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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谢转身往回走,一瘸一拐,进屋找到自己的情急之下甩脱了的鞋子套脚上。
如果不是燕华,那好办,敢用燕华名义作弄他,他有的是手段报复。
如果真的是燕华,燕华怎么会变成小世子?一开始又为什么不认我?
就算我公开说他是我良人,就算我以为雷衍水的孩子就是他转世,就算……我比以前丑了些,他也不会不认我啊。
难道是……不能说?
因为怕我不认他?燕华从来都是把话闷在心里,自己一个人担着,这万一……
目光落在鹦鹉身上,王谢有主意了。
于是王大夫房中的油灯,亮了整整一夜。
次日,王谢一早便派人去问莫公子是否已经起身,他昨晚因为烛光毕竟不如日光明亮,不方便查看伤口颜色,就没有给莫公子检查外伤,现在正是时机。况且一打照面他便觉得莫公子伤势并不十分严重,也就不急。
至于小学徒们念书的事?有裴回裴先生。
莫公子那边很快回话:“重芳乃信人,何时过来均可。”
照照镜子,苦熬了一夜,明显脸上有黑眼圈,眼中有血丝。王谢带着这副憔悴的尊容,背着自己的药箱,兴冲冲探望莫公子去也。
莫公子仍然靠窗披衣而坐,一见王谢,期望之情还没有浮上眼底,立刻被担忧所取代,语气却仍然淡淡的道:“重芳昨日没有休息好?”
“跟鸟儿说了一晚上话,”王谢眉飞色舞,“昨天震惊之下口不择言,到是我以小人之心对君子之腹了,在此向天涯郑重致歉。”
莫公子一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无妨,只是先生的气色……”
“没事没事,”王谢摆摆手,“我们便开始罢。”
“好。”
菲菲一早预备下水盆布巾绷带等物,礞石紧紧粘在莫公子旁边,盯着王谢。
王谢先解开了莫公子左手的绷带,露出愈合大半的手掌和手指,手背一如常人,但是整只手的内侧,皮肤几乎完全消失不见,遍布着斑驳丑陋的暗红色,表面不住渗出晶莹液体,宛如腐鱼,处处歪歪扭扭,五指指根均有刀割痕迹,食指指根处有一枚半个铜线大小的创口尚未收拢,露着深红色,隐隐可见白骨。
“这手……”比想象的严重,难为面前这人能忍痛。
“不慎托了一棵起火的树。”莫公子好脾气地解释。
“这痕迹是手指有些粘连,用利器切分开的?”
“是的。”
王谢打量他一眼,道:“抓握。”
莫公子依言握了一下手。
“多几下。”
左手握了三五次,王谢又叫手腕翻转,五指依次轮动等等,看过后心中已有打算。
“看看肩头的伤。”
莫公子从善如流。
他身材十分匀称,皮肤紧致,肌肉隐隐,线条轮廓极为流畅,王谢一圈圈往下解绷带,感觉得到,手底下的身体微微绷紧,这是紧张所致。任谁在陌生人面前袒胸露背还被触碰,都会紧张的,尤其是对于上位者来说更是如此。
王谢上辈子给王爷将军帮主魔教把脉,那气氛真是杀意弥漫,紧张得要命,他手指只要动一动,就有人准备拔刀拔剑。
而在莫公子身旁,除了紧张,竟没有感到半分杀气。
而且渐渐的,僵硬肌肉竟会一点点肉眼可见地放松,在他完全解开绷带的时候,对方竟然完全放松下来,真真不同寻常。
上身创口比手上还要命,尤其是暗红可怖的伤疤还长在脸上,看左边果然当得起“美艳”二字,看右边便一如罗刹恶鬼。
肩头烧伤伴骨折,创口没有感染,真是运气,虽然结了焦痂,已被切开,不会逐渐紧缩影响创口正常供血生长。右胸却不甚理想,满满的红色新肉和透明黏液之间,更是有块巴掌大的伤口,就像一张狰狞的大嘴,滴着浓黄涎液,嘲笑大夫白费心思,拒不合拢,绝不痊愈。
第四十三章 芳草如何觅天涯
虽说不喜莫公子的筹谋,王谢确实佩服对方能忍痛成这样——一旦进入治病救人的状态,王谢自觉将恩恩怨怨全抛之脑后,对方是病人,他是大夫,别的废话少说。
“原先大夫处理得很好,伤势没有被耽误,正在好转,只是面积太大。”在检查过右肩骨折愈合情况后王谢下定语,“天涯有内功护体,内腑没有受到太多火毒伤害,于恢复极为有利。”
“如此甚好。只是,我现在行走之际仍频感晕眩,却是何故?”
“先前药方有一味罂粟,虽然对症,你体质并不耐受,免不了低烧眩晕,我便换个方子,大约再过三日便可如常。”敢给莫公子用罂粟,这大夫也有非一般人的魄力。
“那便多谢。”
“你腿脚还有伤,我一并看了罢。”
“好。”
“……骨骼无事,按摩可愈,伤疤若要消失,还得再敷药,这倒没什么。先紧着烧伤治。”
“好。”
“这一瓶处理烧伤有奇效,其他要用到的药物我这就去配,稍后送来。”王谢拿出自己配的药膏,直接放在桌上,他晓得位高权重的人猜忌心也重,这药不先找人试过,确定无毒,万万不会用在己身。
菲菲正想去拿,忽听莫公子问:“这药不直接敷上么?”
“自然可以直接敷上。”
“一事不烦二主,可否劳烦重芳?”
王谢一愣,这是对方在表示信任?“好。”
然后一边涂抹一边嘱咐:“整天绑着绷带虽说防止感染,也阻隔了皮肤重新生长,敷上我的药膏便不要再绑那些劳什子,安心在屋里养着。你既然经了我手,我保证还你一身完完整整的皮肉。”
“好。”
“饮食上注意少食多餐,忌烟酒辛辣,生冷油腻。”
“好。”
“如果皮肤还没有合拢迹象,可能要从腿上割一块皮下来,贴在创口处。”
礞石一听两眼瞪圆,失声道:“这也行?”
“我行,你不行。”王谢冷冷目光扫过,“严重烧伤若处理不当,便是过三五年仍未收口的有的是,你没见过的多了。已经烧成这样子,便是痊愈,这一大片疤痕又不似皮肤透气,连汗都不能出,留着干什么?欣赏丑陋么。”
“好。”莫公子仍然应下,仿佛要割皮的不是他。
“你颈子上肌肉也粘连硬死了,放着不管日后右肩活动始终受限,三天后我看情况,决定是仅仅动刀接驳筋脉,还是不用动刀只割了皮贴上。”
此话一出菲菲的杀气立刻飚出来,失态道:“什么!”
开玩笑,敢在世子脖颈动刀,不想活了么?
“好。”莫公子依旧还是这一个字,就好像王谢说什么他都会应下,那信任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
“公子,此事关系重大,不可不谨慎!”菲菲双膝跪倒,诚恳劝道。
莫公子淡然开口,然而坚定:“重芳可靠。”
王谢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意料之中莫公子必然会同意他的医治手段,而意料之外是同意得竟然这么简单。他原本准备好的一大段诸如批驳古旧观念,推陈出新,各种可靠试验,前人成败关键总结,自己选择药物手法以及痊愈速度的推演……林林总总加起来,全说完了大概会口渴得喝掉满满一壶茶的论述,还来不及说上一句,就……同意了?
偏偏莫公子还理所当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笑问:“有劳重芳如此费心,不知可否一起用个便饭?”
王谢起身告辞道:“心领了,我先去写方子配药。不如就让礞石跟我一并过去,好带药过来煎。”有人十分信任他,甚至不质疑他大异常人的手段,不管将来是敌是友,至少这一刻作为大夫,他确实高兴得很,再看莫公子便没有昨日那般不顺眼了。
……且慢,这样毫不犹豫就信任他,怎么和某个人那么像呢……
“好。”莫公子话音刚落,就见原本往外走的王谢“腾”地转过身,眼珠儿一错不错盯着自己,自己不由微笑一下,王谢又“腾”地转回去,抱着药箱几乎落荒而逃。
“……菲菲,礞石。”
“公子?”
“你们说,是不是因为我脸上太破相,笑起来很难看,吓到他了?”莫公子抚摸自己没有损坏的半边脸颊,略微担心问。
他心里还惦记王谢刚刚进来时眉飞色舞的表情,以及那句“和鸟儿说了一晚上话”,万一王谢真的将那只鸟儿认作燕华,可怎么是好?
此时王谢同样满脑子胡思乱想,一路走来撞到四个人三棵树,被石子绊了两跤,最末了进自己小药房时,还把头磕门框上了,发出好响亮的一声,礞石替他觉得疼。
一片混乱,浑然忘记自己除了给莫公子治伤以外,还想着顺水推舟将鹦鹉错认成燕华,试探莫公子的反应。甚至为此他还特地熬了一夜,作出彻夜长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