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之养我一辈子 作者:轩辕紫竹-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昨晚刚进镇里,天太黑就在镇里住了一晚,这次只有我一个人回来,爷爷和奶么么现在身体没有以前那么好了,阿么让他们好好的在家里养着,等以后好些了,在出来走走。阿爸忙着生意上的事,也就没来了。阿么在家里照顾他们。”程思翰对着胡岩略微说了些家里的事。但是他没说对的是,他是日夜兼程赶路过来的,他是今天清晨才进的镇,本想直接穿过城镇,离开这去胡岩村里找他的,但是在刚要出城门的时候,他却意外的看到了,正探着脑袋往外看的胡岩,虽然只是一瞥,而且两人已经近六年没有见面了,但是程思翰还是很笃定地知道那就是高玉,那个他想了六年的人。正一愣神,等他回过神来,那辆载着胡岩的车已经消失在城门口,程思翰立刻调转马头,想要骑马回去,可惜等他回到城里面,看着宽阔的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却惟独不见胡岩乘坐的那辆马车。
程思翰怀疑今天是不是集市,于是他往他们市集那边赶去,在那里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人,于是他又在镇里晃悠了一阵,后来他遇见一个他们村子里的人,那个人看到程思翰也是一愣,好半响才反应过来这是程家的那个小子——程思翰。得知程思翰想打探高家老二高玉的下落,那人好心地告诉他如果玉哥儿来镇上他一般会去他的那家果蔬店。程思翰这才想起来,胡岩曾经告诉过他他在镇南方向租了个店面,在那里买果蔬的。知道这事之后,程思翰也不耽搁,告别了同村的大叔,连忙往胡岩那个店里赶去。
程思翰到的时候,胡岩也刚到店里不久,林溪也刚离开,林溪和程思翰是打过照面的,可是林溪还没见过程思翰知道有他怎么一号人,却没见过,所以也就没通知胡岩了。
程思翰在外面看到胡岩和高拯两人貌似亲密的主动,那脸一下子黑了,还没等他进去将两人分开,胡岩已经看过来了,让他深深的熄灭了他心里的那把火。
“哦,这样的啊,对了,你早饭吃了没?”胡岩像是想起什么,仰着头问道。
“我还没吃,玉儿请我吃?你这家店开起来,你还没请客呢。”程思翰笑着说道。
“切,你在外面不知道挣了多少钱呢,你还因为我的这一家店要我请客,这段绝对的是你请,来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的东西绝对的好吃。”胡岩鄙视地看了程思翰一眼,但是想到他还没吃早饭了,怕饿到他,也耽搁地要带他去吃饭。看到还站在一旁的高拯,胡岩暗暗拍了自己脑瓜子一下,他居然就这么忽视掉高拯了,于是弥补性地笑着说道:“还没给你们介绍呢,高拯,这是程思翰,我小时候的玩伴,刚从滨海镇那边回来。思翰,这是我店里的掌柜的皆伙计高拯,你也可以叫他黑小子,他们都这么喊的。”胡岩没有对外说高拯是他骗的签下卖身契的奴才,而是让他以掌柜的身份出现。不过程思翰在见到他的时候差不多已经猜到他的身份了,当初胡岩骗着高拯签下卖身契的时候可是和他炫耀一阵的。
“这位兄台,在下程思翰,在下有礼了。”程思翰看着眼前的这个给他一定压力的人,他感觉这个人的身份不会是胡岩说的那么简单,而且他也不像是哪种会轻易上胡岩当,将自己卖给他人的人,但是这个人现在呆在胡岩的身边究竟是为什么呢?
“在下高拯。”高拯在程思翰的面前完全没有丝毫的退却和自卑,很是从容地回到。
“好了,你们现在认识了,我们先去吃饭吧,高拯你先看着店里,我一会儿就回来。”胡岩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人之间的互动,即使注意到了,胡岩也不会有什么动作的。交代了高拯一句,胡岩就带着程思翰走出了门,往林溪家的早餐店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二叔,二叔,你回来了,你给我带的糖葫芦呢?”林翔原先正独自一人在门口玩着胡岩送给他的玩具,突然看到胡岩过来,立刻扔下了手里的玩具,跑到胡岩的身边问道。
胡岩看到跑过来的林翔,貌似一脸为难地说道:“呀,怎么办啊?二叔忘掉了,怎么办呢?”
“啊?”林翔听到胡岩说他忘了,立刻地脸上的笑容就挂不住了,有些失落地低下了头,半响才说:“那这次算了吧,不过二叔你下回一定要记得哦,恩,这次你忘了,那下回就要给我带两枝糖葫芦,如果再忘了你就要给我带三枝糖葫芦,再忘了你就要给我额一、二、三、四,四支糖葫芦,知道吗?”林翔掰着手指一脸认真的样子说道。
胡岩立刻被他这样萌萌的样子逗笑了,笑着抱起他说道:“好,二叔下回一定记得,一定给翔翔买好多好多糖葫芦,好吗?”
“恩,好,二叔最好了,比小叔好好多好多。”林翔闪着大大的笑脸对着胡岩的脸吧嗒一下亲了一口。
一旁的程思翰看到两人的互动,一下子知道这个小孩是谁了,而且他也在这个小孩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高云的影子,不过从他们俩了互动上,程思翰可以看出他对于小孩的喜爱,如果以后他们有自己的孩子,相信玉儿也会很喜欢吧。
“来,翔翔,这是程叔叔,来喊人。”陈清儿从小的教育就是小孩子一定要尊人,要懂礼,所以从小就要他们会叫人,现在胡岩也下意识地这样教着林翔。
林翔抬头看了看站在胡岩身后的陌生人,眨着大眼睛,甜甜脆脆地喊了一声“叔叔好!”
程思翰也笑着应着,还从胡岩的手里接过林翔抱在怀里,笑着问他:“翔翔好,翔翔让叔叔抱好不好?”
“恩,好。”说着伸手抱着程思翰的脖子,乖乖地呆在他的怀里。
高兰在屋里听到好像有胡岩的声音,就走出来看看,正好看到林翔被一个很是眼熟的高大男子抱在怀里,而胡岩也站在了一旁笑着看他们。高兰仔细地看了看那个高大的男子,许久才反应过来这是他好几年没见过的程思翰啊。程思翰离开的时候才十岁,都还没长开呢,现在乍一看还真没瞅出来。
认出是程思翰,高兰也不呆在里面了,脸上挂着惊喜走出来。
程思翰看到高兰出来,也笑着向他打招呼道:“兰哥儿。”
“小翰,你回来了啊。什么时候回来的呀?这么多年没见都长大了,我都快没认出来了呢。”高兰从程思翰手里接过伸手要他抱的林翔,将他抱在手里轻轻拍了拍他的屁股要他安静点。
“我刚到没多久,本想去村里找你们的,没想到直接在镇里遇到玉儿了。”没了林翔的阻碍,程思翰直接站在胡岩的身边,以保护者的姿态站立着。高兰看到他这个样子笑了笑没说什么,而就站在他身边的胡岩却丝毫发现什么。
“小翰,你早饭吃了没,没吃的话,在我这吃一些,我这还有热的粥和糕点呢。”一边引着两人往里走一边问道。
“没呢,我就是带他来你这吃的,哥,等会记得多收钱,这人现在也不是以前那样,他现在可是有钱人的。”胡岩伸手架在高兰身上,大有一副要高兰榨干程思翰的意思。
“哪有你这样说话的,仔细阿么知道了又敲你头。”高兰甩掉胡岩架在他身上的手臂,佯怒地说道。
“嘿嘿,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啊。”胡岩很是放心的说道,至于他身后那个人,被他完全的忽略掉了。
“你啊。小翰,你在这里先坐一下,我去后面帮你端些吃的。”说着,高兰放下林翔,就一个人往后面走去。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了林溪走过来,林溪疑惑地看了眼正坐在大堂里交谈甚欢的两人,用眼神询问着高兰,这是什么情况啊?
高兰将林溪拉回到后院,跟他说了个名字,林溪这才恍惚,原来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程思翰啊。高玉和程思翰的事林溪是清楚的,他可没少听说过两人的事,知道高玉是个别扭的人,而他们两人的事,胡岩更是别扭到底。他听高兰提过他们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而程思翰很小的时候就立志要娶高玉当哥儿,高玉却跟他强调他与程思翰是好朋友没有那种关系,两人就这么僵着,照理说如果高玉不喜欢程思翰两人就应该保持距离,但是高玉却从来没想过要和程思翰保持距离,至少是正常哥儿和小子的距离,连陈清儿对他说的他也没在意,两人经常在一起上山下水的,高玉有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也是程思翰,连他绣好的一个荷包也送给了他,大家都能看出胡岩对于程思翰的不平常态度,更是坚定了两人的感情,所以后来程思翰的阿爸和阿么来提亲时,陈清儿轻易地答应了。但是之后胡岩又变扭了,这让他们心里都在想高玉这是闹哪样啊,原本以为这是恐怕会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