散发出独特的负面魅力。
常乐眸子里绽放出璀璨的异彩,对这一切有着浓厚的兴趣,眼里那幽紫色的光芒越来越浓郁,整个人都散发出一股黑暗邪恶的气息。
旁边的络风心里打了一个突,就算他和常乐一起穿开裆裤长大,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完全了解常乐!
喊杀声,骨节碎裂声,倒地声,不断传来。
“好一员猛将!”
常乐暗赞一声,贼眼一直流连在红衣那边的壮硕少年身上。
那少年生得浓眉大眼,高鼻阔口,身高足足有一米九,比起篮球运动员也不会逊色,一块块铁板般的肌肉暴露在红色运动背心外面,显得霸气十足。这人没用任何武器,明显的天生神力,只会一些擒拿散打的普通功夫,却如入无人之境一般,所过之处,必是一招制敌!无数钢管铁棍敲打在他身上,就好像替他挠痒痒似的。
常乐转头看着络风,有如世外高人般评头论足道:“这小朋友我喜欢,如果再扔给你爷爷磨炼一番,假以时日必会成为一代煞神,哈哈!”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P孩却称呼那十七八岁的少年为‘小孩子’,听起来总有些滑稽,不过络风却浑然不在意这一点,淡然道:“这人就是血虎,老虎会的扛把子,老虎会能有现在的地位,全是靠这小子用拳头打下来的!”
说完,络风将目光停留在另一边的黑衣少年身上。那身黑色衬衣下,这人身材显得有些单薄,俊朗的脸庞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真有点斯文儒雅的味道。但那雄浑的气势和冰冷狠酷的眼神,却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觊!
黑衣少年看上去不会什么功夫,进退之间都有两名粗壮大汉守护着。而这黑衣少年就算在退步的时候都还在有条不紊地指挥着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