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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全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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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志,忧愤而卒。

   '5'皇后贾氏淫乱暴虐日甚一日,与太医令程据等人私通。还让人把路上的少年装进竹箱偷带入宫,但又怕这些少年把事泄漏出去,往往杀掉他们。贾模怕这些事牵连自己,非常忧虑。裴与贾模以及张华商议废黜贾皇后,改立谢淑妃为皇后。贾模、张华都说:“皇帝自己没有废黜皇后的想法,我们擅自进行这事,假如皇帝并不同意,那该怎么办?再说各诸侯王正当强盛时,都有各自的势力和亲近的人。恐怕一旦事情不成,招来祸患,性命丢掉而国家危殆,对国家社稷不利。”裴说:“确实如你们所说。但是皇后在宫中昏乱暴虐而肆意放任,她的麻烦很快就会来临。”张华说:“你二人都是皇后的亲戚,你们的意见她可能相信,应该多向她陈述戒惧祸福,希望她不要过分,那样天下还不至于出现祸乱,我们也就能够悠闲自在地度日了。”裴从早到晚地劝说他姨母广城君,让她告诫皇后贾氏能够亲近厚待太子。贾模也多次对皇后讲述祸福的道理,皇后听不进去,反而认为贾模这样是诋毁自己,因而疏远他。贾模善良的愿望不能达到,忧郁激愤而死去。

  秋,八月,以裴为尚书仆射。虽贾后亲属,然雅望素隆,四海惟恐其不居权位。寻诏专任门下事,上表固辞,以“贾模适亡,复以臣代之,崇外戚之望,彰偏私之举,为圣朝累。”不听。或谓曰:“君可以言,当尽言于中宫;言而不从,当远引而去。傥二者不立,虽有十表,难以免矣。”慨然久之,竟不能从。

  秋季,八月,任命裴为尚书仆射。裴虽然是皇后贾氏的亲属,但是美好的声名一直广为人知,各地都惟恐他不能担当重要的职务。不久,惠帝下诏书让裴独掌门下事要职。裴上书惠帝坚持推辞,说:“贾模刚刚去世,又让我来取代他的职位,这样提高外戚的声望,显露出偏向和私情的安排,会给神圣的朝廷带来麻烦。”惠帝不同意。有人对裴说:“您有说话的机会,还应该对皇后详细地说。说了仍然不同意,那就应远远地离去。假如这两条路都不走,即使上书十次,也难以逃脱灾祸。”裴感慨了好久,但终究也没有听从。

  帝为人戆,尝在华林园闻虾蟆,谓左右曰:“此鸣者,为官乎,为私乎?”时天下荒馑,百姓饿死,帝闻之曰:“何不食肉糜?”由是权在群下,政出多门,势位之家,更相荐托,有如互市。贾、郭恣横,货赂公行。南阳鲁褒作《钱神论》以讥之曰:“钱之为体,有《乾》、《坤》之象,亲之如兄,字曰孔方。无德而尊,无势而热,排金门,入紫闼,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是故忿争非钱不胜,幽滞非钱不拔,怨仇非钱不解,令闻非钱不发。洛中朱衣、当涂之士,爱我家兄,皆无已已,执我之手,抱我终始。凡今之人,惟钱而已!”

  惠帝为人愚鲁痴呆,一次在华林园听到蛤蟆的叫声。就问左右随从说:“ 这叫的东西,是为公事叫呢!还是为私事叫呢?”当时天下灾荒饥馑,有的百姓都饿死了,惠帝听到后说:“他们为什么不吃肉粥呢?”因此权力都由手下的小人掌握,政令出自许多部门而不能统一发布,有权势地位的人家互相推举,如同市场交易。贾氏、郭氏肆意妄为,官场上贿赂公然进行。南阳人鲁褒作了一篇《钱神论》讥讽这种现象说:“钱的形象,像天地一样有圆有方,人们亲它爱它如同兄弟,尊称它叫孔方。没有美德而倍受尊崇,没有权势而灸手可热,出入宫廷高门,可以转危为安,起死复生,变尊贵为卑贱,置活人于死地。所以愤怒争执时没有钱就不能取胜,冤屈困厄时没有钱就不能得救,冤家仇敌没有钱就不能解怨释仇,美好的声誉没有钱就不能传播。当今都城的王公贵族,权势要人,个个爱我们孔方兄而没有休止,拿钱的手,紧抱着钱始终不放松。当今的人心中只有钱罢了。”

  又,朝臣务以苛察相高,每有疑议,群下各立私意,刑法不壹,狱讼繁滋。裴上表曰:“先王刑赏相称,轻重无二,故下听有常,群吏安业。去元康四年大风,庙阙屋瓦有数枚倾落,免太常荀;事轻责重,有违常典。五年二月有大风,兰台主者惩惧前事,求索阿栋之间,得瓦小邪十五处,遂禁止太常,复兴刑狱。今年八月,陵上荆一枝围七寸二分者被斫;司徒、太常奔走道路,虽知事小,而按劾难测,搔扰驱驰,各竞免负,于今太常禁止未解。夫刑书之文有限而舛违之故无方,故有临时议处之制,诚不能皆得循常也。至于此等,皆为过当,恐奸吏因缘,得为浅深也。”既而曲议犹不止,三公尚书刘颂复上疏曰:“自近世以来,法渐多门,令甚不一,吏不知所守,下不知所避,奸伪者因以售其情,居上者难以检其下,事同议异,狱犴不平。夫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穷塞,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宜,故人主权断。主者守文,若释之执犯跸之平也;大臣释滞,若公孙弘断郭解之狱也;人主权断,若汉祖戮丁公之为也。天下万事,自非此类,不得出意妄议,皆以律令从事。然后法信于下,人听不惑,吏不容奸,可以言政矣。”乃下诏,“郎、令史复出法驳案者,随事以闻,”然亦不能革也。

  还有,朝廷官员都追求苛峻明察来比较高下,每当遇到有疑义的问题,群臣都拿出自己的解释,这样,惩罚罪犯的法律不相统一,以致案件与官司层出不穷。裴上奏表说:“先王刑罚奖赏都恰当合适,轻重的尺度统一,所以下面遵从执行起来有一定的法度,官吏们也安心自己的职业。过去元康四年刮大风,祖庙宫殿的屋瓦被风刮落了几片,就罢免了太常荀,事情轻而处罚重,违背了正常的规定。元康五年二月又刮大风,兰台主事的官员以前面的事为教训,非常害怕,在房梁屋角之间仔细寻找,找到瓦片略有歪斜的地方有十五处,于是将太常囚禁,又兴起了狱案。今年八月,陵园里有一枝粗七寸二分的荆条被砍断,司徒、太常等官员急得往来奔走,虽说知道事情不大,但如何处罚却难以预料,四处疏通,各自竞相洗刷自己,到现在对太常的囚禁还没有解除。刑法的条文有限而违反法律的缘故却多得漫无边际,所以虽有处罚时依事讨论议定处置的制度,确实不能都得以按照惯例处置。至于上述这类例证,都属于超过限度,这样恐怕奸邪的官吏就会因袭而随意判定罪的轻重。”过后,曲解法律条文随意议处的事仍然没有停止。三公尚书刘颂又上书朝廷,说:“自近代以来,法律逐渐出自许多部门,法令非常不统一,官吏不知道应该遵守什么,下面也不知道哪些是违法而应该避免的,奸诈的人因此而得售其奸,身居高位的人难以核察下属,事体相同而评论不同,结果判决不公平。国君与臣下,各有所执掌的职司。要使法令人人必须遵奉,所以要求有关负责人遵守条文;章理有不通之处,所以让大臣来解释;情况特殊,可以由国君根据情况随机相应断处。有关负责官员遵守条文,如西汉张释之公允地依法处理违反皇帝出行时清道法律的人。大臣解释不通的地方,如西汉公孙弘判处郭解案。国君根据情况随机相应断处,如汉高祖杀死丁公的行动。天下的很多事情,凡不属于这类事的,不能随意妄加议处,都应该依照法规、律令来处理。这样才能使法律取信于百姓,人们所听到的没有疑惑,官吏们没有做坏事的机会,这样就能谈论治理国家的事了。”于是朝廷下诏书说:“郎、令史等官员再遇到法律规定之外而需要讨论议处的事情,要随案件本身上报处理意见。”但是还是不能革除随意议处的弊端。 

  颂迁吏部尚书,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居职希迁,考课能否,明其赏罚。贾、郭用权,仕者欲速,事竟不行。

  刘颂升任吏部尚书,建立了将官员分九个等级考核的制度,计划使朝廷大小官员在职位上都企求升迁,考核官员胜任与否,明确对官员的奖惩制度。但是贾氏、郭氏专擅朝廷大权,想当官的人都想迅速升迁,这样刘颂的计划没有能够实行。

  裴荐平阳韦忠于张华,华辟之,忠辞疾不起。人问其故,忠曰:张茂先华而不实,裴逸民欲而无厌,弃典礼而附贼后,此岂大丈夫之所为哉!逸民每有心托我,我常恐其溺于深渊而余波及我,况可褰裳而就之哉!”

  裴向张华推荐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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