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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韶成回答着,丹尼尔的大方让他的计划中途修整,他试探着,这个男人看起来能给自己不少钱。
“一千块,够吗?”
如果是买个男妓,这个钱确实不少了。
但李韶成不想让他轻易得手,或者说他从来没想过被丹尼尔得手。
“丹尼尔,你的酒还没有醒过来,你该回房好好休息了。”
“一万块,这次可以点头了?”
丹尼尔理所应当地加着价,这对男妓而言已经是相当高的价钱了,李韶成皱了下眉。
“现金吗?”
“马上就可以给你的现金。”
确实,对大部分人而言,一万块钱足够让他躺在床上做姿势,即使是个直男,也不会拒绝和男人睡觉的,如果他缺钱而对方肯出一万块。
“你是认真的?”
丹尼尔点点头,他对李韶成的反应感到满意,困在雨林这种很难有机会享受性爱的地方一个月以后,他的价值观已经扭曲了。
“好吧,我们去你的房间拿钱,点清以后再做。”
丹尼尔没有异议,他带着李韶成来到他的房间,显然这家伙早就想过用钱买他的打算,柜子上放了一叠钱,他抓了一把,递给李韶成。
“数一下,确定无误以后再到床上去。”
李韶成漫不经心地数着,丹尼尔交给他的钱的数额比刚才谈好的价钱多了点,于是他公平公正地把多出来的钱还给丹尼尔,而后以“拿钱做事”的认真态度坐在床上,翘着腿,等丹尼尔过来。
6、色令智昏
丹尼尔原本是个谨慎的家伙,可惜色令智昏,他把多出来的钱放好,而后脱了上衣坐到李韶成的身边。
他让李韶成转身,和他面对面,急色地撩起李韶成的T恤,手指玩弄着胸前的凸起,同时也以苛刻的眼神看着小腹。他是个性爱技术娴熟的家伙,李韶成评价着,不过他不喜欢这种事情。
将上衣脱了以后,李韶成坐到了床中央,他必须装成一个普通的男妓。而丹尼尔也是站起身,解开皮带,准备做更重要的事情。
“你很漂亮,我想我应该再给点小费。”
“谢谢。”
李韶成毫无诚意地说着,他可没觉得这笔买卖自己哪里亏了。所剩无几的道德甚至让他决定为即将发生在丹尼尔身上的不幸向上帝忏悔。
“不用安全套吗?”
丹尼尔温和地从柜子里拿出整盒的安全套,拆开,自己留一个,递给他一个,李韶成兴致乏乏的样子接过。
“随便你。”
丹尼尔于是不再废话,他付了钱了,本来就没有必要太委屈自己。
丹尼尔爬上床,稍微吻了一下李韶成的脸,便把手伸进他的双腿之间,抓住他的分身。理所当然的,李韶成没有反抗,丹尼尔也知道如果这个人临时改变主意,他未必能讨得好处。
我也不希望做爱变成肉搏,所以能花钱解决问题是最好的,丹尼尔想着,开始舔舐他的分身。李韶成对这种男人普遍喜欢的事情没有表现出讨厌,接受着丹尼尔的玩弄,并在他的需求下,发出低低的呻吟声。
口交很快就结束了,在短暂的温存之后,丹尼尔的手分开了他的腿,手指尖试探了一下即将使用的器官,那里很紧,完全没有用过的迹象。将会成为这个美人的第一个男人的事实让丹尼尔有些兴奋,他抬起头,李韶成看见他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没想到你居然是第一次。”
这是抑制不住的兴奋,虽然处子很麻烦,但是大部分的男人都愿意为初夜权付出高昂的代价。
“这个嘛……”
“接下来的事情,如果你觉得很难受,可以拒绝,或是叫出来。”
丹尼尔是个单纯的男人,他幸福地享受着即将得到的初夜,他忘情地舔着李韶成的下体,每一个角落都需要印上自己的痕迹。李韶成在那一瞬间想起了和第一个女人做爱时的陶醉,但这瞬间的温柔回忆不能让他忘记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他讨厌被上,即使这个身体不是他的。
他抓起了台灯,用力砸向丹尼尔的后颈。
他的动作干脆而毫不犹豫,他是天生的杀戮者——第一下砸完,他立刻抓起玻璃碎片扎进男人的脊髓。
丹尼尔反抗了,他必定会反抗,但在一个娴熟的杀人者面前,已经受伤的他,反抗是无力的。李韶成将他压倒在床上,骑在他的身上,一只手捂住他的嘴,另一只手则再一次将玻璃扎进他的动脉,并拔出。这样的动作重复多次以后,血喷涌而出,汩汩的血流过脚踝,带给他属于死亡的温暖,李韶成终于能放下捏在手中的玻璃了。
这是个血腥的过程,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发出大的声响,也没有人进入打扰。也许住在丹尼尔隔壁的人已经发现了这里的异常,但没人敲门也没有人经过,想必是丹尼尔事前已经和他们打过招呼,他让他们不管这屋子里有什么声响都不要来。
结果葬送了自己的性命,李韶成毫无愧意地想着。
总之,不管他做了什么安排,结果是成全了自己,在不受干扰的完美环境里,我轻松地杀了丹尼尔,找回了昔日最喜欢的对生死的掌控的快感。
开灯的时候,只看见翻滚在地上的尸体徒劳的睁着大大的眼睛,带着另一个世界的平静。
房间里安静极了,带着杀人的喜悦,李韶成呆坐在床上,回味着快感。
几秒后,他醒过来,发现整个手臂和腿都被血染红了,于是下床,从衣柜里翻出丹尼尔的外套,并把自己的衣服套在已经血肉模糊的肉体上。
李韶成熟练地从丹尼尔的房间里搜寻,钱、手枪、子弹,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被他装进口袋里。而后他用床单把鲜血淋漓的丹尼尔裹好,套上丹尼尔的假发,摇晃着他的钥匙,将已经死去的人架在肩上,装出要换个地方继续亲热的样子堂而皇之的出门,开车,离开。
黎明前的安宁带给李韶成如鱼得水的快感,他借助导航仪将车子开到一个荒凉的地方,而后将尸体拖到荒地里。
毁尸灭迹要做的彻底一点,本着这个原则,李韶成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首先把丹尼尔的指纹烧掉,再用铁锤将面部骨骼敲碎,这样就算警察发现了他的尸骸,也需要一些功夫才能确定他的身份。
当然,向来谨慎的李韶成不会如此肤浅的弃尸荒野,在毁灭体貌特征的工作结束后,他拿出两桶汽油,浇满全身,再连同车子、打火机一起焚毁。
现在背包里有一小笔钱,有枪和子弹,衣服不合身一点也不要紧,到了镇上我会给自己买新衣服,这真是个美好的世界。
李韶成想着,在冲天的火光的映衬下,走到下一个路口。
那里有一群酗酒的青年正一边开车一边唱歌,他们的音响开得震耳欲聋,李韶成于是单手抓着背包,挥着手追上去:“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到下一个小镇去见我的姑妈,但是我的车子出了点事情。”
“上车吧!”
醉醺醺的青年们欢快的接受了这个美貌的陌生人。虽然以貌取人是错误的,但大部分时候,相貌比一般人更端正的优势确实让李韶成容易获取他人的好感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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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李韶成的时候,查理斯正在擦杯子,他长相臃肿,擦杯子的动作更是说不上优美,但在这个小地方,一个人当两个人用的乡村酒吧,镇民们从来都要求不高。
他低着头,满手泡沫地擦酒杯,柜台里躺着猎枪——这里的治安不好——虽然没有西部暴力片那么夸张。这时他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孩推开简陋的门走进。
他大喊一声。
“还没开始营业,要喝酒——”
后半截话咽了下去,他看着这个突如其来的少年,竟惊讶于他的俊美。
这是个会让人想起巴黎时装展的男模们的标致男孩,微长的金色短发有些凌乱,淡淡的阳光照在他几乎完美无缺的脸上,俊美、性感,介于少年和青年,即将成熟,却又蕴含淡淡的清纯。甚至,即使他的衣服是简单地T恤和牛仔裤,穿在身上也合适得好似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查理斯看着他,宛如被命运左右着一般,不能呼吸了。
天神的宠儿。
查理斯呆呆地想着,男人却对这种注视表现出麻木。
“先生,我需要一个临时的工作,你们这里需要人帮忙吗?”
老板如果看见了她,一定会留下他的,他不会介意留下这个让人移不开眼睛的美人,客人们也会喜欢他,他们会因为他频繁光顾酒吧喝老板的劣质酒。
但这是个乡村酒吧,留下了他,我的工作就会泡汤。
而且——他比我儿子长得好看多了,这点最让人恶心!
查理斯敌意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