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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杨康他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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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记忆中,父亲似乎还是露出过笑容的,那种脸色依旧冷酷却眼神柔和的模样也只有他和那个人见过吧,有时候在怨恨那个人的时候,陆怀宁也曾想过,若是他还活着的话,父亲是不是可以活得更加像人一些,至少,不会在还不到五十岁的时候就逼死了自己吧。
陆原晟和许宁的故事就像一个三流小说家编写的劣质剧本,一个是从小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一个是勤奋苦读的资优生,在那一个青春年少的季节相遇,资优生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至少在世家公子的挑衅面前很平和,不像一些人那样阿谀奉承,也不像另一些那样愤世嫉俗。
那时候的许宁有着自己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好好读书,将来找一份好工作,能挣到足够的钱,给他瘸了腿中途弃学供养自己上学的哥哥按上一条好用的假腿,然后娶一个不漂亮但是很贤惠的女人,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当然,如果是女儿也是好的。
许宁从来都是一个平凡的人,清秀阳光的脸庞倒是吸引了不少女孩,但少年的心中那时候只有读书赚钱,甚至粗神经的以为女孩的示好是同学情谊,在他的心中,陪女孩吃饭看电影这样花钱的游戏远没有去哪里打工赚一点小钱添补家里来的重要。
许宁是好脾气的人,甚至对着经常无理取闹挑剔骄纵的陆原晟也是带着温和的,被逼着打饭洗衣服也不觉得生气,这样的人其实并没有欺负的价值,还不如隔壁班那个咋咋忽忽的小子来的有趣,一开始陆原晟是这样觉得的。
在许宁的心中,即使是同一个宿舍的室友,他和陆原晟却是不同世界的人,自以为成熟的人对着骄纵的少爷还带着一种长辈看晚辈的心理,许宁一贯喜欢小孩子,虽然陆原晟并不小,比他还高了半个头,但这种任性的性格分外小孩,许宁脑补了一番,觉得他就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从小被忽视才养成这样的性格吸引别人注意力的人。
陆原晟从来都不知道许宁的想法,要是知道的话,或许会酿成一场宿舍命案事件。若是这样一直持续下去的话,两人的交集在许宁从这所高等学院毕业的那一刻或许就会完结,然后走上各自全然不同的道路,但是会发生的事情,无论应不应该都会发生。
夜夜笙箫的公子哥突发奇想的想要拉着笨兔子去酒吧,即使笨兔子非常抗拒,也扛不住一宿舍人的起哄,似乎他不去就是罪大恶极似得,许宁其实还是想要见识一番的,只是听人说酒吧就是一杯啤酒也要好几十的,他手头不宽裕哪里舍得。
笨兔子不太会掩饰,公子哥一眼就看穿了他的那点小心思,大声说着要请客,一请就是一大帮子人,许宁原本是觉得不好意思的,但看他请了许多人,觉得自己跟去也不是大事,笨兔子蠢蠢的进了酒吧,拿着标价一百二的小杯酒觉得很茫然,那味道甜甜的确实很好喝,但也不值那么多吧,更何况他这一杯还是最便宜的,看了看公子哥手中那杯红酒,笨兔子淡定了。
公子哥原本是打算捉弄笨兔子,看他出糗的,但真到了地方又觉得没意思,搂着一个正点的女孩自顾自调情去了,最后喝得烂醉如泥,幸好还知道自己的信用卡密码,不然一群人可是有的受了!
再离开的时候,一群人都喝得晕晕乎乎,只点了一杯酒的许宁是唯一还清醒着的,那个火辣的女孩不知哪里惹恼了公子哥,早就被甩到了一边,周围的同学陆陆续续勾肩搭背的鬼混去了,还存在理智的那位把公子哥一推,自顾自搂着女孩离开了,笨兔子无奈,只能把公子哥带回了寝室,天知道平时这位大少爷只把这里当成午间休息室的。
既然吃了人家的东西,笨兔子觉得自己还是有义务要好好照顾大少爷的,虽然即使没有这一遭他也不会放着一个醉酒的人不管,幸好公子哥的醉像还不错,没有吐得满寝室都是脏东西,笨兔子其实不怎么会照顾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他脱了外套放到床上盖好被子,然后拧一块毛巾擦擦脸。
醒酒汤什么的,笨兔子是不会做的,于是公子哥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抹了抹床边,居然连杯水都没有,看来那个佣人是不想再干了,再细细一闻,屋子里却又一股淡淡的米香味,陆原晟使劲的睁开眼,就看见笨兔子捏着一只耳朵正在熬粥,手指上烫了一大块。
许宁小时候是家里最宠爱的孩子,父母意外去世之后,家里还有哥哥照顾着,两个小孩都不是会做饭的人,一贯都是吃便宜实惠的食堂,这个简易的钢锅平时都是用来煮泡面,煮粥倒是第一次,幸好寝室另一人带了米来,想到宿醉的人会难受,许宁开始煮粥的大课程。
因为水放得太多,那一次的米粥是陆原晟一辈子从未吃过的清淡,但热乎乎的米汤喝下肚子,意外的比那些燕窝粥什么的还要暖呼,直熨烫的抽痛的胃都舒展开来,当然,要是没有那种倒胃口的榨菜的话,公子哥会更加高兴。
吃饱喝足之后,公子哥像是第一次发现许宁似得,觉得这个死读书的家伙总算还是有一个有点的,再想到昨晚上一群人出去居然只有这个人照顾自己,忽然生出一种这个人才是真正朋友的可怕想法,
有时候一瞬间的感觉会影响人的一辈子,对一个人有了稍许的好感之后,看他的眼光变得不同了,当你想要看见一个人优点的时候,通常能看到很多优点。陆原晟就觉得,自己以前怎么会觉得这个家伙没趣。
他尝试着吃以前故意让许宁去打回来却从来不试试的饭菜,糟糕的味道让大少爷有摔筷子的冲动,但对面的人却似乎吃着世界上最好的美味,抬头看他没有动筷子还笑着说饭菜很好吃,要多吃蔬菜这般弱智的话。
上课的时候故意坐在笨兔子身边,在他认真听课的时候蓦地假装肚子疼,白痴的家伙就会真的相信,然后举手跟那个秃顶的老头子报告,用一米七五五十五公斤的身躯背着一米八三六十五公斤的家伙去医务室。
在他开始住在宿舍之后,不管回来多晚,只要跟笨兔子说一声,总有一盏灯给自己开着,有时候喝醉了一身酒气,那人也从未嫌弃过,总是煮上一碗热乎乎香喷喷但是很稀很稀的白米粥,吃多了其实味道很平淡,但陆原晟似乎爱上了这种味道,以至于任性的要求每天都要喝到。
有时候照顾着照顾着,会成为一种习惯,许宁现在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接触的多了,这个大少爷就把撒娇耍赖的本事都拿了出来,在许宁能接受的程度上要求自己的权利,从小见多了太多的是是非非,公子哥页养成了索取的任性,即使这种心情慢慢变成了想要珍惜,也没有改变一直以来的行为方式。
渐渐的,原本四人的宿舍只剩下了两人,其他两人原本就住的不多,这一学期索性连行李都没有出现,许宁脾气好,以前朋友也挺多,但渐渐的,却只剩下陆原晟一个人,被占据了大多数时间的笨兔子却显然没有注意。
一开始只是渴望那种纯粹的关心温暖,渐渐的变得不满足,想要独占想要进一步的拥有,大少爷见多了同性之间的事情,觉得要是对方是许宁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可惜的是,笨兔子显然没有想到这些,大少爷化身大尾巴狼,为了渐渐爱上的人,画上一个完美的陷阱。
在所有的人都知道许宁是陆原晟的人时,许宁还以为他们只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是的,连死党都算不上,许宁不是那种重视等级的,但始终觉得他和大少爷的世界存在隔阂,自然也不会想到其他更近一程的关系。
大少爷看着这样的情况,心中又急又怒,他一贯想要哪个人还不都是招招手人家就会扑上来的,就算是男的贴上来的也不少,到了这只笨兔子这儿却都不行了,给他买衣服买手表的不收,还反过来教训一番,唱歌送花之类的,别说大少爷做不出来,看看当初许宁硬生生把人家女生一首情歌当成春节晚会听就知道行不通了。
大少爷心中急得上了火,越来越在意这个人的点点滴滴,原本只是八十分的人一下子就变成了一百二十分,似乎再不得到这个人的爱情就会枯竭死去似得,一贯鄙视那些爱的死去活来人的大少爷认栽了,决定要加快脚步,非把这只笨兔子吃干抹净。
许宁最在乎的是那个瘸了腿的哥哥,那他就出钱出力还赔笑脸,占着亲情牌子硬是让笨兔子答应了自己的帮助,美其名曰医院新的科研项目需要人试验,为他哥哥装上了一只完美的假肢,如果不脱下裤子绝对看不出来。
无可否认的是,陆原晟这一招十成十的打中了红心,许宁无疑是感激的,甚至觉得可以为了这个人赴汤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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