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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一点儿也不靠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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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又逃走了?不是已经升官了吗?怎么还逃?难道刘备还嫌官太小?

不是的,话说刘备刘玄德终于升任县令之后,就登上城牒,检查指导工作。放眼前方,但见地平线的尽头,黄乎乎黑压压,不计其数的黄巾军涌上前来。

原来是黄巾军来了,难怪此地的领导岗位出现了空缺。

盗贼逼近,危城夜惊。原来这个县令,不过是象刘备前两次抛弃的县尉、县丞一样,都是毫无价值的鸡肋。史料上说,面对着潮水般涌来的黄巾盗贼,刘备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下令道:“逃!逃!抓紧逃……逃慢了可不得了……”

逃?不会吧?就这么说逃就逃了?这未免太不够给力了吧?

但不逃又能如何?老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黄巾盗贼不来则已,一来就是黑压压数以万计。就算大家不跟你过招,伸长了脖子让你砍,要砍掉这么多人,累也累死你了。所以刘玄德当机立断,英明神武,做出战略转移的伟大决定。

刘备自述:盗贼攻破了县城,他老人家战略转移,转移到了中郎将公孙瓒处。

公孙瓒这个人,和董卓是同时代的人。也就是说,他比刘备、曹操等人年龄要大出许多,但年龄的差距,并没有阻止他和刘备之间的交情。事实上,他和刘备是校友,因为他年龄较大,刘备以兄长之礼事之。

同样也和董卓一样,少年时代的公孙瓒,其人生远比刘备、曹操这些小辈威风得多。史书上记载说,公孙瓒这个人外貌是相当的帅,仪表堂堂,声音宏亮。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恰好当地的刘太守,家里有个女儿。于是刘太守一看,心里说:嗯,这么帅的小伙子,我女儿肯定喜欢他,那就把女儿嫁给他好了。

于是公孙瓒就成为了刘太守的女婿。

后来刘太守派了女婿公孙瓒,去大儒卢植那里学经。公孙瓒就是在学习期间,与刘备同班,所以两人就成为了同窗师兄弟。

可是当公孙瓒学成归来,正准备意气风发,登上领导岗位之时,他的老丈人刘太守,却不小心犯了法,被传呼到廷尉双规了。当时的公孙瓒,他流着眼泪,换了身粗布衣服,冒充马车夫,亲自替老丈人赶车,送刘太守去廷尉那里交待问题。廷尉对刘太守进行了严厉的惩处,流放他到了日南。

老丈儿被充军发配之日,公孙瓒来到了北芒山,祭祀祖先,他高高的举起酒觞,大声祝祷:“从前,我是别人的儿子。现在,我是别人的臣子。我应该跟老丈人一块去日南,和老丈人一块在群众监督下劳动。不过呢,日南现在瘟疫流行,我去了的话,可能就回不来了,回不来就回不来吧,先在这里跟祖宗们说声抱歉……”

公孙瓒的表现,让当地人看看连连咋舌:“这孩子,唉,可惜了。”

于是公孙瓒陪同老丈人奔赴日南,行至途中,就听后面蹄声响起,有使者飞奔而来:“停下,刘太守,朝廷有旨,赦免你的罪过,赶紧回去继续做太守……”

当时公孙瓒就乐了:“好,这个结果好,我喜欢。”

【8。没本事人有得混】

此后的公孙瓒,青云直上,官运亨通,升到了辽东属中的长史。

长史这个怪官,始设于秦朝,起初就是个秘书长。但到了汉代,这个职位逐渐向武职靠拢。等到了公孙瓒出任这个职位,长史已经莫名其妙的演变成了带领骑兵巡逻边防的武职了。

公孙瓒的任务,就是每天带一队骑兵,沿着边防的要寨巡逻。这一天公孙瓒正率了几十名骑兵巡逻,忽听呐喊声突起,就见一支鲜卑人骑兵,人数有几百人,十倍于公孙瓒,突然杀了出来。

公孙瓒急忙逃入到边防线上的空亭里,把门关好,耐心的等着鲜卑骑兵离开。

可是那鲜卑骑兵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呜嗷怪叫着,打谱要向亭子里的公孙瓒发起进攻。

当时公孙瓒就知道不对劲了,说:“弟兄们,咱们中头彩了,人家这是冲咱们来的。这来的都是猎头族,要砍了咱们的脑袋,拿回去给他们女朋友做定情信物。咱们要是害怕的话,就一个也活不成了,如果拼一把的话,说不定还能有几个活着回去。”

于是公孙瓒狂叫一声,带领手下骑兵冲了出去,不要性命的和鲜卑骑兵对砍了起来,一边砍一边逃命。他带的人被砍死了一半,剩下来的,成功的逃脱。

此战奠定了公孙瓒在边荒的无上地位,获得了白马将军的称誉。此后他征讨乌丸,乌丸贪至王兴族向他投降。当一事无成的刘备来投奔的时候,他已经功成名就,升中郎将,封都亭候。

昔日的同窗,刘备还处于草根阶段,公孙瓒却已经名成天下,这其间的差距,着实耐人寻味。但是,公孙瓒虽然功成天下,但他也有个怪毛病。

他不喜欢有本事的人。

史书上说,公孙瓒这个人,不喜欢有本事的人,只喜欢酒囊饭袋。他用人也是这样,有本事的人,在他这里即使是饿不死你,也活活气死你;没本事的,就会受到公孙瓒的信任与重任,飞黄腾达,是必然的结果。

对此,公孙瓒解释说:有本事的人,即使你重用他,他也不会感激你,因为他有本事,会认为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而没本事的人,你给了他机会,他当然会感恩戴德,感激涕零。所以我的用人原则就一条,单看你有没有本事,有本事的去死,在老子的地盘上,没本事的人才有得混!

那么刘备这个人,算是有本事的人,还是没本事的人呢?

这个很难说,尽管史书中瞪眼瞎说刘备喜怒不形于色,但从他两次弃官的行为上来看,他的喜怒很形于色,多少有点举止莽撞的愣头青的风格。

但刘备的优点,是好为人下,就是见到老大他就服气。这一点,却是绝大多数年轻人做不到的,也是刘备比别人有出息的根本原因。

孔子曾经分析一种人的性格: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是为小人。这里说的近之不逊,是说有些人,对别人的观察,专注于寻找对方身上的缺陷与毛病,却单单忘记了,对方能够在有这么多毛病的情形下,还能够获得别人肯首,那必然是有着更值得你学习的长处。一旦你忽略对方的长处与优点,只盯着缺点的话,则必然的是不逊,也就是瞧不起对方,不尊重对方。

这种对人的不尊重,平时也未必有什么大麻烦,毕竟你不尊重一个人,他总不能吃了你。可临到关键时刻,对方肯定不会无私的帮助你,相反,趁机踩上你两脚,是必然的事体。所以这些近之不逊的人,人生的发展是没什么前途的。

刘备无疑是个有本事的人,他最大的本事,就是能让自己表现得象个没本事的。史书上说他不喜读书,喜欢遛马,这种大老粗的风格,颇得公孙瓒赏识。再加上他愿意感激公孙瓒,所以就嬴得了公孙瓒的认可。

于是公孙瓒替刘备上表,要求给刘备升官。结果刘备又弄到了一个官,官名叫别部司马。这是个比连长小一些,比排长大一些的怪官,相当于个副连长。

再此后,刘备捞到的鸡肋县令,也凸显出其实用价值,因为他是从县令职位上退下来的,属于梯队干部。所以呢,他也就有了充足的理由,再度出任平原县代理县令,最后则成为了平原县的国相。

刘备的人生事业,终于进入了上升时期。而这也就意味着,他开始碍了别人的路,这个平原县令,又或是平原国相,如果不是他老兄一屁股坐在上面,肯定是要任命别人的。现在他老兄把位子霸住了,这就意味着别人鸡飞蛋打。

仇恨在滋生,愤怒在增长。刺客,终于于暗夜时份,悄悄的摸到了刘备的枕头旁。

【9。要和男人一起睡】

查关羽和张飞的简历,这俩活宝终于在历史上再度现身。

头一次他们出镜登台,是刘备于涿县募兵。关羽当时有罪案在身,是一名红脸盘的逃犯,谋食不易,就来刘备这里吃饭。张飞的来历则是语焉不详,但他却是个富二代,偏偏和关羽一道,成为了刘备的护卫。

此后二人的档案呈现出大面积的空白,而刘备自己的叙述也显得疑点重重,但在平原县这个奇怪的地方,他们仨的简历呈现出了奇异的丰富多彩。

关羽和张飞的简历上说,在平原县,刘备将自己以前那个别部司马的怪官,给了他们两个,让他们分别统领军队。此外,刘备还和他们两个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情谊象兄弟一样的深。

平原县的住房,有这么紧张吗?难道这仨领导,才分配到一间屋子?

住房肯定是没有这么紧张,但刘备非要和关羽张飞睡在一起,估计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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