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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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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那带着婴儿肥的手指咬在嘴里,拼命地点头,巴达玛把她放下来,扯开她咬在嘴里的手,满都海抱着巴达玛的腿,很认真地说道:“满都海的男人,不要叫人杀掉,杀掉就没有糖和好玩的东西!没有好看的衣裳!不要!”其实她并不知道,让商队给她捎糖和玩具的,并非她与她母亲所说的那个男人,而是柳依依,丁一早就把这件事淡忘了,只是当时回到关内,作为一个笑话说给柳依依,她却便记住了,每一趟商队过来,都不缺给予满都海的物件。
    “你的额祈葛?”巴达玛听着笑了起来,捍着女儿的小脸,却对她说道,“他就是要去杀你男人的人!你去求他,他便一刀把你杀掉了,却是不可与他说的。”满都海似懂非地点头。
    满都海的父亲便是绰罗斯巴西特穆尔,他是也先的亲信,历史上还当过也先的丞相。
    所以巴达玛这话,并不是胡乱说出来的。
    “额赫,我们去找满都海的男人!”满都海出了一个这样的主意,“他一定有许多、许多的糖!我们去了,每天吃糖,吃到额祈葛不杀他了,我们再回来,好么?”
    巴达玛却打碎了小女孩的幻想:“不行。”她对满都海说道,“额祈葛和你男人,总得死一个的。你选哪一个?”于是满都海就哭闹了起来,她不要选择,两个她都不想要他们死。
    丁一若是这个时候,知道这帐篷里一大一小的对答,只怕会头痛欲裂,大小不良这个词。安在她们身上,应是度身定做的头衔。不过丁一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很忙,在十万铁骑里他自然不可能一个个杀过去,但在这雕沟沟口,他却就可以做许多事。
    当朱狗剩领着那百骑折回去的时候,丁一已领着张懋,潜行渗透到离蛤蟆石大约五百米的所在,出乎丁一的意料,这雪夜里,几乎便没有巡逻的小队,就连哨兵,大多也靠近着火盆烤火,因为他们都是精锐,所以不少人披着铁甲,而铁甲在夏天会传递高温,在雪夜里也同样会传递着寒意。
    如论正面搏杀,这些足以守卫也先大帐的瓦剌勇士,以拳脚也好,冷兵器也好,便是现代大国的顶尖精锐,也不见得能在他们手头上占什么便宜——别说什么科学、理论之类的,草原上就是纯粹的丛林法则,能守卫在这里,就是在草原上一次次搏杀,血战余生留存下来的角色,当真面面来厮杀,这些人哪一个也不是易与的,要不然的话,想想宣府大同的城墙,那么好打?想想二十万大军、几十万民夫,如何被二万骑破尽?虽说王振这个军事白痴罪无可赦,但单是正军就足足多出十倍,别说大明的装备,绝对要比关外苦寒之地的瓦剌军马强得多了,在移驻土木堡之前,也有五万骑兵杀上,结果如何?全部殉国了。
    而能在这里守卫,自然又是那二万人之中的强者,绝对是过硬的身手。现代搏击再残忍,除了地摊小刊上子虚乌有的黑市拳赛,现实上,最残忍的不过是首推笼斗,但笼斗也有分指手套,也有裁判,也有规则。这个年代,完全就没些东西:竭尽所能,杀死对方,或被杀死。
    这些守卫就是这么活下来的人物,他们的强悍,完全不用质疑的。
    至于也先所说的两头白狼,万中无一的锡古苏台和兀鲁黑墨尔根,就更不必提了。
    但对于特种渗透的防范,丁一却就高估他们。
    他已带着张懋,在这昏暗的雪夜里,至少渗透了近千步,也就是近乎两千米,根本就没有人起疑,甚至他还跟着为数不多的一支巡逻小队后,说了一句:“孩子饿了,想出来寻点活物,找点马奶……”结果那队巡逻的军兵还给了张懋一块类似奶油饼之类的东西,丁一更是混了几口马奶酒喝,跟着他们走了百来步,才闪进边上的帐篷里去。
    “睡觉。”丁一用蒙古话这么对着张懋说道,然后就挤在满溢着臭脚味的帐篷里,随手扯了边上的毡毯盖在身上,真的就这么开始准备睡觉了。陈三的测距是有误的,他毕竟不是丁一,那块蛤蟆石离大帐,不止他说的五百米,陈三再有天赋,他终归连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没有上过,在侦察专业里,有些东西是需要数学基础的。
    丁一到了实地以后才发现了这个问题。
    四五百米,那把狙击枪十一厘米的散布,还是可以接受的,就算因为射手的操作,再多一两厘米的误差,至少还是可以命中目标,丁一又不需要把也先暴头,只要瞄准躯干中央,能命中就达到战术上的目的。
    因为知道历史走向的丁一,是清楚瓦剌内部也有着众多的派系,阿剌知院杀了也先,然后阿剌知院又被其他的部落头人干掉等等,只要也先中弹,只要这枭雄露出了虚弱,许多原来抑压着的潜流,自然就会涌动!
    但真的去到蛤蟆石,那就太远,足足有八百米甚至更多一些!
    那么就算排除射手的因素,枪械本身的散布也有一英尺,三十厘米左右,这误差要是上下误差也罢了,左右误差的话,根本就打不到人啊!要注意枪械本身的散布,是指把枪械固定住,然后多次击发,再对各个弹着点进行测量,也就是说:不是这枪的瞄具有问题,通过射手修正可以纠正过来的事,十一厘米,就是击发之后,子弹可能出现在以瞄准点为圆心,半径为十一厘米的圆之中的任意一点。
    八百米,丁一之所以没有说话,是因为他不想骂粗口。
    所以他让巫都干和李云聪都回去都音部落,而他带着张懋,准备潜伏到离也先二百米的距离,再进行狙击。当然他会准备好撤退的路线,不过混在这些军兵里,就是一个最好的掩 护色,天地在这风雪中一片昏暗,等到雪晴能看清彼此,丁一相信,他已能成为这些军兵里的一员。
    他用这种办法,干掉过不少现代的毒枭,然后安全地撤退。
    只是他并不知道,也先选了十支精锐的小队,正在十万铁骑里搜寻着他的影踪。
    其中更有一支,是真正万中挑一的高手。(未完待续。。)

第三章 心如铁(九)
    阴冷的帐篷里,除了边角火盆的一点点热气,其他的位置真的就冷得不行,也许对于蒙古人来说这是一个可以卸了甲可以入睡的温度,但对张懋来说,真的很难受,比丁一出关带着他北上的一路,那宿营的雪窝子更难受。
    因为丁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不是白搭的,不单会选避风的所在,而且在雪窝子里,都会放置几个精致的铜制小暖炉,通风做好了,也不会有中毒的危险;并且还有英国公府里带出来厚重的皮裘,能够很好的保温。
    这一些装配,因为出任务轻装和伪装的前提下,都被留在都音部落了;而守卫也先的士兵,当然是哪处地形险要,就在那里扎营,不太可能选择避风的所在,所以在这帐篷里,张懋是极为难受的,并且那一帐篷的脚臭味,更让他闻之欲吐。
    所以他根本就睡不着,坐在丁一边上看着就要哭起来。这让丁一很无奈,只好坐起身来,挤到火盆边那个散发着酒气的壮硕蒙古人身边,轻轻拍了拍他,那人反应极为神俊,回手一拳就捣了过来,这年代一般人就算身手再好,也是冷不防就中招的,因为这人看着就是喝到烂醉,谁料突然就这样暴起?
    但丁一却从容偏头避过,双手一错架住对方的肘、腕关节,膝盖顶在对方后腰,用蒙古话低声笑着说道:“别闹,一会贵人们听见了,又该吃鞭子……我部落里有一头小狼崽子跟着出来。弓马是极好,就是身子骨有些弱,扛不寒气。都音部落的帐里。都是孬种,连个小狼崽子都容不下,我听说阿勒赤歹是个英雄,带那小狼崽子过来你这边挤挤,成不?”
    刚才跟着那巡逻队走了一段路,却不是白走的,丁一是留心着巡逻队里的那些人说的每一句话。例如阿勒赤歹这个名字,就是巡逻队里提了几回,说是脾气不好。喝了酒又好闹事,他们都说只要不是打死人,就别去理会这厮。
    所以丁一才专门选这帐篷,就算没有张懋这孩子。天亮了。丁一也是要和这个阿勒赤歹拉拉交情的——整个帐篷就此人身上洋溢着酒味,丁一想认错也不行,就算认错人,其实也不打紧,对方必定会说自己不是丁一要寻的人,那么,如是对方凶恶,结果了就是。
    那蒙古人闷声闷气地说道:“有什么不行的?你去领那崽子来就是。有本事的崽子都冻死冻伤了,部落以后还怎么活?多大一个事。赶紧领过来!”他不见得就是这么好说话,只不过左手被压在自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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