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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豹子大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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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戈卿……不是戈卿,他现在一定和杰克一样,成为那个恶心的人,他自幼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戈卿摸摸他的头,亲亲他发中的漩涡,“不会的,有我看著你,不会的,等我换魂成功,我们双双隐退,从此我们在这座岛上隐居,再也不过问龙门的事。”
亨利点点他的鼻头,“你说得这麽容易,没有继承人,要隐退也不是容易的事。”
戈卿闻著他的发香,低声说道,“最近龙门来了个叫羿强然的小子,身手颇好,脑筋也不错,年纪轻轻却已有了我当年的气势。”
亨利浅笑,“你这是转个圆圈在称赞你自己呢还是真的想夸奖那个叫羿强然的小子呢?”
戈卿笑而不语。
鼻息之中弥漫著大海略咸的味道,风徐徐传来,渐渐地,两人的目光也逐渐迷蒙起来,双唇相覆,戈卿渐渐地把亨利压在身下,一瞬间,亨利的衣服也被戈卿扯光,夜风吹来,他忍不住颤抖几下。
感受到身下人儿的颤抖,戈卿压低身体,用自己厚重的皮毛为他挡去了风。
“快点……”亨利低声说道。
戈卿几乎是立刻把亨利的双腿掰开,把他紧翘的屁股抬起,肉棒狠狠地冲入亨利的体内,感受到体内炽热肉棒的亨利只是轻嗯了一声,双手主动勾住了亨利的後颈,眼眸半眯,享受著後穴充实的感受。
直到把肉棒的每一寸都送入亨利的体内,只留下两颗肉袋抵在他的後臀上,等到亨利的身体不再颤抖,戈卿才轻轻地开始了抽插的动作,阴囊轻轻地打在他的屁股上发出了淫秽的声响,在无人的岛屿上,几乎可以听见那淫乱声响的回音。
“轻点……慢点……”亨利的身体是一个浑然天成的迷药,让戈卿渐渐的开始动作加速,三浅两深,打桩一般的力度让愉悦不停地堆积在亨利的腹下,让他差些泄了出来,只能伸出手轻触戈卿的脸颊,低声劝道。
戈卿放慢速度,缓解一些射精的欲望,“你刚才又说要快点?”
性爱之中亨利神志不清,双眼空洞,那茫然的表情美得好像一个外国进口的同志娃娃,戈卿见了忍不住亲亲他,微抬他的臀部,满眼迷恋地盯著他湿润的腿间,那最隐秘的穴口现在被他的肉棒给撑平了,隐隐可见那翻起的软肉,道不尽的迷人。作家的话: 请叫我无敌勤快猫,嘻嘻!

(10鲜币)100 换魂【完结篇】

亨利迷迷糊糊地被身上的人侵占著,抓住他後颈的手忍不住加重了力度,仿佛要把身上的人都融入自己的血肉一般,戈卿被他抓得皮肉生疼,却也没有挣扎,反而更凑上前去,去亲吻他的鼻梁、额头,最後是那娇嫩的唇。
“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戈卿心疼地回吻他,“好好好,明天之後,我就再也不离开你。”
让我有勇气去追求一个希望。
那就从今以後,永不分离。
七天的期限到了。
坐在手下给他们准备的游艇,亨利亲自把戈卿送回岸边,马达的咕噜咕噜声推动著游艇,在平静的海洋上劈出一条澎湃的小道,他们在海中央,看不见海的尽头。
“你信不信我就这样杀了你,然後自己去跳海,那麽……我们就在这无边的海底,永远永远在一起了。”亨利碧蓝色的眼眸往向戈卿,眼眸中却充斥著与那湖水蓝全然不同的疯狂,好像赤炎一般地燃烧著。
戈卿站在游艇的前方,骄傲地仰望著天空,“不会。”他回头,“在我眼中,亨利是一个绝对守信用的人。”
果然,在二十分锺後,戈卿被送回他熟悉城市的码头,戈卿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跳上岸,亨利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低声唤道,“戈卿哥哥……”
戈卿回头,“嗯……”
“答应我一定要回来。”亨利低声说道,他想要走上前去狠狠地拥抱他,但是他怕,他深怕这样一来他会不舍得,他好不容易才提起的勇气会这样消失干净,“答应我一定要回来。”
戈卿再也没有给他什麽承诺,只是低声说道,“在今晚十二点前我会回到家,记得在家里等我。”说完,他给亨利留下了一个孤清的背影。
亨利心中慌乱得很,他到处瞎晃,去以前和戈卿一起去过的玫瑰园,去他父亲的坟墓,去以前埋葬泰迪熊的庄园,用回忆来填补此时的空虚,但回忆始终是回忆,仍然无法弥补此时的挂念还有相思,最後的最後,他还是回家。
在家中。
那个戈卿的影子无处不在的地方。
他才能从中获得些许的宽慰,戈卿答应过他会回来的,他早就允了他一辈子的幸福,他说过的一切承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印在他短暂又精彩的生命里,有的以匪夷所思的姿态实现了,有的依然在等待勃发当中。
他现在所做的就是安静的期待著那些即将到手的甜蜜。
碧蓝色的眼眸空灵地盯著墙壁上的古老时锺,他正在沈默地等待著时针的移动,等待著时针指向十二,而幸福的锺声响起,等到白画渐离,华灯初上,他却没有等到他想灯的那个人。
戈卿哥哥,你不要骗我哟!你绝对绝对不能骗我哟!
如果你今晚十二点前……没有回来,我……我我一定死给你看,没有你,你要小笨熊如何一个人独活啊?
如何啊?
十一声锺声响起,亨利静静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缓缓地躺在冰冷的床上,靠著枕头不知在想些什麽。
咦?
他感觉到枕头下有一个硬物,他疑惑地抽出来看,竟是一本灰色封面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一个黄色的笑脸,笑得连嘴巴都咧到耳後了,一脸欢快的样子,署名是戈卿,亨利知道戈卿想让他在看见这本日记的时候可以微微一笑。
但现在的他绝对笑不出来,心里难受地要死。
他打开第一页,发现里面的字体都是电脑打印的,也难怪,戈卿现在的手指全然写不了字。
日记的第一行,就这样写著,‘小笨熊,我多麽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情,我多麽想握著笔把我对你的感觉一笔笔地描写出来,但是最後还是一句徒然的对不起,我真的无法……“
亨利坐在床上,一页页地翻著,不知不觉眼泪落下来,染湿了日记,虽然电脑打印的字体略显死板还有生硬,但却完全无法遮盖住戈卿对亨利的心情,那种感情太过浓郁,不管任何人都会因此感到心痛欲裂。
日记的最後一句是‘虽然我不舍得放手,虽然我不舍得让你被其他人所拥有,但我还是愿意用我最後的生命来祈求,祈求你一辈子的幸福,我想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你花了奢侈的二十年来爱我,那我想请你用最值得的二十天来忘了我,只要二十天,你一定可以做得到。记得,忘了我。我爱你。”
亨利把日记扔在床上,心里有几千句脏话却全然没有发泄的管道。
混蛋!混蛋!混蛋!
什麽花二十天来忘了他?什麽做得到?他妈的,我爱了你二十年你却要老子花二十天就忘记你,你这是在便宜你自己还是在便宜老子啊?!
你明明就这麽舍不得老子又何必要老子忘记你?老子要记得你不要记得你是老子的事,管你屁事啊?你凭什麽要老子把你忘掉啊?!凭什麽?!
亨利无处发泄,他狠狠地把日记给撕了,穿了室内拖鞋,就往外奔去,老子不管,老子就算去天涯海角都要把你这个混蛋带回家!
他傻傻地冲出去,在冷风中奔跑了五分锺,夜风袭来,他脑袋才清醒了几分,喘出粗气,他拿起手机一看,发现还有三分种就十二点了,他心里明白戈卿不是一个不守时的人,可他到现在都还没出现的原因亨利却连想都不敢想。
戈卿戈卿戈卿……
亨利颓然地蹲下来,绝望让他此时六神无主,不知道该做什麽好,此时一种独特的脚步声慢慢地靠近,一步步地往他的方向走来。
路灯昏黄的灯光夹带著被夜风吹来的尘埃,迷迷蒙蒙地让人分不清楚现实梦境,但亨利唯一肯定的是,他在夜风中看见了一只美丽的花豹朝他走了过来。
他依然美丽如初,步姿仍然高傲骄狂。
他是他的爱人,一辈子的爱人。
他自幼就守护著他,把童言无忌当做认真的一个超级大傻瓜,他心中最珍贵的一部分,他永远的情人伴侣。
也就是他的……戈卿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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