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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无言之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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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越下越大,入春后,深城向来是多雨的,孟池朗心里关于物是人非的失落也被这雨淋得湿漉漉的,颇有些伤感。
好在宠物店对面是一家便利店,两人刚进去呢,收银员就用热情的深城话招待他们。几句话,就让孟池朗心里的陌生感消散全无,语言是最富独特魅力的,在任何地方遇到乡音都会让人倍感亲切,何况他这时回到了故乡。
孟池朗点了几样吃的,同样用深城话问那位收银员,对面的小炒店什么时候关了。
“您是这里的住户?”
“嗯,很久没回来了。”
“那就难怪了,那家小炒店我也是听我以前同事说的呢,里头有个师傅做菜特别好吃,不过,从我在这里工作,就没有见过,很早以前就关门了。现在,喏,换成了宠物店,现在这边住着的人都爱养宠物却又没什么时间照顾,老板很精明,开了一个宠物店和托儿所似得,专门代他们在上班时候照顾这些‘女儿’‘儿子’呢。”
孟池朗听着这些变化津津有味,道了谢,和赵凌宇往靠窗的位置坐了。
外面的雨渐大,把窗户都打湿了,看过去一片朦胧。情景不错,陪着的人正是他最想要的,所以孟池朗的心情也在一瞬间好了起来。
他托着腮帮子,对赵凌宇回忆关于这条街的记忆。他小时候,这里还不如现在改建得这么宽敞,只是一条狭长的小巷子而已。瓦砾的屋檐很宽,下雨了,走着也不怕被打湿。那时候还没有这样的便利店,有的是杂货店一样的小超市,里面卖什么的都有,他小时候还守在店里好长一段时间,就是为了等老板进新货的时候那柄战斗士的宝剑不被其他小孩儿抢走。
他还和赵凌宇形容那柄记忆中的剑,大概是金色或者蓝色,剑柄的地方还镶着一刻红色的宝石,也就是灯,按了会发亮,那时候可新鲜,拿着当宝贝藏着呢。
去年跟着爸妈回来,应酬连连,还真没有闲暇仔细看看这个他长大的地方呢。
赵凌宇说,不急,这一次,他会陪着他好好看。
这是他长大的地方,拥有他成长的回忆,赵凌宇对此抱着极大的好奇和好感。
孟池朗说,这附近应该有家私立小学,就是不知道现在拆了没有,他小学就是在那上的,放学后抄近路,背着书包在这条小巷子里头狂奔回家的样子仿佛历历在目。赵凌宇看着窗外,用他贫乏的想象力重塑了那个画面,脸上顿时一片笑意。
于是乎,便利店里咋咋呼呼的声音更明显了。
店里可不止他们两个人,有许多来躲雨的学生,穿着同款的校服,应该就是这附近的居民,此时都好奇又激动地看着他们,实在是两人的长相太多惹眼了。
赵凌宇和孟池朗倒也不介意,只不过,当一声快门声响起的时候,赵凌宇淡淡地看了过去。
那人顿时讪然,赵凌宇站起来走向他的时候,让他倍感压力。其实他真的就是讨生活而已,这附近就有一个富人区,他守在这边就是图一两个新闻好交差罢了,今天下雨,他也乐得轻松,来这里多余,没想到却有这样的收获。
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一定是那个富人区里头的人,他作为娱记的敏锐告诉他,这两个人惹不得,可又实在不甘心这么放过了,所以偷偷关了闪光灯,对着两个态度明显暧昧的人进行了好几个几连拍。
同性恋,在深城的新闻界里已经算不上多惊人的新闻了,除非新闻对象本身有非凡的地位,拥有足够的话题性和爆点。现在这两人,可不正符合这一条么。
“别、别砸我的摄像机。”这要是坏了,他大半年的薪水也没了!
赵凌宇只是倒着他所拍的照片看了遍,一共二十来张连拍的照片,正是孟池朗把纸杯里吃不完的关东煮肉丸子用竹签叉了,边说笑着边递到他嘴边,他含笑吃下的场景。这么看着,像翻阅一场微电影,每一个表情变化都被摄像机捕捉,不难看出这两个人眼里的情愫。
赵凌宇挺满意这个作品,取走了胶卷,把摄像机还给他后,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递给他,权当胶卷费了。
孟池朗见他心情不错,挑着眉,拿过胶卷,放在灯下照着,看拍摄的成果。
他兀自欣赏了一阵,对着直擦冷汗的偷拍者道:“这个谢了。”他扬了扬手上的胶卷,“拍得不错,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到我公司来拍平面?”
“啊?”偷拍者错愕。
孟池朗笑笑,不再多说,他确实喜欢这些照片,把他们拍得很帅不说,尤其是这种世界上他们两个人是天作之合的感觉。
“你、你说真的?”偷拍者怪自己当真了,可还是忍不住问,他是摄影专业的高材生,走出校门当起了受人唾弃的娱记摄影师,靠挖取别人的*过活,实在憋屈。
孟池朗本是玩笑话,但看他这样激动的样子,倒是真动了心思。他借了便签和笔,写了公司和人事部的联系方式。
递给他:“如果,你考虑到海城工作的话,随时欢迎。”
“谢、谢谢你!”偷拍者激动得接过了这张改变他命运的纸笔,在看到孟氏服装实业这个大名的时候,他的眼睛不受控制地撑大。
孟氏实业,他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离开深城后仍在深城的各大新闻版面出现的超级企业!听说他们到海城之后,公司实力扩大了两倍不止,是实实在在的骄阳企业!
他怎么也没想打,有一天命运之神会青睐他。
他郑重地再次对孟池朗道了谢,他猜出了孟池朗的身份,听说孟家从前就住在这附近的小区里,没想到今天竟然让自己遇到了。
孟池朗摆摆手,让他别介意。
两个人拿着一把伞,偷拍者看着雨势,追出去想把自己的伞借给他们,却见那个高高大大的男人打开风衣,将孟少爷整个人裹了进去。
一场雨,一把伞,两个人。
竟是让人这般感怀。
他下意识地拿起摄像机,按下快门的时候,才想起胶卷已经被人拿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二章

经过一夜的休整;孟池朗精神满满地开始了他的访亲之行。
他先从自家小区开始;许多有自己想法的年轻人已经慢慢搬离了这个条件渐渐没落的小区,但许多老人念旧;都留了下来。
这些人中许多和孟家关系都不错,在孟晖公司发展的时候;多少都给过些帮扶,对孟池朗这小子也很是亲厚;去年孟家就一一拜访了这些人,今年只有孟池朗一个人来,自然也不会疏忽了老邻居。
只这一天;孟池朗解释只有自己一个人回来的原因口干了一半;另一半;则是给别人介绍赵凌宇的。
他能预见;这两个话题将充斥他这段行程。
用朋友的身份解释多了,孟池朗心里不踏实,后来便只模棱两可地对别人介绍说:“我一个人回来爸妈也不放心,就让他陪我了。”
至于这个人什么身份,为什么是让他陪着,就不适合出现在聪明人的对话中了。
也有搬来到城里的亲戚,但大部分都还在老家鹤城。鹤城虽然带着个城字,但事实上只是一个小山镇,因为环着的山丘形状似鹤而得名,原本是有许多个分散的小村庄的,后来同意归入了一个管辖区,才改名叫做鹤城。
小学的时候,每年暑假孟池朗都会被带着回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对嬉闹过的山水很有感情。
“以前这里可都是土路呢,就是那种一下雨,可能拔不出脚的路。”坐在出租车上,孟池朗当起了半路出家的导游,他对这条泥土路可谓印象深刻,有一年他和爸妈回来,就因为雨天泥泞,他爸爸的车陷在里头都开不动了。
他一站那地里,当时年纪小,腿短短的,简直是半个腿都陷在里头了,吓得抱着他妈妈的腿不撒手,就怕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把他给吸进这浑浊里。最后他们还是步行走到镇里去的,他有人抱着还算幸运,可一家子到了地方,不可谓不狼狈。
开车的司机听了也笑,“这路都旧了,已经修了好多年啦。”
司机接手他的活,对两人,一个完全陌生的外地人,一个半生不熟的海归游子介绍起这个地方来。相比起来,司机可就专业得多了,连鹤城里在旧社会出过哪个进士都知道,孟池朗也听得不亦乐乎。
司机的生意头脑灵活,放下人的时候,还问说什么时候走,要是当天走,他等着,把他们拉回城里去。听说他们要留两天,就给了自己的手机号,说到时候招呼他一声就来。这年头车里包车还能出手这么阔绰的人已经不多了,如果能赚到回头客,这趟生意太值了!
到了镇里,不少人认得他,很是热情地把他喊家里喝茶,又是塞吃的,又是留饭,东招呼一家,西吆喝一个,没多久,都不用孟池朗上门去,亲戚们都已经涌了过来。
“大娃儿,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你爸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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