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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曙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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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的理论上分两种情况,一是直接故意杀人,所谓直接故意杀人就是指,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的死亡,却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是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的死亡,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很显然,公诉人是想把审判人员引导到杨小宏是故意杀人上,这样杨小宏的故意杀人罪便得以成立。
“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
公诉人打断杨小宏的话:“我问你是否用钢管袭击了被害人的头部,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对于公诉人的冷漠,杨小宏不太高兴,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尽量平静的声音说:“是。”
公诉人的语气犀利起来:“用钢管袭击被害人头部,如果被害人死了,对于这种结果,你是放任它的发生,还是你根本就希望被害人死亡?”
杨小宏只是一个孩子,他招架不住公诉人的毒舌。不过幸好审判长及时制止:“请公诉人注意提问的方式。”
公诉人脸上虽然没有很多表情,不过从他自信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是认为自己占上风的,虽然被审判长制止了他刚才的发问,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讯问已经影响了审判人员。
可是,祁尉在对杨小宏发问的过程中,又将案件的焦点扭转过来。而公诉人对杨小宏刚才的语言攻势可能会影响杨小宏,让他产生害怕或紧张之类的情绪,祁尉也要在对被告人的问话中,调整他的心态。
“杨小宏,不要紧张,看着我。”
杨小宏听到祁尉温雅的话,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他,就看到一个淡淡的笑容,不知怎么,就想到了那天他背自己去医院时的情景,莫名地很安心。
“老爹就在旁边,你要不要转头看看他?”祁尉温柔地说。
杨小宏始终不去正视老爹的目光,他对祁尉说:“你要问什么就问吧。”
祁尉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好像平时说话那样轻松:“好,我问你,你为什么要殴打刘军呢?”
“他把老爹的蔬菜和鸡鸭全踩坏了。”杨小宏的语气愤愤地。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因为我老爹是残疾,我又没妈,家里很穷……”
这些祁尉都知道,可是听到杨小宏亲口说出来,心里有些发酸。虽然知道照杨小宏的脾气,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是否瞧得起他。
“我听说他之前还用火烧过你家房子,这是真的吗?”
“是。”
祁尉与杨小宏的这些问答潜移默化地让审判人员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对杨小宏的同情。
“他哥哥来的时候你就没打了吗?”
“是。”杨小宏回答很干脆。
“为什么不打了呢?”
“我只想教训他一下,就走了。”
不用多解释,审判人员自然知道祁尉这么问的意思,是想告诉他们,杨小宏是自动放弃实施加害行为的,不存在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他无法继续攻击刘军。也就是说杨小宏并没有追求刘军死亡的故意。他只是想教训刘军而已,这只能算是故意伤害。
公诉机关提供刘军的哥哥刘龙作为证人,刘龙十九岁,是刘军的父亲前妻生的孩子。
公诉机关向刘龙问了一些当时的情况后,又由祁尉向刘龙发问。虽然是公诉方的证人,但如果利用得好的话,证人也可以对己方有利。
看得出,这个刘龙有些自卑,恐怕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新娶了一个妻子,让他与自己的后母生活在一起的原因。祁尉尽量让刘龙打消对自己的防备,让他相信自己,所以一直用让对方很有好感的态度说话。并且一开始就很礼貌地为对方弟弟受伤的事表示问候。
接着公诉机关提供了物证——钢管,对于物证,祁尉没有任何异议。
然后是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显示了刘军的伤势构成重伤,左耳的听力下降到91db以上,右耳听力下降到65db以上。
这已经很严重的重伤了,按照伤残的司法鉴定标准,只要一只耳朵听力下降到91db以上,就可以构成重伤。
祁尉提出异议,首先,鉴定结论里并没有说明被害人的听力下降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其次,鉴定程序违法,伤残的司法鉴定一般是在损伤后三个月到六个月内进行,而此次鉴定却两个月不到就鉴定了,那时候被害人的伤情很不稳定,鉴定出来的结果并不准确。
祁尉提出:“鉴定人对鉴定必须做到十分精确,我的当事人才十四岁,如果杨小宏的行为只是构成故意伤害,其行为必须要导致被害人重伤才构成犯罪。如果鉴定有误,对我的当事人影响很大。因此,我请求重新鉴定!”





25

25、第 25 章  
 
 
法庭同意了祁尉重新鉴定的申请,当庭决定延期审理,并另外委托了专门的机构对刘军听力伤残重新鉴定。
这几天老爹在家一直寝食难安,祈祷着能出现奇迹,重新鉴定出来的结果是好的。
又等了几天,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
可是结果却不如大家想的好。刘军的右耳没问题,之前鉴定出来的65db是各种原因引起的短暂的听力下降。可是左耳听力确实已经下降到了91db以上,已经构成重伤,并且刘军听力下降确实是由杨小宏的殴打导致的。不过这样的结果也不是完全不好的,因为伤残情况比之前要好一些,至少在量刑上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祁尉说:“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按照刘军的伤势,已经构成了重伤,杨小宏年纪又在14到16之间,所以现在法院的判决结果就有两种可能,一,支持公诉机关的指控,判杨小宏故意杀人罪,二,判决杨小宏故意伤害罪。无论哪一种结果,最终的结果都是,杨小宏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我现在能做的就是给杨小宏做故意伤害罪的辩护,并且尽量帮助杨小宏在量刑上能够减轻。”
老爹听罢哀伤地背过身去。佝偻的背显得特别苍凉。杨小宏看了老爹一眼,垂下眼睑。
“害怕吗?”祁尉问杨小宏。
“无所谓。”杨小宏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几天后,庭审继续。
而重新开庭那一天,正好是杨小宏十五岁的生日。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跌跌撞撞,我们都已一步一步趔趔趄趄地长大成人,谁也不知道,上天会给这个小男孩怎样的生日礼物。

这次庭审中,祁尉提出,杨小宏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第一,主观上杨小宏只是想教训一下刘军,并没有特意追求他死亡的结果。第二,从这个年纪的孩子的普遍特点来看,他们动手打人一般都只是为了泄愤,并不是为了什么深仇大恨,况且杨小宏也没有充分的杀人动机。第三,在当时的情况下,杨小宏并不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而被迫中止的杀人行为,杨小宏是自动放弃加害行为的,虽然刘龙的到场让杨小宏离开事故现场,但是如果杨小宏真的想杀害刘军的话,他完全可以把刘军打死了再走,由此可以看出杨小宏并没有想过要杀害刘军。
公诉机关反驳:“被告人之前也承认了,他知道用钢管殴打一个人的头部可能造成一个人的死亡,而他也这样做了,也许他的心里并没有刻意追求被害人死亡,可是对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他也是放任的心理,这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可是被害人并没有死亡,杨小宏并没有杀害刘军,何来的故意杀人?”
“是,被害人是没有死亡,可是如果被害人死亡的话,难道被告人的行为也是构成故意伤害吗?”
“首先,如果发生了死亡的结果,我认为仍然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为他殴打刘军只是出于伤害的目的,对于死亡结果完全是在意料之外,属于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祁尉的话掷地有声,一字一句地在庭上自信地响起,“其次,根本不存在如果,刑法上禁止类推。”
之后,祁尉又提出,公诉机关对这个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的理论认识根本就是错误。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构成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不是从结果来看的,而是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来看。如果被告人主观上是希望刘军死,那么他的行为自然是构成故意杀人,但是被告人杨小宏殴打刘军只是出于伤害的目的,并不是杀人的故意。而公诉机关所谓的间接故意杀人也是适用法律错误,这里根本不存在间接故意杀人的情形。
接着,祁尉说,杨小宏之所以殴打刘军,并不是刘军不小心踩坏罗义中家的蔬菜鸡鸭。踩坏罗义中家的鸡鸭是故意而为,祁尉提出照片作为证据,罗义中家的蔬菜是用栅栏围着的,只有故意翻进去才有可能踩坏,并且如果只踩坏一点可能是不小心,但所有的全踩坏,就是恶意为之。况且那些鸡鸭分明就会跑,如果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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