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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绣干他这点活儿很是轻松,又挣得一份丰厚外快贴补家用,十分高兴,每天勤勤恳恳,做得很是认真卖力,就是林绛轩每次一和她说话,她就要脸红,扭扭捏捏的手脚没处放,林绛轩就不敢和她多说什么了,只怕又惹来不必要的桃花债,现在可委实没这方面的心情。
闲居了月余,每天除了在自己的小篱笆院子里练练功夫就没有其它事做,无聊之下,突发奇想,去城中的书肆之中,搬回了一驴车各种书籍,差点把书肆中一半的书都买了去,老板乐得合不拢嘴,送他笔墨纸砚一套。
回到家中闭门速成了几天毛笔字之后,就在自己的小院中办起了私塾,收徒授课,不过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声明只教学生识字读诗,要学高深学问,想考功名的,就请另寻名师了。
不过林绛轩这里有个好处,每日授课半天,不收束修,附近农家的孩子谁爱来就来,还免费提供纸笔。
这下子没过几天,林绛轩的篱笆小院就热闹起来,农户家的孩子还真很少有人指望他们当秀才考功名的,主要是供不起,现在有个不用花钱的地方教认字,何乐而不为。
于是乎,家里但凡有年纪小,还不能帮忙做农活的孩子,一个个都被爹娘拎着耳朵送了来,小林同学的称呼也一下从林小子,大侄儿之类的升级成了小林先生。
教书育人,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嘛,每天打来杀去,舞刀弄剑,逞强凌弱的有什么意思!林绛轩在心里暗暗点头,只是,只是还是有那么一块地方,空空的没有着落……唉,等到农忙的时候就给这些孩子们放个把月的假,自己悄悄去打听打听大师兄的消息,只盼那婆婆真有本事能治好他。
……
“小绣,小绣,今天二狗儿和墩子的娘回娘家去了,家里没吃的,就留在咱们这里吃饭,你多烧一点。”林绛轩从他授课的大堂屋转出来,走到厨房门前和小绣姑娘说话。
小绣正在淘米,听他这么说就答应一声,转身又加了一碗米,“那我再加个菜吧,昨天老黄家的嫂子给您送了几个新鲜鸡蛋来,我去摘点鲜韭菜来炒一炒。”
林绛轩道,“好啊,我去摘,现在那帮小家伙正在练字,我反正也没什么事。”
去到门前的地里,割了两把韭菜,一回头,就见一个高瘦的男子站在自己篱笆院门前,赶过去问道,“你有什么事?”
男子转过头来,林绛轩不由一愣,这人的长相看不出岁数,肤色白皙,细腻得像女子一样,眉目如画,竟是十分的好看,只是略嫌阴柔,离近了看,衣饰也很华贵,不像是普通人,在农舍旁忽然出现这么个人物,实在有些突兀。
男子看到林绛轩的面貌也微微一愣,“我去后面山谷里采药,路过这里,看到这门前的花草种得有些特别就过来看看,这都是什么人种的?”说着一指林绛轩的那一小块菜地兼花园。
交友
林绛轩前些日子去后面的一个山谷中游玩,发现山坳里生了几株很高大的黄花,几有一人多高,色泽艳丽,花朵有些像扶桑花,硕大且有香味。
觉得很是眼熟,围着转了几圈,终于想起,这种花叫金蓉花也叫金花葵,他以前和同学去植物园参观时见过。
据说是明朝宪武成化年间就有记载了的,做植物普查时没有找到,一度以为已经灭绝了,后来有人偶在河北省境内发现,还被争相报道过。
这种金花葵不但花朵硕大艳丽,还有很高的食用,药用价值,植物园将它引进后,就搞了个展厅做专门介绍,因此林绛轩有些印象。
于是就将几株金花葵移了回来,准备种上它一片,一来好看,二来可以晒干花泡茶,煮粥,这个可是很难得的保健品。
村里人没想到山上的大野花还可以种在田里,前些天每日都有人来看稀罕,这几天终于消停了,不想又引来了过路人。
林绛轩听那男子说是去采药路过此处,心里顿生敬意,心想这大概是位大夫,看这通身的气派,恐怕还是很有家底的名医世家,平定州中属永康,仁熙两家医馆最大,不知他是哪一家的。
话说自从来到这个落后的地方后,林绛轩就对延医问药的问题很是担忧,不是他不信任老祖宗的传统中医,实在是中医的效果非常说不准,和大夫的水平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要是不小心碰到了庸医,一个拉肚子感冒都可能要了人的命。
所以医术高的大夫实在是稀缺人才,社会地位非常之高。鉴于自己要在这里久住,难免有有个头疼脑热的,偶遇到一位,林绛轩便也想拉拉关系,未雨绸缪一下。
摆出一副温和友好的笑脸道,“这些花是我种的,我听说这花可以吃,还能入药,在山中见到时,就移了几株回来。”
“还能入药?做什么用的?”此话一出,林绛轩更觉得这位是个很有求知精神的大夫了。
“我也是以前听人说过,大概就是一些清利湿热、消肿镇痛的功效,我本以为这种花生在此地的山谷里,本地人应该很清楚的,谁知道拿回来一问,村子里的人谁都不知道它有药用,还真奇怪了。”其实这种金花葵还能调节人体内分泌、免疫力,改善心脑血管及微循环功能,等等功效,不过估计说出来对方要糊涂,林绛轩就不多显摆了。
“哦,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兄台要是不嫌弃,就请进寒舍坐坐,喝杯茶歇歇。”
那人再看看林绛轩,又向院子里张望了一下,估计是认为还算整洁干净,“好,那就打扰了。”
堂屋里正坐满了埋头写字的小家伙们,林绛轩就将客人让进了自己的房间,去端了一壶茶来,斟上两杯,“还不知兄台如何称呼?你去后山采药,家中是行医的吗?”
那人淡淡看他一眼,“我姓方,单名一个胜字。”
“方?我听说城中永康医馆的当家人就姓方,方兄是永康医馆的?这可失敬了。在下姓林,林绛轩,绛色之绛,气宇轩昂的轩。”
方胜不置可否,反问道,“你不是本地人,才搬来的?看你不像是农户,以前是读书人?怎地跑到这么个小村子里来教书了?这如何能维持生计?”
林绛轩认为但凡有点真本事的人都会有些古怪脾气,见识过动辄就要杀人才肯治病的‘杀人名医’平一指,他对面前这位只是态度倨傲点的方大夫就很能接受了。
继续好脾气道,“我是从陕西来的,老家没什么亲人了,就变卖了家资来平定州投靠亲戚,谁知亲戚早就搬走,我找不到他们,看看此地风土人情都还不错,就干脆住了下来,平日里无事,就教教村里的小孩子们识几个字,不收钱的,打发时间罢了。”
方胜‘嗯’了一声,四处看看,只见屋子中收拾得干净舒适,青砖铺地,里面一张大床,铺了雪白的被褥床帐,靠窗的地方摆着张矮桌,上面有铜镜梳子,另有几个小瓷罐,这架势竟有点像女子的妆台。
一个镂空多宝架子将内室和外室隔开,架子上放着些泥雕木塑的小物事,虽不贵重,但形态生动,很有趣味。
外间一张大桌,桌上摊着笔墨书籍,应该是被主人当成书案用了,旁边两三把崭新的藤椅,上面都衬了厚厚的棉布垫子,棉布应该是农家自己织的,蓝花白底,看着乡土朴实,他自己现在就坐着一把,软软乎乎的还挺舒服。
墙上挂了几幅字画,也不像寻常读书人,讲究挂个梅兰竹菊或是燃藜,拾履之类的,全是些花鸟鱼虫,极尽色彩鲜艳之能事,墙角处还悬着一把长剑。
农舍里冒出这么一间屋子还真是不伦不类的,不过屋子里光线充足色彩明快,倒是很舒适。
“小林兄弟很能随遇而安,还挺会享受。”方胜说着端起茶来闻了闻味道,“这是什么茶?”
“就是用金花葵的花晒干了泡的,很香吧?”
“一般。”
林绛轩发现方大夫不爱说话,态度倨傲,举手投足间气派俨然,还挺不容易拉关系的,便也不再多说,自己捧着茶杯,慢悠悠地品着,能结交到一位大夫朋友自然很好,交不到也不必强求,反正不是什么很紧迫的事情。
陪着方胜喝完茶,他就起身告辞了,林绛轩顺便客气了一句,请方兄下次路过时再来坐坐。
说过就算,也没当回事,估计人家未必看得上自己这小地方,况且除了花茶,他也没什么好招待客人的。
心里还是放不下令狐冲的伤势,决定也不管农闲农忙了,再过几日,等自己在平定州城里定做的几套用来乔装改扮的衣服做好了,自己就冒险离开平定州,去打听打听大师兄的消息。
连着几日阴雨,村中的道路泥泞无比,农人们都知道这位小林先生素性好洁,怕给他添麻烦,就不让自己小孩子来读书了,免得搞得小林先生满房子泥,他还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