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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 作者:诸葛喧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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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侧过脸,透过夏志英的肩膀,看向窗外,此起彼伏的璀璨之色,漫天明亮的火点星光和雪花一起绽放,不觉之中已是一片喧嚣之声。
“……要……过年了?”我喃喃着低语,烟火无声地点亮于眼底。
夏志英点了点头。
我笑了,靠在松软的枕头上笑得温柔安静,再也没了往日的飞扬跋扈。又是一年了,岁月当真是弹指一瞬,转眼间便是沧海桑田。
我和夏志英一起转头看向病房外惊艳盛放的烟花,房内也随着外头的光亮一明一暗,我在这样温馨祥和的气氛中悄悄低下头,握住右手无名指的指根。然后,一点一点地,将那枚冰凉的戒指退下,握在汗涔涔的掌中。

我还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程维亲手把它戴在我手上时,那种难以言喻的复杂心情。我甚至记得他当时嘴角温柔上扬的弧度,还有后来接吻时莽撞的心跳,急促的呼吸。
那时候我们相拥着听十二点的钟声打响,一声,两声……好像这样就能在一起,一年,两年……然后一辈子。

我握着那枚戒指,直到掌心将它焐热,然后我笑了,我转过头,对身边的青年说:“夏志英,新年快乐。”
然而就是这时,眼泪却终于忍不住,在温和的笑颜中,顺着脸颊,悄然滚落。
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为那个人哭了。就在这鼎盛的热闹中,过去的种种一切,都将随着眼泪滑落消失。那些温柔缱绻,执着痴恋也好,那些伤情别离,苦痛羁绊也罢,无论是美好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如烟花谢世,不复存在,唯独剩下的,只是那一片黑暗寂冷,有如夜色苍凉。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卷到此结束,下一次更新,就是第三卷了。虽然我文案一早就挂出了重口味肾入的提示,但万一有些亲没有注意过,到时候踩了雷也不好。所以我在进第三卷前重复一遍:
第三卷含有各种血腥暴力变态内容,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爱四爱慕,轮X,人兽(……扶额,其实这个我自己也扛不太住= =)等,勿忘各位承受能力不好的亲小心慢行,回头是岸。
各位决定看下去的,也请买好人参大补丸,以及'抽死程先生皮鞭''抽死刘景明皮鞭''抽死各种混蛋路人甲皮鞭'。
现在买还包邮哦,亲~~

75

75、75 。。。 
 
 
“祝霖,我前天新买的颜料盒呢?”

“在沙发下面找一找,我早上见到牧牧拖着它玩来着。”我一边往汤里放调料,一边应道。

客厅里乒乒乓乓一阵巨响,过了一会儿,夏志英趿拉着大狗拖鞋出现在厨房门口,手里还举着一只白色的杂交犬,它的毛发乱蓬蓬的,还沾着七彩斑斓的颜料。
夏志英嚷嚷:“你看,牧牧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了!”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笑道:“放它下来吧,它也不是故意的。一会儿我来收拾,你先吃饭,嗯?”

现在是暑假,开学夏志英就要念大三了。我和他同居已近两年。这两年我是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让我隐约意识到也许夏志英希望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这样类似于亲情的亲密。
可是我选择了回避。

“先去洗手啊,你瞧你自己,脏得和牧牧没什么两样。”我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他现在很高了,可是我的这个习惯却一直没有改掉。

我现在很喜欢微笑,有时无意中听街坊邻里说,觉得我是个和颜悦色,对任何事物都很有耐心的人。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都只是表象而已。

我是在笑,可是从未觉得真正开心。而之所以和颜悦色,大概是因为对一切都失去了执念,秉着听从天命的无为态度,心境逐渐寡淡平和,却也离当初那个个性鲜明,张扬不羁的祝霖越来越远。

至于嬉笑怒骂,放荡形骸,更是遥远的,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吃晚饭一起去打网球好吗?”夏志英捧着汤碗喝的唏哩呼噜,乌溜溜的眼睛望着我,同时望着我的还有那只叫做牧牧的小狗,我不禁莞尔,这倒真是物似主人形。

不过就算他们再怎么巴望,我也实在是抽不出空暇啊。打工赚钱,念夜校充电,回来还要替这个生活自理九级残障的夏少爷整顿起居,同时替牧牧这条笨狗洗澡添粮,我哪里还有这个纽约时间陪他们一人一狗胡闹。

“晚上要去T学院上课,你自己和牧牧去玩吧。”我夹了块火腿,“记得带伞,天气预报说晚上有阵雨。”
夏志英鼓着腮帮:“偶尔跷一次课没关系的啦,你干嘛这么认真……大不了漏下的课程我帮你补上啊。”
我哭笑不得:“小傻瓜,是音乐,又不是美术,你怎么帮我补?”
夏志英不甘心:“那也没有关系,按你现在的水平肯定能过6月份的等级考试啦,你要真有顾虑,大不了我帮你背后疏通疏通关系,然后……”
看到我的脸色,夏志英自知言错,便悻悻地闭了嘴,低头扒饭。

靠钱靠关系这种事情,我前二十年人生天天耳濡目染,如今已是腻味到极点。而且我并不是以玩乐的心态去学乐器的。对于夏志英而言,证书这种东西无非就是往小少爷脸上贴金,日后好拿出去炫耀的资本。而我需要的不是这些,一般活动中心的音乐指导教师,靠夏志英打通人脉,掌握些皮毛就可以混进去拿工资。可是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没有实际水平,整日浑浑噩噩,耽误那些来学习的孩子们,等同于害虫进了白菜园。
我想靠自己的能力获得一份更有意义的工作,所以才会这么努力。

活动中心三楼是我学习小提琴的地方,二楼是小语种培训地,最靠走道拐弯处是法语教室,路过时常常能听见里面的读书声,那种语调陌生又熟悉,偶尔会令我回忆起年少时曾聆听过无数次的《小王子》。
我站在拐角处静静听一会儿,然后就离开了。读书声在身后越来越远,就像那些回不去的青春。

夏志英暑假过后就要去国外进修了,我确实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他。这个孩子待我一直很好,甚至从某些程度上而言,比程维当年待我还好。可是我却连多抽些时间陪陪他都做不到。

这两年来,我一直都住在大学城附近,和夏志英在一起。当初欠他的钱已经还清,但是有些情谊是无法偿还的,我知道夏志英想要的并不是亲情,可是我能给他,也只有这么多了。

“我要去国外了,考出硕士就回国。”夏志英当初跟我说的时候,是在餐桌上,“顶多两年,两年后我就回来,你要等我哦。”

两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了。
和这小鬼相处了这么久,冷不丁说走就要走了,说句实话,我还是相当不舍的。那种感觉……呃……好像儿子长大了,翅膀硬了,扑腾着要从家里飞走。

“我会经常打电话来的。”夏志英对我保证,“如果有需要的话,早请示晚汇报也不是不可以啊,哈哈哈。”
我卷起手中的杂志,不轻不重地敲了他的头:“替我省点话费吧,小鬼。”

在活动中心拉完琴,回到家已经是十点半了。夏志英和牧牧都已经睡着,人蜷成一团抱着被子缩床上,狗蜷成一团抱着玩具骨头缩在窝里,连姿势都是一模一样。我笑着摇了摇头,轻手轻脚地替夏志英盖好被子,然后收拾衣服去浴室洗澡。

镜子里的人有些消瘦,不再是从前那种健康的肤色,略微显得苍白。墨黑的短碎发遮掩了耳廓,却没有遮去左耳坠上那一点明亮的银色。
那是一枚耳钉。
当初程维送我戒指,我本来是想扔掉的,但是摩挲着那冰凉的圆环,简约的戒身上细细铭刻着那个人的名字,却无论如何也抛之不下。最后我找了一家打金店,将戒指融了,做成一枚耳钉,戴在了左耳上。

洗完澡出来,手机显示有条未读短信,会在这个时候发短信给我的,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一定是梁舒榕那个笨蛋。

——“小祝!我跟你说!我升官了哎!现在是警督了哦,快来祝贺我吧,明天请你吃饭!记得带足保护费哦~嘿嘿嘿~”

我满脸黑线,却又从心底里替她高兴,她的仕途这两年还算顺利,因为工作认真,破获的案件也多,一路扶摇而上,从警司升到三级警督。我想起她干净清澈的眼神,还有斗志满满的神态,便觉得这也算老天开眼,好人有好报了。

第二天晚上,我按时赶到了和梁舒榕约定的酒店。梁舒榕已经在座位上等了,见到我进来,就冲我挥手。
我走过去,朝她笑了:“等了很久?”
“还好啦,五分钟左右而已。”她揉揉鼻子,把单子推给我,“要吃什么?”
“随便点吧,我不是很饿。”
“有没有搞错,你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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