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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骞对着镜头咳嗽一声,“行了,拍照吧,抓紧时间。”
快门响起的那一瞬间,两个人同时在心底悄悄舒了口气。
62。
同样在六月初,之前传言很久的全国创业大赛也终于有了准确消息。
由岭大和岭城市政府联合主办,全国共有二十多所高校参与,校级比赛在六月下旬举行,省赛在九月初,国赛则在十月。
全国特等奖奖金一百万,一等奖奖金五十万,二等奖奖金三十万,三等奖奖金十万,分别只设立一名、两名、三名和五名,竞争十分激烈。
作为去年校内赛的冠军,王骞的团队可以直接进入省赛。
但省赛要到九月才开始,对于他们来说,这件事还很遥远,暂时不需理会。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今晚有点事,忘记放存稿箱,发迟了。
☆、第十四章 合租
第十四章合租
63。
六月底就要离校,许知晓开始考虑在学校附近租房子。
本着能省则省的原则,他打算找人合租。
可当他问起同年毕业的两个师兄时,才知道原来两人已经提前租好了房子,两室一厅,正好一人一间。
“你问问王骞,我上次听他说想从宿舍搬出来。”一个师兄好心提醒。
许知晓脸上表情不变,心里却在呵呵,王骞敢跟他合租,他敢吗?说不定哪天醒来就被人告了X骚扰。
但没等他发表意见,另一个师兄已经抬起手,跟刚进门来的人打了个招呼,“王骞你来啦。正好,知晓到处找人合租呢,你俩一块儿呗,省钱又省事。”
“呃,我看还是……”
话还没说完,一只大手已经落到头顶,无比自然地揉了揉,“那正好,明天带你去看房子。就在这附近,条件不错,包你满意。”
“……”
许知晓答应也不是,拒绝也不是,内心在一瞬间斯巴达了八百回,终于木着脸挤出来一句,“谢谢师兄……”
64。
去年岭大扩招,本科宿舍不够,有一部分本科生就住进了研究生宿舍楼。
为了配合本科生管理,研究生楼不得不开始实行凌晨断网断电措施。
这对于王骞来说,实在不是个好消息。
一直拖到今年六月,他忍无可忍,干脆决定搬出来住。
他早就看中了学校外面一户两室一厅的房子。
面积不大,但户型、采光、装修、楼层都不错。户主是岭大的老一辈职工,因为全家移民,所以才把房子空出来出租。
王骞早跟房东谈好了价格,只等找到理想的室友就拎包入住。
所以在这件事上,许知晓完全没有发言权。
看过房子之后,王骞不由分说就敲定了搬家时间。
三天后,闪亮的合租室友新鲜出炉。
65。
许知晓搬得很急,有几件东西落在了宿舍里。
他最近都抽不出时间回去拿,干脆打电话让江超给他送来。
晚上,一手拎着东西一手提着啤酒的江超,哐哐哐敲响了许知晓新居的大门,“呆许,快开门!手要断啦断啦断啦啦啦啦——”
门打开了。
江超傻了。
“是你啊,进来吧。知晓出去买东西了,马上回来。”王骞拿毛巾擦着滴水的头发,侧身让开了进门的空间。
江超石化在了门口,“男男男男神?!”
王骞看他一眼,“进来说话。”
江超游魂似的进门,轻手轻脚地把东西放在沙发上,别的地方一眼都不敢看,然后转身就开溜,“男神那什么我先走了哈东西我放沙发上了麻烦你给呆许说一声谢谢拜拜不用送了!”
“等等。”
江超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唰地立定。
王骞见他这副谨小慎微的模样,不由好笑,“在这儿坐会儿吧,知晓马上就回来了。”
“不不不不用了!”
王骞微微眯眼,“我怎么觉得你在怕我呢?”
“没没没没有啊!”
恰在此时,许知晓回来了,手里拎着新买的生活用品。
“咦,你这么早就来了?”他招呼着江超,“进去坐啊,站门口干什么?”
江超背对着王骞,冲他猛打眼色,“不用了,我宿舍里还有点东西没收拾完,这就回去了,不用坐了,哈哈哈,哈哈。”
“你傻笑什么,吃错药了?”许知晓嘀咕一句,“那行吧,谢谢你跑一趟,下次请你吃饭。”
“哈哈开玩笑,这有啥好谢的,那我就先走了,拜拜啊!男神拜拜!”
话音未落,江超就已经消失不见。
“喂,你的啤酒——”许知晓傻眼,“搞什么啊,跑这么快。”
王骞在他身后慢悠悠道:“估计是有急事吧。”
66。
当天深夜,许知晓收到江超的控诉短信。
“呆许!你太不够意思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已经跟你男神同居了!我今天看到他来开门差点吓尿好吗!这么重大的事居然敢瞒着我,差评!”
许知晓无语,“我们只是合租而已!我认识的人里刚好只有他要租房子,我有什么办法?我现在每天都提心吊胆,觉都睡不好。”
“哼哼,我看你是春。心荡漾,长夜漫漫难以入眠才对吧!”
“荡你个头!”
他就怕自己哪天睡着了说梦话,无意中漏了陷,那可就真的只有对天呵呵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相处
第十五章相处
67。
许知晓曾以为,跟王骞合租,不出三天自己就会死于心跳过速或者严重缺氧,毕竟他背负着那么大个秘密。
但没想到,他居然适应得还不错。
虽然还是会经常性脸红紧张,但至少平时表现还算自然,没有露出马脚。
人的潜力果然都是被逼出来的。
68。
许知晓起来,见王骞正坐在餐桌前吃早餐,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是他起得太晚,实在是王骞起得太早,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雷打不动地下楼跑步半小时,然后顺便带早餐回来。
许知晓最开始还觉得不好意思,后来发现这的确只是举手之劳,也就不再推辞。
不过他心里一直默默记着,打算以后找机会请回来。
69。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合租确实是了解一个人的好方法。
至少,许知晓现在对王骞的了解就深入了很多。
比如,虽然已经离开部队,但王骞还一直保持着很多在军队里养成的习惯,早起只是其中之一。
他的卧室总是收拾得很干净,被子叠得方方正正,桌面上除了电脑、台灯、水杯,多的东西一件也没有,给人一种极端严谨的感觉。
与之相比,许知晓就显得随意很多,至少被子从没叠过,都是平铺在床上,拍打平整就了事。
好在他平时也很爱干净,东西都收得很整齐,看上去倒也不至于差太多。
70。
王骞给许知晓带的早餐是包子和粥,他自己的是包子和牛奶。
许知晓喝不惯牛奶。
最开始王骞带了两盒牛奶回来,结果许知晓那盒被他带去办公室,直到中午都没喝完。
从那以后,王骞就开始给他带各种各样的粥。
“谢谢师兄。”许知晓坐到桌旁,拿起包子啃了一口,忽然记起来一件事,忙咽下嘴里的食物,说道,“师兄,昨天晚上我洗了衣服,你记得晾一下。”
王骞点点头,也不拖延,立刻就站起身去了盥洗间。
71。
住在一起久了,两个人都有种感觉,其实合租挺好的。
王骞是在大面上很严谨,细节上很爷们儿的人,许知晓则恰恰跟他相反。
所以在很多生活习惯上,两个人意外地互补。
就拿洗衣服来说。
以王骞的性格,是从来不用洗衣机的,有脏衣服随手就洗了,反正当兵那么久也习惯了。
除非必要,他很少买需要精细对待的衣服,大多都是可以手洗的,洗的时候就大力搓两把,别的都不管。
对他而言,只要脏衣服不放过夜就行,要是放过了夜,他就看不惯了。
但许知晓不同,他就是靠洗衣机活着的。
除了必须手洗的贴身衣物,别的他绝对不会动手去碰。到了冬天,他甚至只穿羊毛质地的衣服,因为可以理直气壮地拿到干洗店里去干洗。
偏偏他又爱干净,夏天里,一件衣服绝对不会穿两天。但每天就洗一两件衣服,用洗衣机很不划算,费水又费电。
所以为了节约,他干脆连着王骞的一起洗,反正不用自己动手。
王骞刚开始很不习惯,每天晚上习惯性地要去洗衣服,结果一看,衣服已经躺在洗衣机里甩干了。
后来时间久了也就好了,省下的时间刚好可以看看书、上上网,他乐得省事。
而且许知晓是个很注意细节的人。
虽说都是用洗衣机洗,但什么样的衣服该用温水,什么样的衣服要分开洗,什么样的衣服只能洗不能甩干,什么时候该用洗衣袋,他全都心里门清。
所以他洗衣服,有时候还要守在洗衣机旁边不能走,比手洗都麻烦。
但他就是乐意。对他而言,只要不用自己动手,再麻烦都不算事。
王骞其实也想不通这是什么逻辑,但他很明显享受了这种逻辑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