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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 作者:尼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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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话,他自己笑了一下,想起自己原来喜欢边唱边跳,多高的调子都哼得上去。那个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来会有一片锦绣前程:读中学,进高中,念大学,再留洋,然后回来当工程师,开大机器,发展实业,振兴中华。
当时想得真是太好了,全然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人家养的一个玩意儿。而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末了不听人家的话,被人关进屋子里锁了一年,也是正常。
反正他总是理亏,总是无话可说。
大少爷提前给小鹿置办了里里外外的新衣服,这时他把那新衣服找出了一套,又让小鹿进浴室洗了个澡。浴室也变模样了,从墙壁到天花板,全贴了雪白的瓷片。浴缸也是从欧洲运来的正宗舶来品,可以让小鹿在里面打滚撒欢的洗热水澡。
及至小鹿洗漱穿戴停当了,理发匠也带着家什登了门。小鹿坐在椅子上,一头长发被那理发匠梳得黑瀑一般,向后垂了老长。大少爷站在一旁看着,忽然说道:“剪的时候利索点儿,把他那头发给我留下。”
理发匠愣了一下,随即领会了意思。齐着后脖颈下了剪子,他果然整整齐齐的剪下了厚厚一把长头发。而大少爷找来一根缎带,把那头发绑成一束,用条手帕包裹了起来。
“难得能蓄了这么长。”大少爷仿佛是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的要笑不笑:“把它当个纪念放好了,将来一看到它,就——”
话没说完,大少爷自己住了口,因为感觉这话说得不对,如果继续说下去的话,怎么样都圆不回来,只能是越说越不吉利。
小鹿望着面前的大穿衣镜,穿衣镜也是新的,完完全全的照出了他的模样。理发匠手艺好,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剪回了少年模样。最后稍稍的往他那头发上抹了点生发油,理发匠伶伶俐俐的给他梳了个整整齐齐的小分头。
大少爷双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走到穿衣镜前低头去看小鹿,看着看着,他笑了,笑得皱了鼻梁眯了眼睛,鬼头鬼脑宛如顽童:“小丑八怪,丑死了!”
理发匠听闻此言,大吃一惊:“程少爷,这还丑?哪儿丑您指出来,我给他再修修。”
大少爷不耐烦的一挥手:“没你的事儿!”
随即他伸手一指小鹿的鼻尖,欢天喜地的又道:“丑死了!”
小鹿把双手分别撂在了椅子扶手上,不害羞也不反驳。微微的歪着脑袋又去照了镜子,一年多没见着自己了,纵然是丑,他也想多看几眼。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会怎样发落自己,只知道干爹快回来了,而大少爷几次三番的嘱咐他,不许他向程廷礼告状。
小鹿乖乖答应了,除夕之前见了程廷礼的面,他果然是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倒是程廷礼格外的打量了小鹿,然后发出疑问:“这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原来不是挺活泼的?”
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回了北平。北平城里除了他那个充作全权代表的独生儿子之外,再没有谁能勾他的魂魄。至于小鹿——他愿意对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里也存了一点邪念,但还没邪到要对着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礼总不回家,如今终于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吓了一跳:“哟!”
“哟”完之后,他围着小鹿转了一圈:“臭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
小鹿做西装打扮,上身是白色衬衫外面套了青缎子马甲,天气热,他没打领结,衬衫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也没有系。对着程廷礼笑了一下,他声音很低的答道:“干爹,您都一年多没见着我了。”
程廷礼停在小鹿身边,和他比了比身量,结果发现小鹿在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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