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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全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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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

  '6'十月丙子(初四),募集犯有死罪的囚徒前往度辽营。命令逃亡的罪犯赎罪,依据不同的情况,各分等级。楚王刘英带着黄色细绢和素色薄绸去见国相,说道:“我身居藩国,罪过积累,我非常高兴,蒙受大恩。献上细绢薄绸,以赎我罪。”国相将此事上报朝廷,明帝下诏答复说:“楚王口念黄帝、老子的精微之言,崇尚佛家的仁爱慈悲,曾戒斋三个月,对佛立誓。有什么猜嫌和疑问,应当悔恨?把那些赎罪之物退还,赞助他以美食款待佛门弟子。”

  初,帝闻西域有神,其名曰佛,因遣使之天竺求其道,得其书及沙门以来。其书大抵以虚无为宗,贵慈悲不杀;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修练精神,以至为佛。善为宏阔胜大之言,以劝诱愚俗。精于其道者,号曰沙门。于是中国始传其术,图其形像,而王公贵人,独楚王英最先好之。

  起初,明帝听说西域有一神祗,名字叫作“佛”,于是派使者前往天竺国寻求佛教道义。使者在西域找到了佛经,并带着沙门回到中原。佛经大抵以一切虚无为本,崇尚慈悲不杀生。认为人死之后,精神不灭,可以再次投胎转世,而人生前所作的善事恶事,全都会有报应。因此,提倡修炼精神,直至成“佛”。佛家擅于使用恢弘博大的言词,以劝化诱导愚昧的凡夫俗子。精通佛家道义的人,称为“沙门”。于是佛教便开始在中原传播,图画佛门形像。在天子、诸王和显贵当中,唯独楚王刘英最先喜好佛教。

  '7'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诏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民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民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竦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7'十月壬寅晦(三十日),出现日全食。明帝下诏,勉励百官各尽职守,用最直率的态度批评朝政而无所忌讳。于是官员们全都呈上密封的奏章,各自议论朝政的得失。明帝观看奏章,深自责备,便将这些奏章向百官公布,并下诏说:“群臣指摘之事,都是朕的过错。人民冤屈不能申雪,贪官污吏不能查禁,却轻率地使用民力,营建宫室,开支与征税无节制,而且喜怒无常。回顾古人的鉴戒,十分恐惧,只怕朕品德寡薄,日久生怠!”

  '8'北匈奴虽遣使入贡,而寇钞不息,边城昼闭。帝议遣使报其使者,郑众上疏谏曰:“臣闻北单于所以要致汉使者,欲以离南单于之众,坚三十六国之心也;又当扬汉和亲,夸示邻敌,令西域欲归化者局足狐疑,怀士之人绝望中国耳。汉使既到,便偃蹇自信;苦复遣之,虏必自谓得谋,其群臣驳议者不敢复言。如是,南庭动摇,乌桓有离心矣。南单于久居汉地,具知形势,万分离析,旋为边害。今幸有度辽之众扬威北垂,虽勿报答,不敢为患。”帝不从。复遣众往,众因上言:“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单于恚恨,遣兵围臣;今复衔命,必见陵折,臣诚不忍持大汉节对毡裘独拜。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将有损大汉之强。”帝不听。众不得已,既行,在路连上书固争之;诏切责众,追还,系廷尉,会赦,归家。其后帝见匈奴来者,闻众与单于争礼之状,乃复召众为军司马。

  '8'北匈奴虽然派使者入朝进贡,但侵掠不断,致使边疆城镇白日关闭城门。明帝同群臣商议,打算派遣使者回报匈奴来使。郑众上书劝谏道:“我听说,北匈奴单于所以要挟汉朝派出使者,目的是想离散南匈奴单于的部众,坚定西域三十六国对北匈奴的效忠之心。他还将吹嘘已同汉朝和解通好,向邻近敌国夸耀,使西域那些打算归附汉朝的国家畏缩猜疑,使流亡在外怀念故土的人对汉朝绝望。汉朝使者到过北匈奴以后,单于便已十分傲慢自负,如果再派使者,他一定会自以为得计,而北匈奴群臣中反对与汉朝为敌的人也不敢再说话了。这样,南匈奴王庭便会发生动摇,乌桓也将与我们离心离德。南匈奴单于长期居住在中国内地,对我方的情况与地形一一知晓,万一同汉朝分裂,即刻便成为边境的祸患。如今,幸而有度辽营的大军在北疆扬威镇守,即便我们不派使者回报北匈奴,他们也不敢作乱。”明帝不接受郑众的劝谏,再次派他做使者前往北匈奴。于是郑众上书说:“我前次奉命出使北匈奴时,因不肯行叩拜之礼,单于十分愤恨,曾派兵把我围困起来。如今我再次领命前往,定会遭到凌辱,我实在不愿自己手持大汉的符节,对着毛毡皮衣独拜。而如果我迫于形势向匈奴屈服,则将有损于汉朝的国威。”明帝不听郑众的劝谏,郑众不得已而动身。出发后,他在路上接连上书力争,坚持自己的主张。于是明帝下诏严厉责备郑众,将他追回,囚禁于廷尉监狱。适逢赦免,他便回到家乡。后来,明帝会见北匈奴的来客,听到郑众与单于因礼仪相争的情况,便再次征召郑众,任命为军司马。

九年(丙寅、66)

  九年(丙寅,公元66年)

  '1'夏,四月,甲辰,诏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治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治者亦以闻。

  '1'夏季,四月甲辰(疑误),明帝下诏命令司隶校尉、部刺史:每年各从任职三年以上、考绩最优异的县令以下官员中选拔一人上报,让此人随同呈送年终考绩的官员进京。对于考绩最劣者,也要上报朝廷。

  '2'是岁,大有年。

  '2'本年,粮食大丰收。

  '3'赐皇子恭号曰灵寿王,党号曰重熹王,未有国邑。

  '3'明帝将皇子刘恭赐号为灵寿王,皇子刘党赐号为重熹王,都没有封国。

  '4'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孙,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国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

  '4'明帝尊崇儒学,上自太子、诸王、侯爵,下至高官的子弟、功臣的子孙,无人不学习儒家经典。明帝还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的儿子们在南宫设立学校,这些学生号称“四姓小侯”。明帝给他们安排讲解儒家《五经》的老师,寻找选拔学问高超的贤才授课。即便是期门、羽林等禁卫武官,也都命令通晓《孝经》章句的含义。匈奴也派出贵族子弟到汉朝学习。

  '5'广陵王荆复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加恩,不考极其事,诏不得臣属吏民,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又使巫祭祀、祝诅。诏长水校尉樊等杂治其狱,事竟,奏请诛荆。帝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对曰:“天下者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臣等以荆属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恻隐,故敢请耳;如令陛下子,臣等专诛而已。”帝叹息善之。,宏之子也。

  '5'广陵王刘荆又召来相面的术士,说道:“我的容貌和先帝相像。先帝三十岁时即位称帝,我如今也三十岁了,可以起兵了吗?”相面的术士向有关官员告发了此事。刘荆惊慌恐惧,到狱中将自己囚禁起来。明帝特别加恩,不对事情进行追究。下诏不许他统治封国的官员和百姓,只可继续享用租税收入。并命令封国国相和中尉对他严密监护。刘荆又让巫师进行祭祷和诅咒。明帝下诏,命令长水校尉樊等人联合审判此案。审判结束后,樊等人上书,请将刘荆处死。明帝生气地说道:“你们因广陵王是我弟弟的缘故,所以要杀他,如果是我的儿子,你们敢这样吗?”樊回答道:“天下是高帝的天下,不是陛下的天下。根据《春秋》大义,君王至亲不得有弑逆图谋,有则必杀。我们因为刘荆是陛下同母之弟,陛下特别留意,恻隐有加,所以才敢请示。如果是陛下的儿子,我们只专断诛杀而已。”明帝叹息着表示赞许。樊是樊宏之子。

十年(丁卯、67)

  十年(丁卯,公元67年)

  '1'春,二月,广陵思王荆自杀,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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