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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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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到秦娘子,詹玉还略举了举茶杯致敬。
不多时,一阵整体划一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秦亚茹举目望去,首先入眼的是一面黄色的大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大大的宋字,紧接着就是一面漆黑的旗帜,用金色的字体绣了两个大字——‘麒麟’。最后才是‘高’字旗。
三面旗帜迎风招展,说不出的夺目。
高枫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是他那一千麒麟军,都是一样的装束,上身是贴身的锁子甲,看着到有些单薄,却光滑锃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每个人都是腰悬宝刀,马鞍上挂着长弓或者短弓,马头上则是狼皮做的水囊,一身的彪悍血腥气,神情肃穆,竟连马蹄踏出的步点,都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秦亚茹吃了一惊——这般训练有素,她怎么竟觉得如此熟悉,她猛地站起身,钻进护栏,紧紧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银色铠甲的大将军。
盯了许久,直到将军骑着马,缓缓走近,近到几乎能看到他的容颜,秦亚茹才感觉到一颗心扑通扑通地巨响,热气上涌,一向镇定自若的一张脸涨红。
那银色的铠甲,分明是按照圣斗士圣衣打造的,虽然秦亚茹没怎么看过动画片,却隐约记得,高枫那小子抢了研究所试验用的各种下脚料金属,非让人家给他打造一个天枰座的圣衣。
当然,研究所那帮人可没他那么爱现,更不肯去丢人现眼。
骑着白马的将军,身形修长,面上一片肃穆冷凝,但眸子深处,却露出几分,隐藏很深,说不出的得意洋洋来。
秦亚茹抿唇而笑,是他呢,再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装模作样,明明是个闷骚男,却被队里所有队员当成神一般崇拜着,令行禁止,无人敢于违背。
在秦娘子眼中,这是个外表严肃,其实爱玩爱闹,喜欢胡作非为,总喜欢做一些看似很冷静,实际上却很冲动的事。
可在别人眼里,在这御街之上,所有百姓的眼里,此人龙章凤姿,潇洒威武,是天底下第一等的好男儿。
也许是因为太拥挤,对面酒楼上忽有一坐在栏杆上的调皮孩子,被挤得身子一歪,一头栽下。
众人忍不住惊呼,虽然只是二楼,可孩子就这般掉下,一准儿要受重伤。
惊呼声未止,就见高将军忽然一甩斗篷,黑色的斗篷随风张扬,正好落在那孩子身下,就见他一抖胳膊,一夹马背,恰到好处地驰到酒楼下面,那孩子顺顺当当地被他接在怀里。
孩子的娘亲立在楼上,把刚才吓得差一点儿从咽喉中飞出来的心又吞回肚子,面上不觉露出浓浓的感激。
高枫展眉而笑,一伸手,把惊魂未定的孩子搁在肩膀上,扬起头,低声和他说了两句话,人们也没听到他说什么,只是那欲哭不哭的孩子,却一刹那便展露欢颜,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本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放松下来。
高枫轻轻吹了个呼哨,他身后立时有一人一马赶上,停在高枫身边,高枫忽然一跃而起,踩在身边那人的肩膀上,轻轻巧巧地上楼头,提溜起那孩子,就将他放回了栏杆之内。
酒楼上的一群人竟然近距离看到了传说中的高将军,近距离这般细看,大家才发现让辽人心悦诚服的大将军,居然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
许是因为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是蜜色的,或许和当下脂粉敷面的审美观略有不同,但他的五官端正,眉眼清亮,高高的鼻梁又直又挺,嘴唇很薄,却并不显得无情,举手投足,都磊落大方,比宋朝略显脂粉气的男儿,好出许多倍。
看到他的真容,不知有多少个贵妇人,大家千金,捂住胸口激动地倒了下去。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以前这人就觉得自己英俊的该能与那被看杀的卫玠相提并论,如今,终于有试验一下的机会,他又怎么可能不去显摆一番?
好在她已经习惯,反正别人也看不出这人隐藏的小心思,丢脸到不至于。

第六十八章欲见

高枫做完这一切,潇潇洒洒地回到马上。
周围顿时掌声四起,洪亮的叫好声竟震得大地,房屋都仿佛抖了一抖。
高枫一脸肃穆,眉眼稍嫌冷淡,却并不寡情,背脊挺直地坐在马上,抱拳行礼,当真是英姿飒爽,更惹得满城百姓尽皆欢呼。
秦亚茹猛地趴倒在栏杆上,抱着肚子,痛快且无声地大笑,旁人看不出,她还能看不出,这家伙那狡黠的,喜不自胜的小眼神儿,面上这么严肃,可心里还不知怎么得意。
如果用漫画来描述,画他的时候,秦亚茹肯定会给他加上一条松软漂亮,洋洋得意地竖起来摇摇晃晃的大尾巴。
“咱们将军又玩这个。”
“听说当初练这个动作,为了配合默契,阿顾陪着将军玩了整整三天,累的差点儿没虚脱。”
“还是文渊聪明,说什么也不陪他玩。”
“不能怪阿顾,能抵得住咱们将军板着脸下命令的,也只有文渊一个,别人哪做得到,他一发话,我就反射性地听命了。”
高枫身后一群腰板挺直,做出威武状的将军兵士,用只有自己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吐槽,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走得稳稳当当,一步也不踏错。
要是秦亚茹听到他们的话,肯定会很惊奇,没想到宋朝这些兵士比二十一世纪队里那些混球们还要聪明,竟然能发现高将军的真面目,而高枫似乎也放开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己满肚子的‘毒织藏在暗处,不肯表露。
摸了摸扑通扑通跳着的心,秦亚茹压下和周围众多少女少妇一样拿手边的花球瓜果去砸高将军的欲望。
真要砸下去,也太丢人了。大郎也在呢。
高枫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人群的欢送中缓步而行,秦亚茹立在楼头,静静地看着他,眉目含笑,故事里经常有有情人相隔千里,也心有灵犀,奈何这是现实,秦亚茹虽然认出了高枫,可高将军在大军的簇拥中。百姓的欢呼中,显然是不可能感觉到楼上女子的视线有什么特别的。
除非秦亚茹用的不是目光,而是刀子。
两个人都不曾发现。庞元英也被滞留在夹道欢迎的人群里。
他刚一离开南云书斋,就碰上高将军策马而来,百姓们蜂拥而至,街头巷尾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他便是本事再大。也走不了,只能憋屈地立在道旁,听着周围的老百姓对那个高枫歌功颂德。
耳边不断地飞入什么高将军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文武双全,目光一转。就勾引得辽国公主倒贴,随随便便一挥手,大辽的那些勇士便叩首就拜。不敢直视。
庞元英一边听,一边觉得心口的火气上涌——他还不知道高枫,那人生得是人模狗样,可要说他力能扛鼎,那绝对胡扯。当年他庞元英还打过那小子闷棍,虽然顾着两家的颜面。没敢打得太厉害,还让那家伙挠了一把,两个人一个顶着黑眼圈,一个挂着一脸抓痕过了三天。
那时候可没见他比自己力气更大。
至于说女人,论起勾引女人的本事,高枫的战斗力与他庞元英比,那就是个渣,放在一块儿说,他还嫌丢人现眼。
女人见了自己,那就跟蜜蜂见到蜜糖,而女人见到高枫,那就跟见了鬼一样,能相提并论吗?
再说那人要真随随便便就能让辽国的勇士臣服,那他这会儿还能风风光光的纵马游街,官家再好脾气,也容不得他了。
自家大哥不过是被传和辽国南院大王关系有些近,就被弄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被当成通敌叛国的逆贼对待,可这家伙被传能收服辽国勇士,居然是被崇拜,被尊敬,这也太无道理。
庞元英无意间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心心念念这么长时间,求而不得的美人,正一脸迷醉地盯着高家那个废物看,那般的认真,那般的专注,是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的视线,登时气得更是头晕眼花,心下大恨,恨不得扑过去咬死马上耀武扬威的混蛋了事。
偏偏他身边的侍卫们还一脸崇拜地盯着高枫看,满嘴赞叹:“咱们大宋朝多少年没出过高将军这样的能征善战的猛将了,真不容易,可喜可贺。”
“就是,咱们受了这些年的闲气,也合该出几位猛将,给大辽一个教训。”
庞元英咬牙,决定回去之后就让这几个侍卫滚蛋走人。
也难怪他心气不平,当年高枫被逼着去定州时,他还幸灾乐祸,结果这人走的头一年,就做出他连想都没敢想过的丰功伟绩。
说实话,当时庞元英不是不羡慕,甚至有想过自己也和那人一样,去驰骋沙场,奈何他和高枫不同,他有溺爱自己的爹娘,还有一个把他当宝贝的太后,别说是去从军,就是去外地受苦,这些长辈们也绝不会愿意。
后来高枫的名声越来越大,庞元英更是意不平,总觉得自己绝不会比那家伙差,若是换了他,肯定能做得比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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