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农女当家by络缨1231-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仲秋可不这么想,越是这样不动声色的女人,脸上笑得越甜的女人,才是最应该防备的女人。不然的话,一个当家娘子,你真当她这样会把一个家当起来吗?笑话!

“请这位夫人和公子喝茶,乡下的粗茶,请别见笑。”仲秋把沏倒出来,端到了各人的面前。

淡淡的茶香,慢慢地溢出,飘散在空气中。让暖暖的屋子里,有一丝清淡的爽朗。

女人看了一眼仲秋,脸上的笑意正是大了几许。端了茶杯,轻轻地用盖子荡开上面的浮叶,慢慢地饮了一口,像是回味般地停顿了一下,这才放下了手里的杯子,笑道:“这位是姐姐的什么人啊?可是泡得一手好茶。”

那女人对着高氏说完,就冲着仲秋道:“这位小姑娘,泡得可是香片?”灵域仲秋笑着点头,她也想喝好茶啊,可是,她现在还是个穷鬼呢,哪里有银子去买好茶喝。何况,现在她还只是七岁罢了,根本就不能喝茶。

这回不过是因为快过年了,她想着教教两个姐姐,尤其是探春泡茶的技术。

虽然她对泡茶什么的,也不过是粗通。但在乡下能泡出这手茶来,也是让人可观的。

“是的夫人,可还喝得?”仲秋笑着装乖乖女,为了老王家的面子,她不得不出血。虽然只是一滴血,但她实在是不想为王秋月这个人出。

“喝得,泡得不错。”女人笑着夸道,“可是个手巧的姑娘。”

媒人在一边跟着逗趣儿,这话题就从仲秋的身上移开,往王秋月的身上转。

仲秋和小五儿躲在一边也不出去,竖着耳朵听大人说话。

那女人夸了两句仲秋,就开始正事。

这边几个女人说了会儿话,高氏又问了几句少年。少年都一一答了,仲秋这才知道。这少年今年十六岁,正在清源县读书,是县学。明年下场,今年之所以会在年前相亲,就是想图个喜上加喜。

清源离她们这边还真不算太远,虽然说是百十来里地,但是,要是走车的话,也就是一天的路程。和仲秋她们赶车去她们的汪河县的路程相差不多。

这少年姓郑,叫名扬,字子常。

家里还有一个在京都做生意的大哥,叫郑名天。已经娶妻生子。

还有个二哥,在清源县下属兴瑞镇八里村里务农,也娶妻生子。

家里的条件比起老王家来讲,还真是门不当户不对。仲秋对这门亲事真的不看好,从那少年进门到现在,只有高氏问他几句,才说了两句话。

然后就一直沉默着,但是,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看着倒也是个不错的人。

虽然人显得有些木纳了些,可是眼神却是清明的很。

这说着闲话,也不会说太多。媒人就要请王秋月出来见个面了,仲秋为了免得以后亲事黄了,高氏迁怒她们。所以,拉着子汐退了出去。没有了仲秋的事,仲秋也没敢回家,一直等到方氏把六个菜都做好了,而且,说成是王秋月做的由王秋月端上去。这才拉着方氏回了家里,毕竟,她们是分了家的。老宅有于氏前后照应着就行了,仲秋她们真不想去触高氏和王秋月的晦气。


第101章 熟人


这转眼就腊月二十五了,子滨也到了放假的时候。一家子该干嘛干嘛,都忙得什么似的。

仲秋和子滨带着子汐到镇上走了一圈儿,该买的都买了。带着一大堆东西回了家,今天还要给土豆作坊的人开工钱呢。明天大家就都不来了,都回家准备过年去。

都忙完了,也到了晚上。

火窖里的菜初三的时候还能出一批,本来是出不成的,让仲秋浇了些空间里的河水,长得快些。

二十六这天,仲秋拉着两个姐姐带着小五儿,五个孩子一齐往镇上去买东西。

家里就剩下王兴文和方氏,两个人合计着过年要做的菜和要包的豆包和冻馒头。

这回仲秋手里有钱,自然是大方的很,不但给两个姐姐买了件首饰,还是镶嵌的。另外还给方氏买了一个银掐丝的镯子回来,也不管方氏戴不戴的,直接就套到了方氏的手腕上。

至于一家之主的王兴文,仲秋也没有忘了他。除一身新衣服外,还给王兴文买了一个玉的烟嘴。

老爷子那边照例是一坛十斤装的好酒,连着过年的四礼都放到了一起,仲秋和子滨带着小五儿给送去的。

进老宅时就觉得气氛不是太好,仲秋不用问都知道。肯定是王秋月的亲事黄了,借了个由子出来,扯住子泊一问。果然如此,人家那个女人没看上王秋月。

可是偏偏的,王秋月看上了那个姓郑的少年。

少女春心动的时候,自然是爱少年郎的。何况人家姓郑的少年还长得真不错,有红是白的,身量也高,一身棉袍还是好布做的,不说玉树临风也相差无多。

妇人走时留下了一匹好布,算是陪罪。

其实说起来,王秋月长得还真不错。

老王家虽然是个农户,可是,人都长得挺好的。

王秋月身高用现代的算法是,一米多的个子,人还不算胖,小脸儿因为总不出门,很是白净。眼睛都随了高氏,大大的,很是漂亮。鼻子随了老爷子,高挺的,而且嘴都小。

再经过高氏这么一打扮,那也是村子里的一枝花。

“咋就没看上呢?”仲秋也挺奇怪的,这王秋月也算是个美人,论理说,古代的人不都是选好看的当媳妇吗?尤其是有钱的人家。

“我听说,是因为那个郑公子看了好几眼老姑。”子泊人小鬼大。看他平时四处乱跑,可是心眼子实在是多。白莲花,滚粗!

“噢、”让子泊这么一说,仲秋有些明白了。

这媳妇和婆婆啊,是永远都不会站在一起的。这儿子先看上了媳妇,那这个媳妇肯定是不能要的了。不然的话,以后娶回家,儿子向着媳妇,她这个妈可放哪儿啊。

仲秋看那具妇人也不像是个这么巴着儿子的人,可偏偏人家就是没看上王秋月。

王秋月虽然看上了姓郑的,但人家妈没看上她。她也没辙,只能这两天躲在家里和高氏抱怨。

好在高氏一直哄着王秋月,不想让老闺女过年也不顺心,才没有找方氏的麻烦。

老爷子又让了让仲秋一家,仲秋给推了。今年说什么也要自家一起过年,免得惹烦恼。

仲秋兄妹三个回来,方氏又把去方老爹家的东西也收拾了出来。准备明天让子滨和仲秋带着子汐去。

仲秋找方老爹其实还是有事的,要不也不会出主意说让方氏把年礼年前就送去。

过年方老爹家也要起三处火窖,而且,徐氏在家里闲不住,还让小儿子明年给她在家里盖一间房子,开个杂货铺子。专门卖些日常用品啥的,仲秋还真挺喜欢这个老太太的。

等到方老爹家,把事情大致都说好了。仲秋才对小舅道:“小舅,你能我要两只好狗不?”

农村家里几乎都养狗,就老爷子家里没让养。因为鸡鸭什么的多,怕狗给祸祸,其实仲秋是觉得高氏那上小扣儿,不舍得养狗吃粮。

小舅自然是不会反对的,反正村子里家家都有狗,要一只实属平常。

“行,给你弄只好的。利害的,见人就咬的。”小舅笑着答应下来。

“别呀,咬人的狗不叫,我不要乱叫的狗。”仲秋忙摇头,她以后的事情会更多,她还真不能天天在家里呆着,放方氏一个人和两个姐姐她是真心的不放心。

“行,你说啥 是啥。”小舅笑着点头,把仲秋的话记下了。

一个年过得,是从未有的开心。一晃,这年就过去了,对于初一到老宅去拜年,大家都没有什么感想。

穿上新衣服,三个姐妹都戴上了自己的首饰,给老爷子和高氏磕了头后就出了门,往亲热的小姐妹家里去拜年去了。

至于方氏和王兴文,自然是也都到村子里找相熟的人家去说说话。

初二这天,方氏只带着探春回了娘家。全职教师因为初三要出菜,仲秋是离不开的,子滨还要跟着算帐啥的。

半夏现在对算学正是上心的时候,说等出完再和弟弟妹妹去姥娘家。至于小五儿,那是仲秋走哪他跟哪儿。

总的来说,仲秋家这个新年算是一个好的开端,最让她意外的就是,镇上的那个中人到他们家来拜年了。还捎来了一个消息,年后有人卖田,问他们家买不买。

中人的消息绝对是最灵通的一个,仲秋家买了山下那百来亩的荒地的事,可是知道的清清楚楚的。

仲秋自然是还要买的田的,家里就那么几亩良田,哪够她折腾啊。

一开春,打三月初开始,火窖里的菜就要出完。开始育苗,育苗要二十来天,那么多订秧苗的人,她不打算出来怎么成呢。

空间里的地也是有限的,都得先育出来才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