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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惊悚最佳小说-迷失男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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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把无头尸体四肢摊开,放在他们共同奸杀的女尸旁边。上帝对他的忠实臣服很满意,作为感谢,神的声音更雄壮响起,宣布从此之后,卑贱谦逊的约瑟夫?卡林德、人父和人夫、了不起的木匠,伟大的耶和华最宠爱的子民,将负起重任——彻底消灭全世界所有的女性,或是至少,在警方干预这些恐怖案件之前,消灭所有他能弄到手的女人。一九七九年,卡林德终于被捕了。一九八零年,他接受审讯,审判结果是因疯狂而无罪,被送往州南部医院的精神病罪犯分部。三年之后,被同一个医院里的病友扼死,那个人打心眼里反对卡林德的所作所为,于是希望能用羔羊的血清洗他的罪过,以特快专递的形式,把他送到他所臣服的神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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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2(6)     

  ①撒马尔罕,苏联乌兹别克东部城市。

  “这个发育过头的疯子和南希?安德西有关联?”

  “他们是堂兄妹。”汤姆在电话里说道。

  “我猜想我弟弟在葬礼后说的一些话终于找到原因了。”我说。

  “你能想出一个让你侄子消失的理由吗?”

  “是啊,我当然可以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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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3(1)     

  蒂姆看到了《晨报》上南希的讣告,也看到了酒店窗户外的马克,所以,没过多久他就坐上租来的城镇牌汽车,选择了一条怪异的路线开往菲利普家。就算有一些回头路,从普福尔茨海姆酒店驱车到苏必利尔街也只需要二十分钟,最多二十五分钟。如果他选择上高速公路,那么行程又会缩短起码五分钟,但是因为他已经有将近五年没有回过家乡了,蒂姆还是决定从市中心往北,然后向西开上主干道,一直走,直到开上六车道的日尔曼大街,然后斜刺向南,便能看到谢尔曼公园,谢尔曼林荫大道,还有伯利区所有保留在他童年印象中的蛛网一般的街巷。他当然知道弟弟住在哪里。菲利普曾推测,即便经过一段经济发达,这个地区也不会有太大的改观,因此才搬回了他和蒂姆小时候曾住过的老街区。菲利普全家搬回来之后,他的猜测逐渐得到了证实,随着物价上涨,苏必利尔街、密歇根街、汤森街、奥厄街、还有四十五大街上的住户生活费用几乎是他童年时代的四倍。包括菲利普不太重视的其它方面,都随着收入水准的提高而改变了。

  蒂姆沿着主干道开,没费多少功夫就到了宽敞的日尔曼大道,穿过了一片商业中心,还有不少小旅店和三层写字楼。每一处、每一景都比以前的米尔港更干净、更明亮、更繁华,蒂姆并不觉得意外,前几次回老家的印象已经让他有了心理准备。远在一个街区之外,他就看到了伯利区的指示牌,很快就进入了这片住宅区。标志性的四层公寓建筑一字排开,都有奶油色的砖墙立面,楼前都有一条狭小的水泥走道,穿过门前绿地笔直通到街面上,看上去就像是一条条领带。

  又开了半哩路,他看到了标志有“谢尔曼”的车道,于是向左转。但那并不是谢尔曼公园或是谢尔曼林荫道,不过这条路总归能通向他要去的小区。谢尔曼车道却是死路一条,面前是市政档案所附属建筑的水泥墙。蒂姆倒车出来,又向左走,这一次走上了一条窄窄的小巷,名叫“谢尔曼支路”,支路的尽头便是谢尔曼公园的西南门,就是在这里,老爸曾带着小蒂姆和小菲利普去大大的浅水池、玩儿跷跷板、把秋千荡得飞上天,公园里还曾经有过小型动物园,有睡觉的老虎、大得吓人的大象。那个动物园早就没了。

  他绕着谢尔曼公园整整绕了一圈,也不能确定接下去该走哪一条路。第二圈绕到一半,他突然发现了“谢尔曼林荫道”的指示牌,一开上林荫道,左边的一派景象便将蒂姆带入了童年回忆,原来这里曾有一个“东方外婆戏院”,他对这里的记忆即强烈、也模糊,现在却成了一个官方批准的新教徒暂居地。

  但是,蒂姆进入这错综复杂的街巷后,却两次经过菲利普的家门而不入,因为他实在不能确定自己是否找到了目的地。第一次,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大概不是这里吧?第二次则想,是这里吗?显然,这里无疑就是菲利普的家,由砖石和粗石混杂建成,斜面屋顶的角度让人感觉过于陡峭,门廊也很难看,仅仅比前门宽了一点点。纱窗门的木框上用螺丝固定了门牌,写着3324号。实在没有理由让蒂姆拖延了,他把车停在旁边的一条侧巷里,这辆车看起来有点过于炫耀,但确实非常舒适,接着走到了溽热的太阳下,走到了门前。这里有高大的榆树,枝叶伸展到了街道的上方;还有悬铃木,苍白斑驳的树干,干巴巴的叶子不密不疏地依附在枝条上。蒂姆走上了通往菲利普家的门道,他查看了手表:原本只需要二十五分钟的路途他竟然用了四十五分钟。

  蒂姆按响了门铃,铃声则从房子里很深的地方传来,接着是沉重的脚步声,一步、一步靠近了门口。透过黑色木门上端一条狭小的玻璃窗,一张脏乎乎的脸孔闪了一下,又闪开了,门朝里慢慢打开了。菲利普站在他面前,隔着灰色纱窗,满脸愁容。“你总算,决定露面了。”他说。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蒂姆说道,“你还好吗?菲利普。”

  菲利普仿佛在作一场慈善秀,退后一步,让蒂姆进屋。和上一次相见相比,蒂姆感到弟弟仿佛老了二十岁。稀疏的头发全部往后梳,露出额头发际粉灰色的边缘,颜色和脸上深深的皱纹一样。高鼻梁上架着无框眼镜的金属鼻架。高高隆起的啤酒肚上,一条深绛红色领带服帖地悬着,还别着一个银色的领带扣,再往上,便是廉价白衬衫的硬领子。他还是一贯如此,蒂姆想,尽力做好表面功夫,以便让人一眼便知他的身份:一个地道官僚机构中的中层管理人员。菲利普耗费了前半生的所有努力,为了得到类似副校长的头衔和工作,受人尊敬,令人无法反驳,单调乏味,直至彻底麻木,被排斥在经济轴盘之外,却有一定程度的权力,并且义无反顾地成为人们无穷无尽的抱怨的对象。

  “我还能走动,不用卧床休息,”菲利普回答,“你以为我还能怎样?该死的。”他走了几步,到了起居室外的小客厅,蒂姆跟在他身后。看起来,南希不会先作为一个话题出现了,至少,得等到菲利普的繁文缛节得到充分满足。

  “不好意思,是个蠢问题。”

  “不管怎样,我猜想,你能一路赶来就算是不错了。坐下吧,休息休息。当了纽约人,你大概还挺喜欢我们中西部著名的平静安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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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3(2)     

  接受了所有菲利普能献给他的感谢辞,蒂姆才走到起居室,径直走到沙发垫扶手椅旁坐了下来,这把椅子是自南希嫁进门后才出现在菲利普家里的。菲利普还站在客厅里,看蒂姆的眼神就好像一个酒店保安。菲利普还穿着灰色套装,对于这个季节来说太厚重了,他从口袋里拖出一条皱巴巴的手帕,轻轻抹着额头。蒂姆仿佛听到有种嗡嗡声,一下又一下,打着节奏。

  “普福尔茨海姆酒店周围有好多演员。有个大牌导演正在杰斐逊大街上拍电影。”蒂姆说道。

  “别告诉马克。他肯定特别想去看看。”

  “他已经在那儿了。我看到他在窗子外。他和一个红头发的小子从教堂广场那儿走出来,一路走到了片场。他们就在那儿,在我酒店窗子下面。”

  “那是金波?蒙纳汉,他最好的哥们。该死的,他就那么一个铁哥们。你看到了一个,另一个准保跟在他后面。对大蠢蛋来说,金波不是一个坏小孩。他在昆西读完整个初中,犯错不超过六、七次。大多数孩子起码是他的两倍多。”

  “马克呢?”

  “我必须对马克格外严厉。小孩一旦得宠,就会把日子糟蹋得跟在地狱一样。你还记得孩子们像什么吗?得了缺点,回家来就像鲨鱼一样。这些小混蛋简直都不是人。”

  菲利普以为给儿子找了一堆缺点能够证明他是一个严格的、负责任的好父亲,实际上,这纯粹是满足了他自己的快乐。

  “我有可乐、根汁汽水、姜汁水,你可以自己弄一点喝。”

  “姜汁水,如果有的话就谢谢了。”

  菲利普拖着脚步去了厨房,蒂姆则习惯性地扫视周围,粗粗检查了一遍起居室。和以前一样,房间里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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