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四室一厅日记簿 作者:霄霖
文案
~这是围绕江华公寓C栋7-01所展开的故事~
四室一厅,四个男人。
【房东黎亚君,被禽兽班导死死盯上,两人斗智斗勇,究竟谁更胜一筹?】
【电脑小天才萧晓,苦恋美男子校医,追妻之路其漫漫兮,抢也要把他抢过来!】
【黑道三公子李建忠与同居人暧昧丛生,男的又如何?老子喜欢的人,老子就护他一辈子!】
【厨房之神方义同……呜呜……建忠你不能这样……】
不容错过的同居记事,不容遗失的爆笑恋爱!
各种优质帅哥,总有一款适合您!(喂喂你够了,你真的不是在做电视广告吗混蛋!)
内容标签:近水楼台 欢喜冤家 花季雨季 年下
搜索关键字:主角:黎亚君,萧晓,李建忠,方义同 ┃ 配角:海了去了…… ┃ 其它:耽美,轻松,同居
ACT。1
炎炎夏日,午后,政治课。
相信甚少有人会在这种场合下觉得心旷神怡。
向怀推了推眼镜,镜片在阳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眼的光,刚好打在角落里昏昏欲睡的黎亚君脸上。
“呃。”黎亚君迷糊地白了向怀一眼——个该死的四眼田鸡……
向怀是这所大学的政治老师,刚念完博士,二十好几了还单身,不是他长得太寒碜,也不是学历不够看,而是他相信爱情这个东西是靠缘分的。嗯,就像这个同学,他感觉他和这个上课从来不带课本的同学就很有缘分,当然,不是爱情的缘分。
瞧他那敢怒不敢言的小样,啧啧啧,真有意思。
向怀满意地在黑板上写下一个等式,青春=卫生纸。
“为什么说青春就像卫生纸?因为它苍白?脆弱?并且拥有一段很有限的长度?”
黎亚君从鼻孔里切了一声,死田鸡又在卖关子,“哪有什么为什么,看着多,用着少。”
向怀微微眯起眼睛。
黎亚君挂着一丝微妙的笑回看他。
“同学,”向怀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来,拿出黎亚君藏在桌兜里的东西,“上课的时候不要看猫扑。”
诺基亚N98啊,不错。向怀满意地把那黑砖似的玩意儿放进口袋:“下课以后到我办公室拿。”
黎亚君默默地做了个口型,虽然没出声,但向怀表示自己看得很清楚。
他说:我X你大爷。
别人越生气向怀就越欢乐。他怀着愉悦无比的心情上完这堂课,回到办公室坐等学生认领失物。
“向老师又收了手机?”
“嗯。”
“现在的学生啊,真是越来越不把教师放在眼里了,”白教授捧着茶杯注视球场上奔跑欢跳着的若干身影,“想我们年轻的时候,老师那就等于神!老师说东,学生不敢往西……”
向怀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咦,这几个打网球的女生裙子都快遮不住臀部了。
白教授放下茶杯,用杯底撞击桌面的声音表达他此刻的心情既悲且痛,“没有教师,社会将会怎样?!”
向怀收拾好公文包,向他点点头,“我先回去了,白教授明天见。”
——等了半天都不见他来拿手机,难道放弃了?
向怀突然觉得有一点无趣。
黎亚君回到家里,刚好看到同居人之一的萧晓从卧室打着哈欠出来。
说到这个萧晓,此君乃是奇人也,比大二的黎亚君还小一岁,但人家已经读大四了,听说还被保送读研,但该少年表示他对研究生的名号没有兴趣,遂拒绝前往。
“亚君,下课了啊。”萧晓一副乖巧的模样很是讨喜,但黎亚君却很了解,那羊羔一般的无害表皮下是一个怎样阴险奸诈的灵魂!
“唔,今天比较倒霉,手机给那个四眼田鸡没收了。”黎亚君换上拖鞋,一想到自己新买的N98,五官顿时沉入一片蛋疼的阴影——
“向老师么?”萧晓倒了一杯橙汁给自己,嗯,喝完之后感觉没那么饿了。
这孩子的生物钟一向无规律可循,作为一个电脑天才,有接不完的活,他大少爷爱干就干,不爱干就拉倒,反正他不缺钱花。
曾经有人随口问起,你家都有些谁?
——爸爸、舅舅。
——他们是做什么的?
——我爸爸是做生意的,我舅舅是做我爸爸的。
其余三人皆做嘴角抽搐状。
直到有一天,当地电视台播出了本省商界十大风云人物,萧晓指着排名第二的、风度翩翩又英俊潇洒的男人说:啊,我爸爸。
李三儿:“你老爹是萧致?!”
黎亚君:“日。”
方义同:“……”
萧致蔼—外界传闻的钻石级单身汉,商界名流,岂是“做生意的”这四个字可以一言概括?
从那之后,众人看萧晓的目光就多了一层纠结。
“可不就是那四眼。”黎亚君回想起向怀带着一抹得意的眼神,忍不住咬紧牙关——第几次了?这神经病诚心和自己过不去呢吧?
“向老师不打算还你?”
“他让我去办公室拿。”
萧晓眨眨眼睛表示理解,“我懂的。”
向怀收过黎亚君的手机有三次之多,每次黎亚君去办公室领手机,虽然没有被对方为难,向怀更没有趁机对他说教,仅仅只是用一种饱含深意的眼光将他从头到脚扫视一遍,然后挂着莫测的笑将手机还给他。
黎亚君一度怀疑,他喜欢收自己的手机,纯粹是为了享受那种还手机时视奸自己的乐趣。
作为黎亚君的室友,萧晓自然身心都向着好兄弟。
只见那双黑眼睛一转,神童迅速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然后放心地对黎亚君说:“OK,你接下来坐等手机就可以了。”
这么神?黎亚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嗳,你去哪儿啊?”
萧晓换好鞋子,将一个薄荷味的口香糖塞进嘴里,露出一脸春光明媚的表情:“看望宁医生的时间到了。”
地点挪动到B大,校医院。
宁简看完当天最后一个病人,脱去白大褂,洗了手,便打算下班。
他是这所大学的校医,工作不算累但也不轻松,因为现在的女生不知道怎么回事,稍微有个头疼脑热流鼻涕的就巴巴跑来看病,看完病不说赶紧走人,还偏偏喜欢留下来聊点有的没的,作为一个有着良好医德的医生,他只能对这种将看生理病延续到看心理病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走在初秋的林荫小道上,宁简远远地就看到那小子又一次等在路口长椅处。
他脚步一顿,正考虑要不要换条道走,结果刚朝左边迈出一步,对方就猛地转回脑袋,双眼中轰然冒起两簇热烈的火苗!
“宁医生~”小狗化身饿狼,萧晓扑了上去。
宁简嘴角抽搐,不着痕迹地一闪:“小同学,最近心脏可还安好?”
“和以前一样。”萧晓目不转睛地看着宁简……宁医生长得好好看哦,怎么就看不够呢?
宁简的嘴抽得更厉害,“那你看见我要绕道走,免得一不小心就把小命送了。”
“不用不用,”萧晓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我很享受心跳的感觉。”
说起他们俩的初遇,要追溯到一个月前。
那天方义同这倒霉蛋扭伤了脚,屋里除了他就剩下萧晓一个人,于是在萧晓的护送下两人来到校医院。
当时值班的正是宁简。话说此君在该大学人气相当高,他们足足排了一个小时的队,才得以一睹校医尊颜。
萧晓一看见这个校医,当场眼睛就直了。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简直完全就是形容这个男人的。
无论是那头看起来格外柔软的黑发,还是脸上温和的笑容,或是写着病历的修长手指,以萧晓尚未成年的眼光看来,无一不是魅力满点。甚至那件索然无味的白大褂穿在他身上,都显得那么有气质。
萧晓活了十六年,终于产生了这种类似于“一见钟情”的难得感觉。
为什么是类似?因为这是初恋啊,初恋不都是朦胧的、美丽的、像罩着一层纱一样看不清楚的么?
所以,他哪有那么明白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人?
宁简给方义同的脚做了个简单处理,又开了药,然后转向在一旁看了自己很久的小同学。
说实话他很早就注意到这孩子了,用那种看鸡腿似地侵略眼神对自己行注目礼,傻B才会无知无觉。
“这位同学,你有什么问题?”本着良好的医德,宁医生一点脾气都没有地开口。
“医生,”萧晓按着自己的胸口,“我一看见你,就心律不齐……”
宁简闻言呆住了,他活了二十有四,第一次惊觉自己的杀伤力居然如此之大!
于是乎7-01的成员从此对宁简的称呼从“那个校医”变成了“那个让萧晓心律不齐的校医”。
宁简沉默着在萧晓的尾随下向前走,他看这个小同学今天的心律貌似还满齐的,于是一到校门口便迫不及待地和萧晓告别:“小同学,没什么事的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